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所以神任凭他们
不敬虔是一种隐藏的恶,为了推翻所有的口实与反论,保罗以更清楚的言论指示给他们,他们是不能逃避的,一定受公正的定罪。因为这就是不敬虔的结果,是神忿怒彰显的证据。如果主的忿怒总是公正的,那么他们所以被定罪乃是因为他们有被定罪的资格。保罗借此证明人的背道与变节,因为主果真刑罚那些远离神之仁慈的人,神就任凭他们奔走各种灭亡的道路。保罗把他们现在所犯的罪恶与以前他所攻击他们的不虔来对比,就说明他们要因神公义的审判而受刑罚,因为再没有任何事比我们的荣誉更宝贵的,把羞辱引到自己身上,这是最瞎眼不过的;若羞辱神的尊严,当受适切的刑罚乃意中之事。此事保罗于本章之末再加讨论;他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讨论此题,因这需要多方的例证。
简言之,他向我们所证明的是:人向神的忘恩负义是无可推委的。因为神的忿怒向他们彰显,已有明证。假如神的尊严不受到触犯而向他们发怒,他们决不会把自己陷入野兽般的私欲不洁中,以致寡廉鲜耻。当受咒诅的恶意既然到处皆是,所以保罗结论说神报复的证据在他们中间昭然若揭。神所发的忿怒向来不是毫无理由的,不公义的,总是在正义的范围之内,所以保罗于此暗示灭亡要临到所有的人。
至于神用什么方式把人弃交在罪恶中,这个复杂而困难的问题不需要在此讨论。神不但许可人堕落罪中,还准许他们这样作;而且祂也借公正的审判来处理安排一切的事,以致他们由自己的私欲和魔鬼的引诱被导入疯狂的愚昧中。所以保罗根据圣经通常用法引用了任凭二字。这两个字的意思被人曲解,他们以为我们由于神的许可而被引入罪中;就如撒旦是神忿怒的使者,又好像是刽子手,祂身披武装来执行审判者的命令。但神并非是这样的残忍,我们也不是如此无辜,正如保罗清楚指示的,我们若不是该受刑罚,我们就不能被交在祂大能的手中。我们在此只能找出一个例外:神决不是犯罪的原因,犯罪之根是永远在罪人自身。由以下的经文就看出这是绝对真实的,"以色列啊,你毁灭了你自己(自取败坏),但惟在我里面才是你的救援"(直译自R.
Young's Translation)(何十三9)。
保罗借着把人心里的恶欲与不洁结合起来,间接地叫我们明白,若当我们的心任其自由的时候,能产生何等的结果!彼此(又译为"在他们中间")二字的表词是非常有力的;因为印刻在我们身体上的污秽、羞辱的痕记,是深而不可消除的。这件事意义是深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