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注重經曆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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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注重經曆實踐

    清教徒講道注重經曆性的實踐。他們講道時,解釋基督徒如何在自己的生命中經曆聖經真理。“經曆”的英文單詞experimental來自拉丁文experimentum,它由動詞而來,意思爲“試試,驗證,證明,檢驗”。這同一個動詞還有“通過經曆而發現或認識”的意思,因此出現了experientia一詞,意爲“試煉,經驗”和“通過實驗而得到的知識”。加爾文不加區別的使用這兩個單詞,因爲從聖經傳講的角度來說,它們都指經曆中得到的知識,需要經過聖經這試金石的檢驗(賽 8:20)。

經曆性的講道,強調的是通過經曆認識上帝話語所啓示的真理。經曆性的講道,尋求的是根據聖經真理,解釋在基督徒的生命中,事情的結局如何,應該如何做,目的 是要將上帝的真理應用到信徒生活經曆的各個方面:與上帝同行的方面,也包括與家庭、教會以及周圍世界的關系。像這樣的傳講,我們可以從清教徒身上學到很 多。正如保羅·海爾姆所寫:

處境要求我們的傳講要涵蓋基督徒經曆的所有方面,是一種發展的經曆性的神學。傳講應爲基督徒的實際生活經曆提供指導和幫助。不要不現實,或把會衆看成生活在另外的世紀或完全不同的環境。這要求對處境有深刻的理解,並以同情的心態進入基督徒實際經曆的期望與恐懼中。

清教徒們經曆性講道的焦點就是傳講基督。正如聖經所表明的,傳福音必須爲上帝所差的獨生子作見證(徒 2:30-36;5:42;8:35;羅 16:25;林前 2:2;加 3:1)。 因此,清教徒教導:在任何講道中,如果基督沒有占突出的地位,就不是合法的經曆性講道。威廉·帕金斯認爲,講道的核心就是:“通過基督傳講基督,以此來贊 美基督”。托馬斯·亞當也說:“基督是全部聖經的總和,所預言的,所預表的,所表明的,所展現的,所證實的,在每一頁中,幾乎在每一行,聖經中的經文都如 同嬰孩耶稣的襁褓”。以撒·安伯羅斯說:“一定要把耶稣視爲全部聖經的本質、精髓和靈魂”。

    在 以基督爲中心的情況下,清教徒傳福音的一個顯著特色,就是在真理的應用上,對不同的經曆加以區別。這種有區別性的傳講所注重的是界定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 的不同之處。對剛硬不信,拒不悔改的人,則宣告上帝的憤怒和永遠的審判;對那些因藉著真實的信心,接受耶稣基督爲救主和主的人,有赦罪的恩典和永遠的生 命。這樣的講道教導我們,我們的宗教若不是經曆性的,我們就會滅亡-並不是因爲經曆本身能夠拯救我們,而是因爲每個人都必須對拯救罪人的基督有親身的經 曆,我們永遠的盼望就建立在基督這永遠的磐石上(太 7:22-27;林前 1:30;2:2)。

    清 教徒們清楚地意識到人心的詭詐。因此,在分辨教會與世界、真信徒與僅僅口裏承認的信徒、得救的信心與暫時的信心上,清教徒傳道人經曆了很大的痛苦,才認清 恩典的標記。托馬斯·赦帕的《十個童女》,馬太·邁德的《如何分辨差不多是基督徒但不是基督徒的人》,約拿單·愛德華的《論宗教情感》,還有其他許多清教 徒,他們寫了幾十種著作,目的就是將假冒的人與真信徒分別出來。

    這 種有區別性的講道,在今日幾乎不見了。甚至在保守的福音派教會中,頭腦中對聖經真理的認識取代了心靈的經曆,這當然是不合乎聖經的;同樣,用心靈的經曆來 代替頭腦中對聖經真理的認識,也是不合乎聖經的。經曆性的講道,既要有智力的認識,也要有心靈的經曆;其目的,按約翰·慕雷所說,就是“智慧的敬虔”。經 曆性的講道,如羅伯特·波恩所言,就是“把基督教帶進人們的生活和工作中”,“經曆性宗教的基本要點就是:對于基督教,我們不但要認識,要理解,要相信, 還要有感受,享受它,並在實際的生活中應用出來”。

    與 當今絕大多數人所傳的基督教相比,這樣的傳講是多麽的不同啊!今天,很多人傳講上帝的話語,所用的方式絕不會改變任何人,因爲對任何人都沒有區別,更不講 應用。講道退化爲講座,一味迎合人的願望和需要。即使講經曆,也是偏離聖經的根基。這樣的傳講絕不能將聖經中,清教徒們所說的活的宗教表達出來。聖經中所 啓示的這種充滿活力的宗教,使罪人剝去全部的自義,單單歸向基督尋求拯救,並在對基督的信靠和順服中找到喜樂,抵擋心中罪的瘟疫,與靈命萎縮爭戰,在基督 裏不斷得勝。

    如果用這種經曆性的方式傳講上帝的話語,聖靈就會使用它改變個人的生命,乃至整個民族都發生改變。這樣的傳講有改變生命的能力,因爲所對應的是上帝兒女活潑的經曆(羅 5:1-11),並清楚地解釋在信徒身上救贖恩典的標記(太 5:3-12;加 5:22-23),宣告信徒的最高呼召就是在這個世界上作上帝的仆人(太 5:13-16),說明信徒與非信徒最終永遠的結局(啓 21:1-9)。

此 處,無法一一說明今日的福音傳講如何忽視屬靈經曆的各個階段。我們在此只集中看第一步-知罪。我們從使徒時代開始,考察曆史上的各個階段,福音在世界各處 傳開,極其成功,信主的人數不斷加增,哪一項重要的因素在今日被忽視了呢?首先應當注意到的就是知罪。鍾馬田博士正確地指出,今日教會的最大問題就是太 “健康”了。教會對人們屬靈的需要和沮喪毫無知覺。正如二十世紀的一位傳道人,自由長老會的辛克來爾所寫的那樣:

今 日,許多所謂的歸正中缺少了對罪的意識。人們把歸正這種重要的改變歸結到一個範疇,就是決志信主。人們對歸正者的全部期待,就是他們宣告他們相信,並願意 跟從基督。沒有任何話語提到對罪、墮落和無助的堅信。一個失喪的罪人,藉著耶稣基督向上帝乞求憐憫、寬恕和信心,但在得到來自上面的幫助和救贖之前,他還 沒有開始他在基督裏的新生命。他的相信和決志靠的都是自己原有的能力,並沒有任何良心的譴責,這就是現代人所常說的歸正信主。

    在 所有的屬靈複興和靈命高漲時期,也包括清教徒時期在內,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對罪的意識。在給約拿單·愛德華所著的《奇異歸正記》一書的序言中,以撒·瓦 特寫到:“上帝在哪裏施行大能,感動人心,救贖世人,哪裏就會發現人們對罪的意識,發現人們認識到招惹上帝憤怒所導致的危險;哪裏就會發現人們認識到,上 帝的獨生子耶稣基督,藉著在聖經中所啓示的各樣恩典的運行,完全能夠把我們從各樣的屬靈饑渴和沮喪中釋放出來,使我們心滿意足。”

    真正的複興總是伴隨著深刻的知罪感。這是由于聖靈先在罪人的心裏做工,使人知罪(約 16:8)。聖靈越是在人心中做工,他就越覺得自己在上帝面前的不配。聖靈感動人,使人對上帝有深刻的意識,使得罪人與先知以賽亞一同告白:“禍哉!我滅亡了!因爲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 6:5)。也同使徒保羅一起告白:“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 7:24)。當代傳福音中知罪感的缺乏,是不是表明聖靈不在其中呢?只有聖靈作工,才能使人知罪悔改得救。

    教 會應當重新看待聖經、清教徒和教會曆史。無論是聖經,清教徒運動,還是教會曆史,都表明上帝願意藉著聖靈使人知罪。上帝所使用的就是那些他所破碎歸信基督 的人,他們對那些還沒有歸信基督的罪人,充滿憐憫,因此去傳福音。用約翰·威爾遜的話來說,當上帝要拯救多人時,他就會興起“心胸開闊”的人。今天,我們 所需要就是更多的忠于聖經,聖潔謙卑,懇切禱告,有天國志向的傳道人。我們固然需要很多卓越的辯論家和護道士,但更需要真正敬畏上帝,敬虔度日的人,只有 他們才會把天國的氣氛帶到講台上來。

    假如上帝要興起人,使用人,帶領別人知罪悔改,他們的講道就會有特別的地方。這種講道的目的就是使人知罪,不只是提醒,而是喚醒他們,使他們認識到自己確實是罪人。這樣的講道正如帕金斯所言,尋求的是 “撕破人的良知”,放膽無懼地呼召罪人誠心悔改。聖靈一般都是使用這樣的講道,使聽衆認識到自己的罪。當施洗約翰以這種使人知罪的方式傳道的時候,人們爲躲避上帝的烈怒,紛紛來到他的面前(太 3:1-12)。五旬節時,彼得也是用這種使人知罪的方式講道,至少有三千人感到紮心(徒 2:37)。

    相 比之下,現代的傳福音,從北美的查爾斯·芬尼開始,並不強調帶領罪人悔改。部分原因就在于受伯拉糾學說的影響,對人和罪的看法有缺陷。然而,人心中有各樣 的罪孽、汙穢和敗壞,這樣的教訓在聖經中不勝枚舉。改革宗信仰告白和清教徒神學,對這一主題也有豐富清楚的教導。但今天很多傳道人很少談罪,或許是因爲他 們自己對罪沒有感覺,或許是因爲他們相信傳福音的首要任務,就是迎合人們的“感覺需要”,人們需要聽什麽就爲他們講什麽,想方設法帶領他們作個決志的禱 告,就算是贏得靈魂,爲主結果子了。其實,人們真正的屬靈需要,是與罪有關的真理。

    今天,有些傳道人傳講罪的過犯和罪得赦免的需要,但講得還遠遠不夠。他們並不教導“屬血氣的人”,亦即非基督徒,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弗 2:1-3),根本沒有能力尋求上帝和他的赦免(羅 3:9-18)。 他們輕看這樣的經文,如《羅馬書》八章七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爲仇,因爲不順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然 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爲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爲這些事只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現代傳道人說,這樣的經文與傳福音沒有關系,因爲 “我們怎能講罪人的敗壞無能,然後請他回應福音呢?”

    這種想法之所以錯誤,就在于其前提是不正確的。他們所假定的是:任何關于人類罪性的教導,都會攔阻人們接受福音。他們忘了只有上帝能使人從死裏複活,並賜他們信心相信他的獨生子耶稣基督。他們忘記了上帝曾命令他的仆人向死谷枯骨傳福音(結 37:1-14),並祝福他話語的傳講,藉著他的聖靈,將生命之氣吹進枯骨,使他們重生。他們忘記了這種靈魂的內在改變,一般都是伴隨著因罪而起的心靈的掙紮和痛苦。

    結 果,現代的講台上缺乏罪的意識,給會衆帶來的後果是悲劇性的。沒有人指出未歸正的罪人處于罪和危險之中,也很少有人指導罪人藉著耶稣基督和他釘十字架,來 逃避上帝的憤怒。有名無實的基督徒自以爲得救了,在肉體的安全感中沈睡,無人喚醒。也沒有人督促基督徒天天悔改,治死罪身。

我們應該牢記,清教徒對知罪的強調,只是合乎聖經的、經曆性的、時間性的傳福音的起點。這樣傳講的最終目的,是要引領人,原原本本地按其罪性和需要,來到耶稣基督面前,只有他能救拔他們脫離永遠的審判,並把他們聖潔地呈現在天父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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