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九誡 問76︰第九條誡是什么? 答︰第九條誡是︰你不可作假見証陷害人。
問77︰第九條誡吩咐我們作什么? 答︰第九條誡吩咐我們與人交往,總要誠實,又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名譽,若作見証,更當如此。
問78︰第九條誡禁止我們作什么? 答︰第九條誡禁止我們作一切不合乎真理的事,並一切損害自己和別人名譽的事。 略解︰這條誡是說到我們的言語,吩咐我們,隨時隨刻留心說實話。真理一旦受攻擊,則要挺身而出,無論如何總要盡力使真理得以伸張。它禁止我們作使人誤以為真的事(撒謊);特別是關于人品行的事(誹謗)。一般交往的原則是︰在愛裡說誠實話。作見証的原則是說實話,全部實話,除了實話以外什么也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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