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注释:


  4.显明是神的儿子 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说是"决定"为神的儿子;正如保罗所言,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有如御旨(或言圣定),借此宣布祂为神的儿子。根据诗篇第二篇7节所说,"我今日生你",这里所说的"生"乃指所宣布的而言。虽然有些人在此找出基督神性的三大证据--行神迹的能力;圣灵的见证;并从死里复活。但我建议将此三项合而为一,即借公开实施属天的大能来宣布基督为神的儿子,那就是当祂从死里复活的时候显明圣灵的能力。但惟有当此同一的圣灵在我们内心作工,令我们悔罪改过的时候,方能理解这能力。其实保罗所用的言语正与此处的见解相合。因为他说基督以大能宣布(为神的儿子),因为有神的能力在祂身上显明出来,这就绝对证明祂是神;而且这也的确由祂的复活证实了。保罗在别处也提及此同样的事;他说借着死表明肉体的弱性,他同时高举在基督复活中圣灵的能力(林后十三4)。但这荣光还未启示给我们,直等到此同一的灵将此信念印刻在我们的心中。保罗把众信徒心中所感知的见证,也一同包括在基督从死里复活所表现的圣灵奇妙能力之内;这事实从他明明提到成圣看来是很清楚的。正如他说至于成圣方面,这灵确定并批准那能力的见证。因为圣经时常提到神的灵这个名称,对我们现在所讨论的题目投下不少亮光。主耶稣称此灵为真理的圣灵,祂所以如此提说,乃因圣灵的果效(约十四17)。
  此外,神的大能在基督的复活上显明出来,也有这个原因 --因为祂是凭自己的能力复起,正如祂时常见证的:"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建立起来"(约二19);"没有人夺我的命去"(约十18)。祂所以胜过死亡(祂只有在肉身的软弱上屈服了),并非由于他人的助力,乃是由于祂自己的灵属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