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注释:


  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 保罗乃是把我刚才所提到的教义又扩大地加以说明了。我们的心不但归向基督,也要彻底明瞭基督如何使我们获得救恩,这是非常重要的。虽然每当圣经论到我们的救恩时,就单说到基督的死,但这次使徒保罗却有更进一步的说明,清楚说到我们救恩的根因,他分两部分来讲:第一、我们的罪债得以偿清乃因基督的死,第二、我们得称为义乃由于祂的复活。归纳起来说,当我们获得基督之死与复活的恩益时,那么在完全得称义的这件事上就一无所缺了。保罗所以把基督的死与复活分别谈论,无疑是为了顺应我们的愚顽,因为由于基督在祂的死上所标示的顺服,才使我们称义,这是真实的,保罗将要在下一章详加讨论。基督既然告诉我们借着祂的死与复活为我们成就的何其多,这区分也叫我们知道救恩是由牺牲而开始的,借此牺牲,我们的罪才得偿清,祂的复活使我们得以完全;因为称义的起始与神和好,称义的结局就是借着死亡的被灭亡而得生命。所以保罗的意思是说,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为我们偿清了罪债,基督为了叫我们与父神和好,复得祂的恩宠,祂必要毁灭我们的罪。这只有祂代替我们受我们不能忍受的刑罚才得以完成。以赛亚说:"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赛五十三5)。保罗没有说祂死,而说祂被交给人,因为偿还罪债乃根据神永远的美旨,祂拣选了这和好之路。
  复活为我们称义 基督若不从死里复活成为胜利者,被接到天堂的荣耀里,由于祂的代求使神与我们和好,祂即使担当神的忿怒与刑罚,为我们的罪受咒诅也是不够的,所以胜过死亡的因信称义的能力乃归功于祂的复活。并不是十字架的牺牲(借此我们与神和好)对我们称义毫无贡献,乃是此恩典的完全性在基督的复活中显示得更加清楚。
  有些人说这后半句是指着新生的样式说的,但我对此点颇不同意,因为使徒尚未讨论此点。25节的前后两句都指着一件事说的,这是非常正确的。假如称义是指着新生的样式,那么祂为我们的罪死,就是说祂为我们获得的恩典是要制服肉体,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所以正如保罗所说,基督死了是为我的罪,因为祂借着受死,为我们的罪受刑罚,才救我们脱离死亡的悲祸,说祂为我们称义而复活,因为祂果然借着复活叫我们得到完全的生命。祂首先被神的手所击打,在罪人的地位上担当罪的愁苦,然后被升高到生命的国度里,祂可以白白将生命之义赐给祂的百姓。因此保罗还是在讨论归义,下一章开始就要提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