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使外邦人顺服
本节经文给我们看到,保罗盼望他自己的职责能得罗马人的赞成,以至于他的教训能为他们所接受。他以神迹奇事证明神的能力与他同在,祂已验中了他的教训,又印证了他使徒的职位;因此没有人再应当怀疑他是神所委派差遣的。所提到的神迹奇事在言语与作为上表示出来。这里给我们看到行为比神迹更为重要。他又以圣灵的能力来统括一切的神迹奇事,这也给我们看见,惟有圣灵的能力才能行出神迹奇事来。总而言之,在他的教训之中,他传扬基督时的能力,以及他工作时所表显的精力,都显出神奇妙的大能。此外又有神迹为记号,以证明他的能力是确实的。
保罗先提到言语与作为,然后又特别提到神迹的能力。路加在路加福音中也用了同样的次序,他提到基督时,先说到祂"说话行事都有大能"(路廿四19);又在约翰福音里,基督将自己的工作指给犹太人看时,就以祂自己所"成就的事",证明祂自己的神性(约五36)。保罗在此并不单提到神迹,却用两个不同的说法来判别神迹个别的性质。保罗在此所说的是"神迹奇事的能力";对于相同的情形,彼得却称之为"异能、奇事、神迹"(徒二22)。当世人因神的大能而惊奇时,就证明神的能力可以使人觉醒过来而敬拜神,畏惧神。神迹的重要性乃是因为能使我们觉悟到神某些特殊的真理。
我们当特别注意本节经文,因为本节经文能够使我们晓得神迹的用处,就是能激发人来尊敬神,顺服神。马可福音有一节经文说:"门徒出去,到处宣传福音,主和他们同工,用神迹随着,证实所传的道"(可十六20)。路加在使徒行传中也说:"主借他们的手,施行神迹奇事,证实祂恩道"(徒十四3)。所以任何神迹,若只求受造之物的荣耀,而不求神的荣耀;或是高抬虚谎而不高举神的圣道;显然就是出于魔鬼。我觉得保罗所提圣灵的能力必须与言语作为连在一起,才有果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