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上帝的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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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圣三一论(The Holy Trinity)
我们已经考察了上帝的名字、本质和属性,现在我们转向奥秘的奥秘――神圣的三一论。在整个历史过程中,反对这一真理的各个派别,一直对这一信仰条款大肆攻击。古教会一直告白这一条款,并作为真理的柱石坚决予以维护,抵挡撒伯流派(Sabellians)、亚流派(Arians)、瓦伦提尼安派(Valentians)。这些派别虽然在其他教义上各有己见,但在攻击神圣的三位一体教义的时候却联合起来。今天,我们仍然必须捍卫这一教义,抵挡索西努派(Socinians)、重洗派(Anabaptists)、索西努阿米念派(Socinian Arminians)和其他那些提倡异端邪说的人。
在我们考察这一教义之前,在你对这一教义默想之前,必须清楚以下的问题。
首先,必须明白上帝的本质和存在是不可思议的。进一步说,应当明了对于我们人类而言,上帝虽然按祂自己的美意向我们启示了得救所必须的一切,然而我们对目前探讨的三位一体的教义所知道的只是部分性的知识,而且我们所能掌握的也只是一些表面性的东西。基督徒绝不要,也不要想,根据自己的理性而冒然前行,超越已定的疆界,也就是越过目前主给我们的光照。无法完全理解的,就予以相信。基督徒所敬拜的就是无形者,祂居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中。
其次,上帝全部成文的圣言是赐给人的,因此圣经所使用的是与有形物体有关的语言和词汇。人能够借助世上的语言表达理解属灵的事物,这是上帝奇妙的智慧、良善和全能。这样,就通过属人的讲述方式(anthropothoose),使人明白神圣的问题(theoprepoos)。圣经中用来启示神圣的三位一体奥秘的语言和词汇也是如此。因此,我们一定要留意,既不要拘泥于词汇发端的有形物质,也不要把神圣的事物降至属人的层面。说得更恰当一点,要以上帝所悦纳的属灵的方式,理解上帝在圣经中对祂自身的启示,我们必须超越有形的物质和表达。但愿你保持我们在前一章中所描述的那种属灵的心境。请留心重读一遍,并应用在本章里。
第三,应当知道,从自然是无法晓得神圣的三位一体教义的,只有在圣经中才显明出来。因此,在三位一体的问题上,我们只应参照圣经,并以单纯的心相信圣经的见证。绝不要高抬自己的智慧,认为自己的智慧胜过圣经的启示;当把一切属人的理性推敲弃置一边,避免想当然地把属灵的事物与有形的物体相比。这样的比较不仅不会给这个问题带来亮光,往往使问题更加模糊,不仅不会增进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正确了解,往往会使我们偏离正途。在我写作的时候,我祈求主洁净我,引导我,在你阅读或聆听的时候,亦愿如此。

2.上帝存有的独一性(The Singular Essence of God's Being)
我们主张并且强调:有一位上帝,并且是独一的上帝。“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申6:4);“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上帝”(林前8:5-6);“但上帝却是一位”(加3:20);“因为只有一位上帝”(提前2:5)。只有一位永恒、全能、至足的存有,这是必然的。即使在外邦人中,那些最有智慧的人也承认如此。在我们所处的时代,那些最野蛮的外邦人,在外部看来,似乎不信任何宗教,然而他们也承认有一位上帝存在。在外邦人中,也有一种看法,就是有很多神灵存在,这种看法似乎是来自对天使的认识,或许是源自对神圣的三位一体之上帝,和上帝的复数名字伊罗欣的误解。

3.对上帝位格的界定(Divine Personality Defined)
这位独一的上帝就是圣父、圣子和圣灵。神圣的存有是以三种方式存在的,并明确地用人可以理解的语言表达出来,以免各种异端在此处找到借口。这在圣经中用“位格”(person)一词来定名。在《希伯来书》1章3节说“是上帝本体(person)的真象”。在希腊文中是Tees hypostaseoos autou。因为hypostasis一词是指一个有理性的、独立性的存有,所以其意思是指一个人。我们理解这个单词是指一个有生命的、有理性的、具有不可传递性的存有,祂完全独立自存,不与其他任何存有搀和。天使和人类都是如此,因此他们都被称为“位格”。 把神圣的实体称为位格,所应用的就是这个概念,这是用拟人的方法,我们在理解其中的神圣意义时,就能领悟本来不可思议的东西。我们可以从抽象的角度思考上帝的位格之一,正如在《希伯来书》1章3节所表达的那样,基督就是圣父位格的真相。我们也可以从具体的角度思考上帝的位格,即从上帝之存有的统一性角度观察,正如在《腓利比书》2章6节所讲的那样,“祂本有上帝的形像。”根据基督的神性,圣经说基督是en morphee Theou,有上帝的形像,也就是说祂有上帝的存有和本质,因此祂与上帝等同。一个仆人的形像包括位格、本质性的存有和特征,同样,上帝的圣言也包括位格、本质性的存有和属性,这是组成上帝形像的要素。在前一章中,我们已经探讨了归之于上帝的各样属性的存在方式。

4.三个位格的神性(The Divine Essence consists of Three Persons)
这位独一的神圣存有,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既不是附属性的,也不是并列性的,而是一个位格藉着其他位格而存在,或是通过受生,或是藉着发出。事实上,在独一的受生存有中,存在着三个位格,这在圣经中有清楚的启示,这是不容否认的。在旧约圣经中很明显,在新约圣经中也同样明显。
首先,这是在“伊罗欣”(Elohim)之名中显明的。
(1)伊罗欣是一个复数的形式,不是指一个人,也不是指两个人,它所表达的始终是超过两个的复数。既然在圣经上明确地谈及三,我们就应当信服,圣经所教导的是独一的上帝,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伊罗欣极少以单数的形式出现,从来不以双数的形式出现,而是一般都以多数的形式出现。既然我们知道上帝是独一的,当涉及祂的存有时,就不能用复数的形式,很显然,伊罗欣是指有三个位格。
(2)另外应当注意的是,伊罗欣的复数形式也用于连结复数性动词(verbum)、形容词(adjectivum)、代词(substantivum in appellatione),而且伊罗欣总是有复数后缀(an affixum pluralis numeri)。在以下的经文中就是如此。“上帝(伊罗欣)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造人”(创1:26);“当上帝(伊罗欣)叫我离开父家漂流在外”(创20:13)。“……耶和华(伊罗欣),因为祂是圣洁的上帝”(书24:19);“当记念造你的主”(传12:1);“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54:5);“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出20:2)。
应当注意的是,“耶和华”和“伊罗欣”之名经常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名字“耶和华”,而且这两个名字是经常连在一起使用的,这就表明上帝之存有的统一性,也表明在三个位格中的连续性。假如上帝的复数名字是在单数的意义上使用,三个位格就被视为是一个存有。在圣经中只有一次,就是在《诗篇》45篇7节中,伊罗欣这一名字用于指一个位格,Elohim Eloheka,“所以上帝,就是你的上帝,用喜乐油膏你”。这表明periemchoresin,亦即内在的共存性,是指上帝的三个位格与上帝之存有以及彼此之间是不可分割的。
其次,以下经文显明了上帝是一体三位,三位一体(the Trinity of Persons)。
(1)主说自己不止是一或二。“我们造人”(创1:26);“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创3:22);“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创11:7)。此处所指的并不是天使,因为天使并不是创造者,也不是指人,因为人是按上帝的形像受造的。不能把天使视为与上帝同等。地上的君王谈及自己用“我们”(“we”and“us” ),只不过表明他们的局限性,因为他们的统治并不是自己独立进行的,而是要与他们的阁员和臣民协商( senatus  populusque)。然而,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因此祂是不需要以此方式表达自己的。祂用复数的形式表达自己显明祂是一体三位,三位一体的上帝,因此在《传道书》12章1节里,在原本的希伯来文中说上帝是“创造者们”(Creators)。
(2)在有些经文中,主在讲到自己的时候,仿佛是指另一个人,这也显明上帝是一体三位,三位一体。“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创19:24)。在与亚伯拉罕说话的三个天使中,一个是耶和华,上帝之子。祂在地上显现,并使硫磺与火从天上的主那里降下。招呼硫磺和火降下的,与使硫磺和火降下的,都是耶和华。因为上帝在本体上是一,此处所指的就不可能是两个不同的存有,而是圣子与圣父,是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格和第一位格。因为圣父藉着圣子作工,而圣子则是代表圣父作工(约5:19)。
第三,为了促进你心中的确信,要存信心思考那些表明上帝是三,非指本体,而是指位格的经文。在上帝所吩咐的为选民祝福的经文中,有三次重复耶和华的名字。“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6:24-26)。每次重复耶和华的名字,都与恩典之约的施行联系起来,分别归诸圣父、圣子和圣灵。赐保护归诸圣父,显恩惠归诸圣子,赐平安归诸圣灵。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3章14节在三位格的祝福中所表达的也是如此,这清楚地表明:耶和华名字的重复是指向三位格的。在《以赛亚书》6章3节中,也有三次重复,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在新约圣经中,这一经文指的是圣父、圣子和圣灵(约12:41;徒28:25)。另外,请考察以下的经文:“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赛61:1);“提起祂的慈爱和美德……并且在祂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赛63:7,9);“他们竟悖逆,使主的圣灵担忧”(赛63:10);“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诗33:6)。
在新约圣经中也有清楚的证据。“天忽然为祂开了,祂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6-17)。“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愿主耶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13:14);“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约壹5:8;译者注:根据钦定本新译)。
因此,我们注意到在上帝的存有中,有三个位格。我们接下来会证明,每一位格都是真正的上帝,圣子从圣父受生,圣灵从父与子发出,那时,这三位一体的教义就会更加明确。首先,我们来考察圣子的神性和祂永恒、不可思议的受生,以及圣灵的神性和祂的发出。

5.三位一体之各个位格的神性(The Divinity of Each Person of the Trinity)
圣父是真正的上帝,这是无可争议的,在我们继续探讨的时候,这会充分地显明出来。圣子是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格,祂也是上帝,在其神圣的名字、属性、作为和祂所领受的尊荣中,就可找到无可辩驳的证据。
首先,让我们来看祂的圣名。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证明的那样(耶23:6;罗9:5;约壹5:20),祂被称为耶和华,这一名字是惟独归给上帝的。
其次,让我们来看祂神圣的属性。不管是谁,只要是永恒、全能、全知,就是真正的独一的上帝。在圣经上,所有这些特性都归之于圣子(启1:8;弥5:2;启2:13)。
第三,让我们来思考祂神性的作为。创造世界,维系万有,并从死里复活的,就是真正的上帝。在圣经中,所有这些作为都归之于圣子(约1:3;西1:16-17;约5:20-21)。
第四,让我们来看祂所得的神圣尊荣。受到圣父所受的尊荣,并奉其名为人施洗,受人敬拜,被人信奉,就是真正的上帝。这一尊荣是归之于圣子的(约5:23;太28:19;腓2:10;希1:6;约14:1)。我们在第十八章里会对此进行全面的探讨。圣灵也是真正的上帝,我们将在以后证明。
这三个位格与上帝的本体既不相异,也不分离,彼此之间也是如此。否则,上帝的本体是一个实体,上帝的一个位格又是一个本体;或者圣父是一个实体,圣子是一个实体,圣灵也是一个实体,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有三个或四个上帝了。各个位格之间有所不同,但并不是本体上的不同。每个位格都是同等的,都是完完全全的神圣的存有,都是以此方式存在。因此,当圣经讲到三一上帝之位格的时候,所说的是一而三,当圣经讲到上帝的本质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的时候,所说的是三而一(约壹5:7)。
在表达三个位格之间的统一与和谐的时候,希腊教会曾经使用三个词。在我们的语言中,我们在表达的时候无法做到这样精确。然而,我们仍然尽力做到接近。
第一个希腊单词是homoousia,意思是“同质”(coessence),是指三个位格本体相同,一个位格的本体与另一位格的本体并无不同之处,而是具有同一本体。圣子的神性与圣父的神性相同,圣灵的神性与圣父、圣子的神性相同。在过去,有的异端玩弄词藻,用另外一个词来取代,这个词就是homoiousia,意思是“似质”(co-similarity)。他们主张说,圣子和圣灵是同一本质,与圣父的本质类似,但绝不是一样的。他们提议说,在这两个词汇之间有微妙的不同,因为二者之间只有一个字母不同。然而,我们的主张是,三个位格拥有同一本质。“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圣子是en morphee Theou ,也就是说,圣子拥有与圣父相同的形像和属性(腓2:6)。
第二个希腊单词是isotees,意思是“同等”(coequality)。这一单词所表达的是以下的事实:每个位格都完完全全具有同一神性。神性是不可分割的,这就是说,每个位格都在完全的意义上具有神性,但仅仅是一个位格,而不是其他。三个位格同样具有神性;就具有完全、不可分割的神性而言,他们是同等的。
第三个希腊单词是emperichooreesis,意思是“共存”(coexistence)。这一单词表明,既然上帝是单一性的存有,既不变化多样,亦非组合而成,这就是说,不管是本质与位格,还是位格与位格,都没有构成一个复合性的实体。三个位格,虽然彼此有别,仍非相异。他们作为独一的上帝,共存于存有的单一性之中。圣父存在于圣子里,圣子存在于圣父中,而圣灵则存在于圣父和圣子之中。“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约1:1);“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14:9-11)。

确立了位格的同等性,我们仍然必须分别上帝的本质与每一位格之间的不同,以免我们仅仅把上帝的本体等同于其中的一个位格,或者认为一个位格就是另一位格。然而,上帝之中所存在的那种内在的、本有的分别,对我们人类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我们对上帝的存有所知道的只是皮毛性的,这也都是主按祂的美意在圣经中向我们启示的。这启示对于我们敬慕、崇拜、成圣和得救来说是充分的。当然,还没有归正的人,不管他们有多高的学识,对于这一奥秘是无从知道的。然而,未受过教育但却敬虔之人,对于这一奥秘相信且晓得许多――远超过他能用词汇表达的――其程度是那些没有归正或抵挡真理的人所无法相信的。
因此,我们必须区分上帝的本质与上帝的位格之间的不同。
(1) 一个本质,三个位格。
(2) 我们必须明确,上帝的本体完全是非关系性的存有,也就是说,它的存在与其他任何存有都没有本质性的关系,而上帝的位格则是存在于彼此相关、同在互动的关系之中。
(3)此同一本质以完全的形式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然而,每个位格都有各自独立的位格性。因此,我们可以说,上帝的本质以上述方式传递给各个位格,而每一位格的位格性则是不可传递的。所以,很明显,我们应区分本质与位格之间的不同,尽管他们之间的不同并不是真正的本质上的差异。准确地说,我们这样的区分只是指存在的形式,此事我们只能这样模糊地说明。

位格之间的不同既不能界定为单纯的学术性的概念,也不能根据上帝的各种工作而予以界定――仿佛上帝作一种工作的时候被称为父,作另一种工作的时候被称为子,再作其它性质的工作的时候则被称为圣灵。也不能把这种不同视为三个位格并列工作,彼此之间没有互动,各自分立。否则,圣子就与圣父一样,圣父就与圣灵一样了,他们的关系和名称也只是指救赎的工作了。准确地说,这一不同是指诸位格的本质。上帝永恒的本质是作为父、子和圣灵而存在的,圣父不是圣子,圣灵也不是圣父。在圣经中分别如下:
(1)在位格的属性上不同,这是三个位格彼此之间关系的基础,也是我们区分三者之不同的基础;
(2)在名字上不同,分别称为圣父、圣子和圣灵;
(3) 在次序上不同,有第一位格、第二位格和第三位格之不同;
(4) 在存在的方式上不同,圣父是自有的,圣子受生于圣父,圣灵乃是由圣父与圣子发出。
(5) 运行的方式不同,圣父自己运行,圣子代表圣父,圣灵代表圣父和圣子。
每个位格各自的属性如下:圣父生发,圣子受生,并与父一同发出圣灵;圣灵由圣父与圣子发出,圣经中把圣灵的运行方式描述为“呼出”(breathing)。但是,在圣经中并没有说三个位格是绝对分立的。他们在本质上始终是彼此联系的,这由他们的名字本身就表明了:圣父、圣子和圣灵。即使有的经文中只是提及一个、两个或三个位格,即使他们彼此之间关系并没有明确地表达出来――据我所知,这样的事情只是发生在两三个地方--然而这种关系也在其它的经文中表明出来。比如,我们可以比较《民数记》6章25至26节与《哥林多后书》13章13节,《以赛亚书》6章3节与《约翰福音》12章41节、《使徒行传》28章25节,情况就是如此。主张这三个名字除了名字本身之外没有别的意义,或说这些名字所指的只是上帝恩典之约的施行,就是否定神圣的三位一体论。主张有三个实体同时并存,彼此之间没有关系,就是主张有三位上帝。因此,确有必要仔细省察这一内在的彼此之间关系的基础,这一基础存在于圣子的永恒受生和圣灵的发出上。

6.三一上帝第二位格圣子的永恒受生性(The Eternal Generation of the Son as the Second Person of the Trinity)
第一位格的位格属性就是生成第二位格,而第二位格的位格属性则是其受生性,这种受生是以与上帝的完美属性完全和谐的方式受生的。圣经上用“受生”(begotten)一词完美地表达了这种上帝运行的方式。不要把这种永恒的不可思议的生成与人的生成相比,应当把人的生成视为这一神圣生成的反映。所以,当我们思考神圣的生成的时候,必须把人的生成的观念拿走,要晓得这一神圣的生成是指由第一位格生成第二位格,因此第一位格是父,第二位格是子。不管在什么时候,教会都要承认、相信并捍卫这一真理。

我们以两种形式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一永恒受生的真理。第一种形式的证明是从这一语词本身推演出来的,第二种形式的证明是从构成这一语词的基础性观念而推论的。

证明#1:独一至智的上帝,在其所启示的圣经中显明了祂自身和救赎之道,所用的语言极其清楚,重点分明,极其得体,祂不仅宣告祂存在于三位一体之中,还称第一位格为父,第二位格为子,“奉父、子、圣灵的名”(太28:19);“父爱子”(约5:20);“恩惠、怜悯、平安,从父上帝和祂儿子耶稣基督”(约二3)。
“父”与“子”,从定义而言,就是彼此联系的。听到这些语词,我们就晓得这一关系的性质,除此之外,这些语词就没有什么意思。当遇到“父”这个词的时候,我们就立即想到祂按祂的样式生了另外一个人,而“子”这个词也使我们立即想到祂是由另外一个与祂样式和性格类似的人生的。我们立即就晓得这两人之间是有一定的关系存在的。上帝藉着父与子之名,具体地、确实地把祂自己启示为我们的信仰对象。不论在哪里提及这两个词,每个人都会晓得,所传递的是一种特定的关系,所以,父生成子,子由父受生,因此他们之间存在着父与子的关系,这是确定无疑的。天使、亚当和信徒也被称为是上帝的儿子,所表达的也是他们与上帝的关系,他们都是上帝按祂的形像生成的,前两者是藉着创造而生成的,而后者则是藉着重生而生成的。然而,基督的儿子的身份具有不同的性质,不能与另外的儿子的身份相比。对此,使徒说,“所有的天使,上帝从来对哪一个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希1:5)。基督是受生之子,祂超越所有的受造物,被称为kat' exocheen,是上帝卓越之子(来1:1,8)。圣经上又进一步称祂是上帝自己的儿子,因此祂的儿子身份并不是象征性的。“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罗8:32)。“自己的儿子”这表明祂的儿子身份是由受生而得的,因此祂与上帝同等,这一真理即使当时的犹太人也都晓得。“称上帝为祂的父,将自己和上帝当作平等”(约5:18)。更具体一点,祂被称为上帝独生的子。“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1:14);“上帝……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3:16)。祂也被称为首生的子。“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西1:15)。为了消除所有的反对意见,圣经中说,祂是首生的子,从永世就已出生了。“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箴8:24)。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说,祂是父之子,祂的儿子身份与天使和信徒的儿子身份有着无限的不同之处。祂是上帝本有的、独生的、首生的、永生的卓越之子,祂因其永世的受生而在其属性上与上帝相交。上帝的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之间的关系,以子永世的、不可思议的受生为基础。
尽管这一论证是完全令人信服的,然而索西努派和其他一些人,在败坏的理性的引导下,千方百计地杜撰种种说法,试图为这一真理罩上一层阴影。为了捍卫三位一体这一真理,破除试图淡化这一真理的各样图谋,我们将简明扼要地把他们骗人的诡计揭发出来。

遁词#1:涉及上帝,“父”与“子”这两个词都是象征性的用法。因此,既不要在上帝论问题上,把注意力集中在这种象征性的表达上,也不要由此而得出结论说:上帝是三位一体,三个位格彼此联系而共存。
回答:谈及上帝,说“父”与“子”等词都是象征性用法,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在圣经中特别强调这些词都是严格地指向上帝本身的。在词语最严格的意义上,第一位格毫不含糊地是第二位格之父,而第二位格就是第一位格之子,这也是最明确、最基本的。子的永世受生是这一关系的基础,这也是与上帝的属性极显著、极适宜地相吻合的。“生出”(generation)这个词出自人的环境,这是与全部圣经的表达方法是一致的,虽然用的是属人的词汇,然而表达的却是属灵的事物。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方便我们有限的人类的理解,因此,虽然是从属人的角度说的,但必须从神圣的角度来理解。人再愚蠢也不会主张:圣经中所记录的一切,都要从象征的角度理解。圣经上说,上帝有眼睛、耳朵、手臂等各样的肢体,也有人类的情感,从事人的活动。然而,我们都知道,圣经上提及这些肢体和情感,所表达的都是上帝的属性和活动。上帝的属性由此得以显明,上帝的活动由此得以施行。有谁会说这些关于上帝的事项都仅仅是象征性的呢?当然,涉及上帝,尽管这些事项是以拟人的方式表达的,但实际上并不是按世人的方式运行。然而,它们仍然是归诸上帝的,这也是极其明确,极其适宜的。此处的情况就是如此。“父”、“子”和“生出”这些词都是源自人类环境的,然而,它们仍然极其明确、极其适宜地表达了父与子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基础,所表达的形式也是与上帝那不可思议的属性是一致的。

遁词#2:第二位格之所以被称为子,是因为祂与父同质(coessensial)。
回答:(1)在圣经中并没有这种说法,所以我们不接受这种主张。
(2)即使儿子与其父有同样的性情(否则他就不是儿子了),然而这种性情的类似并不是被称为儿子的基础,否则就可以把父亲称为儿子,把儿子称为父亲了。那么,父亲和儿子就成为弟兄了,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人也会成为父子,因为它们都有人类共同的性情。每个人都信服这样的道理,因此,很显然,上述主张是没有任何道理的。父亲就是生出一个有他的样式的人的人,而儿子则是受生与父亲相象的人,这也适用于三位一体这一奥秘。有同样的性情并不构成父子关系,这种父子关系是生出与受生的结果。

遁词#3:第二位格之所以被称为子,是因为在“和平计划”(the Counsel of Peace)中,祂同意披戴人的性情,为成就救赎之功,在肉身显现,作为无形上帝的有形形像。
回答:(1)谈及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必然言及一种关系,因此不能主张三个毫无关联的实体的并存。为什么称第二位格为“子”,第一位格为“父”,在探讨其中的原因的时候,我们已经承认“父”与“子”这两个词隐含着一种关系。因此,我们从“父”与“子”这一关系性术语中得出我们的证明,是顺理成章的。我们必须承认,三位一体的三个位格存在于关系之中,也就是说,是作为父、子和圣灵而存在的。剩下的唯一的争议就是:第一位格被称为父,第二位格被称为子,这一称谓所导致的关系的基础和理由是什么。圣经上说,这是由于生出和受生而形成的。这些人不愿意承认此点,就主张说这是与肉身的显现有关,与基督取了人性有关,这种主张在上帝的圣言中并没有任何的根据。
(2)不能把基督在肉身中的显现视为祂的儿子身份的基础,因为祂的道成肉身既没有使第二位格成为上帝,也没有使其成为上帝独生、合法、首生的子--祂已经是子,是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了。祂已经在永世受生,这是在基督显现于肉身之前就已经成就了的。祂必然已经是上帝之子,否则,祂就无法作为上帝之子取了人性,也不会亲自在肉身中显现。“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箴8:24)。因为那时祂已经是上帝生出的子,所以祂儿子的身份并不是从祂道成肉身的时候才开始的。雅基的儿子亚古珥,对于上帝之存在的不可思议性倍感惊奇,就发出以下的问题:“祂名叫什么?祂儿子名叫什么?你知道吗?”(箴30:4)。同样,因为那时祂已经是上帝之子,所以,祂并不是藉着祂的道成肉身才成为儿子的。“上帝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加4:4)。既然是上帝差遣祂的儿子取了人性,祂必定是在被差派之前就已经是上帝的儿子了,并不是因为祂取了人性,然后才成为上帝的儿子。圣经上讲到基督时说,“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3:16),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是,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就已经是上帝了,而且祂并不是因为在肉身显现才成了上帝,这是没有任何可疑之处的。既然圣经上说,子在肉身中显现,是被差派来的,并由女人所生,毫无疑问,这所表达的就是:在祂道成肉身之前,祂已经是上帝之子了,祂之所以是上帝之子,并不是祂道成肉身的结果。
(3)基督受洗的时候,圣灵仿佛鸽子降下(太3:16),在五旬节的那一天,圣灵以超乎寻常的方式浇灌下来,后来祂又赐下属灵的恩赐,这样,圣灵也在这个世界上彰显了祂自己。即使在今天,圣灵仍然在祂天天恩惠的运行中,彰显祂自己。但是,虽然如此,没有人因此而主张圣灵就是上帝之子。所以,基督在这个世界的显现并不是祂儿子身份的基础。假如有人坚持说,圣灵并没有道成肉身,我的回答是:必须放弃把显现作为儿子身份的基础。上述主张所隐含的另一个意思就是:三个位格中的一个――对他们而言,到底是父、子,还是圣灵,他们并不关心――因着取了人性而成为上帝之子。有谁不憎恶这样的结论呢?难道是人性决定儿子身份吗?或者,我们能说基督的人性就是无形上帝的形像吗?难道基督不是在永世既为上帝之子,就有上帝的形像吗?难道基督在祂的神性中没有彰显祂父之位格的本相吗?

附加性主张#1:出生或显现(或彰显),在圣经中都是同一个意思。既然人成为儿子是因着出生,或者说,这种彰显就使人成为儿子。出生和彰显是意义相同的概念,正如在以下经文中所见到的那样:“弟兄为患难而生”(箴17:17);“因为一日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箴27:1);“你母亲在那里为你劬劳,生养你的在那里劬劳”(歌8:5)。
回答:(1)“出生”(to be born)和“显现”(to be revealed)并不是同义词,因此它们不可以交换使用。我们不能把显现的说成是出生,也不能把出生的说成是显现,否则就会得出荒唐的结论。假如从这两个词中推出同样的意思,就必定能够在同样的上下文中交换使用了。然而,实际上,这两个词并不是如此,这种论辩是无法支持所提出的结论的。
(2)假如一个词在某段经文中是从象征或比喻的角度使用,这并不意味着在其他经文中,也要从象征的角度理解这个词。在目前探讨的主题中,从来没有人把“出生”和“彰显”视为同义词,这就使得这一主张归于虚空。
(3)当“彰显”(manifestation)是用动词 “出生”(to be born)的形式表达时,开启这一彰显的人绝不会被视为父,而彰显出来的人也绝不会被视为子。所以,这一主张试图从动词“彰显”(to manifest)来证明基督被称为子是因为祂的彰显的缘故,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因此,不要随随便便地说“出生” 与“彰显”是同一个意思,因为你如果这样主张的话,就必须证明启动这一彰显的人被称为父,而被彰显的人则被称为子。只有作出这样的证明,你才能主张基督之所以是子,是因为祂彰显在肉身中的缘故。
(4)我们来考虑一下《箴言》17章17节的内容,“朋友乃时常亲爱,弟兄为患难而生”。患难并不是担当弟兄角色之人的父,而忠心的朋友也不是患难的儿子。假如上述主张有效的话,就会得出此类的结论来。这节经文的意思是说,忠心的朋友不仅是在兴盛的时候有爱心,特别是在患难的时候更是把爱心显明出来。在兴盛之时是朋友,而在患难之日则如弟兄。我们再来考察《箴言》27章1节的内容,“不要为明日自夸,因为一生要生何事,你尚且不能知道。”这节经文是指以下的事实:在一日之中,接下来会遭遇什么事情,人无法晓得。人所遇到的并不是那一日之子,那一日也不是人所遭遇事情的儿子。“日”一词是指时间,而不是指原因。
最后,我们来考察《雅歌》8章5节,“你母亲在那里为你劬劳,生养你的在那里为你劬劳。”。这节经文并不适用于以上主张,因为此处的“生养”(to bears)是指“生出”(bring forth),而不是“显明”(reveal)。教会就像一位母亲一样,会同教会中的牧者,通过传讲福音,不辞劳苦,辛勤作工,目的就在于使基督在人的心中成形。这就是教会为什么被冠以母亲之名的原因(加4:26)。忠心的牧者被称作那些因其服事而归正之人的父亲(林前4:15)。信徒被称为教会的孩子,也被称为牧者的孩子,他们在牧者的服事下悔改归正(参考亚9:9;路13:34;腓10)。既然因着属灵的养育,教会被称为信徒之母,而信徒则被称为教会之子,这节经文并不支持以上的主张。因为“生养”的同义词是生出,这是母子关系的基础,也是父子关系的基础。

附加性主张#2: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格之所以得名并不是因为从父与子发出,而是由于祂执行的是与救赎之工有关的神圣职分,由此祂显明并证明了自己的神性。没有圣灵之名,就无法分清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因为涉及神圣的存有,他们都是一个灵(a Spirit),是一个圣灵(a Holy Spirit,参考约4:24;赛6:3,8;约12:39-41;徒28:25;罗1:4;林前15:45;来9:14)。既然第三位格之所以被称为圣灵,只是因为祂在恩典的施与中显明自身是上帝,那么,第二位格之所以被称为子也是由于祂在肉身中的彰显了。
回答:(1)我们否定这种结论,原因和结论之间没有逻辑关系。涉及一个位格的真理不能用到其他位格的身上。涉及到父,我们绝对不能说祂是受生的,也绝对不能说祂是被差派的。同样,我们既不能说圣灵是受生的,也不能说圣灵差派了圣子。
(2)说三位一体的第一位格或第二位格是圣灵,这也是我们所否定的。在任何经文中,包括在前面所提到的经文中,都没有言及称父或子为圣灵。上帝是个灵,每个位格都是神圣的,这是正确的,然而把“圣”和“灵”合在一起,用在其他位格身上,则是圣经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的。
(3)圣经上说上帝是个灵,也称第三位格为圣灵,在这种情况下,“灵”一词的含义并不相同。“灵”这个词有无数的含义,有时指风,有时指人的灵魂,有时指天使的灵魂。当圣经上说上帝是个灵的时候,要从否定的角度理解。它的意思是指上帝是这样的存有,单一,无肉体,无形体,与所有的受造物都有着无限的不同。对于我们人类来说,要表达这样的意思,用“灵”这个词是最好不过了。然而,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格被称为圣灵,是由于祂是从圣父与圣子发出的,要表达这个意思,用“呼出”(to breath)这个词是最好不过了。因此,祂被称为是上帝的灵,主的灵,是祂嘴中所发出的气息,这些都是与救赎的工作没有任何的关系的。这在以下的经文中也得到了证实。“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1:2);“上帝的灵造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33:4);“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诗33:6)。从这些经文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第三位格与三位一体的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并不相同;第三位格是灵,虽然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也是神圣的,但惟独第三位格是圣灵(参考太28:19;约壹5:7)。无论何时,当圣灵的活动显明在外时,祂运行的方式始终是与祂的属性一致,既通过呼出的方式(参考约3:8;约20:22)。所以,这种呼出是与圣灵运行的方式有关,并不涉及祂与父和子的关系,也不涉及这一关系的基础,即祂从二者的发出。

遁词#4:“子”与“道”(Word),以及“子”与“以色列的王”(King of Israel),这些词的用法都是可以互换的,意思都是一样的。众所周知,“道”和“以色列的王”所指的是祂中保职分的执行,并不是基督存在的方式。因此,“子”这个词也是指祂的中保职分,并不是指祂存在的方式。
回答:我们明确地否定“子”和“以色列的王”,以及“道”和“子”是一样的。二者所指的都是同一位格,但这并不等于说它们的意思一样。因此,从一个并不能必然地推出另一个。许多事情归在基督的身上,因此祂有许许多多的名字,比如“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和平之君”、“永远的父”、“以马内利”、“主我们的义”。谁能因为这些名字所指的都是同一位格,就因此主张它们是同义词呢?即使“以色列的王”这一称呼是指祂中保的职分,也不能由此就得出结论说“子”这一称呼也与中保的职分有关,更不能因此就说祂是因着中保的职分而被称为“子”的。当称基督为“道”时,所用的希腊单词并不是rhema,而是logos,意思与理性、智力和智慧有关。这与以下的事实是一致的:基督就是智慧的永恒的无上的彰显,祂在永世受生,在耶和华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祂(箴8:22),等等。虽然在福音的启示中,基督被称为道,然而这既不是祂是子的原因,也不是祂被称为子的原因。准确地说,这是指祂作为子的工作,是与祂存在的方式一致。

遁词#5:“子”之名涵盖了中保的整个位格,既包括祂的神性,也包括祂的人性。既然祂的中保职分是在神人两性中完成的,所以,祂儿子的身份并不是单与祂的神性有关。而且,祂“人子”(the Son of Man)的称呼也是指向祂中保的整个位格,而不是仅仅指向祂的人性。因此,祂被称为子并不是由于祂永世的生出。祂是上帝的本体之子,是上帝首生、独生的子,是枝子,是来自高天的清晨的日光,是无形者的本相,这是藉着祂奇妙的道成肉身、话语、神迹、升天,以及祂圣灵的浇灌和无所不及的治理而成的。
回答:(1)这是索西努派的教导,由来已久。特别是那些不想被列在索西努派中的人,他们要证实自己的观点,仍然不得不诉诸索西努派的证明方法。他们的说法很巧妙,很容易使人误入歧途。假如你不赞同索西努派的观点,为什么诉诸此类证明,使人不由得不怀疑你和他们是一丘之貉呢?
(2)神性处于整个位格之中。人性既不是基督的位格,也不是基督的位格的一部分,而是上帝之子的位格取了人性。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证明的那样,第二位格在取了人性之前,就已经是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了。因此,祂是上帝之子,并不是藉着祂奇妙的受孕,等等。这一切都证明祂本来就是上帝之子,但这并不是祂之所以是、并被称为上帝之子的基础和原因。正如使徒保罗所表达的那样,“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上帝的儿子”(罗1:4)。
(3)基督有两性,一是人性,一是神性。这两性运行的名称、特性和方式都源自同一位格,这些都是祂位格性的本质方面,有些与祂的神性有关,有些与祂的人性有关。因此,在《路加福音》1章32节中,基督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和大卫的儿子,前者是指祂的神性,后者是指祂的人性。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取了人性。既然取了人性的是上帝之子,因此,在此之前,祂已经是上帝之子了;祂并不是因为取了人性才成为上帝之子的。从祂是人子这一事实,并不能必然地得出结论说祂就是上帝之子。祂也不是因为是上帝之子而被称为人子的。这些称呼并不是随意用的。上帝之子和人子并不是一回事,虽然所说的是同一位格。正如我们已经证明的那样,祂是上帝之子只是指祂的神性,而祂的神性是因着祂永世的受生,祂之所以是人子,只是因着祂的人性,祂是女人的后裔生的。

遁词#6:“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7),在《马太福音》17章5节又补充说,“你们要听祂”。此处所指的是中保整个的位格,既是上帝,也是人。在祂里面,在祂的献祭里,父上帝得了满足;祂既是先知,也是君王,人必须听从祂。当我们从整个角度看的时候,祂就被称为上帝之子,祂本来就是上帝之子。
回答:这些都是我们早就赞同的,但是这并没有涉及争议点。此处的争议点是:上帝的第二位格之所以被称为上帝之子,是不是因为上帝喜悦祂,祂作为中保,既是上帝,也是人,上帝悦纳祂的献祭,我们应当作为先知和君王尊重祂。这是我们所否定的。这节经文并没有提供什么证据,也没有说明基督基于什么原因而被称为上帝之子,只是表明父称祂为子,因为祂是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这是由于子的永恒生出而成的。“你们要听祂”,这句话并没有说,基督因此就是上帝之子了。这样推论是错误的。再者,不论是祂的人性,还是祂中保的职分,都不是听从祂的基础,惟独祂的神性才是我们顺服祂的根据。祂圣子的身份是因为祂的神性,尽管祂与人性联合。

遁词#7:圣经中之所以经常把上帝之子的名称归于基督,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教导我们:“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20:31)。因为祂经常被称为上帝之子,就得出结论说祂真是受生的,是徒劳无益的。
回答:这节经文讲得是何等地明确啊!圣经称基督为上帝之子,目的是教导我们,耶稣就是基督。假如此处所说的是基督由于取了人性而成为上帝之子,上述主张还是可信的,然而这节经文所说的只是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正如我们已经证明的那样,基督儿子的身份并不是由于祂道成肉身而来的,而是因为祂的永世受生。因此,“子”、“独生子”、“自己的儿子”、“上帝首生的子”,这些称谓引导我们得出结论,祂的受生并不是肉体意义上的受生,而是以独一无二的方式,按其上帝的属性而受生的。我们这样说并不是徒然的,而是确定无疑,无可辩驳的。基督就是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所以圣经上经常称祂为子。即使只在圣经上出现一次,对我们的信仰而言,也是充分的,足以使我们相信耶稣就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足以使我们相信因着祂的名字,我们就得永生。何况这在圣经上不止一次出现呢!既然在圣经中经常重复这一名字,那些反对这一真理的人就当回心转意,不要再肆无忌惮地攻击这一真理了。

证明#2:迄今为止,我们已经从“子”、“我的儿子”、“自己的儿子”、“受生的、独生的、首生的子”这些名称证明: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格自永世就与第一位格存在于父子关系之中,而且祂是永恒之父的永恒之子。我们现在进到第二项证明,与这一关系的基础和原因有关:如何以及为什么第二位格是永恒之子,根据圣经所言,这是由于子的永恒生出。我们将从圣经的不同段落证明此点,并分别予以省察,有效地消除各种反对的主张。
首先,我们来考察《诗篇》2篇7节,“祢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祢”。此处第一位格在向第二位格说话,称第二位格是祂的儿子,这必然蕴含着第一位格是第二位格之父的意思。主张第一位格是父,第二位格是子,所依据的基本句子就是“我今日生祢”。很显然,第二位格被称为子并不是仅仅因为祂与第一位格的本质相同,但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对于这种主张,我们在驳斥“遁词#2”的时候,已经作出了反应。从这节经文,我们也可以同样毫无疑问地得出明确的结论:第二位格是子,第一位格是父,并不是因为第二位格取了人性,因为第一位格并没有在这方面生出第二位格。祂是第二位格先于道成肉身,因此第二位格在永世即是子。我们在驳斥“遁词#2”的时候,已经处理了这种主张。另外,基督的人性是在祂道成肉身时被造(created)的,然而祂的神性却不是这样。人性从那时成为上帝的儿子,然而神性并不是如此。生出并不是指一个人根据他父的显明形像而生出,而是指与父的属性无限不同的一个属性的生出或衍生(propagation)。这样的主张本身也是不合理的。
主张第二位格之所以为子是因为祂与第一位格同质,或者主张祂之所以为子是因为祂取了人性,这两种主张彼此矛盾,无法和谐。上述经文使这一点显得特别地清楚。两个非真理的东西加在一起不等于一个真理。这节经文既讲到第一位格,也谈及第二位格,所说的是父与子之间有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子的生出是一个基本的概念。这种生出确立了父是第一位格,而子是第二位格,同时也确立了第二位格是子,第一位格是父。
其次,保罗曾经说“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3:16),对于保罗的这句话,人们经常引用。从沉默论(the argument of silence)出发,他们想主张此处所指的是上帝之子。他们缺乏解释这些词并将之应用于心灵的勇气,结果就搞得极其模糊不定。“上帝在肉身显现”,这些词并非不等于是指“上帝之子”。准确地说,它所传达的意思是:上帝在永世就在本质与其位格的联合中取了人性,丝毫没有谈及父与子的关系,也没有谈及这一关系的基础――经文中清楚地表达的是“生出”(generation)。为什么不使用保罗另外所说的“上帝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呢(加4:4)?此处所表达的就是这种关系,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以及道成肉身。他们将不得不承认,这节经文所表达的超出了他们想表达的观点,因为这节经文表明,基督在被差派,从女人生成之前,就已经是上帝之子了,而且祂之所以成为上帝之子并不是因为祂取了肉身的缘故。
因此,第二位格之所以为子是因为祂是由第一位格生出的。此处我们必须从属人的角度上升到属天的角度。我们必须思考其成为上帝的方式,尽管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奥秘。我们必须相信:第一位格生成第二位格的方式,最好是用“生出”(genaration)这个词来界定。任何人类之生出的想法必须远远地排除在我们的思想之外。此处在第一和第二之间并不存在时间顺序上的不同;也不存在从无到有的转化;这种关系也不是一种依赖性的关系。这一关系在本质上是永恒性的,特征就是存有和本质的同等性,因为父之子的存在是上帝属性的一个构成元素,因为这属于上帝之存有和位格的至境。

遁词#1:不应当把《诗篇》2篇7节所提到的生出理解为永恒性的,这是指祂的道成肉身。这种生出是在特定的时间发生的:“今日”。这些词语绝没有永恒的意思。
回答:(1)道成肉身绝对没有生出的意思,生出也不是指道成肉身,否则第一位格的父性就是指与基督之人性的关系了,由于基督的人性,祂才被称为父。如此以来,基督的人性成了第一位格的儿子,是上帝的本相,显明父的位格。这样的结论是荒谬的,应当彻底地予以唾弃。
(2)此处所指的生出是从永世生出,由此第一位格是第二位格之父,第二位格是第一位格之子。第二位格子永世就为子,是在世界受造之前就出生的(箴言8:24),在此之前一无所有,惟有永恒而已。 “祂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5:2)。假如此处所称为子的第二位格是在永世为子,祂的生出当然始自永世。进一步而言,祂的生出是永恒性的,“今日”必定是指永世。
(3)有人或许反对说,这个词绝不是指永恒,我对这种异议的回答是:生出绝不是指取了人性,即使有些人喜欢这样理解,这种说法也不成立。让他们来证明“今日”这个单词并不是指永世吧,正如我已经证明生出并不是指取了人性一样。事实上,在其他任何地方,“今日”这个单词都没有指向永世,然而如果在这节经文中确实是指永世,对于我们的主张而言,就已经足够了。我承认,当“今日”这个词用于指人的时候,所描述的确实是一段具体的时间。人是受造物,是在时间的进程中运行的。然而,当“今日”这个词是指与上帝(祂并不受年月顺序的限制)有关的事的时候,正如此处的情况一样,“我今日生你”,此事一定要根据上帝的属性来加以解释。对于上帝而言,万有都在眼前,千年如已过的昨日(诗90:4)。上帝持续不断地存在于现在。这一儿子,是在永世生出,被膏立,差派作锡安之君。列国都已经赐给祂为产业。这一儿子要在上帝的子民中作王,要惩罚祂的仇敌。这一儿子我们必须尊敬、惧怕,并以谦卑和爱慕来以嘴亲子。因为祂的儿子身份,万有都已经托付给了祂。祂之所以成为儿子,并不是因为万有都已经托付于祂。
其次,我们应当考察《箴言》8章22至25节,“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大山未曾立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
既然“耶和华”这一名字是指第一位格,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章中的“我”和“我的”是指被称为“智慧”的第二位格,这是毋需证明的。关于第一位格,第二位格说祂“有了我”,而关于祂自己,第二位格则说祂是“被立”、“生出”的。因此,他们之间有一种相互的关系,这是无可争议的。而这种关系的基础“生出”,对于父和子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耶和华……就有了我”,“我已被立”。希伯来文kanani,不管是在此处,还是在别的地方,始终是指拥有、所有、得到、买赎,或获取。“有”这个词就是来自kanani。此处说第一位格有了第二位格,是其所有者。这种所有性是永恒的:在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问题在于第一位格是以什么方式成为第二位格的所有者的。经文本身就回答了这一问题,“我已生出”。这一所有关系是“生出”的结果,因此第二位格被称为上帝自己的儿子、首生的子、独生的子,kana一词的含义就是“通过出生”而得到的。当夏娃生该隐的时候,她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创4:1)。第二位格是由第一位格生出的,所以第一位格是第二位格的所有者。第二位格说,“我已生出”,但是,并不是在时间的状态之下,因为下一节经文明确地说,“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曾有之先”。这节经文是令人信服,无可争议的。我们不能主张说,生出就等于显现在肉身之中,因为祂的生出是始于永世,而在肉身中的显现则是在创造世界之后接近四千年才发生的。也不能主张说,有和生出是指被立。这并不是这些词的意思,其词根没有这样的意思,在使用的时候也没有。再者,被立不是指有,但却是以有为前提。要按立某人,对他就必须有合法的权柄。
第二位格,在永世既为父所生出,因而为父所有,是“从太初就被立”的;这就是说,在和平计划中,每个位格都根据自己的属性、存在和运行的方式而参与,第二位格被按立为中保的职分,这涉及子的按立和由祂担当救赎的工作。但是,各个位格并不是存在于彼此的关系之中,也不是因为其与救赎工作的联系而得到与各自相关的父、子和圣灵之名。准确地说,是在这种彼此的关系之中,这些位格共存于神性中,而这一关系的基础则是生出或发出。既然这就是上帝的本质属性,所以每个位格都参与了救赎的工作。圣经上所探讨的各个主题经常与救赎的工作交织在一起。但是,假如在上下文之外探讨这些问题,就是脱离上下文了。此处的情况也是如此。这一探讨的焦点是第一和第二位格之间的关系,而生出则是这一关系的基础。进一步来说,圣灵所传递的就是三位一体的这些位格是如何以这一关系为基础,在这种关系和救赎工作中彼此互动。这种彼此之间的互动包括第一位格――藉着生出第二位格而拥有祂――按立第二位格;也就是说,第一位格按立第二位格为中保。
第三,我们来考察《弥迦书》5章2节:“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掌权的;祂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在《马太福音》2章6 节中,断然无疑地指出,此处所指的就是主耶稣。在这节经文中谈及两种“出来”或“有”,一种是源于伯利恒,是按人性说,祂从马利亚出生,另一种所指的是“从亘古、从太初”,是指祂的神性。二者在希伯来文中都是用jaza这一个词来界定的。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藉诞生而生出”。“那与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儿妇之外,凡从他所生的”(创46:26;参考:创15:4;创17:6;创35:11,以及其他无数经文)。在特别的意义上,这个词用于指弥赛亚(参考撒下7:12;赛11:1;及其他)。按着祂的人性,弥赛亚要在历史上从伯利恒的马利亚出生,而祂自亘古的生出也是藉着出生使然的。这个词出现在类似的地方都是同样的意思。但有一个例外。永恒生出是以复数形式表达的,根据希伯来文方式所表达的生出是最卓越的,超过其他各样的生出。而子的生出确实如此,永恒,无可比拟,又不可思议。在考察这节经文的时候,不能认为是共存(coexistence)、显现(incarnation)或按立(ordination),因为此处所指的是生出,是藉着出生而生出,是永恒性的生出,而且是真实的生出。因此,子在永世即由父生出这一真理是不容置疑的。
第四,我们再来考察《约翰福音》5章26节,“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上帝之存有的第一和第二位格在此处都谈到了。一者为父,一者为子;正是在这一方面,二者之间存在一种关系。这节经文说,父在自己有生命,生命就是祂自足的活动,是祂独一的赋予动力的权能。这种生命是父在自己就有的,祂是这一生命的源泉,并不是从其他任何人得到的。因为祂是自有的,因此祂的生命源于祂自己。祂是永生的上帝,正如在圣经中所经常称呼的那样。在这节经文中,也写道:子在自己有生命。这一生命并不是类似的生命,也不是另外的生命,而是同一个生命,彰显在同一自足的活动中,也同样是独一的赋予动力的权能。正如父在自己有生命,子也是在自己有生命。因此,父与子是同等的;在他们各自身上所存在的是同样的生命,所以,在这一方面来说,他们是相同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各自拥有生命的方式。父在自己有生命,祂也同样赐给子在祂自己有生命。祂如此行的方式与上帝的永恒属性一致,排除了时间的概念,也排除了从无到有的变化。由此来看,很显然,子的存在源于父,这是父性与子性的基础。

遁词#2:涉及到上帝,就本质上而言,此处所指的生命并不是主体性的,而是因果性的;也就是说,是指上帝是选民的灵命之源。主愿拯救谁,就会拯救谁,祂也授权子为中保,既是上帝又是人,救拔祂所喜悦的人,并把属灵的生命传递给他们。从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来看,很显然,必须这样理解才正确。
回答:(1)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子在自己有生命,这生命与父在自己而有的生命并无不同之处。在这一方面,他们是同等的,所具有的都是同样的生命,都是在自己而有的生命。
(2)作为中保的子,取了人性,在祂自己有生命,这是肯定无疑的。然而,我们所特别否定的是:父赐给基督在祂自己有生命,是因为其中保的身份,或是以祂执行中保职分的形式。
(3)假如上帝的第一位格和第二位格在神性上是共存的,彼此并不依赖对方,那么,我们必须得出结论说,每一个位格都是在自己有生命,因此,当第二位格取了人性的时候,祂已经在祂自己有了生命。所以,作为中保,祂不可能是从其他任何人得生命,因为祂已经有了生命。第二位格已经在祂自己有了生命,这才使得祂有资格担当中保的职分。父在祂自己有生命,并不是以此作为中保,以便以受苦和受死的方式,把生命传递给选民。这对子来说也必然如此,因为父与子所具有的是同样的生命,都是在自己而有生命。不论是父还是子,他们都是以同样的方式有生命。对父而言不真实的,对子而言也同样不真实。
(4)要成为他人的生命之因,从主体的角度而言,自己必须首先在自己有生命。结果(即生命的彰显)是与动力因一致的。既然父与子都是生命之主,逻辑上的结论必然是祂们都是在自己而有生命,这正是主耶稣在本章中所强调的。基督指出,父在自己有生命,因为祂把肉体和属灵的生命赐给他人。既然基督也把肉体的和属灵的生命赐给他人,因此祂就显明祂也是在自己有生命。祂对此补充说,作为上帝,祂在自己有生命,因为父在自己有生命,祂也照样赐给了祂。祂继续说道,藉着父,子在祂自己有生命,使祂可以作中保,父差派祂完成中保的职分,从而使得父、基督自己和圣灵能够把生命赐给死亡并且当死的罪人。
(5)现在,我们来考察《希伯来书》1章3节:“祂是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在这一章中,使徒的目的是想证实基督的神性,同时证明以下的事实:基督是上帝之子,祂不可思议地比最荣耀的受造物天使更荣耀。“所有的天使,上帝从来对哪一个说,你是我的儿子”(来1:5)?上帝确实也称他们为上帝的儿子,正如祂也称那些重生的人为上帝的儿子一样。然而,所有这些儿子都不是生出的,只有基督是藉着生出而为子的。“祢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祢”(来1:5)。以下的说法也表明了这样的意思:“上帝荣耀所发的光辉”,“上帝本体的真像”。所说的不是别人,只能是上帝的天然之子。这不可能是指基督的人性,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证明的那样,人性与上帝的第一位格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也有人希望把基督这种儿子的身份与祂的神性联系起来,并认为祂是一个分离的、自有的、无关系的、非生出的位格。假如这样主张的话,就可得出与人性联合的第二位格可能不是子的结论,因为假如在一性中缺乏的东西,在二性的联合中也不会具备。这样,随之而来的推论就是:彰显在肉身中的第二位格,在这个世界上所显明的是祂自身的荣耀,所表达的是祂自己本体的真像。然而,事实上,子是父的荣耀和位格的彰显,因此,此处所真正关涉的是祂的神性。
此处所描述的子是在与父的关系中存在的,这首先在以下的短语中表达出来,“祂父荣耀的光辉”,光辉是光的反射。父是人所不能接近的光,而子从其位格的角度而言,是在永世从那光中发出的。在主后325年所举行的尼西亚大公会议上,称基督为“出于光而为光”,清楚地表达了这一意思。
经文进一步把这种位格之间的关系归之为“祂父位格的真像”(the express image of His Father's Person)。在希腊文中所用的是hypostasis,字面意思是指一个独立的实体,但是,当用于指一个有智慧的存有的时候,所表达的就是位格。因此,此处所谈及的并不是神性,而是上帝的第一位格,因为此处所说的是子是祂父的位格的真像。人所生的儿子都随自己的样式,因此儿子所彰显的就是父亲的形像。所以,此处所说的完全脱离第二位格的人性,而是指祂是由第一位格生出的。这种关系以及父、子这关系性的称呼,都源于这一生出,所以子被称为祂父位格的真像。作为父位格的真像,必然蕴含以下的意义:祂藉着永世的生出,而天生为子。主耶稣被称为“上帝的形像”(林后4:4),和“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形像”(弗1:15),原因就在于此。
以上我们所描述的这一伟大的奥秘,是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不管有谁不喜欢坚持这一真理,教会仍然要认识、承认、相信、告白这一真理,并坚定地维护它。

7.三位上帝的第三位格:圣灵(The Holy Spirit as The Third Person of the Trinity)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探讨了父与子的神性,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现在我们来考察第三位格,在圣经中称之为圣灵。关于这一位格,我们将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祂的名字;(2)祂的位格性;(3)祂的神性和神圣位格的真实性;(4)祂与上帝的其他位格之间的关系,以及这一关系的基础:从父与子发出。
圣经称第三位格为圣灵,在英语中为Holy Spirit,在希伯来文中是 Rouach,在希腊文中是pneuma。这个词在各种各样的经文背景中使用,有时指风(约3:8),有时指天使(来1:14),有时指人的灵魂(传12:7),灵魂的活动(加6:1)。要表达上帝之属性的属灵层面,没有比“灵”(Spirit)更合适的词了。有时这个词用于表达本质的意思,此时所指的就是包含三个位格的上帝的存有。“上帝是个灵”(林前15:45)。有时用于表达位格的意思,比如指子,“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15:45),但通常还是用这一名字来称呼第三位格(参考:太28:19;约壹5:7)。“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见圣灵的恩赐也浇在外邦人的身上,就都希奇”(徒10:44,45)。当探讨上帝之存有的第三位格的时候,我们不是简单地称之为“灵”(Spirit),而是称之为“圣灵”(the Holy Spirit),这是与圣经中的说法一致的。

之所以称第三位格为圣灵,
(1) 是因为祂作为第三位格的位格性是自父与子发出的,没有别的词比“灵”这个词更合适了,因为“灵”的意思就是“呼出”(to breathe)。所以,祂被称为“全能者的气”(伯33:4),和“祂口中的气”(诗33:6);
(2) 是因为祂运行的方式,正如以上所显示的那样,祂运行的方式就如风的吹拂一样。当使徒们在五旬节被圣灵充满的时候,整个房间充满了一种声音,“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徒2:2,4)。当主耶稣向门徒应许圣灵的时候,祂向他们吹了一口气(约20:22);
(3) 是因为祂运行的结果。当圣灵在上帝的子民身上运行的时候,就会使他们甘心乐意、勤勤恳恳地侍奉上帝。“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诗104:4);“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

祂被称为是圣灵,并不是因为祂比父和子更圣洁,先知以赛亚在谈及上帝之存有的三个位格的时候,用了“圣哉”这个词三次(赛6:3)。祂之所以被称为圣灵,是因为:
(1)祂运行的方式。圣灵是从父与子发出的,祂的名字也由此而来。因此,祂被称为父与子的灵。如果我们从比较的角度来思考上帝的三个位格,那么,第一位格因其位格性而被称为父,第二位格也因其位格性而被称为子;同样,第三位格也因其位格性而被称为圣灵。祂们运行的方式是祂们存在的方式的必然结果,因此,在祂们完成救赎之工的过程中,就被人以这些名字相称。
(2)祂在选民身上运行的方式。“……因着圣灵,成为圣洁”(罗15:16);“……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提后2:13)。

圣灵不仅仅是一种好的影响,也不仅仅是上帝的恩赐,祂是一个位格(a person)。归于圣灵的属性和运行只能是归在一个位格身上。
首先,圣灵有智力(intelligence)。“只有上帝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上帝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上帝的灵,也没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0-11)。圣经在这里把人的灵与上帝的灵相比,二者都有知识。前者知道人的事,后者晓得上帝的事。与圣灵有分的人不同于他们心中的圣灵。“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彼前1:11)。在《哥林多前书》2章11节中,并没有说属灵的人参透上帝的事,而是上帝的灵才能参透上帝的事。
其次,圣灵有意志(will)。“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12:11)。圣灵的恩赐与圣灵不同,除此事实之外,圣经上还说在恩赐的分配上,圣灵是至高无上的,祂不向任何人负责,完全按祂自己的美意而行。
第三,圣灵有工作(work),比如世界的创造(诗33:6;创1:2),生命的重生和赐予(约3:6;加5:25),差派祂的仆人(徒13:2)。众所周知,假如把工作安排给特定的人,工作就会完成得很好,很显然,问题不在于工作的原因,而在于工作的方式。但是,当提及圣灵的工作的时候,所指的是祂是这一工作的原因,当祂这样作工的时候,祂利用各样的工具。
第四,圣经上说祂借着可见的记号显现,既表明祂的临在,也表明祂运行的方式,正如在基督受洗(太3:16),和五旬节那天一样(徒2:1-4)。一个人的存在是借着事件来显明的;然而,事件本身并不是作为人出现的。
第五,圣经上明确地说,圣灵不同于圣灵的恩赐,祂是后者的发出者。“恩赐有分别,圣灵却是一位。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林前12:4,8)。虽然在《路加福音》24章49节,《使徒行传》10章38节,《路加福音》1章35节中说,圣灵是上帝的能力,然而,圣灵是一个位格,而不是相反,这也是非常清楚的。在《哥林多前书》1章24节中,基督也被称为上帝的能力。拥有能力并发挥这一能力的,必然是一个位格。当我们说父与子是借着圣灵作工的时候,是指所言的那一位格是藉着由祂发出的位格作工。

异议:圣经上说圣灵是一种恩赐。
回答:这并不否定祂的位格性,因为圣经上也曾说基督是来自上帝的恩赐(参考:赛9:6;约3:16;约4:10)。即使说圣灵是一种恩赐的时候,也是把祂作为一个位格来描述的,事件与事件的原因是有分别的。“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5)。

8.圣灵的神性(The Divinity of the Holy Spirit)
圣灵不仅仅是一个位格,而是一个神圣的位格。祂是真上帝,是永恒的上帝,曾经创造诸天和大地。这在以下的事实上显明出来:圣名、属性、工作和荣耀也归于祂。
首先,我们来考察祂的名字。凡以耶和华之名称呼的,就是真上帝、永恒的上帝,因为没有任何存有可以承担这一名字,也没有任何人以这个名字相称(参考:第3章)。在《以赛亚书》6章3节和9节中,圣灵被称为耶和华。在第3节中,祂被称为Jehovah Sabaoth,万军之耶和华,在第9节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等等。根据保罗的见证,这一耶和华就是圣灵。“圣灵借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等等(徒28:25-26)。在《诗篇》95篇3至9节,祂被称为“大神”,“超乎万神之上”, 祂是耶和华,海洋属祂,我们当向祂屈身敬拜,“惟愿你们今天听祂的话,”等等,(第7-8节),“那时,你们的祖宗试我探我,并且观看我的作为”(第9节),其中所说的就是祂。这一位格就是圣灵,这在以下的经文中得到了证实,“他们竟悖逆,使主的圣灵担忧!”(赛63:10)。使徒的话也证实了这一点,“圣灵有话说,你们今日若听祂的话”(来3:7)。
另外,圣经上还说,“……欺哄圣灵,……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徒5:3-4)。欺哄圣灵就是欺哄上帝。为了消除人一切的借口,与人相反,圣灵被称为上帝。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所欺哄的不是人,也不是彼得和那些当时在场的人,虽然他们享有圣灵的恩赐,并得蒙特别的品质,但他们所欺哄的并不是彼得等人,他们所欺哄的是上帝,是试探主的灵(9节)。在以下的经文中也证实了这一真理,“岂不知你们是上帝的殿,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3:16)。“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林前6:19)。“殿”和“上帝”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殿是用于敬拜上帝的,而且上帝就住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既然上帝是住在圣殿中的上帝,既然圣灵就住在我们里面,而我们就是圣灵的殿,自然的结论就是:圣灵就是上帝(参考:民6:24-26,与林后13:14比较)。
第二,我们来考察圣灵的属性。永恒、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者就是真正的、永恒的上帝。圣灵就是这样的上帝。
(1)祂是永恒的,因为祂是天地的创造者,我们对此将作简短的证明。惟独永恒的上帝才是创造者。在创造之前,只有永恒存在,上帝就寓于永恒之中(赛57:15)。在创造之始,圣灵已经存在了,并在水面上运行(创1:2)。
(2)祂无所不在。“我往哪里去躲避祢的灵?我往哪里躲避祢的面?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祢也在那里”(诗139:7-8)。《诗篇》的作者所遇到的就是上帝的无所不在,因此宣告任何人都不能从上帝藏身,因为上帝就其存有而言是无所不在的,不管是在天上,在地上,还是在地狱里,上帝都在那里。所以,根据《诗篇》的作者,就其存有而言,圣灵是无所不在的,祂必然是真正的上帝。
(3)祂无所不知。“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上帝深奥的事也参透了”(林前2:10)。(林前2:11)。与人相比,圣灵参透万事,无所不知(林前2:11),即使关乎上帝的深奥之事,如关于上帝、祂的存有、祂存在的方式、祂的完美性、和祂隐秘的旨意等隐藏极深的事,祂也是知道的。
(4)祂无所不能。祂是大有能力的灵(赛11:2),是至高者的能力(路1:35)。这种无所不能显明在祂的工作之中,我们接下来就会一一陈明。
第三,我们来考察祂的工作。祂创造了世界,重生选民,传递灵命,赐下各样属灵的恩赐,教导选民祷告,引导他们的脚踪,使死人复活,祂是永恒的真神。既然这些都是圣灵作的,祂当然是真上帝。
(1) 祂创造。“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创1:2)。“借祂的灵使天有装饰”(伯26:13);“诸天借耶和华的名而造,万象借祂口中的气而成”(诗33:6)。
(2) 祂重生、传递生命。“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约3:5);“圣灵赐生命”(林后3:6;现代中文译本)。
(3) 祂分配属灵的恩赐。“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12:11)。
(4) 祂教导人祷告。“施恩叫人恳求的灵”(亚12:10)。“圣灵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8:26)。
(5) 祂带领圣徒成圣得荣。“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罗8:14)。
(6) 祂使死人复活。“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8:11)。
第四,我们来考察祂的尊荣。祂是真正的上帝,我们必须奉祂的名施洗,我们必须向祂恳求一切,而且我们必须顺服祂。既然我们是奉圣灵的名受洗,并向祂恳求各样的恩赐,圣灵必定是真上帝。
(1)在《马太福音》28章19节中,要求我们奉圣灵的名为人施洗,“……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施洗是恩典之约的印记,这恩典之约只有在真上帝和信者之间才得坚立。在洗礼中,我们完完全全降服于上帝,祂是至足者,拥有人得救所需要的一切;我们降服于祂,是为了尊崇、敬畏、信靠、顺服祂。在洗礼中,我们把自身降服于上帝,所渴慕的是爱祂,侍奉祂。既然这一切都包括在洗礼之中,我们奉其名受洗的必定是真正的上帝。这就是使徒坚决拒绝奉祂的名为人受洗的原因(林前1:14-15)。有鉴于上帝之存有的三个位格都积极地参与了圣约――圣灵带领人归向圣子,圣子带领人归向圣父,而圣父则藉着圣子、通过圣灵的代理,在信徒心中作工――所以,在洗礼中要明确地提到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个位格。在洗礼中,圣灵与圣父、圣子得到同样的尊荣,因此他就是同一上帝,与圣父、圣子同等。
(2)在《哥林多后书》13章14节中,明确地告诉我们,我们当向圣灵祈求各样属灵的恩赐。“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此处所归给圣灵的荣耀与归给圣父、圣子的一样,敬拜也是同样归给上帝的三个位格的。以下的经文所讲的就是对圣灵的敬拜:“但愿那从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上帝,和祂宝座前的七灵,有恩惠、平安归与你们”(启1:4)。永生的上帝与圣灵再次受到了同样的敬拜。如果想把这段经文的后半部分作为前半部分的解释(常常这样),经文的意思就会解读如下:从祂,等等,也就是从七灵发出。这就会把圣灵视为把基督的恩惠分配到信徒身上的分配者了。在这种情况下,圣灵也是被视为永生的上帝接受崇拜的,因为祂就是同一位永生的上帝。不要把七灵理解为天使,因为天使是不当受敬拜的(太4:10),此处所指的是上帝的第三位格,是指圣灵运行,把充分且完全的恩赐赐给会众。
(3)服事并顺服圣灵是我们的本分,这从以下的事实上可以显明出来:人有可能犯罪,冒犯圣灵。圣经上劝戒我们,不要使圣灵忧伤(腓4:30)。当初以色列人不敬畏上帝,背逆圣灵,从而使圣灵担忧(赛63:10)。事实上,圣经上宣告,亵渎圣灵是极大的罪,总不得赦免,因为圣灵直接与人相交,并亲自向人显现(参考:太12:31-32;约壹5:16)。
以上的各项考察,不管是分别来看,还是综合来看,都足以使人确信圣灵是真正的上帝,与父和子具有同样的本质。

9.圣灵由父与子发出(The Procession of the Holy Spirit from the Father and the Son)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证明圣灵是一个位格,而且祂是上帝的位格之一,与父和子具有相同的本质。现在我们来考察第三位格与上帝的其他两个位格之间内在的关系。正如子是与父不同的位格一样,圣灵也是与父和子不同的位格。
(1)圣经上明确地称祂为“另外一位保惠师”(约14:16)。
(2)圣经上对圣灵的描述显明,祂既不是父,也不是子,必定是另外一位(约15:26)。祂是由父与子差派来的,祂由父发出,并见证子;祂是另外一个位格,与差派者不同,与祂的发出者不同,与祂所见证的也不同。
(3)因此,在提及父与子的各段经文中,祂是作为一个不同的位格而被提及的(参考:太28:19;林后13:14;约壹5:7)。
(4)圣经上还说,父作工,子作工,圣灵也作工,而且圣灵的作工与父和子的工作相关。“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6:13-14)。

圣灵并不是一个共存性的存有。如果说圣灵是一个共存性的存有,就意味着祂是同时存在的,具有同样的本质,并非处在与父的位格关系之中。准确地说,祂是上帝的一个位格,祂的位格性处在与父和子的位格关系之中。圣灵从父和子的永恒发出就是这一关系的基础。子是藉着永世的受生从父发出的,而圣灵从父与子的发出最好则以“呼出”来描述。
(1)“灵”(Spirit)这个字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中所传递的都是这个意思。
(2)因此祂被称为“全能者的气”(伯33:4),和“祂口中的气”(诗33:6)。
(4) 这种运行的方式是与祂存在的方式一致的。第三位格的运行是呼出,这也是祂存在的方式。“风随着意思吹,……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约3:8)。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基督在向门徒应许圣灵的时候,就用以下的象征来表达:“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约20:22)。使徒们也是以这样的方式被圣灵充满的,当他们被圣灵充满的时候,有响声从天上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徒2:2)。

第三位格是由第一和第二位格两者发出的。这一真理在希腊教会和拉丁教会之间曾经引发了长期的激烈争论。希腊教会主张,圣灵只是由父发出的,而拉丁教会则反对这种立场,他们捍卫一直相信并告白的真理:圣灵是由父和子发出的。迄今我们仍然相信并告白这一真理,愿主保守,使教会继续相信并告白这一真理,直到永远。这是圣经所证实的。
首先,有些经文称圣灵为子的灵,基督的灵,这些经文证实了圣灵由父与子发出这一真理。“上帝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加4:6);“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就是考察在你们心里基督的灵”(彼前1:11)。
其次,那些说子差派圣灵的经文也证实了这一真理。“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约15:26);“……我若去,就差祂来”(约16:7)。凡合乎圣灵运行方式的,也合乎祂存在的方式。祂运行的方式是由祂存在的方式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第三,经文中说圣灵把祂从子所领受的传递给选民,这也证实了这一真理。“乃是把祂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6:13-15)。
关于圣灵的发出,不要把父与子二者的运行视为是从两个截然不同的本源发出的,因为这是来自同一运行和权能。应当把父与子视为所发生的一切的第一因,不要把子视为是次要的第一因,这样就是说父是藉着子发出圣灵了。然而,如果我们考察存在与运行的方式和次序,那么圣灵是从父与子发出的,也是从父藉着子发出的。

10.驳斥反对三位一体的异议(Objections to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 Refuted)
如上所述,我们已经无可置疑地向所有相信圣经的人证明,独一的神圣的存有,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而且他们存在于彼此之间内在的关系之中。
人败坏的理性所发出的所有异议都是与这一教义有关的,比如索西努派和那些同情他们立场的人就是如此。他们之所以反对三位一体的教义,都是因为他们的推理是从人现实的角度出发的。这样的推理是与永生的上帝无法并立的,因此也很容易驳倒。
首先,当我们说上帝本质为一,但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的时候,这并不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两者的意思并不等同,因为上帝在本质上是一体,但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并不是说上帝在本质上是三,也不是说上帝是一个位格。
其次,这三个位格都是永恒的、无限的、全能的,但是,并不是说有三个永恒者、无限者和全能者。准确地说,只有一个永恒、无限、全能者。
第三,当圣经上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约17:3)的时候,并不是说惟独父是真神,排除了子和圣灵,而是说父是独一的真神。“独一”一词所修正的并不是父,而是上帝这个词。子和圣灵都是独一的真神,这一真理我们已经在上面证明了。
第四,“生出”和“发出”既没有高级或低级的意思,也没有从无到有转化的意思,因为此处所言的是一个永恒的实体。神圣的存有存在于父、子和圣灵之中,这是与上帝的永恒性一致的。父生出,子受生,圣灵从二者发出。
第五,虽然一个位格所独有的属性不能归诸别的位格,但不能因此就说每个位格都是不完全的。准确地说,每个位格都是完全的,神性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每个位格都有其位格的属性。
第六,当基督承认父比祂大的时候(约14:28),并不是指祂的神性,因为祂在神性上是与父同等的(腓2:6),而且是与父同一的 (约壹5:7)。此处所指的是祂作为中保的职分,在这一方面,父称子为祂的仆人(赛53:11)。
第七,当圣经上说,圣灵是恩赐,是被差派的,圣灵要浇灌下来,信徒要受圣灵的洗,这是指圣灵运行的方式,既有超常的运行方式,也有平常的运行方式。子也被称为恩赐(参考:赛9:6;约3:16;约4:10),也被称为受差派的(约5:36)。再者,在属人的领域中,地位等同的人也可互相委托或差派,比如一个正式的团体从成员中差派一个人为代表。个体之人也可被视为恩赐,在婚姻中父亲把女儿许给一个男人为妻子,主人也可把奴隶作为礼物惠赐别人,这都是把个体之人作为恩赐的例子。
第八,当圣经上说圣灵还没有赐下的时候(约7:39),所指的并不是圣灵的位格。圣灵已经存在了,在基督受洗的时候就可以观察到(太3:16)。这是指信徒按应许所要接受的丰富的圣灵恩赐。
第九,互相依赖在人中间是现实,但在上帝身上并非如此。子在祂自己有生命,正如父在祂自己有生命一样(约5:26)。永恒性这一属性排除了所有依赖性的可能。在恩典之约的施行中,每个位格都是按自己所存在的方式运行。所以,父的运行发自祂自己,子的运行发自父,而圣灵的运行则发自父和子――但这一切的运行都不涉及依赖性,因为依赖性所表明的是不完全。这就是《约翰福音》5章19节中所说的“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的真实意思。因为作为子,祂的存在是源自父,并不是源于自己,祂不能像父那样运行,而是作为父之子运行。再者,要认识到,作为中保,祂所领受的一切都是从父领受的,就这一方面而言,祂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
假如有人说,“这太飘渺了,我无法理解。”我的回答是,上帝确实是不可思议的。很多事情并不那么重要,我们也是无法理解。是什么使得潮起潮落呢?你的灵魂是如何影响你的身体呢?你的各个肢体是如何在意志的操作下运行的呢?我们这微不足道的“小蚂蚁”,能够理解不可思议的上帝吗?只要上帝说是这样,就相信吧,哪怕不理解,并且当敬拜那不可思议的。假如你已经是基督徒了,你就能够对这些奥秘有更深刻的洞见,超出你不信之时的想象,也超出你自己所能表达的。

11.默想三一上帝奥秘的益处(The Profitableness of Reflecting upon the Mystery of the Trinity)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阐明了三位一体这一伟大的奥秘,即上帝是独一的,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而且每个位格都是永恒、独一的真神。我们也已经说明这三个位格彼此各不相同,
(1) 祂们的名字不同:父、子和圣灵;
(2) 祂们各自位格的属性不同:父生出,子受生,圣灵由父与子发出;
(3) 祂们存在的次序不同:父是第一位格,自有自在,子是第二位格,由父而在,圣灵是第三位格,由父和子而在;
(4) 祂们运行的方式不同:父在自己之内运行,子出于父而运行,圣灵出于父和子而运行。这些认识的范围局限于:上帝的一切作工在其外在的彰显上对于三个位格而言都是共有的。在这个范围之外,我们就不要奢望更多地参透这一奥秘了。

现在我们来探讨这一教义的实际应用。三一教义的实际应用非常奇妙,非常令人得益。确实如此,基督徒整个的灵命操练都系于这一奥秘,这是基督徒的灵命操练与社会上一般德行和自然宗教的截然不同之处。虽然基督徒对这一教义的理解程度不同,然而所有敬畏上帝的人,都不会否定这一奥秘。基督徒对这一教义的认识能力,以及在言语上表达的能力,也许都各不相同。但是,基督徒相信这一教义,而且他们在这一教义上的知识,要远远胜过那些博学多识但并未重生的人,虽然后者在语言的表达上也许更加精致。在其一切敬虔的操练上,基督徒都是以这一原则为基础的。在圣灵的引导下,他走向子,藉着子,他来到父的面前。当他默想三位一体的教义时,上帝的统一性就这样在他周围闪光。

虽然阿米念派并没有竭力否定三位一体的教义,但他们却试图削弱这一教义的意义,他们所采取的方法就是主张这一教义没有什么造就性。然而,上帝的圣言所见证的则与他们恰恰相反。
首先,在圣经中显明,认识并承认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上帝,这是救恩的必要条件。“认识你独一的真神(父),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儿子);这就是永生”(约17:3);“你们信上帝,也当信我。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们不信吗?”(约14:1,9-10)。“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约壹2:23);“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20:31)。
其次,我们受洗是奉父、子、圣灵的名,这也显明了三位一体教义的重要性(太28:19)。在我们所受的神圣的洗礼中,我们所归顺的就是这三个位格。藉着祂们的名字,恩典之约就向我们确立了。洗礼使每个人都有责任信靠祂们的名字,承认祂们,爱祂们,并服事祂们,让我们自身受父、子与圣灵的掌管、安慰和带领。洗礼使我们每个人都当敬拜这三个位格,并寻求每一位格的福佑。“愿主耶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13:14)。
第三,父、子、圣灵启示祂们自身,并以个别的独特的方式与信徒互动。“我父也必爱祂,并且我们要到祂那里去,与祂同住”(约14:23)。圣灵与敬畏上帝的人同住,正如在一个圣殿中一样(林前6:19)。由此明显可见,上帝是作为三位一体的上帝受到敬拜的,那些真正如此敬拜上帝的人在今生是真正的敬虔之人,并在来生得完全的救赎。因此,三位一体的真理是大有益处,不可缺少的。

我们在证明如何从这一奥秘得益处的时候,按三位一体的顺序展开。
首先,圣父上帝被信徒视为万有的本源,也是他们救恩的本源。他们晓得,祂在永世之中就拣选了他们,使他们成为祂永恒之爱的对象,提拔他们,使他们与永恒的不可思议的救赎有分;这一切都是本于祂,倚靠祂,而且归于祂。
其次,他们晓得,父早已命定由祂的独生爱子作选民的中保,使众人和天使都晓得祂施与恩典时那完美的公义、不可思议的大怜悯、智慧和慷慨,和奇异的恩惠,而且,这一启示的目的就在于坚固他们得救的经历。
第三,他们晓得为了成就这一目的,父创造了世界,并预定了人由于自身的过犯而堕落在罪恶之中。藉着祂的护理,祂维持并管辖万有,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祂的选民得益处。而祂的选民则是祂命定承受、占有全世界的人。
第四,他们晓得,父根据祂和平的旨意,差派祂的爱子到这个世界上来,取了人性,作为中保受苦受死,并把祂置于律法之下,目的就在于藉着祂儿子完美的顺服来满足父的公义,从而把选民从罪咎和惩罚中救拔出来,赐给他们权柄,得享永远的生命。
第五,他们晓得,父差派祂的圣灵进入选民的心中,光照他们,更新他们,带领他们归向基督,使他们藉着信与基督联合,并在圣洁之道上带领他们进入荣耀。
第六,他们晓得,父接受他们为自己的孩子和后嗣,并因此作为自己的孩子爱他们,眷顾他们。
这样的默想在信徒的心中生成赤子之心,使他们沉浸在谦卑之中。灵魂得到释放,无限欢喜,自由自在地高呼:“阿爸,父” !信徒就会把自己和自身的一切都交托在父的手中,完完全全地信靠祂,藉着祂的恩典而生活,并把自己的一切所需都带到祂的面前,因为祂是他们的父,向祂表明自己的心迹,甘心乐意地顺服父,并根据祂的旨意而敬拜祂。我们将在35章“子女的收养”更加详细地对此加以讨论。

在默想圣子上帝的时候,首先,信徒晓得祂是独一的合格的中保,使选民成为父的孩子,想到上帝任命这样一位胜任的位格作中保,他们不由得对上帝那测不透的智慧叹为观止。
其次,祂晓得圣子对人奇妙的大爱,在永世的和平计划中祂献上自己为中保,成就伟大的救赎之工。
第三,祂晓得圣子是何等地谦卑自己,乃至时候满足,祂亲自取了奴仆的形像,取了他们的性情,不以称他们是弟兄为羞辱,目的就在于使他们可以享有与祂的交通和团契。
第四,他们晓得祂亲自把他们的罪担负在自己的身上,仿佛是自己犯了这些罪一样,祂这样行都是出于祂纯粹的自愿的爱。他们晓得,圣子担当他们当受的惩罚,从而完全满足上帝的公义,使他们与上帝和好,圣子这样行,完全是甘心乐意的。
第五,他们晓得自己与圣子联合,他们是同一属灵身体的肢体,圣子就是头,他们就是肢体,圣子是新郎,他们就是新娘,所以他们在圣子里,成为儿女。
第六,他们晓得,圣子把他们带到上帝的面前,把他们呈现给上帝,说,“看哪,我和祢所赐给我的孩子们。”这就是救恩的源泉,此处上帝的完全以全然不同、更加荣耀的方式彰显出来,胜过在创造和护理之工的彰显。
信徒现在所看到的上帝的荣耀如同在镜子中一样,但是将来他们必会改变,藉着圣子,来到父的面前。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更加详尽地探讨这一主题。
对于信徒来说,圣灵上帝大有怜悯,以多种方式使他们得享父在永世中为他们所预定的各样恩惠,并使他们与基督的功德有分。在这一章的后面还有些许机会,我们希望能够对这一方面更加详尽地探讨。

父和子差派圣灵进入信徒的心中,圣灵住在信徒的心中,如住在圣殿中一样。选民在重生之前,生性和其他人一样,“属乎血气,没有圣灵的人”(犹19)。只有圣灵才能使人得生命,他们本来死在过犯和罪恶之中,行事为人完全与上帝隔绝,既不晓得他们的罪孽和沉沦,也不晓得救赎和属灵的生命,对这些事情也毫不渴慕。他们的灵魂和各个肢体的活动都是集中在世上的事务上。他们所有的宗教活动都是机械性的,目的无非是使自己的良心得安宁。我们所倚靠的是自己的作为,恨恶光明、灵性和真正的敬虔,特别是妨碍他们生活舒适的时候更是如此。
然而,当上帝所悦纳的时刻来临时,祂就把圣灵赐给选民,光照他们,更新他们,藉着信心使他们与基督及其所有的恩惠有分。“你们既为儿子,上帝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你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8:15);“我们所受的乃是从上帝来的灵”(林前2:12)。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考察信徒是以什么方式或在什么方面接受圣灵的。

问题:信徒所接受的是圣灵的恩赐呢,还是圣灵这位格本身传递给了他们呢?
回答:(1)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内住不仅仅是同在,而是其神性的无所不在。
(2)这也不是一种外部的关系,因为信徒是上帝的子女,是祂动工的对象。
(3)这也不是圣灵的恩赐,如信、望、爱等的传递。
(4)准确地说,所赐给信徒的是圣灵位格本身,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内住,对我们来说,其形式是不可思议,无法言喻的。这种同在无限地超越了他们自身的界限,是以一种超凡的方式内住在信徒的心中。
首先,在以下的经文中表达的非常明确,圣灵不仅被赐给了信徒,而且还内住在他们里面。“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16-17);“……在你们心里基督的灵……”(彼前1:11);“岂不知……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3:16)。

遁词:圣灵的恩赐等同于圣灵本身(徒10:44-45)。
回答:(1)在那些提及圣灵的地方,并不是每个地方都能理解为圣灵与其恩赐是等同的。这一主张要是成立的话,就必须证明前面提到的类似的经文都是指圣灵的恩赐,而不是指圣灵本身。因此,这一主张是不成立的。
(2)圣灵和恩赐是有清楚的分别的,赐给上帝的子女的是圣灵,而不是恩赐。这些恩赐既不能教导、带领,也不能给人安慰,与人同证 ,更新罪人,使人生信,惟独位格本身圣灵自己才能作工,根据祂自己的美意把这些事物赐给各人。
(3)上帝也把圣灵的恩赐赐给那些被弃绝的人(来6:4)。但是,这些恩赐并没有使他们与基督有分,而圣灵的内住则使人与基督有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因此,我们可以说,圣灵的位格亲自住在信徒的里面,这内住的方式虽然是无法言喻的,但与上帝的存有却是一致的。
其次,以下的经文证实了圣灵的内住,证实由于圣灵的内住,信徒才被称为圣灵的殿。“岂不知你们是上帝的殿,上帝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3:16)。“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上帝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林前6:19)。“我要在以色列人中间”(出29:45);“在撒冷有祂的帐幕,在锡安有祂的居所”(诗76:2);“坐在二基路伯上的啊”(诗80:1)。既然圣灵住在信徒的心中,正如祂从前在圣殿中一样,所以,是祂自己亲自住在信徒的里面,而不仅仅是圣灵的恩赐。
第三,信徒心中有无限的渴慕,只有无限者才能满足。上帝的恩赐并不是无限的,因此它们无法满足信徒的渴慕。上帝必须成为他们的份,而且上帝确实就是它们的份,他们在基督里与上帝联合,而且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约17:23)。所以,信徒所有的不仅是圣灵的恩赐,而是有圣灵自己的内住。

异议#1:既然圣灵是无限的,祂自然不能内住在有限的人里面。
回答:上帝住在一个地方,或住在一个人里面,这一事实并不是说祂就被局限在那个地方,仿佛祂无法同时出现在别的地方。我们对此的理解是:无限的、全能的上帝确实居住在一个人的里面,当然不是物质性地内住,这与上帝的无所不在性也不符合,而是以超乎寻常的方式。第二位格,上帝之子与基督的人性亲自联合,但其存在无限地超越这一人性。当然,我们并没有进一步推论说,圣灵与人联合的方式就如基督的神性与基督的人性的联合的方式一致。我们远远没有这样放纵自己的思想。我们只是要驳倒上述的异议,因为我们可以说上帝在一个特定的地方,同时祂又不受其局限,因为祂的存在是超出一切的限制的。因此,圣灵的内住所隐含的意思就是无所不在的圣灵,以不可思议、超乎寻常的方式同在。

异议#2:因为上帝是无法传递的,不会把祂自己传递给任何人,祂所传递的不过是祂的恩赐而已。因此,当说圣灵住在一个人的里面时,必须理解这是指圣灵的恩赐。
回答:我们并没有说圣灵把祂的存有和位格传递出来,因为这样说就是把人神化了,就是使人与上帝同等了。这种可憎恶的思想,我们坚决予以鄙弃。另外,我们也不是说圣灵是在本质上、或是在位格上与信徒联合,正如基督的神性与祂的人性联合一样,或者说正如人的灵魂与身体的联合一样。我们也不是说圣灵就是人的行为的真实原因(actual cause),否则就是圣灵而不是人相信、盼望、祷告了。那样主张显然是愚蠢的。然而,我们确实主张圣灵真正地以超乎寻常的方式内住于信徒的心中,这对我们来说,虽然不可思议,也无法言喻,仍然是圣灵确确实实地亲自住在信徒里面。祂住在信徒的里面,正如祂从前住在圣殿里面一样,那时祂是通过其恩典的运行而显明祂的同在的。天使以人身显现,驾驶员驾驶船只,这都是临在,但不是formoe informantes, sed sssistentes,也就是说并没有使之有生命,而是能够驾驭、使用身体或船只。尽管这种比较并不恰当,圣灵确实以同样的方式内住在信徒里面,并使他活跃起来。

12.圣灵在信徒心中救赎的工作(The Holy Spirit's Saving Operation Within the Believer)
赐给上帝的子女的圣灵并不是闲懒不作工的,而是在信徒的生命中作工,赐下各样属灵的恩赐和恩惠,包括信心和重生,使信徒与基督及其所有的恩惠有分。祂也教导信徒祷告,引导他们。安慰他们,为他们打上印记,住在他们里面,直到永远。
首先,圣灵在他们里面生成信心。“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乃是上帝所赐的”(弗2:8)。因此,圣灵也被称为赐给信心之灵。“但我们既有信心之灵”(林后4:13,新译);“又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信心”(林前12:9)。
圣灵光照那些悟性被蒙蔽,并因着无知而与上帝的生命隔绝的人,开启他们心灵的眼睛,使他们开始认识到自己心中的愁苦、肮脏和罪咎,以及从心中所发出的各样污秽可憎的邪情私欲。他们立即就认识到罪的可恶、可恨、可憎,心中充满惊惧。这就使得他们心中产生向上帝祈求恩典的愿望。然而,圣灵使他们正视上帝的公义,这公义不容许有丝毫的犯罪不受惩处,而是肯定无误地要受到永死的惩罚。这种认识拦阻那些想从上帝寻求庇护的人,使他们灰心绝望。圣灵把罪人带到这样的处境,然后向他们显明,要想得救,必须有一位中保,为他们的罪付上代价,满足上帝的公义使他们得享永生的权利。此时,圣灵及时向他们显明,上帝已经确立并差派了这样的一位中保来到世间,就是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并向他们显明在基督里面可以找到的恩约的惠益及其价值。这使得他们特别珍重这一救赎和中保,内心充满了与之有分的渴慕。同时,圣灵也使得他们确信,藉着这一中保而来的救赎已经在福音中向他们赐下,接下来,圣灵就在他们心中生成对这一中保的强烈的渴慕。这使得基督成为他们心中的选择,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渴慕、向往、期待,并为得到祂而祈祷。当人达到这种心境的时候,有时充满希望,有时又堕入黑暗和无望之中。然而,他们能够继续振作起来,虽然有各种挣扎,却得到接受这一在福音中所提供的中保的自由。他们心中默默认同这位中保,并且毫无保留,毫无迟延地把自己完完全全、义无反顾地降服于祂,由祂而称义、成圣,以致得救。在上帝圣言的鼓励下,他们亲自接受这位中保,倚靠祂的信实和大能,傍依祂,不管是有亮光,有确信,还是堕入黑暗和挣扎之中,都把自己交托给耶稣。自从他们接受耶稣之后,他们灵魂的活动都是持续不断地以祂为中心,借着祂臻达平安与圣洁。
其次,圣灵是重生之主。人在属灵上生来就是死的,与上帝隔绝,完全沉浸在肉体的事物之中。就像充满蛆虫的死尸一样,人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罪。然而,对于上帝的每个选民而言,当上帝所定的时间临到时,圣灵就使他活过来,赐给他属灵的生命,这是灵魂在基督里与上帝联合的结果。结果,基督就在他们的生命中成形,他们的灵魂开始倾向于基督。原来他们心醉神迷的东西现在则变得索然乏味。以前所喜欢的东西,现在则带来哀愁。他们原来所孜孜以求的活动,现在则予以逃避。他们的思想、意志和感情都发生了改变。他们成为新造的人,随着灵魂深处发生的这种变革,对上帝的渴慕、对天上之事的思念开始占上风。随之而来的是不同的说话风格,言谈举止开始敬畏上帝,生活追求圣洁,喜爱敬虔之事,有圣徒的体统,穿着打扮端庄有节。总之,这种改变可以比作是死人从坟墓中复活了。当然,这种新生命在一开始的时候,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在开始阶段,它是非常脆弱的,成长得也很慢,外在的彰显也是如此。一切的改善都是部分性的,然而却是真真确确的。这就是圣灵动工所带来的新生命,“圣灵赐生命”(林后3:6);“和圣灵的更新”(多3:5);“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约3:5)。
虽然圣灵可以不借助任何工具就可以成就此事,然而祂按自己的美意仍然使用圣经作为器皿。然而,祂直接触动人心,则不借助任何器皿,就发挥创造性的大能,正如在创世之时祂在水面上的运行一样。圣灵这种运行的方式是我们所不明白的。在希伯来文中所使用的词是Merachepheth,意思是指形成或造成。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那样,圣灵在使人重生的时候,使用上帝的圣言作为工具。“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上帝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第三,圣灵使信徒与基督和祂的恩惠有分。重生之前,尽管他们已经蒙了上帝的拣选,救赎的大功也已经完成,赎价也已经为他们付上,然而他们仍然没有得到这些恩惠。当圣灵降服他们的时候,祂就把他们带到基督的面前,赐给他们信心,使基督由此居住在他们的心中(弗3:17)。他们与主联合,成为一灵(林前6:17)。他们与基督联合,正如肢体与身体联合,枝子与主干联合,新娘与新郎联合一样,他们在爱中自然地趋向合一。这种联合所导致的就是彼此都可以使用所有格。“良人属我,我也属他”(歌2:16)。
与基督的联合导致与祂的恩惠的联合。
(1)第一项恩惠就是基督满足了上帝的公义,使信徒与上帝和好。“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得与上帝和好”(罗5:10)。
(2)第二项恩惠就是基督的圣洁。“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上帝的义”(林后5:21);“你们在祂里面也得了丰盛”(西2:10)。
(3)第三项恩惠就是基督的代祷。“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
(4)第四项恩惠就是基督的荣耀。“既是儿女,便是后嗣,就是上帝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罗8:17)。
(5)第五项恩惠就是与恩典之约联系,并与恩典之约中所应许的一切有分,比如救赎、复兴等。“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8:32)。
第四,圣灵教导信徒如何祷告;因此祂被称为祷告的灵。“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在他们身上”(亚12:10);“只是圣灵亲自用说不出来的叹息替我们祷告”(罗8:26)。圣灵向他们显明到底缺乏什么,并使他们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缺乏。祂把属灵的值得渴慕的事情摆放在他们的面前,使他们高度地羡慕尊崇。祂激动他们,使他们通过祷告向上帝祈求这些美物,并向他们保证上帝会垂听他们的祷告,并按祂的美意满足他们的愿望。祂在他们心中生成祷告的心,表现在心灵的谦卑和信靠上。祂用手扶持他们,带领他们来到施恩宝座前。我在他们心中生成强烈的属灵的渴慕,并把话语放在他们的嘴中。如果他们正在祷告的事项过于崇高,他们的渴慕过于强烈,他们的心被占据,以致无法说话,圣灵就会帮助他们的软弱,使他们用各样的叹息表达出自己的愿望来,虽然无法说清,但是却远超过他们用话语所能表达的。
第五,圣灵引导信徒。通向天国的道路是狭窄的,偏离一步就会使得信徒跌倒。这是一条崎岖的小路,必须奋力地向上攀登。这条路也是容易使人滑跌的,不是道路本身油滑,而是对那些行走在上面的人来说,他们的脚步非常容易滑跌偏离。在这条道路上,有许多的仇敌环绕,他们制造混乱,不让他们前进;但他们在持续不断的争战中艰难地前行。另外,他们时常陷入黑暗之中,几乎不晓得道路当怎样行。他们是软弱的,时刻都会跌倒,时刻都会疲惫,时刻都会沮丧。他们很容易被仇敌胜过,不晓得如何坚守。然而,圣灵却带领他们一路前行,正如一个人领着瞎子前行一样。虽然他们不晓得前方的道路,但圣灵带领他们前行,正如一个人带领一个一无所知的人到他必须前往的地方去一样(赛42:16)。祂向他们指明道路,说“这是正路,要行在其间”(赛30:21)。祂扭转他们的意志,使他们甘心乐意地行走在这条路上。祂鼓励他们,不断地激励他们在这条道路上奋然前行。“疲乏的,祂赐能力;软弱的,祂加力量”(赛40:29)。因此,在祂的关照之下,他们穿越黑暗。
第六,圣灵安慰他们;祂被称为安慰者(参考:约14:16;约15:26;约16:7)。信徒的一生饱经风霜。此时或彼时,又有恼人的黑暗临到他们,他们败坏的肉体胜过他们,撒但用牠那可怕的刀剑攻击他们,或不信占了上风。有时也有可能上帝向他们隐藏了祂的荣面,仿佛向他们发怒,离弃了他们。再者,一个试探接着一个试探,坚忍看来成为不可能。他们又陷入死亡的恐惧之中,恐惧之王攻击他们。在此类的环境中,他们的灵魂有可能被压倒,然而圣灵按祂自己的美意安慰他们,保守他们。圣灵对圣徒的安慰有各种方式。
(1)祂向他们显明他们必须背负的十字架是如此之轻,不需要萎靡不振。这特别显明在圣灵使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将来要得的荣耀上。当想到将来要得的荣耀的时候,他们就会赞同保罗的说法了。“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罗8:18)。
(2)祂向他们显明背负十字架的短暂,是至暂至轻的。“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林后4:17)。昨天发生的已经过去了,而明天要发生什么,我们还不知道。我们所拥有的只不过是现在而已,而现在又是如此地稍纵即逝。当与永恒相比的时候,我们的生命算得了什么呢?
(3)祂向他们显明在他们的苦难中所包含的益处。祂向他们指明,患难使他们谦卑,使他们顺服,使他们弃绝这个世界;教导他们依赖上帝,信靠祂,使他们晓得按照使徒的教训在圣洁上有长进。“他们(生身的父,第9节)都是暂随己意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10-11)。
(4)祂向他们显明他们所走的道路是上帝的道路,上帝由此而引导祂所有的孩子们臻达天国。祂向他们显明,上帝这样对付他们,是按祂自己主权的美意、至纯的智慧和良善。另外,祂又使他们爱慕上帝的旨意,赞同上帝的旨意,使他们祷告,“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愿祢的旨意成全”(太26:39,42)。
(5)祂使他们确信上帝对他们的慈爱和恩典,使他们确信已经在上帝的眼中蒙恩。这样的见证足以使他们把自己所背负的十字架视为是微不足道的。保罗所表达的就是如此,“祂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后12:9)。
(6)祂向他们显明,在他们所受的试探中,最终的结局会与他们早已经常所经历的一致。祂使他们晓得,恶人的杖不常落在义人的份上(诗125:3),他们所背负的十字架不是那么地重,而且他们所背负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必须的时间。即使他们必须经历水火,也不会被压倒,因为祂与他们同在。在泥炉里试炼之后,他们必像精金赤纯,那时他们会感谢主这样对付他们,祂使他们受苦是信实的。因此,请注意以下的应许,“上帝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这些事项已经摆在我们的面前,我们是不是对此加以默想,圣灵有没有把这些事清楚地启示给我们,大有能力地印在我们的心中,是有着巨大的区别的。只有藉着我们的默想和圣灵的启示,这些真理才会变得有效,给我们的心灵带来安慰。只有那时,信徒才会高高兴兴地背负自己的十字架。
第七,圣灵为信徒打上印记。
(1) 在圣灵为信徒打上印记的过程中,就会有形像的传递,所传递的就是上帝的形像。
(2) 正如图像印在蜡上一样,上帝的形像也印在人的心中,信徒按上帝的形像重新被造。
(3) 在上帝的灵动工的时候,这一形像的传递就发生了,圣灵把上帝的形像印在人的心中,使基督在他们里面成形。
之所以要打上印记,是有以下的几种原因:
(1) 打上印记是为了封闭某种东西,不让他人看见。信函打上印记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同样,信徒也被打上印记,从那些不能接受真理之圣灵的世人眼中隐藏起来(约14:17)。“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约壹3:1)。
(2)打上印记是为了保存东西,不受破损。盛死人尸骨的箱子和家中的柜橱打上封印,就是为了这一目的。同样,信徒“乃是关锁的园,……禁闭的井,封闭的泉源”(歌4:12)。
(3)打上印记是表明对物品的所有权,由此而与其他类似的物品分别开来。给商品打上印记就是为了这一目的。同样,上帝也为祂的子女打上印记,由此而承认他们是属于祂的。“然而上帝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着印记说,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其他人也能藉着这印记而认出他们来。“凡看见他们的必认识他们”(赛61:9);“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徒4:13)。藉着这一印记,信徒也能辨认自己。“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约壹2:3);“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林后13:5)。
(4)打上印记目的在于确认。商业上的信函和契约就是为了这一目的而封印的。同样,圣灵也为信徒打上印记,向他们确认恩典之约,并保证他们与此有分。“祂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林后1:22)。
这一印记向信徒证实并保证他们与恩典之约有分,发生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圣灵向信徒显明祂住在他们里面,以他们为圣殿的时候,就为信徒打上了印记。新娘请求说,“求你将我放在心上如印记”(歌8:6);这就是说,让我如此印在你的心上,使你不断地想着我,使我的形像不断地出现在你的眼前。同样,圣灵也把祂自己如印记一样印在信徒的心上,使他们总是意识到祂的同在,意识到祂就在他们的心中,由此清清楚楚、大有能力地向他们保证,他们与恩典之约有分,仿佛他们已经打上了印记一般。“上帝将祂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约壹4:13)。上帝把圣灵赐给他们作为凭据,“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1:13);“……上帝的灵,你们原是受了祂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4:30)。
其次,圣灵把上帝的形像印在他们的心中,并向他们显明上帝的形像在他们里面,由此而为他们打上印记。祂使他们确信他们确实已经开始改变了,他们已经与基督联合,藉着信心,已经确实接受了基督,并且每天都在接受基督称义成圣。祂使他们确信他们那种要不断地享受与上帝交通的无法满足的渴慕是真诚的,他们的属灵生命虽然很脆弱,但却是真实的,他们对罪的恨恶也是真诚的。祂使他们晓得,当他们觉察到心中的罪、在完成本分上的不足,以及行善方面的失败,如何会使他们忧伤。祂向他们指明,不仅他们所有的愿望都要圣洁,而且作一切事都要以信心为本,都要以对上帝的爱和敬畏为动力,生活要像小孩子一般顺服,等等。圣灵使他们对此有清楚的认识,这样,他们既不会予以否定,也不会心中丧失因此而来的安慰。“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2:12)。
一方面,圣灵向他们显明这一真理,使他们晓得自己已经接受了这一恩典,同时带领他们,不仅明了上帝的圣言,而且明白上帝所赐给他们的各样的应许。祂向圣经撒下亮光,使他们承认其中所表达的真理是真实无谬的。在这种条件下,圣灵带领他们进入上帝的同在,并藉着两个命题――一是从他们所拥有的恩典得出的,一是从上帝的圣言得出的--使他们逐渐得出结论,他们确确实实是上帝的孩子,而且将来必承受永远的救恩。通过这样的推理,圣灵不仅动工,使他们清楚并确信上帝在他们身上的恩典和圣经对他们的应许,而且在这一结论形成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通过祂这种打上印记的力量,祂把这一事实深深地印在他们的心中,使他们深信不疑,仿佛已经用眼看见,用手摸到了一样,是的,就像他们已经拥有了救恩一样。“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罗8:16)。
第三,圣灵有时也会在人的心中直接说话,非常清楚,大有能力,比如:“我以永永远远的爱爱你;你的罪已经赦免了;你要承受永远的生命,”以及类似的话。这样的宣告有时是通过经文发生的,有时没有特别的经文,但我们必须记住,圣灵在人心中的声音总是与圣经一致的,而且是否与圣经一致是检验这种声音的标准。圣灵藉着这种直接的印记,使他们的心灵趋于安静,心中充满甜蜜,并且精神为之振奋。这种直接的印记不仅证实了他们灵命的状态,也使他们直接享受属灵的生命本身。这使得受到这种印记的人为爱所浸透,充满圣洁之情,在主的真道上得以升华,作好准备,勇敢地与仇敌争战,遵行上帝的诫命所命定的道路。新娘称此为“亲嘴”。“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歌1:2)。她进一步证实说,“他带我入宴筵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等(歌2:4-6)。以下就是大卫的渴慕,“求祢对我的灵魂说,我是拯救你的”(诗35:3)。基督向信徒所应许的就是这样的福分。“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1,23)。
当然,我们应当晓得,虽然每个信徒都受圣灵的印记,但并不都是同样清楚的。许多人仍然处在黑暗之中,而且停留在那里,无法清楚地认识到圣灵的内住和上帝在他们身上的恩典。他们担心自己既没有与圣灵有分,也没有得到上帝的恩典。他们非常忧虑的是自欺,因而无法从圣经中得出明确的结论,反倒有诸多的怀疑。许多受到圣灵印记的人也没有圣灵直接向他说话的经历。再者,许多人即使在某种程度上经历了圣灵这种直接的印记,得到了其中的乐趣,但并不是始终生活在这种快乐之中。那些曾经像保罗一样被提到三重天的人,仍然会受到撒但的攻击。那些和彼得一样,曾经在水面上行走的人,也会在后来因为不信而消沉。那些一度蒙圣灵光照的人也会再度经历黑暗,那些曾经高兴欢喜的人也会陷入忧伤。因此,那些曾经产生过确信的人,也会再度陷入疑惑,只有记念以前的日子,才能避免沉沦。
第四,圣灵与他们同在,直到永永远远。虽然圣灵经常隐藏自己,仿佛不再动工,使得信徒与约伯一起抱怨,“只是我往前行,祂不在那里;往后退,也不能见祂。祂在左边行事,我却不能看见;在右边隐藏,我也不能见祂”(伯23:8-9),然而,圣灵仍然与他们同在,并且会继续与他们同在。“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因祂常与你们同在,也在你们里面”(约14:16-17);“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约壹2:27)。既然圣灵赐下是给信徒作凭据,祂肯定会一直与信徒同在,直到所应许的各样福分完全成就在信徒的身上。“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1:13-14;参考弗4:30)。
信徒既然是圣灵的殿,为了使圣灵住在他们里面有喜乐,他们的行为该当何等的圣洁啊!我们应当谨慎行事,既不要自己犯罪,也不要使别人犯罪,以免亵渎上帝的殿。“若有人毁坏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毁坏那人”(林前3:17)。我们确实应当谨守,不要不顾圣灵的警告,公然犯罪,也不要行事为人毫不注意,抗拒圣灵所带领的道路,从而使得圣灵忧伤。“不要叫上帝的灵担忧”(弗4:30)。毋宁说,我们要承认圣灵的内住,甘心乐意地顺服祂的工作,倾听祂的安慰,顺服祂的带领,使祂可以满有喜乐地住在我里面,并且更有果效地在我们的生命中动工。
请注意,难道你不承认对三位一体的信仰确有益处吗?难道这教义不是真正敬虔生活的唯一根源,是各样安慰的唯一源泉吗?因此,要晓得上帝在存有上是一个本质,却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请注意每个位格在恩约之中的施行,特别是在你自己身上的发生。假如你有正确的思想,作出正确的评论,并在三位一体的每个位格上都有正确的操练,你就会在敬虔上不断取得更大的进步。当你默想三一上帝的每个位格的时候,当你默想其统一性的时候,你会在三一上帝的统一性上得到奇妙的光照。既然对三一上帝的模糊的一瞥,就能得到如此之大的光照、安慰、喜乐和圣洁,当我们醒来,在义中得见上帝的荣面,满足于祂的形像的时候,灵魂该受到何等的震撼啊!(诗17:15)。那时,我们行事为人就可以凭眼见了(林后5:7),因为我们必得见祂的真体(约壹3:2)。因此,“以耶和华为上帝的,那国是有福的!祂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诗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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