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论教皇的弥撒不仅亵渎而且毁灭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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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论教皇的弥撒不仅亵渎而且毁灭圣餐 

一至七、以弥撒为可憎之事——从略。

八、私人弥撒乃是亵渎圣餐——从略。

九、当教会比较纯正的时候,私人弥撒的腐败制度是未曾听闻的。不管我们的对敌如何唐突无礼地要弄混这件事,但毫无疑问,教父们反对他们,这是我们已在论其他各点中所表明的,也是由细读教父们的著作所能知道的。在结束这个题目之前,我要问那些赞成弥撒祭的人,他们既然知道主不喜悦祭,只喜悦人听从他的话,而且听命胜于献祭(参撒上15:22),那么,他们对这种不是出于主的命令,而圣经上又无任何一字加以批准的祭,怎能相信可蒙神悦纳呢?再者他们曾听到使徒保罗说过:“这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亚伦一样。即令基督也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而是顺从圣父的召命(来5:4,5)。这样,他们就必须证明神乃是他们的祭司职分的设立者,否则,他们就得承认,这祭司的尊荣不是由神而来,乃是他们僭妄自取的,而并未蒙了神的召命。他们不能提出丝毫证据,来维持他们的祭司职。这样一来,他们的祭有什么用呢?因为若没有祭司就不能有祭。

十、倘若有人从古代教父们的著作中断章取义,引来争辩说,在圣餐中所献的祭,不当照我们所说的去了解,那么,我要作下面简短的答复说:若问题是在于证明教皇当徒所捏造的弥撒献祭,古代教父就决未赞成这种亵渎神的举动。诚然,他们用了“献祭”一辞,可是他们同时明白宣布,他们除记念惟一的大祭司基督在十字架所完成的惟一真献祭外,没有别的意思。奥古斯丁说:“希伯来人所献给上帝的牺牲,乃是预表后来基督所献给上帝的祭;现在基督徒藉着分享基督身体的圣餐,乃是记念基督所已完成的祭。”这里,奥氏所教训的,显然和那被指为他——虽然作者为谁,是有疑问的——对执事彼得所写的信仰论所详述的见解,是同样的。那论文有一段话,说:“你们要坚信不疑,神的独生子,既为我们成为肉身,就为我们将自己献给神,作了馨香的祭;旧约时代对他和圣父,圣灵,是用动物献祭;今日对他和圣父,圣灵(因为三位都具有同一神性),普世圣教会不断献上饼与酒的祭。因为古时那些动物是预表基督为我们的罪所献的身体,和为赦免我们的罪所流的血。但如今的祭具有一种为感谢和记念基督为我们舍身流血的意思。”因此,奥氏自己也在许多章节上表明,这种祭无非是一种赞美的祭。所以我们在奥氏的文章上常发现,圣餐其所以称为献祭,无非是因为这是基督拯救我们惟一的真献祭的一个记念,象征,和证据。在奥氏的三位一体论中,也有著名的一段,即在讨论惟一的献祭后,他便结束说:“在献祭中,有四件当注意的事:向谁献祭,由谁献祭,献的是什么,为谁献祭。那唯一真实的中保,以平安祭来使我们与上帝和好,他与接受献祭的上帝仍为一体;他与我们打成一片而为我们献祭;他自己是献祭的,也是所献的祭。”屈梭多模也同样说。教父们将祭司职分的尊荣完全归于基督。奥古斯丁甚至说,若有人以主教来当作神与人中间的代求者,那乃是敌基督者的说法。

十一、然而我们并不否认,在圣餐中基督作为牺牲如此对我们表现出来,几乎是将十字架摆在我们眼前,正如保罗藉着向加拉太人所传的十字架,说:“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活画在你们眼前”(加3:1)。但是我既看到,古教父将这作为记念的圣餐误用,以之为一种重新献祭,那么虔敬人最好是要服从主纯粹的命令;而它之所以称为主的圣餐,乃是因为它只当照主唯一的权威而行。我既发现他们对这个奥秘有虔诚正统的态度,而且既未察觉他们对基督的唯一献祭有丝毫贬损,我不敢指责他们为不虔敬,然而我不能为他们辩白他们在圣餐礼的形式上所犯的错误。因为他们效法犹太人献祭的样式,过于主所吩咐的或福音所许可的。因之,他们所应受的咎责,乃是他们过于遵照旧约上的办法,并不以基督所设立的朴实纯粹的圣餐为满足,而过于模仿律法。

十二、若有人留意考察,他就会看出主的话,将我们的圣餐和摩西的各种献祭显然划分。虽然摩西律法中的各种献祭对犹太人表明基督的死的功效,正如在圣餐中向我们所表明的一样,然而其表明的方式乃是不同的。因为犹太人的祭司受命去预表基督所要献的祭;用动物作牺牲,以代表基督;设有祭坛,来献牲;总而言之,每一件事都是为要在百姓眼前表明向神献祭赎罪。但是主既完成了这赎罪的祭,他就给我们规定了另一种方法,以便将他儿子所献与他之祭的恩惠传达给信徒。因此,他给我们的,乃是圣餐的棹,而不是献牲的祭坛;他并未立祭司来献祭,而是派牧师来分发圣餐。因着圣餐有更高的庄严与圣洁,就应以更大的尊敬来对待。所以,最安全的办法乃是摈弃一切理智的臆断,严格遵守圣经上所吩咐的。诚然,我们若想到圣餐乃是主的,而不是人的,我们就不敢因人的威权或古老的习俗而把圣经上的规律丝毫加以移动。所以当保罗想要将那引入哥林多教会圣餐礼中的各种错误涤清时,他就采用现成的最好方法,追索到主惟一原有的设施,以之作为圣餐礼的永远规律。

十三、为求使争辩者不能假“献祭”和“祭司”辞语,来乘机反对我们,我要简短说明,我用这两个辞语,有何意义。有人用“献祭”一辞指一切宗教的仪式和举动,但是我以为这是没有理由的。我们知道,这辞语在圣经上的用法,是与希腊人的用法一样,通常是指凡对神所奉献的。因此,我们必须有所区别。但这区别必须与摩西律法上的献祭相符;在这律法的影儿下,主已将一切关于属灵献祭的真实意义向他的百姓表明了。献祭虽有种种形式,然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为赎罪所献的祭,以求在神前使罪得赦。另一类是崇拜神和对神表示虔诚的表征。第二类包括三种献祭:有些献祭是求神施恩;有些献祭是为所蒙的恩表示感谢;有些献祭是表明敬虔,重新坚固所立的约:这一类的献祭包括燔祭,奠祭,初熟果子和平安祭。所以让我们将献祭也分为两种。称一种为“虔诚崇拜之祭”,因为这一种献祭包括人对神的尊敬和礼拜,这是神对信徒所索取所接受的;这或可称为“感恩祭”,因为这是惟独由那些深荷神恩的人,将他们自己和其行动向神献上,以资报答。另一种可称为“赎罪祭”。赎罪祭乃献给神。以止息神的忿怒,满足神的公义,因而使罪人既从不义的玷污中拯救出来,重返于纯洁的义,就可再蒙神眷爱。这乃是在律法之下用牺牲献赎罪祭的意义;并不是说,它们足以恢复神的眷爱,或免除不义,而是说,它们预表那最后只有由基督所成就真实的献祭;只有由基督,因为没有人能献这样的祭;而且只有这一次,因为这一次献祭的效能是永恒的;正如基督自己说:“成了”(约19:30);那就是说,凡使我们与天父和好,获得赦罪,称义,和拯救所必须的,都为基督的这一次献祭所完成了,这一次献祭是如此完全,使以后再无献祭的余地了。

十四、因此我认为,若有人再想献祭以求使罪得赦,止息神怒,获得称义,那便是对基督本身和他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献祭,最恶毒的侮辱,和不可容忍的亵渎。但是,弥撒的目的是什么呢?无非是要用一种新献祭的功德,来使人分享基督受难之功。他们称弥撒为替全教会所献的祭,还不以为足,更变本加厉,进而申明他们有权将弥撒个别施与任何由他们所选定的人,意即施与那一切肯用钱赎买这种弥撒商品的人,虽然他们不能获得犹大卖主所得的价钱,然而,为要表现犹大的一些作风,他们也采取他的那个数目。犹大卖耶稣得了三十块银子;他们却把卖他三十块法兰西铜币;犹大只一次出卖主,他们却每次碰到买主就出卖他。我们否认他们是祭司,否认他们能够用这种献祭来为人民向上帝代求,否认他们能止息神怒,或使人的罪得赦。因为基督乃是新约惟一的祭司,和大祭司,古时一切祭司职分都转移到了基督身上,而且在他身上都终结了。即令圣经上未曾提到基督的永恒祭司职,然而神既自从废止以前的祭司职后,再没有设立别的祭司职,那么,使徒所说:“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来5:4),乃是不能否认的。那么,这些亵渎的凡夫,自夸是杀害基督的,怎敢还称自己为活神的祭司呢?

十五、在柏拉图的共和国中,有一段美妙的话,论到古时异教徒赎罪之法。他嘲笑那些邪恶放荡之辈,愚蠢地相信他们的掩饰可以将他们的罪恶掩盖,使神看不见,好像他们已与他们的神成立了妥协,所以就更加放纵犯罪起来。这一段话好像是描写今世用弥撒来赎罪的人。欺骗勒索人,大家都知道是不法的行为。伤害寡妇,劫掠孤儿,扰害穷人,以邪恶技巧夺人产业,以欺诈伪证袭人财富,或以暴虐恐吓压迫邻舍,大家公认是罪大恶极。那么,为何这许多人胆敢犯这一切的罪,好像可以沉溺于其中而无虞似的?倘若我们仔细查考,便要发现他们的勇气,无非是在于他们相信藉着弥撒祭,他们就对上帝尽了一切责任,使他满意,或至少使他们自己容易与神成立妥协。柏拉图后来曾讥笑那些想用这种赎罪方法,逃避所应受的地狱刑罚的人,说他们是极端愚笨的。那些丧礼或周年的葬式,以及大部分的弥撒,其目的岂不是要给那些终生极端残酷的暴君和罪大恶极的强盗作为一种赎价,让他们来逃避地狱的烈火吗?

十六、感恩祭乃在乎虔诚和仁爱——从略。

十七、祈求,感谢,赞美也称为祭,而这乃是圣餐所必须有的——从略。

十八、弥撒乃是可憎的,这岂不是瞎子也能看见,聋子也能听见,甚至童稚也能知道的事吗?这弥撒祭用金器举行,叫地上的一切王公庶民,从至上的到最下的,都昏迷愚昧甚于禽兽,把他们的整个救赎都寄寓于这害人的深渊中。撒但真是没有用过比这更有能力的法宝,来攻克基督的国了。这就是那赫楞(Helen),为着她,今日真理的仇敌以残暴,愤怒和凶猛来争辩;他们同这个赫楞行属灵的淫乱,玷污自己,这是极可咒诅的淫乱。这里我且完全不论他们所谓不过是对弥撒的滥用,例如,他们可耻地买卖弥撒,用弥撒赚了许多脏钱,并贪得无厌,以饱自己的贪欲。我只要用几句坦白的话,来指出弥撒到底是多么神圣,它在若干世代受人崇拜,到底是配不配。若要解明这些奥秘的尊严伟大,就需要用一篇更长的论文;但是我不愿提出那些声名狼藉可厌的腐败情形;人人都当知道,虽然不涉及弥撒的附属品,而只就它最上等最可敬的纯粹来说,从头至尾它都充满邪恶,亵渎,偶像崇拜和侮辱神的罪。

十九、关于教会的这两个圣礼,就我所认为最当知道的,差不多都搜集于这简明的概论中了。从新约起到末世,主已命令教会遵守这两个圣礼:即洗礼,作为进入教会,开始承认信仰的圣礼;和圣餐,作为一种不断的灵性培养,藉着圣餐基督用灵粮喂养凡进入他家里的信徒。正如只有“一上帝,一基督,一信仰,”和一个教会,即基督的身体,照样只有“一洗礼”,它是决不可重复的;但圣餐必须常常举行,叫那些已归入教会的人可以知道,他们乃是不断地为基督所喂养。在这两个圣餐之外,神既没有设立别的圣礼,所以信徒的教会不当承认另有圣礼。圣礼并不是随人意而设立的,这一点很容易懂得,只要我们记得着前面所明白说过的,即圣礼是由神设立来将他的应许教训我们,且将他对我们的善意向我们表明;又只要我们想得到,没有人作过神的谋士,没有人能使我们确定他的旨意(赛40:13;罗11:34),或确知他对我们要赐予或拒绝什么。所以没有人能够设立一个表明神的决定或应许的表记;只有神自己能够设立表记,向我们表明他自己。我将以更精密,更家常,更明显的话,来表达这意思:没有圣礼不是连带着一个救恩的应许的。全人类合起来,也不能给我们得救的应许。所以他们永远不能自行设立一个圣礼。

二十、因此,基督教会要以此两个圣礼为足,不但现在不要再容许或承认别的圣礼,而且直到世界的末了,也不要再指望另有圣礼。固然犹太人于通常的圣礼之外,随时代和情形的不同而另有几个圣礼,即如吗哪,磐石中流出的活水,铜蛇等,但是神教训他们不要依靠这些暂时的表象,倒要从神指望永不变的更美之事。但是现在的情形大不相同了:基督已经向我们启示了出来,“一切智慧知识,都在他里面藏着”(西2:3),而且如此丰富满溢,如再谋求或希望对这宝贝增加什么,那就真要使神不悦,惹他向我们发怒了。我们必须渴慕基督,一心追求他,默想他,学习他,直到主完全彰显他国的荣耀,叫“我们得见他真体”(约壹3:2)的那大日临到。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所处的时代称为“末时”,“末世”,“末日”,(约壹2:18;彼前1:20;徒2:17),好使人不得指望有什么新教义或启示。因为“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1:1,2),只有他能够“启示父”(路10:22),而且照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他“将父表明出来”(约1:18),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林前13:12)。人既不能在主的教会中设立新圣礼,也不应该将自己的捏造混在神的设施中。正如酒渗了水,就冲淡失了味,正如麦粉撒上酵母,就变酸了,照样神的纯洁奥秘若加上人的东西,就被玷污了。我们看到,今日的圣餐是如何退化,远离了原来的纯洁,到处都是过度的虚饰,仪式,和手势,对于神的话却不想到或提及。可是没有主的话,圣餐也就不成其为圣餐。神所设立的仪式,被这么一堆仪式压倒了。在洗礼中,那本当作为惟一显著目标的洗礼本身,是怎样少为人看见。而主的圣餐既变为弥撒,也完全被掩盖了;至多一年只领一次,而且只是部分的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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