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婚姻
一、结婚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若男人同时有一个以上的妻子或女人有一个以上的丈夫,都不合法1。
- 创2:24;玛2:15;太19:5-6。
二、婚姻制度的设立乃为夫妻的互助2,按正道生儿养女,繁殖人类3,并防止淫乱不洁的事4。
- 创2:18。
- 创1:28。
- 林前7:2,9。
三、凡能用自己的判断而表同意的各等人都可以结婚5。但基督徒的本分是只当在主里面结婚6。所以承认真正基督教信仰的人,不应与不信的人,或拜偶像的人结婚。敬虔的人不可借着与那些在生活上罪恶昭彰,或持守可诅异端的人结婚,而同负一轭7。
- 来13:4;提前4:3。
- 林前7:39。
- 尼13:25-27。
四、不可在神言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的亲等内结婚8,此等乱伦的婚娶不能因人为的律法,或双方的同意就成为夫妇同居的合法婚姻9。
- 利18:1-30。
- 可6:18;林前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