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上说什么呢?
这是他的小前提的佐证,也是他的假定。在此假定中,他否认亚伯拉罕有夸口的余地。如果亚伯拉罕的称义是因为他凭信心接纳神的恩慈,那么他就没有可夸的了,因为除了承认他的愁苦以外,他在神面前两手空空。保罗是假定信心的义乃是丧失行为而欠罪债的罪人求救之处与避难所。如果有所谓律法上的义或行为上的义,这义就当在人里面;但是人从别处得到他所缺少的信。根据这个理由,信心的义乃是"归给的义"(是从外边来的)。
所引用的经句是从创十五6引来的。其中所提的"信"并无特殊的限制,乃是指着救恩之约与被收纳为养子之恩,这就是亚伯拉罕因信所领悟的。其中提到未来后裔的应许那是不错的,但这应许是以白白收纳为养子作根据。然而有一点应当注意,那就是没有神的恩典是不能应许救恩的,没有救恩就不显出神的恩典。再者,我们若不先得着赐给我们的义,我们就不是被神的恩典所召,也得不着救恩的盼望。
如果接纳这个见解,就清楚见出那些不明神学原理的人,以为保罗是曲解了摩西的记载。在经文中既提到特殊的应许,他们知道亚伯拉罕真的相信了,也得到神的赞许。但是他们在这里的解释是错误的,第一、他们不明白"信"是达于整个上下文的,是不应当只局限于一个短句,但主要的错误是因为他未能从所说神的恩典上开始。神把祂的恩典赐给亚伯拉罕,为的是叫他更确实知道祂的收纳与祂的父爱,其中也包括基督所成就的永远救恩。为了这个缘故,亚伯拉罕因着信接纳神所赐给他的恩典,免得毫无结果。如果这义是归给他的,那么他称义的惟一根据就是他信靠神的仁慈,敢从神盼望获得一切福祉。摩西在这里(创十五6)并不是叫人想到亚伯拉罕,乃是叫人想到他在神的审判台前如何交帐。因此,亚伯拉罕把握住神的恩慈,这恩慈就是在应许中所赐给他的,借此他知道义乃是传递给他的。为了决定义的意义,必须明瞭应许与信心之间的关系,因为在神与我们之间正如"赠与者"与"受赠者"之间的同一关系。我们所以称义惟因借福音的应许才临到我们的,这样我们才知道是因信而得到的。
我已经解释本节经文如何与雅各书的解释和谐,如果主的旨意许可,当我论到雅各书信的时候,我要更详细地加以解释。我们只要注意这一点,那些领受所归之义的人是被称为义的,因为保罗用这两个表词是异字同义的。从此我们得到结论,问题并不是在人里面有什么,乃是神如何看他们,也不是因为良心的清洁与生活的完全就与神白白的恩惠有所分清,乃是因为当有人问:"神为什么爱我们,称我们为义?"这问题的时候,基督就挺身而出,用祂自己的义披在我们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