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

注释:


  7.这是怎么样呢?以色列人所求的 因为他在此所讨论的是难以解答的事,故他很踌躇地发这个问题。但他的目的乃是要以怀疑为起点,而获得更确切的结论。保罗发问之后,立刻加以答覆,而且答案也只能有一个。他的答案是说,以色列人寻求救恩的劳力都是徒然的,因为他们所用的乃是不正确的热心。虽然在本处,他并没有坚持这个理由,但因为他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了,故本处的经文也一定有同样的意义。他所说的乃是指出以色列人至今在追求义的事上,没有一点进步,不是很奇怪吗?从这里他可以合理地加上神拣选的真理。如果以色列人不能靠功德而得着义,那么其他的人就更不能靠行为而得着什么了。相同的情形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大的分别呢?谁不会清楚看到,那之所以使两者真正不同的,乃是神的拣选!
  这里蒙拣选的人的意义不太明显;有的人认为是指一切蒙拣选的人,以便与以色列人相对照。我不反对此种看法,但必须要承认本处也包括了神的拣选之意在内,就是说,这些人真正得着了救恩的理由乃是由于神的拣选。即是:义行并不是由于人的功劳或努力而获得的,而是由于依靠神白白的拣选而获得的。保罗在此也简略地比较那因神恩惠而得救的余数,以及以色列全民,或全体百姓。结论就是说,救恩不是出于人自己里面有什么长处,而是单出于神喜悦的恩典。
  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 蒙选的人因神的恩惠而在灭亡之中得拯救,凡不蒙拣选的人就仍然留在黑暗之中。保罗论到被弃绝者的毁灭与定罪,乃是由于他们早已被神所丢弃。
虽然保罗所引的经文不是出于一处,却是从圣经的各部引用的,但如果我们仔细查考这些经文的上下文,我们就发现这些几乎都不配合保罗的题旨;所引用的每一节经文,似乎都是指神对于那些恶人所犯的罪而加的责打。保罗却要指出他们的盲目,不是由于他们先犯了罪而罚他们的,是在创世以前神就已弃绝了他们。
  我们可以简略地在下面的话中解答这个难题。乃是因人已被神弃绝,他们才有了刚愎之本性,使他们不敬畏神,而激起神的忿怒。所以保罗在论到永恒的被弃时,他乃是故意提出其后果,如同树所结的果子,或从水源出来的河流。恶人当然会因盲目犯罪而受神的审判。但如果我们要查究他们灭亡的根由,我们必须说,是因他们已先受了神的咒诅,故他们一切行为、言语、欲望等都会受到咒诅。事实上,为什么人会被神永久弃绝的原因,是极其隐藏的;除了赞叹神不可知的圣旨之外,我们绝不能做什么,如同我们最后要在保罗的结论中看到的。我们不能由于直接因(immediate cause),而忘记了我们所不能察知的第一因(first cause),也不能以为神并没有按祂心意,在亚当堕落之前,早已为全人类定了他们的命运。如果祂只刑罚亚当败坏之后所生的后裔,或因他们所犯的罪而将他们应得的报应他们,那就极不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