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注释:


  18.原来神的忿怒 保罗借着两个在本性上完全相反的事来理论,并证明若不是从上头加给的,或借福音而来的,就没有义;因为他指明没有此义,所有的人都被定罪,惟有靠此义才能得救。他提出人被定罪的头一个证据之事实--世界的构造,宇宙诸元素的美妙安排,都当吸引人荣耀神,但无人尽自己当尽的本分去荣耀神。这就证明人都犯了亵渎神的罪,邪恶,和忘恩负义。
  有些人似乎以此为主题,以为保罗讲论的中心是着重悔改;但我以为讨论的题旨是从前项的提案开始的,因为保罗的目的乃是教导我们从那里得到救恩。他已经声明,除了福音以外,我们不能获得救恩。但因血肉之体不愿谦虚下来,将人得救的称赞惟独归给神的恩惠,所以指出全世界都该受永死的刑罚。因为我们既在自己里面丧亡了,所以必当从别的方法复得生命。详细考查每一个字,就能大大帮助我们明白本节经文的意义。
  有些人在不虔与不义之间划一不同的界限,以前者的意思是亵渎对神的崇拜,后者是对人不公平;但保罗说这不义是指对真宗教的忽视而言,我们解说此二者乃是指着一件事。一切不虔不义的人此句只能当"代换法"来解,意思是"一切人的不虔",或言"所有的人都犯了这不虔不义的罪"。从这两个语词就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对神忘恩。因为我们在两件事上得罪神:不虔就是羞辱神;不义就是把属乎神的转移到人的身上,不公正地剥夺了神的荣耀。忿怒二字,根据圣经的用法,是按着人的方式说的,"拟人的感情表现",意思是神的报复。因为神是按着我们所能理解的,在刑罚罪的事上,表显像个发怒的人。其实这字并不暗示在神里面有这种情绪,只不过与受刑罚的罪人之感觉有关而已。然后保罗说到从天上显明;虽然有人把"从天上"这几个字当作形容词,即如他说"天上之神的忿怒";但我以为这几个字有更强烈的表现。这句话有以下的意思:"人无论到何处去寻找,也不能找到救恩;因为神的忿怒已倾倒在全世界上,普及天下。"
  真理 就是关于神的真正知识的意思。阻挡真理就是抑制或使之湮没,使之暗昧不明的意思。所以他们被定为偷盗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