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上帝的本质
繁體中文 
View:17251
目录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第三章 上帝的本质

在前一章中,我们所探讨的是认识上帝的两大本源,一是自然,一是圣经。现在我们要思考上帝本身了。在思考上帝本身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恐惧战兢,这样就使我们一方面避免沉醉于对上帝不正确的看法之中,另一方面也使我们对关乎上帝的正确思想作出适宜的回应。在我写作此章的时候,惟愿上帝引导我,并祈愿祂向阅读本章或听人阅读的每一个人显明祂自己。惟愿本章能够使那些教授真理的人大得坚固,而苏西努派、阿米念派和其它提倡各种谬论的人则受到驳斥。最重要的是,愿本章在救恩之道上引导我们。
当我们思考关乎上帝的教义的时候,我们将对祂的圣名、本质、属性和位格一一探讨。另外,我们也会考察上帝的工作:祂内在与外在的工作,以及祂在自然领域和恩典领域中的工作。

1.上帝的圣名(The Names of God)
为了向别人讲说上帝,必须有一个词语来向别人表明我们说的是谁,而且,很显然,并不需要用这样的词语来把上帝与其它神灵分别开来,因为只有一位上帝。正如第一个人的名字就叫“人”一样,因为那时候并没有别的和他一样的受造物,救主不需要别的名字,就叫“耶稣”,耶稣的意思就是“救主”,上帝也不需要别的名字,祂就是“上帝”。

2.耶和华之名(The Name JEHOVAH)
虽然一个名字并不能够表明无限的上帝,然而主仍然乐意给祂自己起一个名字,并希望用此名字来称呼祂,这一名字表明了祂的本质、祂存在的方式及其位格的多元性。表明祂的本质的名字就是“耶和华”(Jehovah),缩写为“雅”(Jah)。表明上帝的三个位格的名字是“伊罗欣”(Elohim)。这两个词经常连在一起,成为“雅巍”(YHWH或Jehovi)。这一词的辅音包含在“耶和华”之名内,而元音标记则生成“伊罗欣”。这两个名字经常以下面的方式并列出现:耶和华伊罗欣(Jehovah Elohim),这显明上帝在本质上是一,而位格则有三。
犹太人是不称呼耶和华之名的。开始的时候不用这一名字也许表达了他们的敬畏之心,但后来却变成了迷信之事。犹太人不用“耶和华”之名,他们用“阿多乃”(Adonai)一词来取代,在圣经中经常用这一名字来称呼主。阿多乃的意思就是“主”。当这个词是指人的时候,就写为patach,用的是短元音“a”。当这一词是指主的时候,就用kametz一词,其中所用的是长元音“a” 。这样,耶和华一词中的所有元音都出现了。要达成此点,元音“e”变成了 chatef-patach,这是最短的元音“a”,是指喉音字母 aleph。我们的翻译者在表达耶和华这一名字的时候,用的是“主”这一名字,与希腊文中的 kurios类似,后者是由“阿多乃”翻译而来的,而不是从“耶和华”翻译而来的。在《启示录》1章4节和16章5节,使徒约翰把“耶和华”的名字翻译为:“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上帝”。这个词主要指的是存有和本质,有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等年代上的含义。如此,这一名字是指一位永恒的存在者,所以在法语中把耶和华一名翻译为“l'Eternel”,意思为“永恒者”。
耶和华之名在新约圣经中没有出现,如果要在各种语言中一定要保留耶和华一名,那么就会出现在新约圣经之中了。坚持说这一名字在希腊语中发不出来,不仅没有推翻我们的观点,反倒予以肯定。即使希伯来文的音译与希腊语的优雅风格相冲突,但也绝不是不可能的。既然他们能发出耶稣、和撒那、利未、亚伯拉罕和哈利路亚,他们显然也能发出耶和华的名字来。我不是说不可以用耶和华这一名字,但是不要把使用这一名字作为是绝对的必要,仿佛使用这一名字灵命更高、更有智慧一样。用这一名字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是属血气的行为,用此来表明自己神学上的观点也是如此。耶和华并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天使”或“人”这是普通的名字,可以用于指许多同类的受造物。然而,耶和华这一名字是惟独属乎上帝的,不属乎任何受造物,他们也都各有自己的名字。

问题:圣经上有没有把耶和华这一名字用在一个受造物的身上,还是这一名字是惟独属乎上帝的?
回答:索西努派为了避免承认主耶稣是真正的上帝,就坚持说其他人也以此名相称。然而,我们对此是断然否定的,我们坚持这一名字惟独属乎上帝。惟独上帝才可被称为耶和华。原因如下:
首先,在考察这一词的构成时,语言学专家主张,这一名字具备一个名字的所有特征。因此,它与一般的名字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既然用这一名字来称呼上帝,所以这一名字必然是上帝自己的名字。
其次,这一名字不能用在任何人的身上,惟独适用于主上帝,因为它所指的是一位永恒者,祂是不变的,并且是万有的本源。
第三,主把这一名字惟独用于自己的身上。“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42:8);“祂的名是耶和华”(出15:3);“他们若问我说:‘祂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上帝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3-14)。
这些词表达了耶和华的意思,因为耶和华是从动词短语“自有永有”而来的。“至于我名耶和华,他们未曾知道”(出6:3)。这并不是说在此之前耶和华之名无人知道,因为夏娃早已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上帝了:“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创4:1)。
然而,主并没有让他们经历到这一名字的含义,即涉及到祂的应许,祂是始终不变的。当祂带领他们出埃及,进入迦南地的时候,他们就看到了这一点。

异议#1:这一名字也用来称呼受造的天使。“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上帝”(创16:13)。向夏甲说话的是一个天使,因为以前提到他是天使。
回答:(1)可以相信,夏甲晓得是上帝差派先知或天使向她说话,因此她把这些话当作是由上帝亲自说的。正是基于同样的原因,伯特利的牧羊人也说:“我们往……看看所成的事,就是主所指示我们的”(路2:15)。因此,夏甲并没有称天使的名字是“看顾人的上帝”,而是把此名归给主,是祂差派这位仆人向她说话。
(2)无疑,上帝的独生子在道成肉身之前经常以人的形像显现,祂有中保的职分,被称为“主的天使”,“主的同在的天使”,“立约的使者”。在《创世记》16章10节,“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这显然不是由受造的天使能够完成的,惟独上帝才能够成就此事。不管夏甲认为这是耶和华,还是耶和华藉着祂的使者向她说话,她所指的耶和华都是那位“看顾人的上帝”。

异议#2:在《创世记》18章,记载有一个天使出现在亚伯拉罕的面前,其中有好几次提到祂是耶和华。
回答:那是非受造的天使,就是上帝的独生子。
(1)祂明显与其他两个天使不同,他们都没有被称为耶和华。惟独上帝才被称为耶和华。
(2)那天使就是耶和华,祂知道撒拉在帐篷里笑(13节)。祂预言了以撒的诞生,这从自然的角度来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10节)。祂知道亚伯拉罕会吩咐他的子女和家人遵行主的道(19节)。这些事情惟独能够归诸上帝。
(3)亚伯拉罕承认祂为全地的审判者(25节),所以极其谦卑地敬拜祂,并向祂恳求(27节)。

异议#3:摩西称他所建的祭坛为耶和华。“摩西筑了一座坛,起名叫耶和华尼西。”(出17:15)
回答:这样的意见是与经文明显相悖的。经文中并没有说,摩西称那座坛是耶和华,否则他那时就直接命名了。但他所说的是“耶和华尼西”,意思是说,“耶和华是我的旌旗。”摩西不可能称那坛为“旌旗”,同样,他也不可能称那坛为“耶和华”。这句话是用在祭坛上的口号,正如把箴言刻在门口和大门上一样。摩西藉这样的方式表明主--立约的上帝――是他们的帮助,而祭坛所预表的就是基督,这是可见的证据。

异议#4:教会也被冠以“耶和华”的名称。“……城四围共有一万八千肘。从此以后,这城(即耶路撒冷)的名字,必称为耶和华的所在”(结48:35)。
回答:这一短语是用于指教会的,关于教会,所表达的意思是,“主在这里。”上帝与教会同在,惠赐祂的保护和平安。

3.伊罗欣之名(The Name ELOHIM)
“伊罗欣”(Elohim)这一名字是指上帝存在的方式,或祂的神圣位格,等同于希腊文中的theos,英文中的God。“伊罗欣”(Elohim)是复数形式,单数形式是Eloah,这种形式在圣经中很少遇到,而复数形式则不存在。这个词一般都是以复数的形式出现,是指两个或更多,通常是与单数形式的动词连用,在《创世记》1章1节就是如此,“起初,上帝创造”,这是指独一的上帝以三个位格的形式存在(约壹5:7)。当“伊罗欣”(Elohim)一词以复数形式使用的时候,通常有一个动词、形容词或名词放在与其并列的地位,加上affixum pluralis numeri。这在以下的段落中非常明显:伊罗欣,亦即上帝,说(Nagnaseh):“我们造人”(创1:26);当伊罗欣(hignoe)“叫我离开父家漂流在外”(创20:13);伊罗欣(Kedoshim)“是圣洁的上帝”(书24:19);现在当记念(Boreech)“造你的主”(传12:1);Bognalaih Gnosaich,“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54:5);“我是耶和华”( Eloheka),“你的上帝”(出20:2)。
“伊罗欣”是一个通用的名字,也可用于其他人身上,但是,要正确地运用,还是惟独属于上帝的。主是独一的,祂是伊罗欣,以三个位格的形式存在。然而,从形而上的角度,这个名字也用于其他人。有时偶像也被称作是伊罗欣,因为偶像崇拜者对偶像顶礼膜拜,奉为神明。有时天上也被称作是伊罗欣,这是因为他们反映上帝的荣耀和权能。有时国民政府也被称为伊罗欣,因为国家有一定的领土,政府在这领土之内施行统治,由此而反映上帝至高无上的威严。
在圣经中还把其它许多名字归给上帝,描述、表达上帝的完美,比如全能者、至高者、至圣者等等。

4.上帝的本质(The Essence of God)
我们从上帝的名字开始探讨,现在我们来考察上帝的本质――祂作为上帝的存在。但是,对此我当说什么呢?雅各曾经询问上帝的名字,也就是请他说明自己的本质,因为在早期历史上,习惯上起名就是表明某事的本质。然而,雅各当时所得到的答复是:“何必问我的名?”(创13:18)。上帝不希望他进一步地参透上帝的奥秘。玛挪亚也曾这样求问,主的回答是:“你何必问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士13:18)。在《以赛亚书》9章6节,我们读到:“祂名称为奇妙”。那些伪称认识上帝的人,你告诉我:“祂名叫什么?祂儿子名叫什么?你知道吗?”(箴30:4)。我所能说的只是上帝的本质,就是祂永恒的自有性。当初摩西也曾经这样求问,假如以色列人问他是谁打发他来的,他应当怎么回答,主说,Ehjeh Ascher Ehjeh: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Ehjeh)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关于上帝,约伯说:“在祂有能力、有智慧”-Toeschia,就是本质的意思,是从jaschah派生出来的,而jaschah则是从 jeesch派生的,意思是稳定和持续。
在新约圣经中,是用theiotees和theotees两个词表达的,在《罗马书》1章20节和《歌罗西书》2章9节中都翻译为“神性”(Godhead)。另外,还有fusis一词,在《加拉太书》4章8节中翻译为“属性”(nature),另外一词是morphee,在《腓利比书》2章6节翻译为“形像”(form)。
如果你想更多地认识上帝的本质,请和我一起闭上眼睛,在那不可接近的大光之前,敬拜祂。上帝的本质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向人显明了,但是我们只能藉着思想上帝那神圣的属性,略知祂本质的边缘部分。在这一点上,我们要离开通常对待研究主题的那种方式。我们不会花很大的气力去处理各样的异议,以免我们给人提供机会,以关乎上帝的思想为娱乐,与索西努派、异教徒以及他们的追随者一样,这是很不合适的。当然我们仍会处理各样的异议,作出适当的反应,方法就是以审慎的方式,把真理揭开、明确。

5.上帝的属性(The Attribute of God)
我们的语言恩赐是属于物理界的。我们所使用的语词和表达方式都是来自地球上的各样东西。语言本来是用声音来表达可见的东西,人类借助语言这一工具,能够解释神圣的属灵之事,这实在是非常神奇的,也显明了上帝奇妙的恩典。我们的大脑是有限的,它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在我们能产生理解之前,大脑要对各样的概念进行加工。上帝调整自己,使我们有限的能力可以认识祂,这实在是上帝的恩慈。我们的理解水平无法完全理解上帝,我们的上帝观无法包容一切关乎上帝的所言所思,所以上帝按祂自己的美意,就藉着各种思想和概念,把祂自己显明给世人。这些思想概念都是我们从人类的角度描述、称呼上帝的基本属性。这些称呼是与上帝所参与的事和所作出的行为有关系。我们知道这些属性从上帝的角度而言都是一体的,既不能与上帝的存有分开,也不能在本质上彼此分离,它们共存在于上帝之内,一起构成上帝单纯的绝对的存有。然而,我们还是把这些属性视为不同的存在。公义和慈爱在上帝身上是合而为一的,但我们还是根据各自的对象和果效,把它们分别开来。在其完美方面,完美的上帝是无与伦比、不可思议的,因此,也是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单纯的整体存在。在上帝身上,各样事物之间是没有分别的,假如有什么在本质上与上帝不同的东西,就使得祂成为不完美的了。然而,我们的理解力有限,只能分别考察每个问题,所以我们就对每个属性分别给以不同的名称。对于上帝,我们能够按照真理所理解的一切,都与祂的存有一致,但我们有限的理解力无法参透其完美性和无限性。

通常把上帝的属性或完美之处分为两种,一是可传递的(communicable),一是不可传递的(incommunicable)。上帝的所有属性、祂的单纯性、祂存有的本质,就其属性而言,都是不可传递的。这种划分只不过是为了比较的方便。上帝以祂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人,并更新堕落之人,根据这一形像,选民仍是罪人,上帝使他们重新成为与祂的性情有份的人。这并不是说这样的罪人就变成了上帝,分有上帝的本质和属性。从上帝的角度而言,上帝本身是不可传递的,有效的人从人的角度是无法参透上帝的本质,上帝的本质是无限的、单纯的,因此也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假如人在某种程度上分有上帝的本质,或分有上帝的神圣属性之一,结果他就是分有上帝整个的神性了,这样人就变成了上帝。然而,当我们谈及人有上帝的形像和样式的时候,我们只不过是指人身上反映上帝的某些属性,这些属性在上帝身上是无限的,不可分割,也不可传递。在这些属性和人身上所具有上帝的形像之间,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然而绝不是完全一样,而是有着些许的类似性。
但是,某些属性在有理性的受造物身上,连一点点微弱的反映也没有。如果是这样的属性,这种属性就是不可传递的属性。上帝的某些属性在人身上有所反映,有着微弱的类似之处,这种属性就是可传递的属性。不可传递的属性包括:完美性或自足性,永恒性,无限性或无所不在性,单纯性,不变性。可传递的属性是那些与智力、意志和力量有关的属性。为了证明我们所侍奉的上帝是何等的上帝,我们将对这些属性一一加以探讨。

6.上帝的完美性(The Perfection of God)
受造物的完美性是在于他所拥有的良善的程度,这种良善是上帝赐给祂所有的受造物的。所有的受造物,不管他们在多大程度上具备完美性,他们的存在和幸福都是依赖外界的资源。然而,上帝的完美性是排除这种可能性的,因为祂不需要其它任何东西。没有人能在祂的存有上增加什么,也没有人能消减什么;没有人能增加祂的喜乐,也没有人能减少。祂的完美性就在于祂的自足性,祂是自有永有的,而且祂就是初(启1:8)。祂的自足性是内在的,也是为祂自己的,祂是“全能的上帝”(El shaddai),是完全的自足者(创17:1)。“也不用人手服侍,好象缺少什么”(徒17:25);“你为人公义,岂能叫全能者喜悦呢?你行为完全,岂能使祂得益呢?”(伯22:3)。“我的美善并不能使祢得益”(诗16:2;新译)。
因此,除了名字之外,上帝的完美性与受造物的完美性是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的。人的完美性与上帝的完美性是对立的,因此上帝的完美性是上帝不可传递的属性。人的得救就在于认识、尊崇并侍奉上帝。这就是我们的上帝,祂自身不仅是自足的,而且祂藉着祂的自足性,使人的灵魂福杯满溢,使人惟独以上帝为自己的福分。得到如此恩宠的人,就被这样的亮光、慈爱和喜乐所充满,别无所求。“除祢以外,在天上我还能有谁呢?除祢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诗73:25)。

7.上帝的永恒性(The Eternity of God)
我们微不足道的人类是属乎昨天的,我们有自己的开始,并存在于时间之中,逐渐消残。对于永恒性来说,我们甚至无法理解。我们是通过否定的方法,把永恒与时间相比,就说永恒是无始、无续、无终的,我们用这样的方式来努力理解永恒。假如我们超越这一界限,试图参透“如何”、“为何”永恒,我们就损害自己,使自己处于黑暗之中了。如果我们想在时间的框架内思考上帝的永恒性,我们就是羞辱上帝,以谬见自乐了。一切与时间有关,与时间类似,以及在象征的意义上我们称之为永恒的东西,在我们思考上帝的时候,都要完全排除。我们称某种事物是永恒的,是指:
(1)继续存在,直到其目的达成。在这种情况下,割礼被称为是永恒之约。“……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 (创17:13)。这就是说割礼要一直延续下去,直到基督来临,祂是所有仪式的化身,在祂里面,所有的影子都得到了成全,因此割礼就不再有用了。另外,也可以解释为:这一圣约,由割礼确证,是一个永恒性的约。
(2)永恒一词也表达某一状况在人活着的时候,就仍然有效。“……他便永为你的奴仆了”(申15:17)。
(3)永恒一词也指某种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大山被称为是永恒的(申33:15;创49:26)。
(4)永恒一词用于指不会终止的东西,如此处经文中所指的福乐:“我又赐给他们永生”(约10:28)。
我们用永恒一词指这些事物。但是,这些与上帝的永恒性相比,既没有共同之处,也没有类似的地方。上帝的永恒性就是指上帝的存在无始、无续、无终,这一切都是同时存在的。“耶和华”(Jehovah)一词所表达的就是这种意思。这一词所界定的是一位对祂来说过去、现在、未来,都是同时并存的存在者,祂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者。上帝的本质就是永恒,永恒就是上帝的本质。这是不存在偶然性的,与时间和受造物的关系不同。在上帝的本质中,没有时间上的顺序,因为祂的本质是单纯的、不变的。涉及到上帝的永恒性,时间上的顺序是不存在的。永恒就是上帝的本质。圣经谈及上帝的时候,就说上帝是永恒的上帝。“亚伯拉罕……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生上帝的名”(创21:33);“永生的上帝是你的居所”(申33:27)。谈及上帝的时候,圣经上说祂是初,也是终(启1:8)。虽然这些在上帝那里有所不同,但却是一个同时存在的实体(a simultaneous reality)。既没有时间的中断,也没有时间的延续。“……从亘古到永远,祢是上帝”(诗90:2);“……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天地都要灭没,祢却要长存……惟有祢永不改变,祢的年数没有穷尽”(诗102:26-27);“在祢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又如夜间的一更”(诗90:4)。因此,我们说,上帝与时间是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的。
有时把年数和日子,过去与现在也归到上帝的身上,并且称祂是亘古常在者,以及其它类似的表达,但这些只不过是从人的角度来看问题。原因就在于我们这微不足道的人无法用合适的方式思考、讲说永恒,但可以通过比较的方式,实际上这种比较也是极不对等的比较,对永恒的理解只能达到我们所需要认识的程度。无论如何,这样比较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把上帝与时间的观念分开。
时间在不断地向前推进,而上帝的存在则是不改变的。上帝是昔在、今在和以后永在的。然而,上帝对时间的衡量并不像受造物一样,因为祂是超越时间的,祂在时间观之外。上帝过去所作的工作,明天仍然作,或者现在仍在作,这并不是说上帝也有时间的改变。这种明显的改变只是与祂活动的对象和已经成就的目的有关。
因此,不要高抬自己,超出自己的理解范围,也不要用你自己属人的观念来局限上帝。要承认并相信上帝居住在人所无法参透的永恒之中;在这永恒之中舍己;敬拜那位你所无法领悟的;与亚伯拉罕一道求告永生上帝之名。

8.上帝的无限性和无所不在性(The Infinity and Omnipresence of God)
一个存在物,不管是属灵的,还是物质的,假如其存在能用数据来界定,那就是有限的。整个的天地和每个受造物都是如此。世界是有限的,即使没有其它的天体来界定地球的参数,地球自身的体积也决定了它无法膨胀,超过现在的范围。地球的大小,从其中心到表层,都是固定的,在地球表层之外,就是太空了,而太空也有自己的参数。然而,上帝的存在是没有任何参数的,也没有外在的力量能够把某个参数强加在上帝的身上,因此上帝是无限的,这种无限性是绝对的。
有时,当我们讲到某种我们不知道限度的东西时,就在假定的意义上说它是无限的,比如砂砾、草叶、或星星的数目。我们也把总是能够加增的东西界定为无限的,比如数字就是这样。不管我们数多少,最终的总数不是奇数就是偶数,而且这总数还能继续改变,因为你可以增加数字,即使你数一辈子也数不完。然而,当我们说上帝是无限的时候,我们是在比较宽范的意义上说,所传达的意思就是:上帝的存有确实没有任何参数,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的限制。祂的权能是无限的,祂的知识是无限的,祂的存有是无限的;我们现在所探讨的就是后者。
对我们这些在时间中的受造物来说,永恒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概念。同样,作为有限的受造物,我们也无法理解上帝的无限性。当我们讲到无限的时候,我们所思考的是巨大的广阔性。然而,上帝的无限性既排除数量的概念,也排除尺度和地域的概念。要理解上帝的存有的无限性,我们必须从假定的角度,与某种巨大的广阔性比较,同时我们又要知道这并非上帝的属性。
上帝之存有的无限性是从以下概念按逻辑自然推出的,
(1)上帝的存有的完美性。有限的就不是完美的,参数的不断扩展表明更大程度地接近完美。因此,无限的东西更美善,在完美性方面就超越了有限的东西。
(2)很显然,上帝在权能上是无限的,有限的存在是不具备这种无限的权能的。
(3)上帝藉着祂的圣灵亲自证实了祂的无限性:“耶和华本为大,该受大赞美,其大无法测度”(诗145:3);“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祢居住的,何况我所建的这殿呢?”(王上8:27)。
约伯的一个朋友讲述了上帝的无限性,上帝的知识和存有都是无限的。“你考察,就能测透上帝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祂的智慧高于天,你还能作什么呢?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什么?”(伯11:7-9)。
无限和无所不在对上帝来说是同一的。然而,当我们讲到上帝无所不在时,我们所说的只是无限的上帝临在于任何一个地方。我们不是界定祂的参数,像我们界定物质实体的参数一样,任何物质性的实体都有可以准确界定的空间范围。上帝也与其他的灵体不同,他们在一个时间只能在一个地方。上帝的无所不在是指这样的事实:祂以祂的存有遍及万物,尽管并不是在一种地域性、物质性、尺度性的意义上。
上帝藉着在基督里三一位格的联合,满有荣耀在地上天上,同时满有恩典地在教会之中。上帝藉着祂那赐生命的圣灵而与每个信徒同在,藉着祂那公义的愤怒而临在于地狱之中。在受造的宇宙之中,祂无所不在,不仅是藉着祂的权能和知识(在祂的存有中,祂的权能和知识都不是局部性的,也不是用任何尺度能够衡量的),也是因为祂的存有是无限的、单纯的,也是不可分割的。对于受造物而言,上帝的无所不在与上帝的永恒性一样,都是不可思议的。因此,对于上帝的存在的方式,我们理性的眼睛必须闭上,要相信上帝确是在自然和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
在这一方面,自然本身教导每一个人,特别是那些熟知上帝和宗教的人。这样的人就会意识到上帝的无所不在,不管人处在什么地方,不管是出于什么时间,每个人都会异口同声地承认上帝是全能的上帝,祂是无所不知的,而且在本质上离他很近。即使在世俗世界里,那些有智慧的人也以强有力的方式表达出了这一事实。
上帝在圣经中说得非常清楚,“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赛66:1)。假如这种说法所指的是一个君王,所说的就是他直接的物质性的临在。因此,当上帝讲说祂自己的时候,也是如此。上帝所用的是我们人的词汇,目的是让我们可以理解,并承认上帝的本体是天上地下无所不在的。“我岂为近处的上帝呢?不也为远处的上帝吗?耶和华说:人岂能在隐秘处藏身,使我看不见祂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天地吗?”(耶23:23-24)。“……其实祂离我们各人不远,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7-28)。圣经上显明,上帝不仅充满天地,而且也是无限地超越天地(王上8:27)。
当我们说上帝在天上的时候,这并不是说祂就不在地上了。我们既不能局限上帝的存在,也不能排除上帝的存在。在天上上帝荣耀的临在比在地上更加显明,天是祂的宝座,地是祂的脚凳。通过这样的表达,上帝那超越一切受造物的崇高的尊荣就向我们显明了。当我们在祷告中举目仰望的时候,人就会承认上帝是无形的,不同于世上的一切。
圣经上也讲到上帝不在烈风中,不在地震中,不在火中,而是以微小的声音出现的时候(王上19:11-12),所讲的并不是祂那本质性的临在,而是指祂对以利亚说话、向以利亚显明自身的方式。当圣经上说上帝不与某人同在,或上帝不在以色列人中间时(出33:7),所指的是祂的恩宠的显现,而不是指祂本体的同在。说上帝亦临在于各种令人作呕的地方,并非不适当,但是这种临在并不是物质性的临在,而是祂作为促动、保守和治理的原因而临在,正如祂以复仇的审判官也临在于那些不敬虔的人和邪灵中间一样。太阳普照万物,却一点也不受世上任何事物的污染。一个物体是无法污染一个灵体的,更不用说污染无限的上帝了。无论是创造,还是治理,上帝都是以祂视为合适的方式进行,对于祂本体的临在,祂也是按祂自己视为合适的方式临在。藉着祂的工作,上帝在世界中显明祂自己,祂并不是离世人非常遥远的上帝,而是无所不在的上帝,虽然我们的肉眼看不见。
信徒啊,既然主时时都与你同在,不管你行路,还是躺卧,祂都在前在后,一一细察(诗139:3-5),要留意你自己的一言一行,那些对于祂的临在不适宜的事情要禁止不做。要时时把主摆在自己的面前,在你一切所行的路上都要认定祂,敬畏祂,在祂面前谦卑自己,存敬畏与谦卑的心行在祂的面前,因为在上帝的面前犯罪大大加重了所犯的罪行。人如果在场,就能限制很多罪的发生,假如上帝的临在并没有产生同样的效果,就显明我们对人的尊敬胜过对威严、圣洁的上帝的尊重了。这是何等的藐视上帝,招惹祂的震怒啊!因此,当敬畏上帝的临在,免得你犯罪得罪祂,并以此督促自己,行事为人得蒙上帝的悦纳。
另外,信徒啊,不管是盛衰荣辱,都要让上帝临在这一事实成为你持续的支持,和永远的安慰。主就在你身边;祂是你四周的火墙,没有人能够违背祂的旨意伤害你。如果发生什么事情,以祂为你的避难所,以祂的临在鼓励你自己。这是何等地使大卫的灵魂愉悦啊!“我们的祖宗依靠祢,他们依靠祢,祢必能解救他们”(诗23:4)。主用这样的方式来安慰祂的儿女,这是祂的美意。“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赛43:2)。

9.上帝的单纯性(The Simplicity of God)
我们无法领悟上帝的永恒性,因为我们是时间的受造物,也无法理解上帝的无限性和无所不在,因为我们生来就是有限的,总是受到地域的局限,同样,作为复合性的受造物,我们也无法理解上帝的单纯性。既然我们必须承认,所有的复合物都隐含着不完美、依赖性和可分性,就不要认为上帝是复合性的,甚至一点都不要认为复合性这一单词可用在上帝的身上。我们承认:上帝在每个方面都是完美的,祂的本质是独一的。
哲学家承认各种类型的复合物,但我们认为各种复合物对上帝都不适用。这些复合物如下:
首先,一个逻辑性的复合物(ex henere et differentia),亦即指在性别、本性和级别上。比如说,人和野兽都是动物,都有动物的性情,因而都属于动物王国。 除了他们共同的动物性情之外,他们也有彼此不同的地方。人除了动物的性情之外,还有理性,而兽类则是没有理性和智力的。无论如何,上帝与任何受造物都没有共同的地方,祂藉着祂的存有,超越所有的受造物,并保持与他们截然不同。当圣经上说到上帝是个灵的时候,“灵”这一个字并不是说上帝与天使分有共同的性情。相似性只是一个学术的术语而已。上帝之所以被称为是一个灵,目的在于使我们认识到祂是不可见的存在。
其次,物理的或自然的复合物,一般都有三大构成因素:本质和形式,主体及其伴随物,和个别部分。
(1)本质和形式。有可见形状的受造物,除了它所包含的物质外,还有某种被识别为受造的客体的东西,如黄金之为黄金,一棵树之为树,动物之为动物,人之为人。但是,我们却不要这样思考上帝,祂没有身体,也没有一切我们所能想得到的物理特征,不管人怎样看待祂。为了把祂分别出来,圣经上说祂是灵。本质和形式这样的组成对上帝是根本不适用的。
(2)一个主体及其伴随物。比如说,天使有天使的性情,除了这一性情之外,天使还有思想、智力、意志、圣洁、权能等。这些品质并不等同于天使,但对天使的存有来说,却是补充性的。他的存有是这些品质的主体,这些品质使他完全。但我们千万不可用这样的方式来思考上帝。上帝的存有是完美的,而且任何方式都不能增进祂的完美性。在上帝身上所发现的一切都是上帝本身。祂的美善、智慧和全能就是至美、至智、全能的上帝本身。
(3)个别部分。整体都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对于各种物体来说,都是如此。然而,对于上帝来说,事情并不是这样,因为上帝是个灵,祂与一个身体没有任何的共同之处。假如这样的话,在上帝的身上就有某种并不完美的东西了,因为由个别部分复合而成的整体,总是比其个别部分更接近完美。
第三,一个形而上的或超自然的复合物。必须考虑三个方面。
(1)Ex essentia existentia,亦即在某物的本质和实际存在之间有本质性的不同。在不理解一方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理解另一方。我们可以描述玫瑰的样子,理解玫瑰到底是什么,虽然季节是在冬天,周围并没有玫瑰。因此,在玫瑰的本质和实际存在之间,是有所不同的。然而,上帝的本质就是祂的实际的存在,祂实际的存在就是祂的本质,“耶和华”一名所传达的就是这一真理。二者不能分开,不理解一方,也就不理解另一方,因为二者为一。
(2)Ex potentia et actu,亦即可能性与现实性是有区别的。在探讨可能性的时候,我们把它划分为积极的可能性和消极的可能性。积极的可能性是指成就某事的能力,尽管一时还没有成就。在受造物身上,这样的可能性与现实性是不同的,付诸现实的行动胜过仍然处于可能性中的行动。然而,在上帝身上并不是这样。上帝是单一的、积极的力量。在这一领域中的区别和变化,只能在已被创造、仍被维系和统治的受造物身上才能感受出来。然而,上帝是创造者,是维系者,也是统治者,在祂身上并非如此。潜在的可能性--或者用更通俗的语言来说――存在的可能性,只有在受造物身上才能发现,并且是以三种方式存在的。第一种方式是指某物还不存在,但藉着人的努力,就能够使它出现。第二种方式是指某物已经存在,但藉着人的努力可以改变。第三种方式是指某物可能会消灭。很显然,这三种方式对上帝都不适用。
(3)Ex essentia et subsistentia,亦即本质与存在,或存有与位格的不同。Subsistentia就是存在的方式,是与存有本身的存在彼此补充的,由此而具有使它与另一存有完全不同,从而有着自身独特的存在。因此,存在的方式是以存有为前提的。Suppositium,也就是存在本身,是指绝不可传递给他人,也不会部分或形式地存在于他人之中的东西。具有这样独特的存在,并且有理性的东西,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位格(a person)人。一个位格就是一个具有理性的不可分割的、独立存在的实体。因此,一个位格可以是一个人,如约翰、彼得,或保罗;也可以是一个天使,如加百列或米迦勒;或是上帝的一个位格,如圣父、圣子或圣灵。
在每个受造的位格中,都有三个组成因素,一是本质,二是实际的存在,三是存在的方式。此与彼并非相同,而是彼此相异。比如,我们来考虑基督的人性,其中既有本质,也有实际的存在,但基督的人性并不是一个人性的位格。它存在于上帝之子的位格之内,否则基督就有人性和神性两个位格了。然而,祂是一个神性的位格。在上帝身上,没有存有与位格的复合,因为每种复合都隐含着不完美之处。我们区分不同的物质,在物质及其运作的方式之间也有不同,这样的存有是与物质本身不一样的,然而上帝的每一位格与上帝的存有不能分开,与其他位格也不能分开。我们渺小的人类试图藉着与存在的方式联系,或界定某种存在的方式,来理解此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上帝存有之中有复合性,只是让我们能够分别与上帝的存有有关的各种事物。我们无法理解的,要相信、敬拜,因为这样显明祂自己乃是根据上帝自己的美意。信徒在圣灵的光照下,关于这一特性,使他们尊崇、荣耀上帝,以及经历喜乐、确信和满足所必需的一切,祂都会知道的。
圣经上讲到神性的时候,都是以抽象的方式言及上帝的单纯性,说上帝如光,“上帝是光”(约壹1:5);真理,“真理的上帝”(申32:4,新译);爱,“上帝就是爱”(约壹4:8)这些说法都不能用到一个受造物的身上。
言及人的本源在于上帝,是属于上帝的族类,是上帝的儿子,有上帝的性情,上帝是诸灵之父,此时并不是说人具有与上帝一样的本质。如果说人具有与上帝一样的本质,就是说上帝的存有是可传递的了。在此类情况下,所说的其实是创造和重生,人由此而得到某些与上帝的某些属性相仿的方面。这种创造性的行动并没有使上帝发生改变,发生改变的是受造物。
同样,如果从上帝自身内在地来看上帝的预旨,预旨就是发出预旨的上帝本身。相对于祂的受造物,上帝所确立的关系并不意味着上帝本身的改变或复合,因为这种关系不过是外在的关系,并没有给上帝的本质增加什么。不管什么地方把人的肢体、胳臂、眼睛和嘴归到上帝的身上,都不过是使用人类的词语,目的是在于结合我们自身使用这些肢体、胳臂等的方式,通过对比,使我们这渺小的人类可以理解上帝的作为。当把愤怒、爱等类似的情感归给上帝的时候,我们必须根据自己遇到类似感受的时候所作出的反应,来得出相应的结论。

10.上帝的不变性(The Immutability of God)
可变性是指向受造物、事件、环境或意愿的。所有的受造物在某个方面都倾向于改变,它们本身就具有改变或被改变的可能性。然而,主我们的上帝在方方面面,都是绝不改变的,不管是祂的本质,还是祂的意志,都是如此。而且,甚至对上帝来说,改变的可能性也完全不存在。理由如下:首先,上帝之名耶和华本身的含义就是“永远的存有”。藉着这一名字,上帝显明自己是不变的。“……至于我名耶和华,他们未曾知道”(出6:3),也就是说,我曾经应许把迦南地赐给他们,但在他们活着的时候,我并没有成全这一应许,并没有在各样的事情上向他们显明我是不变的,但是现在我要向你显明,我是耶和华,是不变的上帝,我要向你们--他们的后裔--成全我的应许。
其次,还有一些类似的经文。“祢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祢手所造的。天地都要灭没,祢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渐渐旧了,祢要将天地如里衣更换,天地就都改变了。惟有祢永不改变,祢的年数没有穷尽”(诗102:25-27);“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照样,上帝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来6:17);“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因为祂迥非世人,绝不后悔”(撒上15:29);“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祂的手已经伸出,谁能转回呢?”(赛14:27)。
第三,以下的原因也使上帝的不变性清晰可见。之所以有改变,或者是因为我们的生命中本来就具有变化的因素,或是因为我们的本性就是如此,其他人能够在我们的身上带来改变。
然而,上帝是万有的永恒、超然、原初之因。所有的改变或是因为缺乏智慧的结果,已经有了错误,感到有必要作出改变;或是因为缺乏预见,没有预见到将来要遭遇到的事,因而遇到预想不到的事情,不得不作出改变。然而,上帝本身就是至高无上的智慧,祂是独一至智的上帝,万有都在祂的预见之中。“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人运用自己一直的自由,或者要作什么,或者不作什么,上帝全都晓得,因为人在他一切的行动中,都是要依赖上帝的。祂从远处知道我们的意念,我们或起或卧,或言或静,祂都晓得。当我们缺乏能力,不能把我们的意图施行出来,无法克服眼前障碍的时候,也会发生改变。然而,上帝是全能的上帝,祂的智慧无法测度,祂的作为卓绝非凡;因此,即使些许的改变也不可能发生在上帝的身上。
另外,应当考虑到,假如上帝要改变的话,祂自己就有所改进,或者增加智慧了。关于上帝,这两种可能性都是绝对不存在的,上帝始终是,而且永远是无限完美者。
某些事物要发生改变,这也是根据上帝的旨意。然而,这并没有使祂的旨意产生改变。当圣经上说上帝后悔的时候,并不是说上帝自身要改变,而是说相对于此前来说,对于行动的对象,上帝要改变祂的行动,这一改变也是根据祂不变的预旨而进行的。如果上帝发出的一个应许或威胁并没有成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只不过是表明有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或者是明确地表达了出来,或者是隐含的,情况是否发生是由此种可能性决定的。对于上帝来说,藉着祂的全能和智慧,这一事实早已晓得。上帝是创造者,维系者,统治者,和好者,是父,这一事实并不是说上帝本身会发生什么改变,发生改变的是受造物。其中所传达的是上帝所确立的与受造物的关系。然而,这一关系并不表明在这种关系中参与的各方都会变化。
既然上帝是不变的,不悔改归正的罪人,你们该当如何惧怕祂啊!假如你拒不悔改,所有的威胁和审判,既有今生的,也有永世的,你所面临的这些威胁,肯定都会临到你的身上,这是无可避免的。
基督徒啊,主既然是不变的,就大得安慰吧,因为你身为后嗣,上帝给你所有的应许,肯定都会成全。尽管周围的环境仍很冷淡,与上帝的应许如此对立,在你看来,应许的成全大大迟延了,然而上帝的应许一个也不会落空。上帝如此引导祂的儿女,使他们单单地信靠祂的圣言。祂使祂的应许隐而不彰,对立面却显明出来,如此就更加清楚地彰显祂旨意的不变性。“……这景况已久,我们还能得救吗?”(赛64:5)这更多的是指上帝不可传递的属性。

11.上帝可传递的属性(The Communicable Attributes of God)
上帝可传递的属性也是无限的,也是单纯的上帝本身,正如祂不可传递的属性一样。他们被称为可传递的属性,既不是因为上帝传递了这些属性本身,也不是因为在创造者和受造物之间有任何均等之处。准确地说,上帝把少许类似这些属性的东西传递给了祂所造的有理性的人。这些可传递的属性可分为三个范畴:智力或知识、意志和能力。

12.上帝的知识(The Knowledge of God)
虽然有理性的受造物也有一定的知识,然而上帝的知识与其受造物的知识,不管是在知识的形态上,还是在知识的对象上,彼此之间都是有着无限的不同的。
首先,让我们来考虑上帝的知识的形态(the mode of God's knowledge)。人获得知识是通过思考和推理的形式,通过观察事实而推出结论。关于一个事物的初步的知识是通过感觉的形式(species sensibles),也就是通过感官的观察,借助五大感官对物体作出观察,另外是通过智力的形式(species intelligible),也就是智力的观察,借助智力对所思考的物体作出观察。而上帝的知识则恰恰相反,它的本源既不在受造物之中,也不是由受造物流向上帝。并不是说事物存在、运行之后,上帝才开始熟悉,祂此前早已知道了,正是根据祂的预旨,事物才得以形成并运作。上帝对其工作的预定,也不是按因果关系而定的。要得到关于受造物的知识,祂也毋需借助调查和推理的方法;祂之所以认识他们,是因为祂预定了他们的存在和运行。祂对万有的认识都是完全的,也是即时的,因为祂是上帝。祂同时看到一切,每一个别的事物祂都一览无余,而且明察秋毫之末。在此之外,对于上帝的知识形式,我们是无法臆测的。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诗139:6)。
其次,上帝的知识的对象。在这一方面,人的知识与上帝的知识之间也是存在着无限的不同的。人所知道的寥寥无几,而且所知道的也只是表面上的,因为他缺乏那种揭开事物最深层最基本的实质的能力。“我们不过从昨日才有,一无所知”(伯8:9);“看哪,这不过是上帝工作的些微,我们所听于祂的是何等细微的声音,祂大能的雷声谁能明透呢?”(伯26:14)。
(1)相反,上帝认识祂自己,而且是完美地认识。“……除了上帝的灵,也没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林前2:11)。
(2)上帝晓得祂的全能,知道祂能完全成就一切祂想成就的。祂想做的一切,祂都会成就。我们可以称此为万有的可能性。在以下的经文中,主耶稣所指的就是这种可能性,“我告诉你们: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太3:9)。这就是通常所说的scientam simplicis intelligentiae,即最朴素的或最基本的知识。
(3)上帝晓得万有,不管是现在存在的,还是将来存在的,在万有存在之前,祂就已经认识他们了。这并不仅仅是在普遍性的角度而言,也关系到每个具体的事物或行动,仿佛都是独一无二的一样。一般称这种知识为scientia visionis,即异象性的知识,是指对将来出现或者现在存在的事物的感知。
上帝在圣经中清楚地证实,祂对事物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知识,也对每个具体的事物有个别性的认识。以下的经文讲的就是上帝对事物的普遍性的知识,“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上帝……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壹3:20)。以下经文则是关于上帝对具体事物的个别性认识,“被造的没有一样在祂面前不显然的”(来4:13);“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10:30);“祂数点星宿的数目,一一称它的名”(诗147:4)。
(1)事无巨细,主都一一观察,并一一晓得。祂知道君王的心(箴21:1),注意到每个小麻雀的存在(太10:29)。
(2)不论善事恶事,祂都晓得,“祢将我们的罪孽摆在祢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祢面光之中”(诗90:8)
(3)主晓得一切隐秘的事,“惟有祢知道世人的心”(王上8:39);“耶和华知道人的意念是虚妄的”(诗94:11);“因祂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2:25)。
(4)主毫无谬误地晓得将来因着人发挥意志的自由而发生的一切事,因此也晓得与人有关的将要发生的一切。上帝晓得万事,因为祂从永世就晓得祂的一切作为,万有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原因如下:
首先,“一切”一词包含所有的东西,包括将来的所有事件,包括因人行使意志的自由而发生的一切。如果上帝并不晓得这些事件,祂就对许多事情一无所知了。然而,事实上相反,祂是无所不知的。
其次,人或起或卧,思想言语,这些都是自由意志的发挥,还有什么比这些事更经常发生,人更离不开呢?这一切主早就都知道了,甚至在人思考或说话之前祂就晓得了。“……我原知道你行事极其诡诈”(赛48:8;参考诗139:1-2):“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耶1:5);“以色列家啊,你们口中所说的,心里所想的,我都知道”(结11:5)。
第三,所有的预言都是如此,有些事件所指的是惟独藉着人行使意志的自由才会出现的事,即使这样的事件,主也早已知道了。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整个的圣经就是范例。主耶稣亲自说,“如今事情还没有成就,我要先告诉你们,叫你们到事情成就的时候,可以信我是基督”(约13:19)
第四,除了上帝作工之外,任何东西都不会存在,也不会发生。上帝藉其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大能维系万有。没有上帝的合作,任何事物都不会运动,因此,一切都是根据祂的预旨而发生的,或者是由上帝启动的,或者是由祂允许的,祂如此引导万事,成就祂自己的旨意。所以,很显然,上帝对万有都预先知道。假如你牢记上帝是无所不知的,并且预定了一切将要发生的事,你就会更加清晰地晓得此事,减少思想的混乱。祂的知识不是从现存事物和次要原因衍生的,与人的知识来源不同。请牢牢记住,上帝是万有的初因,从祂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绝对确定的,虽然从次因的角度来看,仿佛是不确定的。从上帝的角度来看,是不存在偶然性的;只有从人的角度来看,才有偶然性的存在。因此,在界定人意志的自由时,我们切切不可认为它独立于上帝而运行,与上帝的意志等同,或者是作为中立性的实体而运作。所以,意志的自由与上帝的确定知识并不矛盾。上帝并不需要强制人怎样行,藉着人任意性的选择,人成就了上帝所预定的事,而且上帝晓得祂所预定的事必要成全。
圣经上记载上帝试验人,要知道他心中所想的如何,祂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创22:12),在这种情况下,上帝是以人的方式向人说话。其实,祂从永世就已经知道了。圣经上也曾记载,上帝等待人完成某一特定的职分,这也是上帝以人的方式说话。祂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劝勉人,警告人:一定要晓得上帝在注视着他的行动;这并不是说上帝不知道将来要发生什么。
耶稣会人士和阿米念派分子,以及其他人,他们狂热地坚持人有自由意志,他们杜撰了scientiam mediam一词,即居间性知识,这种知识位于上帝的绝对的、本然的、本质性的知识与意志性、异象性的知识之间。藉着前者,上帝晓得万有的可能性;藉着后者,上帝晓得万有的具体性、细节性的知识,这些都是上帝根据环境和事件而预定的。这样的意志处于与本质性知识和异象性知识相对的居间之境,是上帝由此而知彼的工具,即上帝借助诸因和环境所促发而晓得一件事。
他们把这种居间性知识界定为上帝的知识,上帝由此而晓得未来的事件,虽然仍被视为是不确定的,因为假定这些事件形成的方式都受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的影响,所以仍未决定。让我用假设的方式来加以说明。上帝展望人受造时处于完美的境地,但遭遇来自撒但的试探,牠能够预见到人在行使其自由意志的时候,会滥用上帝赐予的恩赐。上帝进一步展望,在人堕落之后,福音会传讲给他们,以各种方式切切地劝他们相信福音,并且是在人最顺服,注意力集中,有适当的准备的时候。如此,上帝就能够预见并预知谁会悔改、相信,并且持守到底,这样的推理过程也适用于天使或人类运用自由意志的其他场合。这种假设的愚拙从以下几个方面明显可见:
首先,假如上帝确实拥有这种居间性的知识,上帝对于人的行动的一切知识,就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只不过是设想罢了。即使引导人作出某种行动所需要的各种所能设想到的环境条件都具备了,就他们的意见来看,人仍然有自由作他们自己所愿意作的。他们推论说,人不会受某种必然性原因的局限,因此人到底会做什么,都是不确定的。结果,上帝对于人的这种行动的知识只能是偶然性的了。对于无所不知的上帝,我们千万不要沉溺于这种谬见之中!
其次,这种居间性的知识意味着对于人的自发的行动,上帝是无法控制的。不管是涉及到创造者,还是受造物,这样的设想都是荒谬的。关于未来,这种自发性的行动与上帝没有丝毫因果性的关系,对于他们而言,既没有上帝的预旨,也不会存在任何预旨的可能性。这样的行动是完完全全地从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而发出的,在这种情况下,上帝对于人的任何预定,都无法离开人的自由意志的干预,上帝反倒要依赖受造之物了。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上帝所有的预旨都要在使人高兴合作的条件下才能完成,没有别的途径。人就是自己的自由意志的主人,任何人都无法对他的自由意志加以局限,只有他自己才能做到。耶稣会和阿米念派的这种观点所蕴含的就是:上帝所预定的一切都是不确定的,因为人通过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能够改变上帝的预定。
上帝是人的意志性行动的主,祂仅仅是环境的主宰仍然不够。环境支配人的意志活动,使某些事情或者发生,或者不发生,或者把某些事物置于特定的处境中。这些环境绝不能因为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而充满偶然性,那样环境就处于人的能力的主宰之下了,人就藉着语言或身体,对与其他个体之人也相关的环境加以支配了。除了这种考虑之外,必须承认,这样的权能和主宰所涉及的知识是人发挥自由意志的环境和处境,而意志本身则不在这种权能和主宰之下。意志保持自由,独立于上帝之外,自己主宰自己,而不是顺服于上帝的主宰之下。虽然他们把意志及其自由的本源归于上帝,但他们仍然坚持在自由意志的行使上,人是自身的主人。因此,人既不依赖上帝,也不在上帝的支配之下。这就是主张上帝对万有具有某种居间性知识所必然得出的种种谬论。在得出这一结论之后,另外必须指出的是,把这种主张贯彻下去,上帝的知识只是与发生在人周围的环境有关系了;这对人的意志又有影响。因而导致某种事件的发生,与上帝因此而确立的预旨相应。这样的推论改变了上帝与人的本性,把受造物从上帝的主宰范围内挪走了。既然这种主张毫无意义,我们的结论就是,主张有居间性的知识存在,是一个谬论。

异议#1:在《撒母耳记上》23章11至12节,主对大卫的问题回答说:“扫罗必下来,”而且基伊拉人“必将你交出来。”这并不是按照上帝的预旨,尽管对于人自由意志的行使,上帝借助祂居间性的干预,晓得所要发生的事。
回答:这并不是对未来事件的预告,而是对眼前现实的启示。从人类的角度来看,这一现实还没有发生。既然上帝没有预定这一事件,因此祂知道这是不会发生的。大卫向上帝询问他所不知道的事,好决定自己的去留。上帝向他启示,扫罗会到基伊拉来,而基伊拉之人的心并不向着他;因此,当扫罗来的时候,他们就会决定把大卫交出来。扫罗早已作好了来犯的准备,而基伊拉之人的心早已背离了大卫。上帝把这一事实向大卫显明,从人的角度来看,大卫会得出结论,走为上计。既然上帝早已预定了此事的最终结果,祂也预定了达成这一结果的工具。因此,假如从事情的结局来看这段经文,当得出的结论是:上帝对事件最终结果的知识来自祂本质性的无所不知。上帝的知识是奇异的,是全面的,因此,每种可能性祂都晓得,并不靠那种想象性的居间性知识,根据人的活动来预定所要发生的事,结果才会这样。

异议#2:“……你若还以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赐给你”(撒下12:8);“甚愿我的民肯听从我,以色列肯行我的道;我便速速治服他们的仇敌,反手攻击他们的敌人”(诗81:13-14)。至于大卫和以色列人将怎样行,上帝早已预见到了,因此,即使上帝没有预定,事情的发生与否仍会照旧进行。所以,此类居间性知识是确实存在的。
回答:对于敬虔的行为,上帝作出了有条件的应许,这是祂自己的美意。敬虔生活的人就会得到这些应许,不敬虔的人就不会得到。上帝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应许,是为了激励人行动,人也默认、承认这是自己的本分。然而,是否顺服这样的劝勉,则有赖于上帝所赐予的恩典,而这恩典的赐予则是完全由上帝的预旨决定的。大卫和以色列并没有完成必须的条件,因此应许就没有成全在他们身上。上帝预定大卫不会得到赐给他的范围之外的东西,他也不会把以色列人从仇敌手中救拔出来。因为这一预定,上帝知道他们不会得到在他们已经得到的福分之外的福分。这是根据上帝自己的预旨而定的,而不是根据他们的行为而作出的反应。上帝晓得一切有条件的应许的结果,是藉着祂的预旨,而不是因为人对其自由意志的行使。

异议#3:“神人向他发怒,说:‘应当击打五六次,就能攻打亚兰人,直到灭尽。现在只能打败亚兰人三次”(王下13:19)。打败亚兰人的次数有赖于击打地面的次数。从一个事件,上帝导出了另一个事件,这显然不是祂已经预定的。
回答:此处丝毫没有谈及居间性知识。击打地面和打败亚兰人到底有什么关系呢?上帝已经向以利沙显明,以色列的君王约阿施用他的箭击打地面多少次,他就会打败亚兰人多少次。他之所以击打地面三次,是按照上帝的安排,因为上帝已经预定约阿施将会三次击败亚兰人。那时亚兰人是上帝子民的仇敌,先知以利沙的愿望是把亚兰人彻底消灭,他对约阿施发怒,因为约阿施并没有击打地面五次或六次。这并不是说,最终的结果要依赖于约阿施击打地面的次数。先知以利沙并不晓得上帝的计划,他所得到的只是一个一般性的启示,既亚兰人将会被打败,而打败的次数则由主藉着约阿施击打地面的次数显明。因此,先知只是希望约阿施多几次击打地面,这样亚兰人被击败的次数也许会超过三次。

异议#4:“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回答:此处讲话的方式用的是夸张手法,并不是结论性的,是用夸大的方法来强调某一事实,以下的经文也是如此:“我告诉你们:若是他们闭口不说,这些石头必要呼叫起来”(路19:20)。基督仿佛是在说:“推罗和西顿的居民并不像你这样心硬。”此处所传达的意思不过是:无所不知的上帝承认他们没有归正的可能性。

既然上帝的无所不知延及过去、现在和未来,万有在祂的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我们所面对的就是这样的一位上帝,那些不敬畏上帝的人该当何等地恐惧战兢啊!因为,
(1)上帝晓得你的心,晓得你的灵命状况。里面隐藏的,祂晓得;从中发出的,祂也晓得。祂知道你的心思意念,各样的幻想,种种的思虑,无论是在习惯性的罪上,还是在一时自发的罪上,祂都晓得。祂晓得你的行为的所有动机,不管你最终是为了自己,想把自己的思路贯彻下去,还是要害你的邻居。你对邻居所积蓄的仇恨和蔑视,你愤怒的情绪,你因邻居发达而生的妒恨,祂都晓得。总之,在你心中所发生的一切,哪怕你自己还没有分辨出来,还没有意识到,上帝都已经确确实实地知道了。
(2)上帝晓得我们不道德的意象、充满淫色的眼睛、放荡无耻的话语、隐而未显的淫乱、污秽、不道德的行为,在此类行为中你所交接的人,祂都知道。
(3)上帝晓得你不公平的行为、欺诈性的生意、各种试图霸占他人财产的诡计、不诚实的帐目、怠惰,以及其它盗窃性的行为。
(4)上帝晓得你所传的闲话、对他人的诽谤、对别人人格的诬蔑,也晓得你听闻传讲此类事情时的欣喜。
(5)上帝晓得你的骄傲,炫耀式的行为,在镜子前翘首弄姿,也晓得你自己是如何地自我感觉良好。
(6)上帝晓得你留恋舞场,狂欢作乐,赌博玩牌。
(7)祂晓得你的假冒伪善,无论是在教会内外。

要注意,
(1)上面所提到的事项,上帝都有精确的记录,比那些一直在你身边,拿着钢笔墨水,记录你的思想、话语、行为,何地、何时、何日、何月发生的人,记录得还清楚。有记念册在祂的面前,记录选民的作为(玛3:16),同样,在上帝面前,那些恶人的罪孽也被记录下来。既然如此,你该当如何地警醒啊!
(2)要知道,将来有一天这记录的书卷会在你面前打开,你会根据上面所记录的接受审判(启20:12)。要牢记,将来有一天,上帝肯定会把这些事情都摆在你的眼前。
(3)请考虑,这是确定无疑的:上帝是天地万物的公义审判者,祂要理清一切的罪债,祂要按真理施行审判,为你的罪孽而惩罚你(诗7:12-13;50:21)。假如你不认罪悔改,在末日的时候,祂不仅要向你宣告违背律法所导致的咒诅,“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太25:41),还要把你投掷到硫磺火湖里,永永远远地在那里燃烧。目前,你所关心的并不是上帝是否看得见你的作为,只要别人看不见就好了,但是,当主耶稣以审判者的形像显现的时候,祂要把你召到祂的审判宝座前,要用祂那烈焰一般的眼睛审查你,那将是何等的可怕啊!那一天将是何等令人惊恐的日子啊!“祂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祂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玛3:2);“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玛4:1)。
因此,趁着还有今日,现在就快快悔改吧。愿你现在就惧怕上帝那洞察一切的眼睛,那一日来临的时候,你就不会在祂那燃烧着烈焰的眼睛前恐惧战兢了。

假如你已经托庇在主耶稣里,选择祂为你的中保,藉着信心接纳祂,在祂里面找寻你一切的盼望和安慰,敬畏祂,侍奉祂,上帝的无所不知将是你何等的安慰啊:因为,
(1)祂晓得你内心对祂的真诚,晓得你渴慕蒙祂悦纳的愿望。“耶和华的眼目遍察全地,要显大能帮助向祂心存诚实的人”(代下16:9);“行事完全的,为祂所喜悦”(箴11:20);“耶和华知道完全人的日子”(诗37:18)。
(2)主晓得你在隐秘处的虔敬之行,你的祷告、恳求、信心的争战、叹息、流泪、对祂的依恋、读经、默想、圣洁的意念、对上帝的敬畏、虔诚的行为。祂见到那位读经的太监(徒8:28-29),见到了祷告的保罗(徒9:11)。“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祂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诗34:15);“凡求告耶和华的,就是诚心求告祂的,耶和华便与他们相近”(诗145:8)。
(3)主晓得你隐秘的挣扎,你内心与不信的争战,也晓得你灵性的忧虑。“主啊,我的心愿都在祢面前,我的叹息不向祢隐瞒”(诗38:9);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赛57:15);“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诗34:18)。
(4)主晓得你身体的需要,晓得你的困境、贫穷和苦难。祂知道撒勒法的寡妇的需要,就为她预备供应(王上17),祂也知道另一个寡妇的需要(王下4)。祂看见了正在处于痛苦中的夏甲(创16:13),也看见了身在埃及的以色列人所遭遇的患难。“耶和华说:‘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实在看见了;他们因受督工的辖制所发的哀声,我也听见了。我原知道他们的痛苦”(出3:7);“我几次流离,祢都记数。求祢把我的眼泪装在祢的皮袋里。这不都记在祢册子上吗?”(诗56:8)。
(5)当人诬蔑你、诽谤你的时候,主晓得你的无辜。但愿这能使你得安慰,“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上帝坦然无惧了” (约壹3:21);“我们所夸的是自己的良心,见证我们凭着上帝的圣洁和诚实,在世为人不靠人的聪明,乃靠上帝的恩惠”(林后1:12)。上帝是无所不知的上帝,祂不仅是从外部注意到信徒所经历的困苦,更是以怜悯之心眷顾他们,并在祂自己的美意所定的时候帮助他们,这对信徒是何等大的安慰啊!

既然上帝是无所不知的,既然祂注意到每个事物、每个行为,这应当激发我们如此行:
首先,就如以斯拉一样,想到主晓得你一切罪恶的灵命状态,见到了你所有的罪行,就要为此而感到羞愧。“我的上帝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上帝仰面”(拉9:6)。就像那个税吏一样站得远远的,以拳捶胸,“连举目望天也不敢”(路18:13)。
其次,当你行走在上帝和世人面前的时候,要注意你心中所有的傲慢和骄傲之情。所以,行事为人要寻求谦卑,因为主晓得你是何等的可鄙可憎,主晓得你没有任何值得骄傲的东西。“上帝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
第三,把你的一切愿望或惧怕都交托在主的手中。“祢已经观看,因为奸恶毒害,祢都看见了,为要以手施行报应”(诗10:14)。
第四,不断地坦率认罪,不要向亚当那样隐瞒,因为无论如何,主都是晓得的。“祢将我们的罪孽摆在祢面前,将我们的隐恶摆在祢面光之中”(诗90:8)。
第五,敬畏主,一旦感到有罪浮现,哪怕是些微的罪,也要心中不安,因为主见到了你。你是在上帝的面前犯这罪,你的罪行是何等地加重啊!谁敢在人的面前公然犯奸淫呢?谁敢在上帝的眼前犯罪呢?“她们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见便将她们除掉”(结16:50;“你虽用碱、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迹仍然在我面前显出”(耶2:22)。
第六,上帝看见你,就让这一景象在你的一生中始终伴随你,促使你在祂的面前行事公义,为人谦卑。这就是上帝的要求。“……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17:1);“在你一切的事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3:6);“我将耶和华常摆在我面前”(诗16:8)。

13.上帝的意志(The Will of God)
上帝的意志也属于上帝可传递的属性之列。拣选或弃绝,爱或恨,喜悦和不悦,这样的能力就是意志的能力。人有意志,这是人作为理性的受造物的特征之一,因此,对上帝来说,意志的存在是无限地真实的。上帝的意志就是有意志的上帝本身。上帝的意志是独一的;然而,祂的意志与意志所指向的对象有所不同。为了区分这一不同之处,我们就把上帝的意志分为祂的预定的旨意(the will of His decree)和诫命的旨意(the will of His command)。
我们知道上帝预定的旨意,即祂自己的美意或隐秘的旨意,就是上帝亲自或藉着他人而施行的目的和美意。“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但4:35);“……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1:5,11);“父啊,是的,祢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上帝的这一美意的施行是无人能够拦阻的,因此祂总是要成就祂的旨意。“然而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有谁抗拒祂的旨意呢?”(罗9:19)。这是指万有的最终结局都会根据上帝的预旨到来,这种预旨或者是完全没有向人启示,或者是在一定时期之后才向人显明。通过反思回顾,我们经常能够感受到上帝的这一预旨,或在特别的情况下,这一预旨的某些因素启示在圣经之中,藉着预言也可以感知。各种预言都是如此,要找寻自己由上帝信实的应许所确证的得救的标记,也是如此。
上帝诫命的旨意是指上帝教训性的旨意,或显明的旨意。这一旨意是指上帝为了使人行事为人有规矩,而向人启示、颁布的生活规范和法则。既然上帝是按祂自己的美意预定向人传递祂的旨意,所以也可视之为祂预定的旨意和美意。然而,这一旨意主要描述的是人所当尽的本分,所涉及的主要是上帝诫命的旨意或显明的旨意。因为上帝是圣洁的,祂喜悦、悦纳、称许人顺服祂的诫命。祂不喜悦,并且憎恶人偏离祂的诫命。上帝要求人顺服,但祂也任凭人违背祂的诫命,在惩罚中彰显祂的公义,在恩典中彰显祂的怜悯。把圣灵赐给祂的选民,拿走他们的石心,使他们按着祂的诫命而行,这是上帝的旨意。在这一方面,上帝总是毫无谬误、不可抵挡地达成祂的目的。相反,人并没有约束自己的生活,使自己的生活方式得蒙上帝的悦纳。上帝所加给人的本分,经常不被人遵守。然而,上帝的目的和美意仍会畅通无阻,因为祂按自己所喜悦的吩咐万有,祂所预定的美意总要成就。因此,上帝隐秘的旨意和显明的旨意并行不悖。“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上帝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29:29)。保罗也曾提到上帝诫命的旨意。“……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在《诗篇》143篇10节中也说:“求祢指教我遵行祢的旨意”。
我们在区分上帝的旨意的时候,并不是说上帝有两个旨意。在上帝身上,祂的旨意的施行是单一的。不同之处在于祂的旨意的施行所指向的客体。我们也绝对没有建议说,上帝有两大旨意,而且这两大旨意是不可调和的,仿佛上帝在祂启示的旨意中要求祂隐秘的旨意所反对的事。当我们考察上帝旨意的时候,不管是显明的旨意,还是隐秘的旨意,中间的不同只是在于所指向的事物的不同,上帝对有些事物的旨意是显明的,有些则是不显明的。上帝启示和隐秘的旨意既不是指向同一事物,也不当从同一角度来考察。我来举例说明。上帝吩咐亚伯拉罕杀死他的儿子以撒献祭;然而,上帝的旨意并不是叫以撒死亡。这从事情的结局就可明显看出来。此处在上帝的吩咐和事情的结果之间是有所不同的。上帝的吩咐是祂显明的或诫命的旨意,这也是亚伯拉罕行动的基础。他要作一切来使他的儿子受死,这也是他所作的。然而,结果是亚伯拉罕的行动并没有使以撒死亡,这一结果是另一个事件,属于上帝预旨中隐秘的旨意,亚伯拉罕听到上帝的声音阻止他杀死以撒之后,他也明白了上帝这一隐秘的旨意。因此,不要担心到底应当以上帝什么样的旨意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因为上帝隐秘的旨意惟独在祂自己掌管之中,我们也不会犯罪违背上帝隐秘的旨意。上帝必会成就祂的美意。当然,在上帝显明的旨意中也明确地表达说,我们要操练我们的信心,顺服祂隐秘的旨意。然而,我们生活的规范仍然是上帝显明的旨意,我们犯罪所违背的也是这一旨意。
我们可以把上帝的旨意的施行界定为必然性的和自愿性的。然而,这种必然性并不是指强制,因为上帝对祂自己的爱是自由的,“上帝就是爱”(约壹4:8),而且“父爱子”(约5:20)。藉着祂的不变性,上帝必然愿意祂所预定的一切都要成全。“我的筹算必立定”(赛46:10)。
自愿性的行动是指任意决定的行动或自己喜欢的行动,也就是可以选择做,也可以选择不做,可以选择做这事,也可以选择做相反的事。上帝所愿意的一切都是根据祂自己的美意,上帝必然性的旨意也是如此。上帝有自由按祂自己的美意行作万事。祂有创造的自由,也有不创造的自由,祂有拣选人的自由,也有不拣选人的自由。假如上帝预定了某事,祂的旨意就是此事必定成全,因为祂已经预定。从前在上帝的主权范围之内的事,现在是上帝必定要成就的事,尽管是自愿的,也是自然的。
上帝的旨意是从上帝的存有发出的,不是因为受造物所发出的任何东西导致的。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促使上帝做什么。人所行的善事也不能促使上帝赏赐他什么,因为人所行的善事都来源于祂的旨意。假如上帝的旨意是要使一个人圣洁,他会因此而成为圣洁。上帝拣选人得救并不是因为人的善行,而是拣选人使人行善。
阿米念派和其他人主张善行是使人得救、拣选、被弃的动因,在上帝的旨意方面,他们作出了以下的划分。他们说上帝的旨意,有先在的旨意(antecedent will)和后来的旨意(consequent will),有效的旨意(efficacious will)和无效的旨意(impotent will),绝对性的旨意(absolute will)和条件性的旨意(conditional will)。对他们而言,先在的旨意就是上帝对世人的计划,祂在人工作之前,不考虑人的工作,拣选所有的人得救。在上帝后来的旨意中,祂考虑到人的工作,就拣选那些相信的人和那些在善功中恒忍的人得救。他们认为上帝无效的旨意与祂先在的旨意类似。他们的理解是,这是指上帝的愿望和心意既没有在人身上表达出来,也没有得以施行,而是受到了人的抵挡,从而归于无效。他们把上帝有效的旨意与祂后来的旨意联系起来,这种有效性来自人的信心和善功,由此上帝能够使他与救恩有分。在他们看来,上帝绝对性的旨意是不可能因任何条件而发生改变的;它在人工作之前,并不考虑人的工作,却因人而归于无效和徒然。上帝条件性的旨意是与祝福有关的,祂根据人的信心和顺服而应许各样的福分,有赖于人自由意志的行使,他是否能够满足应许的条件,就决定了他能否与应许的福分有分。
比如说,上帝预定要救所有的人,不管他们的行为如何;然而,考虑他们的行为,因此所预定的就不是要救所有的人,只有那些相信的人才会得救。藉着祂先在的预旨,上帝要使扫罗江山稳固;但是,藉着祂后来的预旨,鉴于扫罗不敬虔的行为,上帝就决定不是坚固他,而是弃绝他。上帝也想救犹大,假如他相信的话;然而,因着他的不信,上帝就预定他被定罪。
这些分别都是人的杜撰,与上帝的话语抵触,把各样的愚拙、无能和变化归在上帝的身上,充满了自相矛盾之处。他们说,上帝真真确确、诚诚实实、十分严肃地要救赎所有的人,后来又改变了主意,这就是说此前并不知道祂后来所知道的,所以结果才是如此。假如更重要的观察使祂改变了自己的预旨,那么祂的预旨就不是那么真确、诚实、严肃的。或者是说,祂之所以改变主意是由于祂不能推行祂的旨意,或是因为人阻止祂这样做,或是因为上帝的本性是变化的,所以才使得祂改变了心意。关于上帝的这些说法,都是不正确的。祂是独一的智慧的上帝(提前1:17),是无所不能的上帝。“万军之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我怎样定意,必照样成立,……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祂的手已经伸出,谁能转回呢?’”(赛14:24,27)。祂也是不变的,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祂自己说祂自己,“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上帝就是真理,祂所设想的一切,都是祂真确、诚实、严肃地设想的。祂是完全的。设想某事,却不是真诚地设想;期望某事,后来却又改变;预定某事,后来却在这事上错谬,既不想,也不能成就所言的预旨;想成就什么,同时又不想成就什么,我们的主绝对不是这样的主。
“……若遵守,耶和华必在以色列中坚立你的王位,直到永远”(撒上13:13)。当主这样说的时候,祂是让我们明白,祂的许多应许是有条件的。假如一个人并没有合乎这些条件,这肯定也是上帝提前就知道的,上帝就不会把祂所应许的赐给祂。祂何时以及向谁显明祂的恩典,使他们合乎条件,也都是祂提前就知道的。既然扫罗不顺服上帝,上帝就按祂自己的美意不坚立他的王位。如果他过一个敬虔的生活,主本可以为他成就的。因此,此处并没有提到上帝有两个旨意,一是现在的旨意,二是后来的旨意(因为上帝早已预定弃绝扫罗,坚立大卫来取代他),而是说上帝的旨意是由于他的罪而弃绝他。
“……我多次愿意聚集祢的儿女,好象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当主耶稣这样说的时候,既没有提示说上帝有两个旨意,也没有说上帝有一个无效的旨意。准确地说,基督在这里所指的是按上帝的旨意而施行的工作,所针对的是耶路撒冷的首领们的抵挡,他们自己不想进去,也拦阻其他人进去。
“惟愿你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申5:29),此处上帝所说的是祂所愿的没有发生的事。另外,经上还说,“甚愿你素来听从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河水,你的公义就如海浪”(赛48:18),此处他所说的是人的生活方式。严格地说来,绝对不能这样描述全知、全能、不变、至善的上帝。说得更恰当一点,这是表明上帝对罪的不悦,和祂对圣洁的喜悦。这也表明了为什么上帝所应许的那些祝福没有临到他们的身上,原因就在于这些福分都是基于圣洁而得的报偿。这些应许是以顺服为条件的,上帝按其不变的旨意把这种顺服赐给祂的选民。经上记着,“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结18:23),这并不是说上帝的旨意是无效的。毋宁说,上帝并不喜悦人毁灭,因为他们都是祂的受造物。祂所喜悦的是行公义,有圣洁,并喜悦祝福那敬畏祂的人。

14.我们的行为和上帝的旨意(Our Conduct and God's Will)
迄今为止,我们所思考的是上帝的旨意。现在,我们来说明一个人当怎样按上帝的旨意行事为人,以及他当如何运用上帝的旨意。在各样的环境中,上帝的旨意是人心中得平安的根基。当信徒在真敬虔上操练自己的时候,上帝的旨意既是敬虔生活的根基和本质,也是最为强大的动力。我所指的是接受基督,与上帝和好,并藉着恩典交托自己侍奉主的信徒。一个还没有归正的人,既不爱主,也不喜悦主的旨意。他所希望的是自己主主,他所向往的是,不管是上帝,还是别的什么,都能为他所用,都能帮助他成就他自己的旨意。而信徒则恰恰相反,他们认识上帝,以祂为乐,因此也喜爱上帝的旨意。当然,他们在这个方面也是刚刚起步,所以需要进一步的教导。因此,在你默想的时候,应当时常停下来,反思上帝的旨意,承认上帝的旨意,并以上帝的旨意为乐,从中得平安和敬虔。
让我们首先来思考上帝的预旨。既然上帝是至高无上的主,统管祂一切的受造物,所以,不管有什么事情发生在受造物的身上,祂的旨意都是至高无上的,不管是他们做什么,还是不做什么,都囊括在祂至高无上的旨意之中。所以,要全心全意地承认上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祂旨意的绝对自由。高高兴兴地赞同祂的旨意,说:“阿们,主啊,祢的旨意是至高无上的,在世上所发生的所有事物中,祢的旨意就是主要的、至高的、唯一的原因。祢根据祢自己的旨意,来对待祢所创造的一切,包括所有的人,包括我们自己 ,包括我的家庭,这是祢自己的特权。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万民中,祢都根据祢自己的旨意行事,有谁能拦阻祢的手,或对祢说:‘祢做什么呢?’虽然都是同样的人,同样是出于泥土,祢把有的器皿做成荣耀的器皿,有的作成卑贱的器皿,并把祢的权能和愤怒彰显在预备遭毁灭的器皿上,把祢丰富的荣耀彰显在预备得荣耀承受怜悯的器皿上(罗9:21-23),这都是祢按祢自己的旨意随意而行的。我为这样的事实而高兴欢喜。祢的旨意是至高无上的,祢愿意把国赐给谁就赐给谁(但4:17),王的心都随祢的旨意流转(箴21:1)。祢是自由的,祢有着绝对的权柄,一切都在祢的掌管之下,祢根据祢自己的旨意,让这人升高,让那人降卑;赏赐这人,使他充满喜乐,心满意足,拦阻那人,使他忧伤沉浮,难遂心愿。祢的行动变化莫测,但祢不需要向任何人交帐,我为此而高兴欢喜。祢的旨意囊括一切的受造之物,当然也包括我在内,因此,任何受造物,包括我自己所遭遇的一切,最终都是以祢的旨意为依归,惟独在祢的旨意中能找到快乐,我为此而高兴欢喜。哪怕祢的旨意与我自己属血气的愿望相反,也是我所喜悦的,只求祢使我在这样的环境中,全心集中于祢的旨意,晓得这一切是出于祢,因此而得以持守到底。愿我这样宣告,‘不是成就我的旨意,惟愿祢的旨意成就;’我愿意把我自己原原本本地降服于祢的手下,顺服在祢至高的旨意之下。愿祢的旨意完完全全地在我身上成就,不管是不是合乎我自己的愿望。在世界的喧嚣中,在暴风骤雨里,在摇摇欲坠的船上,在地上的洪涛巨浪中,在城市的熊熊烈焰里,在地震带来的地动山摇中,在毁灭性的战争里,在成功和失败中,在祢的教会受逼迫的时候,在祢子女的贫穷和患难中,在这一切之中,我都晓得祢的旨意必要成就。因此,我敬拜俯伏在祢的面前,默默地说,‘阿们,就这样,因为这是主的旨意。’
“关于未来之事,一切都会照祢的旨意成就。世人的喧嚣,各样的计谋,若不是按着祢的旨意,绝不会发生,因为惟独祢统管万有。这我承认,这我愿意,我也在其中默默无声。我愿意在一切的事情上都能如此行,特别是涉及我自己的时候--并不是因为我觉得祢的旨意可以抵挡,也不是因为我相信一切都是因着不可避免的命运的缘故,也不是因为我相信万事都必须使教会和我自己得益处,而是因为这是祢至高无上的旨意。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因此我宣告:‘阿们,愿祢的旨意完全成就!’对于未来,我绝不会担心忧虑,不管是处丰富,还是处卑贱,我都会高兴欢喜。
“如果主乐意在成就祂旨意的时候,使我能够借助各种工具,更加明了祂最终的旨意,我会珍惜并对这样的工具善加使用,既然这是上帝的旨意让我使用它们,让我晓得这些只不过是工具而已,并不是目的本身。我不会如此依赖它们,仿佛最终的结果是由它们决定似的。我还是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祂的旨意上,在思想的过程中,当事情最终结束的时候,我要藉着成就祢的旨意的各样工具,上升贴近祢的旨意,承认事情是祢成就的,并因此而心满意足。
“假如主按祂的美意要使用我成就祂的旨意,我愿意甘心乐意地献上自己:‘我在这里,请差遣我’(赛6:8)。使用我。为了达成祢的旨意,我愿意牺牲我自己、我的家庭和我一切的所有,只要祢的旨意能够藉着我、通过我完全地达成。”
信徒不仅承认上帝主权的至高无上,也会认识到上帝所要成就的一切,都会彰显祂的权能、公义和美善。上帝显明祂的至善,天使和人都会欢喜雀跃,并把尊荣归给祂,“我们的主,我们的上帝,祢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因为祢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祢的旨意被创造而有的”(启4:11)。这就是信徒内心的渴慕和喜乐,这使得他发自内心地说,“愿祢的旨意成就!”
再者,信徒有上帝的应许,上帝所要成就的一切,不管祂的方式看来似乎是如何矛盾重重,都是为了使祂的教会,使选民,特别是祂自己,得到最大的益处。不管发生什么,他都是牢牢地抓住上帝的应许不放,信靠上帝的应许,拥抱上帝的应许,满足于上帝的应许,相信按着上帝的美善和智慧,祂的应许必要成全,并说,“愿祢的旨意成就!”
涉及到上帝诫命的旨意,信徒承认,上帝关于他的生活所希望的一切都是由上帝主权的旨意发出的,这一旨意的根基就是上帝的圣洁性。因为上帝不会吩咐任何与祂的圣洁属性相抵触的事,祂向人所吩咐的一切都与祂的圣洁性一致。上帝并没有按祂旨意的形像造人,而是按祂圣洁的形像造人,并把与这种圣洁属性一致的律法赐给人。就我们人类而言,上帝的律法就是圣洁的标准。我们不需要考察何事与上帝圣洁性一致,从而谨守遵行。准确地说,我们应当考察在上帝的美意中,祂到底吩咐我们作什么,因此,我们必须“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根据上帝的旨意行作万事,乃是我们当尽的本分。“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
在考察上帝旨意的时候,我们已经认识到祂的诫命是与祂圣洁的属性一致的,这是我们顺服上帝的诫命的根基。我们是按祂的形像受造的,祂在耶稣基督里重新造了我们,为要使我们顺服祂,在我们的身上显明祂的形像的同在。尽管我们的智力有限,无法原原本本地理解每一诫命如何与上帝圣洁公义的性情一致,但上帝诫命的旨意仍然是我们生活的规范。 假如我们晓得这一点,我们就有充分的标准作为我们生活的凭依。即使上帝的诫命并不是从祂的圣洁公义发出的,而是单单源自祂的威严和主权――正如许多特别的诫命和礼仪律一样,惟独源自上帝的美意--所有的受造之物仍有责任遵行上帝的旨意。我们不需要一一考察上帝的诫命都是公义的,因为上帝的旨意证实一切都是公义美善的。上帝说,“我要,”信徒的回应就是,“阿们!”
(1) 信徒热爱上帝诫命的旨意,认为上帝的诫命是至高无上的,他们尊崇上帝的一切诫命典章,都以为正直(诗119:128)。他们与保罗一同说:“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主的律法就是祂的旨意,就是信徒的喜乐,是他们所爱慕的。“我何等爱慕祢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119:97)。
(2)信徒爱慕上帝的律法,他们并不是仅仅默认上帝诫命的旨意,而是发自内心地把自己奉献给上帝,遵行祂的旨意,甘心乐意地降服于上帝的旨意之下。上帝的旨意就是他的旨意,他的旨意完全消融在上帝的旨意之中。
(3)信徒总是作好准备,遵行上帝的诫命。他内在的人是以上帝的律法自乐,并发自心底地承认:“我的上帝啊!我乐意照祢的旨意行,祢的律法在我心里”(诗40:8)。
(4)在他的一生中,他所注重的是上帝的旨意,目的是为了根据上帝诫命的旨意来规范自己生活中的一切。
(5)上帝的旨意并不仅仅是一项规范性的原则,同时也是强大的推动力,促使信徒殷勤、严肃、恒久地按上帝的美意去行。
(6)虽然遵行上帝的诫命有极大的赏赐,人仍然需要且必须在诫命的激励下敬虔度日,上帝的旨意至为崇高,影响力最为强大,是信徒在感情上所爱慕的对象。不管是处于顺境,还是处于逆境,一个人如果始终都是如此对待上帝诫命的旨意,把自己降服于上帝的诫命之下,他就有福了。
涉及上帝的旨意,我们需要思考上帝的几大属性,如圣洁、美善、慈爱、怜悯、宽容,和公义。

15.上帝的圣洁(The Holiness of God)
圣洁是上帝属性的纯粹本质。因此,这是指上帝一切至善的光明,所以祂被称为“光,在祂毫无黑暗”(约壹 1:5)。主不断地把自己显为圣洁,目的就是使人的心中持续不断地充满对祂的敬畏之情。“耶和华上帝啊!众神之中,谁能象祢……至圣至荣!可颂可畏!”(出15:11)。“你们当称赞祂大而可畏的名,祂本为圣。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在祂脚凳前下拜;祂本为圣。你们要尊崇耶和华我们的上帝,在祂的圣山下拜,因为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本为圣”(诗99:3,5,9);“祂的名为圣”(路1:49)。
主不仅被称为圣洁,主本身就圣洁。“称谢祂可记念的圣名”(诗97:12)。“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诗89:35);“要以祂的圣名夸耀”(诗105:3)。
上帝的一切作为都是圣洁的,这种圣洁性始于上帝圣洁的属性。“祂是磐石,祂的作为完全,祂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上帝;又公义,又正直”(申32:4)。
上帝对罪的恨恶和轻蔑,也是从祂的圣洁性发出的。“你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奸恶”(哈1:13);“因为祢不是喜悦恶事的上帝;凡作孽的;都是祢所恨恶的”(诗5:4-5)。
上帝对圣洁的喜爱,也是发自祂的圣洁性。“我喜悦在世上施行慈爱公平和公义,这是耶和华说的”(耶9:24);“行事完全的,为祂所喜悦”(箴11:20)。

16.上帝的良善(The Goodness of God)
良善恰恰是苛刻、冷酷、粗暴、严厉、无情――这些都是远离上帝的――的对立面。这些罪恶的情绪都是出现在人身上的。假如这样设想上帝,是何等地不合理啊!相反,上帝的良善则是上帝的可爱、温和、甜美、友善、恩慈、慷慨。良善就是上帝存有的本质,即使任何受造物都不存在,无法显明上帝的良善,上帝的良善仍然存在。“求至善的上帝也饶恕他”(代下30:28);“耶和华是良善正直的,所以祂必指示罪人走义路”(诗25:8);“除了上帝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太19:17)。
从这一良善就发出慈爱与祝福其受造物的倾向。那些注意到上帝之良善的人,无不感到惊奇,这就是大卫为什么在《诗篇》136篇中26次欢呼“因祂的慈爱永远长存” 的原因。在以下的经文中,我们也读到类似的说法。“主啊!慈爱也是属乎祢”(诗62:12);“耶和华都以慈爱诚实待他”(诗25:10)。从良善和恩慈就发出各样美善的作为。“祢本为善,所行的也善”(诗119:68);“主啊!求祢使仆人心里欢喜:求祢留心听我的祷告。主啊!祢本为善,乐于饶恕人,有丰盛的慈爱,赐给凡求告祢名的人”(诗86:4,6,5)
对其受造物而言,上帝的这种良善具有普遍性,因为他们都是祂所创造的。“耶和华善待万民,祂的慈爱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诗145:9);“遍地满了耶和华的慈爱”(诗33:5);“因为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5)。对其子女而言,上帝的这种良善具有特殊性,或特别性。 “上帝实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诗73:1);“凡等候耶和华,心里寻求祂的,耶和华必施恩给他”(哀3:25)。
正是因为上帝的这种良善,信徒即使在经历诸多的冷淡退后之后,仍被更新,受到激励,重新归主。“以色列人必归回,……必以敬畏的心归向耶和华,领受祂的恩惠”(何3:5);“但我依靠祢的慈爱”(诗13:5)。这就是为什么他们称上帝为“施怜悯的上帝”(诗59:10,17)的原因。“我要歌唱耶和华的慈爱,直到永远”(诗89:1)。“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要称谢耶和华,因祂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诗106:1)。

17.上帝的慈爱(The Love of God)
爱是上帝本质性的属性,主藉着爱在一切美善之事上自乐,爱是祂所喜悦的,爱使祂与祂所爱的对象持续联合。从定义而言,上帝的爱就是慈爱的上帝本身,因此约翰说:“上帝就是爱”(约壹4:8)。当我们考察上帝的爱与其爱的对象的时候,需要作出几种区分。当上帝的爱是指上帝所喜悦的是祂自己,因祂自己是良善的最高彰显的时候,这种爱我们称之为自然之爱(natural)。“父爱子”(约5:20)。当这种爱是指上帝对其受造物的喜悦的时候,这种爱我们称之为自愿之爱(volitional)。因此,这种爱或者是上帝的仁慈之爱,或者是上帝的喜悦之爱。
上帝的仁慈之爱(the love of His benevolence),或者是普遍之爱,或者是特殊之爱。前者是指上帝对其所有受造物的喜悦、祝福、维持和治理,因为它们都是祂所创造的(诗145:9)。后者则是指在上帝永世的计划中,祂指定选民为祂的特殊之爱和恩慈的对象。这在以下的经文中得到了表达,“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凡得永生”(约3:16);“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
上帝的喜悦之爱是以选民为对象的,上帝在基督里爱他们,他们披戴基督的补赎和圣洁,在祂里面是完全的(西2:10);“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就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4-6)。这也适用于信徒目前的状况--在祂里面有圣洁的源泉。“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又信我是从父出来的”(约16:27)。
上帝的仁慈之爱先于人所有的善行,而上帝的喜悦之爱所涉及的则是那些现在就参与善行的人。

18.上帝的恩典(The Grace of God)
可以把恩典界定为上帝完美的属性之一,与对象无关,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任何受造物存在,上帝仍然是有恩典的上帝;即上帝是怜悯的上帝,祂能够向受造物彰显祂的恩典,即使受造物没有任何的功德。也可以把恩典视为是上帝向受造物彰显的不配得的恩惠。关于上帝的恩典,我们分为赐予的恩典(grace as a gracious gift)和接受的恩典(grace as a gracious receipt)。
赐予的恩典(gratia gratis dans)是指上帝的完全性,祂是恩典的源泉,祂一切的恩惠都由祂自己发出。“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祂受苦”(腓1:29)!“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11:5-6);“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4)。
接受的恩典(gratia gratis data)是指接受的恩惠本身。未归正的人所接受的普遍恩典就是这种恩典,这也是犹大所指的恩典,“不虔诚的,将我们上帝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4)。得救的恩典也是接受的恩典,这种恩典经常被称之为恩赐(the gifts of grace,参考罗5:15-16;6:23;11:29)。以下的经文所谈及的也是这种恩典:“我凭着所赐给我的恩”(罗12:3);“叫你们再得益处”(林后1:15);“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起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彼前2:19)。赐予的恩典和接受的恩典是恩典的两个方面,在保罗的祝福中,这两个方面经常是联合在一起的。“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上帝”(罗1:17);“愿主耶稣的恩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前16:23)。

19.上帝的怜悯(The Mercy of God)
在人身上,怜悯是与忧伤、哀愁和可怜联系在一起的。然而在上帝身上并不是这样。怜悯的上帝本身就是怜悯,怜悯是上帝的本质性属性之一,上帝由此而对处于痛苦状态中的受造物施与帮助。虽然痛苦的人是上帝施与怜悯的对象,但人的痛苦绝不是促使上帝施与怜悯的原因,怜悯是由上帝的良善发出的,这种良善在痛苦之人身上的彰显就称之为怜悯。当上帝向摩西显现的时候,祂称祂自己是有怜悯的上帝(出34:6)。主耶稣称这种怜悯为值得效法的榜样。“你们要慈悲,象你们的父慈悲一样”(路6:36)。
上帝的怜悯在属性上或者是普遍性的,或者是特殊性的。普遍性的怜悯彰显在上帝一切的作为中,包括还没有归正的人。“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诗145:9)。主耶稣怜悯各种各样的痛苦之人(太14:14;可6:34)。上帝的特殊怜悯彰显在祂的选民的身上,因此选民被称为怜悯的器皿(罗9:23)。这种怜悯在性质上纯粹是自愿性的--“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罗9:15),因此这种怜悯是无法言语的。这不仅是因为这种怜悯是代代相传(路1:50),也是因为其深度和广度。“祂曾照自己的大怜悯,借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彼前1:3)。圣经上进一步指出,上帝是有着丰富的怜悯的,“然而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弗2:4)。圣经上说,上帝是多有怜悯的上帝。“就是发慈悲的父,赐各样安慰的上帝”(林后1:3)。圣经上称上帝的怜悯是温柔的。“因我们上帝怜悯的心肠,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路1:78)。

20.上帝的宽容(The Long-suffering of God)
宽容是上帝本质性的属性之一,上帝由于宽容而约束祂自己,没有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把祂所有的愤怒都倾注到罪人的身上,而是延迟祂的审判,同时把恩惠赐给罪人。这就是上帝宽容的属性(出34:6)。从普遍的意义而言,主对罪人是宽容的。“还是你藐视祂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罗2:4)。“倘若上帝要显明祂的愤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9:22)。
在选民未归正之前,上帝对他们也是宽容的。“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祂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借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3:25)。
上帝对祂的子女是宽容的,在他们重生的状态中,上帝并不总是为他们的罪而斥责他们(选民所受到的惩罚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惩罚),而是不看他们的失败,对他们宽容忍耐。“我必怜恤他们,如同人怜恤服事自己的儿子”(玛3:17);“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祂的人”(诗103:13)。

这就是上帝的属性,正如我们向你详尽地证明的那样。祂的属性是圣洁、良善、慈爱、恩惠、怜悯、宽容。
假如你确信自己处于痛苦的状态中,渴慕与上帝和好,就来就近祂,不要担心害怕。假如你想亲近祂,确实是诚心实意,并按正确的途径,也就是惟独藉着基督,就毋需沮丧。来吧!主不是毫无怜悯,残酷无情,不知可怜人的。恰恰相反,祂正如自己奉祂的名所宣告的那样:“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上帝,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就像那位浪子的父亲一样,对于归向祂的人,主从远处跑来迎接他。祂召唤你,向你显现,并应许绝不丢弃那些来到祂面前的人。不要让惧怕拦阻你,要坦然无惧地就近主,就近祂的慈爱。
信徒啊,假如主没有立即把你从险恶的环境中救拔出来,没有马上满足你的愿望,没有垂听你的祷告,你就认为上帝残酷无情,毫无怜悯,你这样作对主是何等的不义啊!这样的想法是对上帝的不敬。你对上帝的想象是不恰当的。你的思想是这样的犯罪,不敬上帝,还是谦卑你自己吧!要约束你自己,要为这样的思想而恐惧战兢。假如你对这样的思想固执不放,对你自己是何等的有害啊!这会拦阻你的祷告,使你的祷告没有信心。你自己丧失对上帝的确信,无法表达你对上帝的爱,给自身带来黑暗和不安,使上帝的面向你隐藏,很容易陷入罪恶之中。
当调整你自己,不要再继续这样了,要约束自己,看待上帝时总是要根据上帝的圣言,正如我们所描述的那样。承认祂确实如此,赞美祂如此完全。假如你犯了罪,或者处于愁苦之中,就要牢牢地相信上帝的属性确是如此,并努力寻求对上帝保持这样的印象。因此,要经常在祂面前谦卑你自己,就像小孩一样,自由自在地来到上帝的面前,相信祂确实是这样的上帝,不仅祂的属性如此,而且对你来说,祂就是这样的上帝。对此要高兴欢喜,要毫无担忧地把你自身和你的事交托祂。你会经历到:这不仅会成为你的安慰和喜乐,而且会增进你与上帝的亲密的交通,坚固你的信心,使你在成圣之道上不断长进。这样,上帝的圣洁不仅不会使你感到沮丧,而且会在你心中生发一种孩子般的敬畏之情;对圣洁的追求也会成为你的喜乐,因为上帝是圣洁的。

21.上帝的公义(The Righteousness or Justice of God)
可以从上帝属性中的公平、完全和圣洁的角度来思考上帝的义;也可以从上帝的义向受造物显明的角度来考察。因此,上帝的义或公义就在于使每个人都各得其所,既包括惩罚,也包括奖赏。
公义的施行或是藉着互相交换完成,或是藉着报应的方式实现。在人与人之间,公义的施行是藉着互相交换的方式而进行的(justice by way of mutual exchange),比如金钱的报偿就是根据契约而进行的。然而,对于上帝而言,这是不适合的,因为我们的任何工作,不管如何完全,在上帝面前都无功可居。既然我们的工作都不是完美的,在工作和报偿之间就没有任何均衡的关系。上帝始终是独立自足的,祂不欠任何人任何东西。人无法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带到上帝的面前,因为祂所行的善事都源于上帝。既然行善是人天生的本分,假如他行善了,他也不能因此而主张什么。“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当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17:10)。
必须把报应性公义(retributicve justice)归之于上帝,不管是奖赏还是惩罚,都是如此。上帝所行的皆为正直公义。“祂是磐石,祂的作为完全,祂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上帝;又公义,又正直”(申32:4)。当上帝根据自己的应许或威胁而采取行动的时候,祂是公义的。“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诗51:4)。当上帝救赎一个人的时候,祂所行的也是公义的。“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罗3:21-22)。上帝定罪人有罪,也是公义的。“……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5-6);“耶和华啊!祢是公义的,祢的判语也是正直的”(诗119:137)。一般把上帝的审判称之为上帝报应的公义(the avenging justice of God)。

问题:就上帝报应的公义而言,上帝之所以惩罚罪,是因为祂喜欢这样吗?因为假如祂乐意的话,祂可以对罪不加惩罚。还是因为上帝的公义性,使祂不能不对罪加以惩罚,也就是说,祂不能任凭罪不受到惩罚呢?
回答:问题并不在于上帝是否有权力和权柄惩罚我们。犯罪就当受到惩罚,这是每个人天生就晓得的事实。外邦人知道“上帝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罗1:32)。或是上帝是通过强制惩罚罪,或是上帝报应性的公义自然使祂对每一犯罪都立即回应,加以惩处,正如火总是要燃烧一样,是否如此并不是问题。上帝独立行作万事,而且作到极致,这对祂都是自然而然的。然而,在解释上帝行使其旨意的自由性的时候,不要理解为,上帝是否对罪作出惩罚对祂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事。准确地说,应当把这种自由性视为必然的结果。因此,因其完全、圣洁、公义的属性,上帝作为独一的至智的上帝,乐意在一定的时候,以祂看为合适的方式,对罪加以惩罚。然而,眼前的问题是:“义或惩罚是公义的实施,因此惩罚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作为上帝,祂不能对罪不加惩罚就宣布无罪,因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公义的,是与祂的圣洁和公义性相悖的。是这样的吗?”我们的回答就是:“是这样的”,这在圣经中得到了证实。“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18:25)。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诗7:9);“凡作孽的,都是祢所恨恶的;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5:5-6);“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上帝。耶和华施报大有愤怒;向祂的敌人施报,向祂的仇敌怀怒。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鸿1:2-3)。在17章中探讨补赎的必要性时,我们会对这一问题更加全面地探讨。

罪人哪,不管你是谁,都要注意,因为上帝是公义的!“上帝啊,可怜我这个罪人吧,”不要幻想这样祷告就能满足上帝的公义,或者靠你自己竭尽全力,修德养性,约束自己,不作恶事,就能满足上帝的公义。这样幻想是通向永远毁灭的宽路,而且已经使千千万万的生活在福音服事之下的人灭亡了。假如你能摆脱这种愚拙的幻想,就仍然还有希望。然而,只要仍然在这种幻想中执迷不悟,你就没有什么希望。请注意,假如不满足上帝的公义,就不会有恩典和得救的盼望,也就是说,藉着忍受惩罚来得到恩典和救赎,是没有希望的。
你听说过上帝是满有恩典的上帝,这确实是真的。然而,你把上帝的恩典解释为毋需补赎就可罪得赦免,却是犯罪扭曲了上帝的恩典的真义。这样的解释所说的并不是恩典。上帝是不矛盾的上帝。上帝的公义,是丝毫不能打折扣的,自然会要求对罪人作出惩罚。上帝是不会背乎自己的,因此上帝的恩典不会否定祂的公义。恩典不是与公义不相合,而是证实公义。所以,在圣经中上帝的恩典受到了极大的尊崇,也就是上帝虽然在人身上没有发现什么,人本不配得什么,祂却把祂的儿子赐给他们作为中保。祂把选民的罪归算到自己的身上,基督承担他们犯罪当受的公义的惩罚,为他们满足了上帝的公义。这就是恩典,就是上帝在福音中把基督作为中保赐给人。上帝把信心赐给罪人,使罪人接受基督,把自己的灵魂交托耶稣,这就是上帝的恩典。上帝使罪人归正,赐给他属灵的生命,这就是上帝的恩典。上帝使罪人在感官上经历祂的恩宠,这就是上帝的恩典。上帝使罪人成圣,带领他在圣洁之路上进步,以致得救,这就是上帝的恩典。
请注意,上帝的恩典与你对上帝的恩典的看法是有着巨大的不同的。把你自己的错误概念丢在一边,不要再试图靠自己祷告、悔过自新来把一切摆正了。也许你会说,“那样我就没有什么希望了,我就会陷于绝望之中。”我的回答是,“你用这点虚幻的希望来奉承自己,到底有什么益处呢?还是放弃一切的希望,对你自己彻底绝望吧。要相信、承认上帝的义,对祂来说,没有赎罪和担当惩罚,就没有罪的赦免。要明白你的罪,也要明白上帝的公义,要明白你自己没有满足这一公义的能力。要恐惧战兢,但是,既不要因此停滞不前,也不要在这种困境中消沉下去。让对上帝的惧怕感动你相信祂。寻求上帝的公义得以满足的救赎之道。因此,逃到基督那里,以祂为你的中保,接受祂为你的公义和圣洁,这是你可以得救的唯一道路。”
信徒啊,你既然已经晓得这一接近上帝的道路,就要不断地探究关于上帝之公义的真理,直到你晓得其纯洁、荣耀和宝贵。因上帝的公义而尊崇祂,因上帝的公义而欢喜。爱慕祂的公义,正如爱慕祂的良善和怜悯一样,祂已经替你满足了这一公义,因此你更要切慕祂的公义。主带领你和祂的一切选民成圣得救,要为此而感谢祂。不要认为上帝的公义是与你敌对的,要晓得这公义是为你而存在的,目的是要你得救,并公义地惩罚你的仇敌。

22.上帝的权能(The Power of God)
我们在前面已经把上帝可传递的属性分为三个主要的范畴:智力、意志和权能。我们已经对前两项作出了考察,接下来我们思考上帝的权能这一属性。在我们的语言中,“权能”(power)一词的含义比较模糊,有治理的意思,也有至尊、权柄的含义。当这个词用于上帝的时候,所指的是祂的全能性。
在希腊文中,权能这一词的基本意思是指exousia,在拉丁语中是指 potestas。其意思是指对某人、权威和至高管辖权有合法的主张。我们既可以把上帝的权能视为一个本质性的属性,也可以把整个词用于指恩典的施与。上帝是其所有受造物的主和主人,并对他们有着绝对的权柄和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这一主张是以下事实必然导出的结论:祂是上帝,受造物的存在和活动都依赖祂。上帝在行使这种权能的时候,不需要向任何人作出交待。也没有人任何人可以质问祂,“你作的是什么呢?你这样行公义吗?”也许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够理解为什么上帝这样行,但是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对于我们而言这就足够了。我们有责任接受这一真理。请思考以下的经文:“谁敢问祂,你作什么?”(伯9:12)。“因祂的事都不对人解说”(伯33:13)。
在尼布甲尼撒的话语中,也强有力地表达了这一真理,“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祂手,或问祂说,祢作什么呢?”(但4:35)。请考察以下的经文:“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太20:15);“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人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0-21)。
天父已经把祂执行的权柄赐给了中保耶稣基督。祂把教会和所有的选民都赐给祂,目的就在于使他们得救。不仅如此,天父还使万有都服在耶稣的脚下,使祂可以加以运用,促进选民的救赎。然而,这一权柄的授予并没有把天父排除,以致使天父丧失权柄,因为天父是藉着圣子来实现一切。以下的经文所指的就是这一权柄,“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28:18)。
其次,上帝的权能的意思是指上帝的能力,藉着这种能力,祂能成就与其属性和真理相契合的一切事情,能够创造出所能想象到的一切,能够做到祂所想作的一切。“上帝的权能”一词,在希腊文中是用dunamis表示这个意思的,在拉丁文中则用potentia 。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太3:9),也就是说,从泥土中造人,正如创世之初祂所作的那样,并使他们成为亚伯拉罕之信心和生命的领受者。上帝甚至能够创造出成千上万的世界。总之,上帝的权能是无限的。当然,一个人能够想象与关乎上帝的属性和真理相悖的许多事物的创造。人们也可以凭空想象诸多与受造物的身份不相符的事物。然后,把此类的想象与上帝的全能联系起来,质问上帝为什么没有作这样的事情,以这种方式来思考上帝是缺乏神圣的敬畏之心的。不管是什么,只要与上帝的属性和真理相抵触,与受造物的本质抵触,就都不是上帝的全能的反映。我们万万不可把此类的事物归诸全能和圣洁的上帝。“上帝断不至行恶;全能者断不至作孽”(伯34:10)。
上帝也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祂也不会说谎、欺骗(多1:2)。 “上帝绝不能说谎”(来6:18)。即使说上帝始终能够创造一个世界,也不能因此而得出结论说,这个世界永远存在。“是”与“非”始终是彼此对立的,不能同时并立。同一个物体,同一个人,不会同时出现在相隔很远的地方。但是,这些事情以及千千万万此类的事情都与全能不符。因此,我们主张上帝因其全能性能够成就祂所愿意成就的一切,甚至超过一切祂现在想成就的,超过一切过去祂想成就的。祂的膀臂并没有缩短,因此祂被称为全能者。“我是全能的上帝”(创17:1);“全能者仍与我同在”(伯29:5);“……这是全能的主说的”(林后6:18)。
要成就祂的旨意,上帝不需要任何物体、工具,祂不需要受造物所需要的任何事物。祂是“使无变为有的上帝”(罗4:17);“祂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在祢没有难成的事”(耶32:17);“因为出于上帝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上帝想成就什么,祂就能成就什么,祂的旨意是无法抵挡的。“然而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115:3);“祂的手伸出,谁能转回呢?”(赛14:27)。
因此,你如果不敬畏上帝就当惧怕,因为你所抵挡的是这样一位全能的上帝!你是无法胜过祂的。你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藏身,可以躲避,也没有任何人能够抵挡祂,为你提供保护,救你脱离上帝的手。“落在永生上帝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希10:31)。“你们要哀号,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这日来到,好象毁灭从全能者来到”(赛13:6)。
你如果是上帝的子女,就让上帝的全能成为你心灵的安慰吧。假如上帝是帮助你的,谁能抵挡你呢?你是不是有肉身的需要,不知道如何满足?即使没有任何途径,上帝仍然有答案。祂不需要任何工具,假如祂乐意使用工具的话,祂也会使工具出现,使你可以使用这些工具。本来微不足道的工具,对祂来说也能够成就大事,因为祂是全能者。祂从黑暗中造出光来,目的就在于使人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祂手中的工作。不管你处于什么困境之中,请与亚伯拉罕一同宣告,“上帝必自己预备”!你的心灵是不是需要光照、安慰、更新、力量,来抵挡罪呢?即使在你的眼中毫无办法,祂也能够用一句话来满足你内心的渴慕。要努力寻求,对上帝的全能性始终有活泼的看见。这会在万事上使你坚固,使你在祂里面得到庇护,摆脱一切的担心、惧怕和惊恐。“住在至高者隐密处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荫下”(诗91:1)。

23.思考上帝的属性是基督徒当尽的本分(The Duty of the Christian to Reflect upon the Attributes of God)
我们这样向各位介绍了上帝的存有和至善。我们的上帝就是这样的一位上帝。祂就是我们敬虔的对象。因此,那些敬虔度日的人,都有责任持续不断地思考上帝到底是怎样的上帝,在生活中默想祂,行走在祂的面前,因为这是主向一切属祂的人所要求的。“我是全能的上帝,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17:1);“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示你当行的路”(箴3:6);“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8)。“你要认识上帝,就得平安”(伯22:21)。
圣经中把很多圣徒摆在我们面前,作为我们的榜样,让我们效法,他们就是这样行的。以诺、挪亚、摩西、大卫和亚撒都是这样。“以诺与上帝同行”(创5:24);“挪亚与上帝同行”(创6:9);“因为他(摩西)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看不见的主”(希11:27);“我(大卫)将耶和华摆在我面前”(诗16:8);“我睡醒的时候,仍和祢同在”(诗139:18);“然而祢常与我同在;但我亲近上帝是与我有益”(诗73:23,28)。
上帝给祂子民最奇妙的应许就是他们与祂同行,祂也与他们同行。“耶和华啊!他们在祢脸上的光里行走”(诗89:15);“并且我们要到祂那里去,与祂同住”(约14:23);“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林后6:16)。

与上帝同行,出现在以下的情景中,
(1)心怀圣洁,定意分别为圣,从一切有形的可触的事物中收回本心。“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林后4:18);“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林后6:17);
(2)静静地转向上帝,预备自己得蒙上帝的奇妙光照。“耶和华啊!早晨祢必听我的声音;早晨我必向祢陈明我的心意”(诗5:3);“我的心默默无声,专等候上帝”(诗62:1);
(3)一心思考上帝的属性,不断加深理解,在心灵中感受其影响。“至于我,我要仰望耶和华”(弥7:7);“凡仰望祂的,便有光荣”(诗34:5)。“摩西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来11:27);
(4)谦卑自己,亲近上帝。有时静静地把自己奉献在上帝的面前,有时在敬拜中满怀敬畏之心,在祂面前屈膝下拜。有时是圣洁的对话、祷告、谦卑的顺服、信靠、以主为乐,并甘心乐意地侍奉主,行事为人蒙祂悦纳。这就是高尚的生活,这就是与上帝同行。这是隐秘的小径,其中所经历的只是圣洁和喜乐,别无他物。
为了促使你恋慕这样的生活,鼓励你鞭策自己,从现在开始就与上帝同行,并恒忍到底,你当晓得与上帝同行所生发的那种既蒙上帝悦纳、也是你自己所渴慕的自我的谦卑和灵命的情愫。还有那种稳固不变、丰丰富富的安慰,真正的喜乐和宁静,超出了人所有的领悟,是真正的成圣。

如果人得享这样的特权,在基督里思考自己的上帝,就会晓得上帝的义。他会对上帝的义发出由衷地赞美,并以此为乐,正如他对上帝的良善和慈爱一样。在上帝的义中,他所感受到的只是光明、纯洁和非凡的荣耀。如此之人就会在上帝的义中越来越有喜乐,因为藉着基督的恩惠,上帝的义不再使他灭亡,而是成为他的帮助和救赎,而对那些不敬虔之人则仍然只有毁灭而已。
人目睹上帝的良善和至足,体会到其中的权能,会在其中心满意足,而受造物的一切美善则如烟消云散,对他不再有任何的魅力。他可以没有世上的美物,仍然与亚萨一同告白:“除祢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祢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可爱慕的……但上帝是我心里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远”(诗73:25-26)。
人在上帝之爱的光照下,为彼此之间的爱所燃烧,就在这种爱中静默无声,不能自已。他对上帝之爱肃然起敬,发现它是如此地丰盛,一切受造物之爱都黯然失色。他对受造物不再有任何的渴慕,除非他感到其中有上帝的美意。因此,他不再羡慕他人的爱情,甘心乐意地放弃世人所艳羡的一切。
目睹上帝的圣洁,人无法忍受那灿烂的荣光,就遮掩自己的容颜,与天使一起欢呼:“圣哉!圣哉!圣哉!万主之主!”他沉醉在这样的圣洁之中,渴慕圣洁,因为召人的主是圣洁的。
人晓得上帝圣洁旨意的主权性,就不由得欢欣、敬佩、赞同。不管是关于其他受造物的,还是关乎他本人的,上帝的旨意必要完全成就,他为此而高兴欢喜。上帝的旨意使万事互相效力,使一切都显得甘甜,他甘心顺服。不管他是忍受什么,还是成就什么,主的旨意就是他的心愿,一切合乎主的旨意,蒙祂悦纳的事情,他都愿意去行。
默想上帝的庄严和荣耀,一切受造之物的恢宏和荣光都会化为乌有。相比之下,后者是多么微不足道,可卑可弃。他不再为自己而渴慕世上的美名和荣耀,也不再因为那些使他违背上帝旨意之人的身份的显赫而恐惧战兢。在这一方面,虽然他对上帝摆在他面前的一切,都甘心顺服,因为这是上帝的旨意,但他认为不管是达官贵族,还是布衣草民,对他而言都是一样。说得更恰当一点,他在至高者上帝面前谦卑下拜,把一切的美名和荣耀都归给祂。他的心灵和舌头都已预备好,时刻准备讲说上帝的美名和荣耀。
人认识到上帝的全能,目睹上帝的全能彰显在所有的受造物之中,受造物的能力,不管是帮助他,还是拦阻他,对他来说就不算什么了。对于受造物的力量,他既不会依赖,也不会惧怕,而是住在至高者的隐秘处,在全能者的荫下安居。在这荫下,对他所有的仇敌,他都欣然面对,并不惧怕,安然而处,充满信心。
上帝的智慧彰显在祂所有的工作上,既在自然界中,也在恩典的领域。人思考上帝那多姿多彩、无法测透的智慧,就放下自己的智慧,把自己的智慧视为愚拙,不管是仇敌的智慧,还是朋友的智慧,他都不会继续推崇了。这样的人大有平安,满足于上帝至智的护理,不管是教会,还是所处的国家,不管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不管是对他自己,还是他的亲人,他都是如此。在一切事上,他都信靠上帝的智慧,上帝通达时务,也知道当怎样行,即使人事前一无所知也无妨碍。
人认识了上帝无谬的真理和信实,就会不再依赖人的应许。人的应许不会使他喜乐,人的威胁也不会使他惊恐,因为他晓得人的变化无常。然而,他知道主是真理的上帝,祂保守真理,直到永远。他知道上帝的应许,相信上帝的应许,深信上帝的一切应许都是确定无疑的,仿佛这些应许已经成全了。所以,他在上帝的应许中得享安息,大有盼望,充满喜乐。
请注意,有这样的一位上帝作为你的上帝,增进你的福利和救赎,难道不是人间天堂,充满喜乐的生活吗?在这样的人心中还会有忧伤吗?有这样的一位赐人喜乐的上帝,不立即得安慰,难道还有什么理由吗?与这样的上帝同行,晓得自己的微不足道,难道还不会使人显明出极大的谦卑吗?这就在人的心中产生一种审慎而坚定的属灵心境,在一切的事情上都有安静、谦卑的顺服,在完成自己本分的时候,有大无畏的精神和勇气,即使上帝呼召他从事不同寻常的任务之时,也仍然如此。在他为上帝所成就的事情中,他恬然自乐,并顺服地把结果交托上帝的护理来决定。这种属灵的心境生发真正的圣洁。“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
所有的德行,如果不是在基督里如此思考上帝,就缺乏真义,没有多大的价值。正如以上所描述的那样,如此思考上帝,就把灵魂提升到所有受造物的活动之上,使他与上帝及其旨意联合,这不仅教导他明白当尽的本分,也使他晓得如何去行。如此思考上帝,就会生成大有果效、至为纯粹的动机来激发灵魂。这样思考上帝的时候,灵魂可以发现各样的甜蜜和安宁,确实如此,这种默想把天堂带进人的心中,把人的心灵带进天堂,使人罪恶的邪情私欲不至发出,即使出现,也能使人治服它们。这就是敬畏上帝,爱慕上帝,顺服上帝,这使得人发出圣洁之光,就像摩西在山上与上帝交通四十天之后,脸上发光一样。“祢所拣选,使他亲近祢,住在祢院中的,这人便为有福。我们必因祢居所,祢圣殿的美福知足了”(诗65:4)。哦,当我们在永恒之中,与主永远同在,面对面,知道祂如同主知道我们一样的时候,该是何等的喜乐啊!(林前13:12)。

24.如何思考上帝的属性(Directions for Reflecting upon the Attributes of God)
要正确地默想上帝,并由此在对上帝的爱和知识上不断长进,应当遵守以下的指南:
首先,要时刻牢记你只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受造物,并努力保守这种属灵的心境。要知道你心灵的领悟力是有限的,事情或许早已超出了你能理解的程度。另外,我们的理解力也因着罪而被蒙蔽了,上帝是无限的灵,我们要理解关于上帝的事,并不是非常合适的。一个小小的瓶子能装下整个的大海吗?人能直视太阳而不眼花吗?又有何人能够观察那身为无限的大光,住在无人能靠近的光中(提前6:16),披戴光明的衣裳的上帝呢?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观察自己,每个人都须晓得自己不过是一个愚昧的巨兽而已,因为一直被罪蒙蔽,并不具备合宜的理解力。要知道上帝是不可思议的,我们当默默认同,抛弃自我;在神圣的惊愕中驻足默想;要相信主无限地超越我们的理性;上帝向人显明祂的存在,向人启示祂的属性,要为此而欢喜快乐;要满足于上帝的启示,其中不仅包括了关于上帝的知识,也有使人在这一知识中不断长进的最好的框架。
第二,你默想上帝的时候,要多多安静顺服,让自己多蒙上帝的光照。你的思绪要静静地追随那光,让你自己受那光的影响,而不是随着理性的推演而摇摆,如此你的灵魂就可以超越那时所接受的光照,不断精进。高度的心智思辨不会使我们的思想趋于圣洁,而是会使我们的思想更属血气,给我们的灵魂带来幽暗。
第三,这样默想上帝的时候,最重要的是灵魂要保持单纯,赞同上帝的启示向她所显明的一切,不要试图总是理解这一启示。假如人试图在心智上参透上帝存在的方式,即晓得上帝的永恒、无限、全知、全能和内在的运动,就必然使灵魂陷入黑暗之中,各种各样的试探就会随之浮现,因为这时立志所思考的事物已经超出了它的极限。因此,假如理智要沉思上帝的存在“为什么”、“如何”,就当快快抵制这样的倾向,把此类的试探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凝神默想你自己的卑微和无形的黑暗,逃避这些试探,谦卑地重新开始。
第四,要使灵魂以与主相称的方式来沉思上帝,一定要竭力寻求敬虔的心境,消除种种邪情私欲和世俗的舒适,因为“耶和华与敬畏祂的人亲密”(诗25:14);“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太5:8);“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祂那里去,与祂同住”(约14:21,23)。
第五,在沉思上帝的时候,一定要有历史性的信仰。这就是说,当我们接近上帝的圣言的时候,我们所阅读的是上帝对祂自身的启示,我们要毫不抵触地作为真理予以接受,而且在我们的结论和告白中,都要承认上帝确如祂在圣经中所启示的那样。我们的思想要保持在圣经的框架之内,不要拼命挣扎,试图超越上帝的圣言。这样,我们就以单纯的心跟随主,直到祂乐意带领我们进入更高的领悟。
第六,非常重要的是,要在基督里把上帝视为自己的上帝。上帝荣耀的知识之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4:6)。在基督之外,上帝就是恐怖,只能是吞噬人的烈火。然而,在基督里,一个人就可以得自由;如此接近祂的人,上帝就会亲自向他显现。那时人就能够更好地蒙受上帝荣面的光照,以此为乐,荣耀上帝。然而,我们应当谨慎,在沉思上帝在基督里成为我们的父,默想上帝藉着恩典之约所启示的完美性情的时候,不可随随便便,对上帝失去敬畏之心。要思考上帝,正确的态度就是谦卑自己,心存敬畏,在主的威严面前恐惧战兢。

View:17251
目录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