肆、教理史的歷史 一、使教理史成為一種特殊歷史的因素 教理史的來源 研究教理史的事實,使教理史成為一種獨立的課門,是近代的事實。在改教時代之前曾有許多資料,然而,如哈納克所說︰“這些資料並沒有成為教理史傳統上的史實。”(《教理史》卷一,第24頁) 宗教改革的影響 因為羅馬天主教認為教理是永遠不變的,到今天他們還是這樣看法,所以我們可以說,因為改教者反對天主教對教理的看法,才開始使學者們以評論的眼光來看教理史。不但如此,改教運動的本身就可以說是激勵學者們來如此研究教理。改教運動對于當時的天主教及其教義發出許多問題,並且也試以用聖經的亮光和使徒時代教父的著作來解答這些問題,因此也就使改革宗的作家們深入去研究教理的歷史。然而,改教者們當日,他們自己並沒有去查究教理的問題。他們雖然引用教父們的教訓作為他們信仰的根據,但他們並不覺得需要對他們自己的全部信仰或教義加以詳盡的查考,或對他們自己教義歷史的源起有研究的必要。他們絕對沒有懷疑他們自己全部的信仰和教義是完全根據聖經而來;尤有甚者,這些教義也成了他們生活的力量,因為是他們親身所體驗的。他們堅壯的信心使他們並不覺得需要去考查他們自己信仰在歷史上的背景;同時,他們的職責乃是要指出當時天主教教理上的謬誤,所以他們用了許多功夫來抵擋天主教,因之就無時間去考究教義歷史的進程。 后來天主教指責改革宗基督教離棄基督教歷史上的信仰,然而改革宗卻認為天主教偏離了歷史上基督教的信仰,兩者誰是誰非,惟有小心地去研究教義的歷史才能解決這個爭端。以上的事實成為研究教理史的動機,最初的時侯,改教者們必須先建立改革宗的教義,並指出天主教的謬誤,而無時間作教義歷史的研究,但動機已經存在,后來就有改革宗的作家們開始了教理史的研究。以后又有其他動機,更增加了對于研究歷史的需要;因為有各種反教理的運動興起,使改革宗的神學家覺得更有研究歷史的需要。 敬虔主義與唯理主義的影響 首先有“敬虔主義者”,認為改革宗中間有些只重知識的人,叫改教的活潑信仰被窒息了。敬虔主義者也反對十七世紀中的智力主義,認為是沒有效果的,有如荒蕪之地,所以他們認為智力主義是遠離了改教者的信仰。另一方面,又有唯理主義興起,他們乃是從另一方面來反對教會的的教理,因為他們只重視人類的理性,認為惟有理性才是發現真理的主要因素;而教會教理叫人不能使用理性來自由地尋求真理。唯理主義批判教會的教理,認為教理時常變化,因之不是真實不變的真理。這兩種相反的運動,為了要反對教會的教理,也攜手合作來研究教理史,為的是要否認教理的真實性。 歷史精神的影響 另一個因素,是因為塞姆勒(Semler)以及他的同道們開始提倡歷史的精神,也影響到教理史的研究,塞姆勒最先開始對聖經作歷史性的研究,他的作品有《自由教育法的實驗》一書,他的書是最早一本解明歷史方法的實際價值的書。在教會歷史中,因此種歷史精神而開始研究教義的有摩謝(Mosheim)的巨著,雖然摩謝的書中並不完全處理教理史,但因他的緣故使更多的人開始來研究教理史,在塞姆勒與萊新(Lessing)的著作中我們找到許多重要的因素。 二、教理史的早期著作 蘭奇(S.G.Lange)與謬恩丘(Muenscher)的著作可以說是研究教理史的最早著作。蘭奇的著作並沒有全部完成。謬恩丘在一七九七年完成了四大卷的教理史,接著他又寫了一本教理史的概要。他的著作完全以公正的的態度,來對于基督教教義怎樣演展成目前的型態,作了一個正確的答案。但可惜的是,他的著作受唯理主義的影響,而且也沒有判別他所研究的是教義或教理。對于他所用的方法,乃是他開始所使用的“普通”與“特殊”的教理史;以后有許多作者也用他的方法。在謬恩丘以后的作者所寫的教理史都不及他的詳盡。 后來因為受著黑格爾的影響,人們開始用更為徹底的歷史學的方法。有一位杜賓根學派(Tuebingen School)的新約批判的發起人包珥,就是在研究歷史時使用這個方法。他乃是用黑格爾派演進的原則,來追溯教會中教理的次序與進程。他認為可以用兩個標準來判定教理史的材料︰(1)就是有可靠的見証人所証明的事實;(2)又要按照歷史的內容,以及進展的過程來解釋這些事實,包珥的著作中就是用黑格爾的三步辯証法,因為如此,他的教理史,有許多地方是一種出于人的思考而來的觀念。 但是黑爾派中有一點是值得嘉許的,就是所用的教理如何發展或演進的觀念,這一點,后來由施來爾馬赫派的神學家們所采用。后來尼安德與哈根巴也用這種方法,這兩位作者對于基督教為宗教以及教義為宗教的價值的看法,在這兩方面都更勝于黑格爾。但他們仍然采用特殊與普通的歷史的方法,所以並沒有完全達到理想的方法;后來,他們也采用“分解法”。以后的信經學者如多馬修和克利福(Kliefoth)的作品中更有了進步。克利福的著作中將教理與教義的觀念加以分開來研究,認為兩者有所不同。按照克利福,他認為每一個時代都有他們所發展的教理的真理,這些真理也就成了后一代人的寶藏,可以從中汲取材料,並再形成新的教理,並不象包珥所說︰要將上一代的教理如廢物一樣棄掉,卻是應當將上一代的教理全部用來作為新的教理發展的材料。多馬修卻是特別將主要的與次要的教理分別出來,前者乃是關于真神、關于基督、關于罪與恩等的基要教義,后者乃是從以上的基要真理演展出來的其他教義。 他乃是站在路德宗的信經立場來寫作他的教理史。 羅馬天主教的學者並不很有興趣來研究教理史。如果有某些學者來研究教理史的話,他們終是認為教理的起源是出于教會當局對于基要教義有權威性的決斷。早期的著作中都是如此假定,認為早期的教會已經占有了全部的教理真理,因之從一個時代轉變另一個時代的時侯,教理卻完全不能更改,也不能有新的發展。他們認為從前一次所交付我們的教理是不能更改的,或許人的注解可能會略有不同。從紐曼(Newman)開始,天主教教理才有人提到發展的可能性。根據紐曼的看法,他認為最初所交付我們的啟示真理是隱含的,是原始的,只有逐漸地受到外在的影響,才會逐漸開展。然而,所謂發展的過程,卻完全是受無誤的天主教會所控製。這種很小心的看法,仍然不能獲得羅馬天主教的當局所接納。 三、教理史的后期著作 后期的著作不再象早期著作那樣機械化,也不再以特殊與普通的分類法,或“分解法”來研究教理史。這種方法雖然從塞爾敦以及塞德著作中仍然可以看到,但在其他的作家中,就無人再用此種方法。一般的作家都認為教理史必須有連續性的關系。尼采(Nitzsch)所采用的逐漸發展的方法,可從他的分段標題上看出︰“古時大公教會的教義之公布”以及“古時大公教會的教義之發展”。哈納克的著作中也有類似的分段︰“教會教理的興起”以及“教會教理的發展”。 哈納克的著作曾采用多馬修和尼采的方法,但他卻更進一步。他認為教理的興起與發展是與教義史不一樣的;而且他也認為基督教是在不斷地發展,因為一般文化也是在不斷地發展,他的著作中也不再使用分解法。但是哈納克對于基督教教理的看法完全錯誤,因為他認為教理乃是希臘精神在基督教的土地中發揚,認為教理是基督教與希臘文化的混合,而且希臘文化更優于基督教思想。他認為信仰的命題被錯誤地轉為理智上的概念,並要用歷史與科學的証據來証明,正因為如此,信仰的真理也就失去了教理上的權威,以及生活的價值。他又認為這種腐化的過程並不是從新約開始,乃是在第二、第三世紀時著重“道”(Logos)的教義時才開始,直到羅馬天主教的梵諦岡大會;同時改教者們那時因為專心一意于改教,也沒有注意教理的事,使改革宗的教理不斷地有改變。嚴格地講來,改革宗似乎是無固定的真理,即教理。這是哈納克的看法,他認為教父們受異教的影響,所以他們的看法也不正確。其實哈納克對于教理史的見解是完全錯誤的。 魯夫斯與史伯格並不采用哈納克的分類法,但認為哈納克著作的第二部份,確是將教理史論述詳盡;但魯夫斯本人也著有基督教教理的起源一書。魯夫斯比史伯格更同意于哈納克對于教理起源的看法。魯夫斯的著作可以作教理史作者們的參考書,因為他曾引用了許多教理作家的話。史伯格也曾著有一部份為兩卷的教理史,這本書也曾被譯為英文,題為《教義歷史的課本》;這本書對研究教理的人很有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