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論

主日1

  問1︰你生與死的唯一安慰是什么?

  答︰在生和死兩者之中,我的身體、靈魂1都不屬于我自己2,乃是屬于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3,他用寶血4完全涂抹了我一切的罪惡5,並且救贖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6;他保守我7,若非天父允許,我的頭發一根也不能掉下8;他又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9。因為我屬基督,他借著聖靈使我確實知道有永生10,也使我從此以后甘心樂意為他而活11

  問2︰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

  答︰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12︰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13。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14。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15


  1、林前6︰19-20︰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2、羅14︰7-9︰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3、林前3︰23︰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
  4、彼前1︰18-19︰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5、約1︰7︰這人來,為要作見証,就是為光作見証,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6、約壹3︰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來2︰14-15︰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
  7、約6︰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複活。
    約10︰28-29︰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8、路21︰18︰然而,你們連一根頭發也必不損壞。
    太10︰30︰就是你們的頭發,也都被數過了。
  9、羅8︰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10、林后1︰22︰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
    林后5︰5︰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11、羅8︰14︰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
    羅7︰22︰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
  12、路24︰47︰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13、林前6︰10-11︰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約9︰41︰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羅3︰10、19︰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14、約17︰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15、弗5︰8-10︰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 行事為人就當象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