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
保罗再一次借着对比,使我们清楚看到,热心律法的人使信徒服在律法的权势之下,是多么地错谬。只要律法的仪文仍然有权治理着人,同时又没有基督的灵,那么肉体的情欲就不会受到制裁,反倒更是变本加历。所以,惟有基督能使我们从律法之下解放出来,公义的国度才得以建立。同时保罗也提醒我们,当我们从律法之下得了释放之后,我们当有的行为是什么。一个人只要他仍在律法之轭下,就会不断地犯罪,而且他除了死亡之外,不能结出什么果子来。如果律法的束缚只会生出罪来,那么"自由"的束缚,就会生出公义。如果前者是引到死亡,那么后者就是引到永生。然而让我们来看一下保罗自己所讲的话。
保罗描写到我们还在律法之下的时期,为"属肉体的时候"。我们晓得,在律法之下的人只能以他们的耳朵听外来的声音,却不能生出果子来,因为他们心中并没有神的灵。他们一直是在有罪与刚愎的状态之中;直到有一天有更美的救法临到,才能治好他们此种可怜的状态。请注意圣经的话:"属肉体的时候"的意思是他们只有人类本性所有的一切特性,却没有神特赐给祂儿女的恩惠。如果在此种状态中的本性是有罪的,那么我们的灵魂按着本性也是不洁的,因此我们自由意志所能行的,只不过是将属肉体的邪情之剑,刺透我们身体的每一部分。
那因律法所生的恶欲
就是说律法在我们里面所激起的一切邪情私欲,而且还能影响我们的全身。我们的每一部分都在恶欲的束缚之下。假如我们没有内心的导师圣灵,那么律法的工作只会更激动挑旺我们内心的情欲,直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我们应当注意,保罗在此乃是以律法与人类腐败的本性作为比较;因人若被义的制裁限制的时候,他们的恶念与情欲就更发动,且变得更狂妄。保罗在此又指出,只要我们属肉体的情欲仍在律法之下,就会生出死亡的果子来。所以保罗也证明律法的本身是有毁灭性的。凡愿意把自己服在会产生死亡的律法之束缚下的人,就是头等的傻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