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9宣言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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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言的起源

英国"特别浸礼派"(注)(Particular Baptists)于一六四四年发行了第一个信仰宣言。这宣言强调穿着适当衣服之人的浸礼,并从神的拣选,特殊的救赎,人意志的堕落和圣徒坚守等条目将"特别浸礼派"与"普通浸礼派"(General Baptists)分别出来。它被称为《伦敦信仰宣言》(London Confession),并于一六五一年重新修订。【加入了特意用来对抗"贵格会"(Quaker)的"内心之光"(Inner Light)解经法的声明。此解经法后来在"较高生命"运动("Higher-life"movement)中也有重现。】

在一六四三年 "长期国会"(Long Parliament)【在废除了"英格兰教会"(Church of England)的等级制度后】召集由"神学家及牧师组成的韦斯敏斯德议会"(Westminster Assembly of Divines)来草拟教会的治理方法,敬拜和教义。这个杰出的"清教徒"(Puritans)议会于一六四五年头开始为他们的 《信仰宣言》工作,共有六十至八十位神学家和牧师出席会议。

这《宣言》一年后完成并提交 "国会",之后"国会"退回议会,并要求加上"根据圣经来证明每一论点"的注解,这修订于一六四七年四月完成,称为《韦斯敏斯德信仰宣言》(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

公理会(Congregationalists)在一六五八年取了《韦斯敏斯德信仰宣言》,经过修改,成为《公理会信仰声明》(Savoy Declaration of Faith)。

一六七七年特别浸礼派(Particular Baptists)也取了《韦斯敏斯德信仰宣言》作为他们新宣言的基础。他们修改了有关教会、圣礼和民事长官(有某部分跟从《公理会信仰声明》)的条款,而且略略修改和加长一些其他的章节,以《第二伦敦信仰宣言》(The Second London Confession)发行,声明是由"伦敦和英国众教会长老和弟兄们(他们是用受浸表明信仰的)在一个凶猛的迫害时期出版的。"

浸礼派的迫害时期结束后不久,此宣言便于一六八九年为聚集在伦敦的特别浸信派众教会的代表所采纳和肯定,并且成为特别浸礼派遵守的标准。

在美国,著名的《费城信仰宣言》(Philadelphia Confession)便是起源于上述一六八九信仰宣言。"费城浸礼派协会"(Philadelphia Baptist Association)早于一七二四年正式地肯定他们对《一六八九信仰宣言》的坚持。之后,在一七四二年,协会加入两个条款作了些微修改,并重印那宣言(印刷者是著名的富兰克林),在美国被称为《费城信仰宣言》。

注:浸礼派即浸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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