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重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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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重 生

我们已经考察了上帝在人归正中的工作,现在我们来思考上帝这种作为的接受者,也就是重生之人。

1.重生的定义(Regeneration Defined)
重生是从人的出生而派生出来的一个词。我们不要把这理解为只是生育行为本身,当把与之有关的所有一切都包括在内,比如怀孕、胚胎发育,以及出生本身。我们不要认为人在重生之前就有生命,仿佛重生之前有预备性的工作,也就是我们所理解的归正。事实并非如此,在重生之前,人是死的,只是藉着重生才得了生命。在生死之间没有第三种状态,因此在归正和未归正之间也是如此。
尽管我们可以对呼召、重生、归正、成圣加以区分,认为它们之间有时间上的先后次序,也就是说,从一个生发出另一个。但圣经并没有始终坚持这种区分。相反,圣经常常把这一切都包括在这个词或那个词之中。
重生并非来自上帝的公义的要求。但就上帝的旨意而言,重生却是必要的。假如上帝的公义得不到满足,人就绝对不能得救。然而,重生本身既没有对罪做出补赎,也没有对人获得永生的权利做出任何贡献。因此,如果主乐意在人死的那一刻,就把一个蒙拣选且藉着基督的死与上帝和好的人,迁到完美的光景之中,使他进入永远的福乐,这与祂的公义并不矛盾。那些出生之前或者在达到具有分辨能力的年龄之前死去的孩子来说,就是如此。所有重生之人,无论生命长短,归正早晚,都在他们死去的那一刻成为完美。但是,对于那些活到具有分辨能力年龄的人来说,除非上帝首先在今世藉着祂的圣言使他们重生,否则,他们就不会被带领到天堂里,这是上帝的旨意和智慧。

2.重生的必要性(The Necessity of Regeneration)
从下述理由来看,重生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我们读到,“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约3:3,5):“你们要 ……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结18:31)。因此,那些没有得到新心的人必会死亡。
其次,查考整本圣经,你不会找到一个未重生而得救的人,不管他是多么有修养,也不管从外在看来他是多么敬虔。甚至像尼哥底母这样一个当时的以色列人的教师,也是一个无可指责的人,还有保罗,一个按照律法无可责备的人,都需要归正才能得救。
第三,(1)没有重生的人,怎能与上帝相交呢?人生来与上帝为敌,人性本身充满了黑暗和邪恶,已经受到了罪的污染。而上帝则恰恰相反,充满了光明和圣洁。不敬虔的人不能出现在上帝面前(诗5:5-7)。因此,要与上帝相交,人必须首先要归正才行。
(2)上帝必会使那些在恩约上有份的人归正,这也是恩约的应许。“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31:33);“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 赐给你们肉心。 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36:26-27)。因此,没有新心的人就在恩约上无份。所有与恩约有份的人都必会得到一颗新心。
(3)基督受苦和受死的目标就是为了使罪人能够得以重生。“祂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2:14)。因此,主耶稣所赢得的人,必会重生。无论是谁,只要上帝把基督赐给他,使他得以称义,也必会使他成圣。
既然重生如此重要,没有重生就没有得救的盼望,那么,人应当多么关心他自己是否重生啊!因为就本性而言,人都是未重生的,在灵命上是死的,正在走向灭亡。每个人都当关注他到底有没有重生,都当查问自己:我是他们当中的一员吗?问问你自己:我已经重生了吗?留心你的回答,因为没有第三种状态。
(1)许多人如此邪恶透顶,以致于他们从来都没问过自己这样的问题。如果此类问题违背他们的意志,出现在他们心中,他们就不假思索地把此类问题赶走。对他们来说,这种问题是令人生厌,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有可能他们明白,这样思考不仅不会带来好结果,反倒使他们徒增烦恼,无法继续享受罪中之乐,这对他们来说不合适。
(2)也有人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本来没有归正,不会得救,却认为自己已经重生。原因有二,一是因为他们希望自己所过的生活表明自己已经重生,救恩会随之而来,二是因为他们不希望接受自己仍未归正,仍未得救这种令人感到沮丧的想法。另外,有的人之所以认为自己已经重生了,是因为他自身的经历。他曾经充满了对定罪的恐惧,或者曾经为自己所犯过一种可耻的罪而感到痛苦。那时,他为罪得赦免而祷告,现在他已经约束自己,不再犯先前他沉溺其中的许多罪,而且经常参加教会生活,在生活上似乎无可指责。因此,他就确信自己已经重生,虽然仍在罪中,却安然入睡。
(3)也有一些人,比较用心,不希望欺骗自己。他们确实关心自己是否已经重生,却不能得到结论,因为他们既不熟悉重生的本质,也没有足够的亮光使他们认识自身,明白上帝已经赐给了他们什么。我们应当向这些人解释重生的本质,使他们每个人都能够藉此省察自己,惟愿未归正者会因此知罪,寻求重生,已归正者可以认清他们已经得蒙重生,可以欢喜快乐,并积极地在现实生活中把自己重生的新生命显明出来,不断成长。

3.对重生教义的进一步说明(Further Clarification of the Doctrine of Regeneration)
我们将谈到重生的六个方面:1)重生将产生一种性情,这种性情与借助自然手段而认识上帝所产生的一切具有根本性的不同;2)人重生所脱离的状态以及重生后所进入的状态;(3)导致重生出现的各种蒙恩之道;(4)重生发生的不同方式;5)重生出现时的年龄差别;6)重生的果子。
首先,请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发自重生的属灵生命,与藉着自然之光或上帝圣言的外在启蒙而产生的美德,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这种差别不是程度上的,也不是说重生仅仅使人少犯罪,促使人更有德行。这是属血气之人的想像,由此他会很容易误入歧途,认为自己已经重生了。恰恰相反,这种不同是本质和性质上的不同(参见:第30章)。
第二,重生使人出死入生。
(1)我们首先注意重生之前人所处的状态,那时人在灵命上是死的。肉体的死是灵魂与躯体的分离,而灵命上的死则是灵魂与上帝的隔绝。上帝如此创造人,若非在上帝里面,人就无法找到真正的快乐。因此,在人堕落以前,上帝使人认识祂自己,让人与祂生活在一起。堕落之后,人完全与上帝隔绝,他不再认识、寻求上帝,也不再热爱上帝。上帝不再是他的快乐,也不再是他敬畏和顺服的对象。因此,人就处在与上帝隔绝的状态,并且也希望自己继续与上帝隔绝。在这种与上帝隔绝的状态中待得越久,他就越迷恋这种光景。只要能在这个世界上的各样事情中寻欢作乐,他就心满意足。“不要在我们面前,再提说以色列的圣者”(赛30:11);“离开我们吧。我们不愿晓得祢的道”(伯21:14)。与上帝隔绝之后,他们就只在受造物中寻求快乐,每个人都照着各自的机会、性情和习惯而行。在他们眼中,属世的东西是荣耀的,是使人快乐,值得追求的。人的灵魂仍然具有各种官能,也就是理性、情感和意志,这些官能都各有自己能够找到满足和乐趣的目标。人是生是死,取决于他全身心地投入什么目标。如果这目标是上帝和关于上帝的正确知识,那么,他就有属灵的生命。如果这目标是上帝以外的任何东西,是与上帝对立的东西,是有形的可见之物,是受造之物,那么,这个人在灵命上就是死的。因此,所有人在灵命上都是死的。“他们心地昏昧,与上帝所赐的生命隔绝了”(弗4:18);“活在世上……没有上帝”(弗2:12);“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
灵命的死亡之后就是永远的死亡。“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第二次的死”所辖制的就是这样的人(启20:6)。上帝的选民藉着重生所脱离的就是这种状态。
(2)他们所进入的状态就是属灵的生命,也就是与上帝相交。当上帝使一个灵魂重生的时候,就把他带进光明之中,让他认识自身的愁苦就在于与上帝隔绝,不顺服上帝,处在祂的烈怒之下。上帝也使他认识到,他一切的救恩、快乐、享受以及福分,都在于认识上帝,与上帝和好,与上帝相交,爱慕祂,敬畏祂。在多大程度上认识上帝,在多大程度上以上帝为乐,灵魂就在多大程度上拥有幸福。人重生之后,基督就活在他的灵魂里(加2:20),并且这灵魂与上帝合而为一(约17:21),与上帝同行(创5:22),在祂脸上的光里行走(诗89:15),并在其中找到满足的喜乐(诗16:11)。对于这样的灵魂来说,他所渴慕的就是亲近上帝,有祂作为他们的份(诗73:26,28)。因着重生,上帝成为他们爱慕、敬畏、顺服的对象,他们的善行也“是靠上帝而行”(约3:21)。因此,他们靠圣灵得生,并且也靠圣灵行事(加5:25)。
第三,我们必须思想人藉以重生的蒙恩之道。惟独上帝的圣言是使人重生的蒙恩之道,无论是直接阅读上帝的圣言,还是聆听,无论是以什么方式,藉着上帝的圣言,罪人逐渐认识在上帝的圣言中所启示的真理。“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上帝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当然,上帝也使用一些外在的方式,使人在痛苦之中转向上帝。比如贫困,上帝对国家、家庭和个人的大审判;对死亡的惧怕,死亡的危险;异梦、异象;特别的释放和物质的兴盛;他人在敬虔上的操守以及彼此之间的爱心,以及其他事件等等。然而,这些都不是使人归正的蒙恩之道,只是把他们引向上帝的圣言、降服他们并使他们谦卑下来的途径。无论如何,上帝的圣言都是惟一的蒙恩之道。那些并不知道救恩之道的归正,并不是真正的归正。

4.重生及其伴随的情形(Regeneration and its Attending Circumstances)
第四,我们必须来思考重生发生的方式,这些方式差别很大。
(1)有些人是以很突然的方式归正的,好像在一霎那之间就发生了。撒该、十字架上的强盗、五旬节那天的很多人以及腓立比狱卒的情况就是这样。对其他人来说,重生发生得就没有那么快。
(2)有些人是因极大的恐惧和惊慌而归正的,或是遭遇诉讼的打击,或是面对死亡的危险,或是被定罪,五旬节那天就是如此,发生在腓立比狱卒身上的情形也是这样(徒16:27)。
(3)有些人是以非常合乎福音的方式归正的。独一中保基督耶稣的救恩和完全深深地打动了他们的灵魂,福音所带来的各种恩惠甜蜜地充满了他们的心灵,以至于他们根本没有时间以恐惧之心来思考自己的罪。他们完全被福音所淹没了,就像撒该一样,他们欢欢喜喜地接受了耶稣(路19:3,10)。
(4)有些人是以一种很平静的方式归正的,上帝使他们明白真理,他们就归信了上帝。藉着传给他们的福音,他们很平静地认识到自身的罪和在基督之外的愁苦、与恩约有份者的救恩,以及藉着福音所传递的基督的邀约的真确性。因此,在考察真理的过程中,他们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改变了,他们明白了真理,开始顺从真理,归信上帝,心灵也得到了洁净(彼前1:22)。他们没有经历什么令人悲伤的痛苦,也没有经历狂喜,但在真理之中找到了快乐,品尝到了真理的甘美。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愁苦、在基督里的救恩,并且接受基督,信靠基督。一般说来,这些人都成为最具有一贯性和坚定性的基督徒。
(5)有些人是慢慢地归正的,会在痛苦和喜乐、信与不信、挣扎和得胜、跌倒和再站起来之间多次摇摆。这是大多数罪人归正的方式,是主最常用的逐步劝人信服的方式。当用“逐步”这个词的时候,我所指的是广义上的归正, 是指从一开始知罪到最后有意识地接受基督。否则,归正(即重生)当然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因为就在一瞬间,灵魂就出死入生了。在死和生之间没有中间状态。既然这种归正方式最常见,我们当更全面地考察其开始、延续和结束,使人由此而省察自己。
然而,首先我们想声明如下:不必担心自己归正的方式,因为人归正的方式不是由他自己决定的,而且和别人归正的方式也不一样。最重要的是你真的归正了。因此,即使你从来没有读到过,也没有听到过和你一样的归正方式,也不要在你回想自己归正的时候感到不安。上帝做工的方式是神秘的,甚至在一般形式的归正中,一个人也会经历到另外一个人并不熟悉的事。但是,必须经常思想上帝的所有的护理之工,思想上帝带领我们的各种方式。这必会使我们生发敬慕之心,归荣耀与上帝,并对自己的灵命处境有确信。

5.上帝使罪人归正的普通方式(The Common Manner in Which God Converts Sinners)
现在我们来考察上帝使罪人归正的普通方式。
请想象一群人正在走向某个目的地。他们正走着时,有人对他们喊道:“你们走错路了;这路不能把你们带到你们所选定的目的地。不要再走下去了,再走远一点儿,你们就会碰上一群要抢劫和杀害你们的杀手。不管怎样,到这里来吧,我必把你们带到一条通往你们想去的目的地的道路,那道路既明确,又安全。”有些人听到那人的喊声,但不明白他所说的话。他们觉得不值得停下来弄清楚他在说什么,就仍然继续前行。另一些人听到那人的喊声,也明白他在说什么,但却嘲笑他,认为他们自己和他一样认识路,确信他们走的就是正道。他们认定这条道路很安全,不用担心任何危险,于是他们继续前行。还有一些人开始考虑他们当怎么做:是继续走路,还是转头回去。然后,他们决定继续前行,或是犹豫不决,先是走这条路,然后又走那条路,直到被夜色吞没。其余的人马上对那人的喊声做出回应,乐意回转。可是,不久他们又有了别的想法,因为这条路太难走,还是第一条路更好走。于是他们放弃了他们已经踏上的路,继续回到他们最初开始走的那条路上。剩下的人思考一番,就信了那喊他们的人,知道他既是真心实意,又熟悉路况。虽然这条路看起来有些难行,他们也担心前面的危险,但他们认定这条路能够把他们直接带到他们想去的地方。于是,他们就完全放弃他们最初所走的路,坚定地跟随他们的向导,最终就到达了他们所渴望的目的地,而其他人则没有到达。这只是一个寓言,我们可以把它应用在归正的问题上。
罪人的归正也是以类似的方式发生的。上帝呼召所有处在福音事工之下的人,警告他们有灭亡的危险,邀请他们来接受救恩,并且把得救的惟一道路,也就是耶稣基督,显明给他们。许多人就是不关心此事,丝毫也不认为这对他们适用。其他人听了一小会儿,又继续我行我素。另外的人则表示信服,领受了圣灵普通性的运作。我之所以称之为普通性的运作,是因为选民和不知悔悟的人都与之有份。此类确信包括:他们愁苦的状况、对救恩和定罪的认识和印象、对上帝烈怒的恐惧、有关主耶稣的知识、有关信仰的奥秘。他们也向往上帝的儿女所处的状态,希望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他们心中也有悔改、祷告、读经的冲动,也有历史性的信心,结交敬虔的人,逃离世界上各种穷奢极欲之事,等等。
这些事情在选民和不知悔改的人身上都能看到。但是,对于选民而言,这种内在的冲动是在为他们的重生做预备,他们在这些方面也有更深刻的经历。尽管那时他们在灵命上仍然是死的,当他们内心产生此类冲动时仍然远离真正的生命。这样的预备并不是生命的初始因素,也不是出于罪人自己,而是上帝在罪人心中的工作。
在此类受到呼召的人当中,有很多人并不比战兢的腓力斯、几乎被说服的亚基帕、旧约中扫罗的归正、法老的改变走得更远。就像狗一样,他们所吐的转过来又吃;就像猪一样,洗净了又回到泥里打滚。他们就这样继续走他们的老路。
其他一些人欢欢喜喜地接受真理,并且迅速成长。然而,他们尽管一时有敬虔的外表,但却没有根,也没有结出真正的果子。只要对他们有好处,他们就会与敬虔人为伴,并且也追求敬虔。然而,当为福音的缘故受逼迫的时候,或者离弃敬虔之道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尊荣、更多的好处时,他们就会离开这条道路,有时甚至成为最恶毒的敌人。

6.选民的心灵经历(The Soul-Exercises of the Elect)
(1)不管怎样,圣灵在选民身上也有这种普通性的工作,但圣灵的目标是使他们归正,因此上面所提到的各种运作更持久。即使看起来完全消失了,也会再次浮现,因为有某种东西已经保留下来。知罪感会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深刻,越来越严肃。对于某些人而言,一想到上帝的定罪就使他们“毛骨悚然”。他们渴慕救恩、赦罪,渴望与上帝重新和好,渴望上帝对他们的爱,渴慕认识上帝,敬畏上帝,顺服并荣耀上帝的渴慕,得不到这一切,他们心里就不能平安。即使有段时间因为环境变化或者肉体的情欲,使得他们忘掉了这事,但此事仍然会在他们的心底存留。他们的紧迫感就会倍增,重新出现。他们发现自己没有得救,就不管代价多大,一定要得到救恩。
(2)那些因此感到痛苦并且渴望救恩的人,即使在真理上没有得到正确的教导,没有得到别人适当的带领,甚者顺从他们属世的倾向甚于顺服来自上帝的圣言的教导,他们一般都会祷告,哭泣,并且远离罪。这并不是说他们做这些本身是不好的,不应当这样做;而是说,他们这样做时并没有正确的目的,因为他们想要以此感动上帝,使祂把救恩赐给他们。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救恩的始端来自上帝,而不是来自罪人。他们也没有认识到,因着祂的圣洁和公义,上帝不会被罪人感动,从而施恩赐福。罪人在上帝眼中仍然是可憎恶的,他所行的一切只能招致上帝的愤怒。这样行的罪人开始寻求上帝、祷告并迫切地与罪争战之后,逐渐认识到自己仍然在不断犯罪,不断跌倒,执迷不悟,他们就开始变得困惑重重,灰心丧气。他们相信上帝对他们的施恩的倾向又改变了。这种施恩的倾向是他们希望能藉着自己的好行为换来的。他们就这样像对待人那样对待上帝。他们认为自己能够用好行为感动上帝,仿佛就像人一样,并且他们暗自认为救恩的始端必须是从他们开始,必须依赖他们的行为。这种心态也许会持续一段时间。
(3)领受更大的亮光之后,这样的人会发现,他们用全部的祷告和善行并不能感动上帝来帮助他们,也不能使他们得蒙上帝的悦纳。他们发现,事实上,自己所行的每件事情都充满了罪恶,所配得的只是上帝的愤怒。因此,他们就变得绝望起来,开始认为他们永远都不能得救。就在这个时候,撒但开始暗中攻击。许多不信和不好的意念开始在他们心中出现,比如:你现在太迟了;你已经丧失蒙恩的机会;你已经犯罪太久了;你犯的罪太重了。如果你没有犯如此如此的罪,也许还有些希望蒙恩,现在你没有希望了;你已经犯了亵渎圣灵的罪,这种罪不能得到饶恕。你可能没有被上帝拣选,你所作的一切都是徒然。你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你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难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吗?难道这样的说法不是人的暗示吗?难道这一切不是出于人的想像吗?除此以外,有时还会有一些邪恶的想法和亵渎性的暗示出现。由于这一切事情,这样的灵魂就面对可怕的压力,开始想放弃,在沮丧中消沉,并且不再努力。
(4)而且,他们现在也清楚地认识到,除非他们与上帝和好,否则他们既不能侍奉上帝,也不能因上帝的恩宠而得到任何恩惠。他们也认识到,除非承受因罪当受的今世和永世的惩罚,从而满足上帝的公义,否则他们不能与上帝和好。他们也认识到完美的圣洁是救恩的构成要素。他们在心里确信:自己既不能承受这样的惩罚,也无法达成完全的圣洁,因此,从他们自身而言,他们是毫无盼望的。这又导致新的困惑。
(5)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开始认识到中保的必要性,开始学会更细心地认识耶稣基督(在此之前,耶稣基督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名称而已)的本性、职分、降卑和升高。他们承认耶稣基督是惟一适合担任中保的人,藉着祂的受难和受死,耶稣基督能够使人(人除了罪什么也不是)与上帝和好。对于他们来说,耶稣基督就是智慧、公义、成圣、救赎和永远的救恩。他们认为那些可以拥有这位主耶稣为救主的人,一定有极大的喜乐。哦,祂若愿意成为他们的救主该多好啊!然而,他们害怕事实恰恰相反。他们甚至认为,如果耶稣愿意像他们接纳祂为救主一样接纳他们,他们就必定得救了。
(6)有时他们开始得到一些盼望,偶尔也能在听道、读经、祷告、交谈、阅读属灵书籍,或者在其他场合,得到令人鼓舞的激励。因着这种盼望,他们再一次活跃起来。可是,他们仍然是在凭着自己的力量行事,抱着错误的目的,也就是要感动上帝。他们下定决心:谨慎地对付罪,坚持祷告等等,然后他们就盼望能感动基督怜悯他们,接纳他们。然而,主向他们显明他们的全然无能,并且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楚地向他们显明上帝所启示的律法是属灵的(此前他们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也更加清楚地向他们显明他们自己是多么不属灵。他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属灵事情上的昏昧。祂任由他们偏行己路,直到他们认识到罪的可憎性,他们自己是何等地可憎可恨,并且他们自身又是何等地不可容忍、完全无能,这样他们就认识到自己像虫子一样卑微,他们的处境跟那个浪子一样。这样一来,他们就完全不再寄希望于自身的努力。
(7)被引领到如此的深度之后,他们只能等待上帝施恩的介入。每一个好念头,向主耶稣迈进的每一步,每一次仰目望天寻求上帝的恩典,一滴小小的泪珠,以及最轻微的叹息,都被认为是上帝慈爱的标记,而使他们伤心的就是,他们很少体会到上帝的慈爱。
(8)主耶稣呼召每一个听到福音的人,“愿意的,都可以来。”但是,罪人对这一事实的了解和信心是逐渐增加的。他认识到自己本人的确被主耶稣呼召,并且有应许赐下:主决不会丢弃那些来到祂面前的人。这使得罪人希望复生,而且这盼望所关注的焦点更加纯洁。他们归向祂,仰望祂,盼望祂,渴慕祂。既然救恩完全来自上帝白白的恩典,既然他们在自己的救赎上都无能为力,他们就安静地等候祂。他们就这样等候,有时充满盼望,有时出现挣扎和痛苦,直到他们得到更大的自由,藉着信心接受主耶稣,那时他们就毫无保留地全然降服于祂,使祂成为他们完全的依靠。这样,他们藉着信心接受了中保,就藉着中保的圣洁和补赎,来到上帝面前。基于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他们问:“难道基督不是我的中保吗?难道祂没有为我的罪付上赎价吗?难道我现在没有与祂和好吗?难道祂如今不向我施恩接纳我吗?”于是,他们转向上帝在祂圣言中所赐下的各样应许,这是从天上来的永恒之音,他们或是一概接受福音中的所有应许,或是把圣经中某段经文大有能力地应用到他们的心中。就这样藉着信心,他们听到上帝的回应,也就是上帝的应许,并且照着圣经把这些应许应用到他们心中,因为他们在自己心中已经找到了这些经文所提及的属灵心境。如此以来,他们就发现自己已经称义,各样的死行也在他们的心中涤除净尽,他们已经藉着耶稣基督与上帝和好。他们经历这些的时候,有时清晰,有时模糊,也带着或多或少的挣扎,也有或多或少的平安和慰籍。他们确信这既不是出于自己的想象,也不是自欺造成的结果,所有这一切都是真实可靠的,他们的属灵心境也与上帝的圣言相合。有时伴随着圣灵强有力的印记,圣灵与他们的心灵同证他们是上帝的儿女。由此生发出对上帝和耶稣基督的爱,这种爱又促使真正的圣洁出现,使人宁愿受苦,也不愿犯罪,并且舍弃世俗、自身的情欲和意志,在各种美德上警醒谨守,目的就是在所有事情上都能得蒙上帝的悦纳,上帝已经与他们和好,成为他们的天父。

7. 信心操练的重复性(The Repetitive Nature of the Exercise of Faith)
藉着信心支取基督的补赎和圣洁,并不是一劳永逸之事。不能在领受基督的补赎和圣洁之后,就把信心放在一边,然后自己前行,努力成圣。相反,信徒每日都需要继续操练。这样做,不是说好像他们已经不再拥有上帝的恩典了,仿佛他们就像第一次所作的那样藉着信心接受基督。每日继续领受基督的补赎和圣洁,就是继续活在基督里,对救赎之道的认识不断精进,没有人能够完全透悟此道。他们可能经常会认识到一些从前没有认识到的事情,这就促使他们不断感谢、敬慕上帝。既然信徒仍会犯罪,而犯罪又会使他们不能清楚地认识自身的灵命状态和良心中的平安,那么他们就仍然需要不断地就近基督,藉着信心称义。如此不断地领受基督,一个人的灵命状态和内在平安就会越来越清楚地得到确认。当然,这并不是暗示说,他们会重复不断地脱离蒙恩的光景。许多重生之人仍然很软弱,在恩典上仍是刚刚起步,由于长时间的信心软弱、灵命的枯干、挣扎、僵死、罪的剧烈反弹,以及其他负面的原因,他们甚至否定从前的信心,仿佛从来没有归信过基督,从来没有蒙恩,也从来没有重生一样。因此,可以说,他们在信心上又从头开始。然而,那些在信心上深入精进的人,天天都在操练这样的应用,使得他们能够不断地自由地来到上帝面前,继续得享与上帝和好的快乐,藉着与基督的联合得蒙上帝之爱的感动,在上帝之爱的激励下,不断追求成圣。

8.信心与重生的关系(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ith and Regeneration)
在信心第一次生发之前,不管他已经做过多少预备,人在灵命上仍然是死的。谈及预备,我们不认为这些预备是属灵生命的初始因素。惟愿我们远离这样的看法。在各种预备性的操练之中,人是死的,并且一直是死的,不管看起来他们多么有美德,他们的行为都不能得蒙上帝的悦纳。在信心初次生发时,罪人同时领受了生命的初始要素。因此,从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看,信心和属灵生命是同时开始的,但在蒙恩的次序上来看,信心的产生先于灵命的开始。 基督就是灵魂的生命,离开与基督联合,就没有属灵的生命,而信心则是与基督联合的途径。这就揭示了那些首先寻求舍己和圣洁之人的愚昧。这使人陷于永不重生这种极大的危险之中。
如果有人问我,怎样才能知道重生的初始时刻,我会回答说:从信心初次生发的那一时刻就开始了。如果进一步问他是否必须并且能够知道他初次生发信心的时刻,我会回答说,他既不需要知道这时间,也无法够确切地知道。如果他把第一次严肃的知罪定为信心的始端,那时他很有可能还没有真正的信心。如果他把第一次有意识地并且是极其真诚的归信定为真信心的开始,可能又算得太迟了,因为那时他很有可能早已具有了真正的信心。因此,我认为,一个人不可能,或者很少能够知道信心开始和重生发生的准确时间。其实,也没有必要知道,只要基于上帝的圣言,考察自己的心灵和行为,能够得出结论说他已经信主并且重生了,这就足够了。我们会在后面继续讨论这一问题。
我们不能认为,信心必在重生之后,或重生必在信心之后,正如此处所描述的那样。我们无法同时讲述信心和重生,必须把一个放在前面讲述,一个放在后面讲述。其实,不管是信心,还是重生,在人的灵魂中都是交织在一起的。有时信心在人心中更明显,有时重生更明显,有时同时出现。因此,不必自寻烦恼,在上帝在他身上动工的方式上,或在信心和重生出现的方式上,苦苦思考信心和重生的先后顺序。即使有人被带领的方式与我们前面所描述的不一样,也不要因此而情绪低落,因为主使人归信和重生的方式有着奇妙的多样性。我在此处并没有全部记下来,对于某些情况我也有意保持沉默,因为极其特殊。但是,它们都是藉着上帝的圣言发生的,并且也合乎上帝的圣言。如果不是亲自与这些灵魂交往,就连我自己也不会相信他们。我所讲明的已经很充分了;之所以谈到后者,是为了防止那些以特殊的方式归正的灵魂心里不平安。最重要的是,信心和重生都是藉着上帝的圣言发生的。也许这样的人对基本真道有一定的认识和分辨,可能他的知识很混乱,被重重的黑暗包围,不过是一般性的知识,只是来自听别人讲道,听别人谈论。但是,如果他确实听到了基督以及祂的受难和受死,那么我就认定这样的知识是藉着上帝的圣言来的,因为惟独在上帝的圣言中,基督才显明出来。因此,这样的人不需要看到或听到一段特定的经文。

9.重生发生的时刻(The Time of Life when Regeneration Occurs)
关于重生当注意的第五件事就是重生发生的时间或者年龄。一般情况下,我们把生命分为四个阶段:孩童时期,青少年时期,成年时期,老年时期。在这些阶段的每一个时期,上帝都有可能使人重生,没有一个阶段例外。被召到葡萄园做工的工人就是例证,一些人是在清早被召的,其他人则是分别在巳初、午正、申初和酉初的时间被召的(太20:1-7)。
有些人是在孩童时期重生的。补赎和重生的必要性有以下的区别:上帝的公义要求补赎,而重生则是来自上帝的旨意。一个孩子,在具有分辨力之前,就能在基督里蒙拣选,与上帝和好,藉着上帝的大能,不经上帝圣言的帮助,而得以归正,生命改变,分别为圣。施洗约翰一听马利亚问安,就在母亲腹中欢喜跳动(路1:41-42)。
经验告诉我们,也有三、四、五、六岁的孩子重生。虽然他们领受的教导很少,这样的孩子却逐渐认识基督,圣灵在他们身上做工,使他们相信并悔改。他们的生活显明上帝是他们的中心,而且他们害怕犯罪。如果他们犯了罪,就很害怕,他们的眼睛仰望基督的受难,以祷告的心寻求与上帝和好。他们以孩子的方式经历各种挣扎,有时也在主里面欢喜快乐。一些孩子会对此留下清晰的记忆,这记忆甚至会存留一生。当他们长大的时候,这些孩子的经历并不总是一样的。一些人甜美地进步着,随着年龄的增长,虽然有或多或少的挣扎、黑暗,甚至有时跌倒在罪中,但他们在亮光、信心和成圣方面不断增长。至于其他人,就有若干时期的中断,这些中断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性质很严重,以至于就外在表现而言,看起来好像他们从来不曾蒙恩一样。然而,就恩典的内在光景而言,这并不是真的,因为他们里面会继续有知罪之光,由于灵命的倒退,他们的良心并不平安,有时就有痛悔出现。偶尔有些时候,他们的心灵又振作起来,满有感情地祷告,有追求圣洁的感动,并且流下眼泪。这一切也许会再一次停滞。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短暂的中断后就会有灵命的复兴。而且,那些在青少年时期被召的人遇到这样的中断和复兴,甚至比成年时归正的人还多,因为肉体的败坏和情欲在青少年时期显现得最强烈。但是,他们确实拥有拦阻他们严重堕入罪中的特别应许,就和罗得、大卫以及彼得一样。

问题:即使重生还没有出现,圣灵也从一开始就住在所有选民里面吗?还有,所有选民从一出生时就带有重生的种子,只是到一定的时候才萌发吗?
回答:对于这两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否定的。首先,我发现这样的主张在上帝的圣言里没有任何依据。其次,选民和所有未归正的人一样,都是处于灵命死亡的状态(弗2:1)。在重生之前,他们没有基督,没有应许,也没有上帝(弗2:12)。他们甚至和别人一样,本为可怒之子(弗2:3),是可恨的(多3:3)。那些处于这种状态中的人,既不能说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也不能说有重生的种子在他们里面。第三,不管圣灵居于何处,祂都不会不动工。假如祂确实住在我们里面,祂就必定会在我们里面运行。然而,我们注意到,在未重生之前,许多选民会长期处于罪和魔鬼的辖制之下。第四,假如以上的猜测是真的,那么,就不能说他们是藉着圣灵领受了上帝的圣言,而这恰恰就是圣经所显明的。

异议:“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既然所有选民都是属基督的,那么他们必然有圣灵。
回答:(1)上帝所拣选的儿女是由父赐给基督的(约17:9)。基督担任他们的中保,使他们与上帝和好。正是基于此,一个人才成为基督的产业,而不是因为圣灵的内住。藉着圣灵的内住,那些达到有分辨能力年龄的人,才显明他们与基督有份的事实。
(2)使徒在这里所指的是成人,不是孩子,这在整章几乎每一节经文中都是一目了然的,特别是在这节经文本身,“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有圣灵”是与“属肉体”相对的。“属肉体”是指还没有归正,“属圣灵”是指已经归正了。在第5节中这是很清楚的,在那里我们读到:“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 。”如果有人想从这些话语中得出结论说,所有选民在他们存在的那一时刻就有圣灵的内住,那么他也必须说所有选民在他们很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归正了,而这恰恰是为我们的经验所拒绝的。
(3)使徒在这里指出一个特征,一个人可以由此判断自己是否已经重生,是否已经与基督有份。这个特征就是:有基督的灵。“上帝将祂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约壹4:13)。这些分辨是否蒙恩的标记是针对成年人的,不是针对孩子的;也就是说,不是指向那些出生前和未能使用理性分辨的孩子。因此,很明显,此处使徒保罗所要说明的并不是所有选民在重生前就已经拥有圣灵。
(4)既然是否有圣灵是一个人是否重生的标记,那么,很显然,归正前的孩子和所有未归正的人(即使他们也许是选民)一样,都还没有圣灵。假如选民在归正前就已经有了圣灵,那么有圣灵就不是归正的明证了。

问题:孩子也会想要祷告,渴慕上帝的圣言,探求属灵的事情,有美德表现出来,以及其他类似的活动。因此,如何判断孩子身上所表现出来的这些属灵活动呢?特别是在青少年时期,他们既对主耶稣没有正确的认识,也没有信心的操练,对于这种情况,当如何判断呢?
回答:此类的属灵活动不一定就是重生的初始表现。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他从青少年时期就已经归正了。因为经验告诉我们,这样的人会变成最不敬虔的人,死在他们自己的罪中。此类属灵活动可能是出于自然之光,出于上帝圣言的外在性光照,或者有美德的父母言传身教的结果。那些达到辨别能力年龄的人,不能把他们归正的日子定为在基督里操练信心以前。此前所有那些属灵活动会都像上面所说的那样,或者是圣灵为使他们归正而发出的预备性运作,因为除了藉着相信基督,其他任何形式的归正都不符合上帝的圣言。然而,众所周知,孩子也许已经有了信心,在意识到它之前就已经运用过,并且也能明确地表达他们对主耶稣的认识。因此,的确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有些小孩子的美好行为是从信心和重生生发的。所以,此类好行为并不是确凿无疑的证据。既然未归正的人因着圣灵的一般性运作,也能有类似的选民重生之前的属灵活动,那么,很明显,圣灵的确在那些还没有圣灵的人里面作工。
有些人是在青少年时期重生。他们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自从青少年时期就从外部参与宗教事务。他们一直生活得很文明,也在外部行为上操练敬虔。主赐给很多这样的人预备性的知罪。也有另外一些人,他们在每个方面都像是不敬虔之人,从外到内都属于最不敬虔的行列。圣经和经验都证实了这一点(林前6:10-11)。这样的人在归正之后很容易说出他们的改变,是从什么样的愁苦中被拉出来,被迁入了什么样的奇妙光明和生命之中。我们不能把归正限定于某个年龄段,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在会众之中一直存在有效的福音侍奉,大多数人是在十四岁和二十五岁之间信主。
主使有些人在成年时期归正,不管他们是已婚还是未婚。正如我们在《使徒行传》中所看到的那样,在那些原来没有福音事工开展,或者缺乏有效的福音事工的地方,当这种福音事工首次出现时,更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当婚姻双方中一方归正,而另一方还没信主的时候,先信主的一方也许会遇到配偶的反对。如果有人归正了,却又是未婚,那么我建议这样的人不仅不要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也不要与宣称信主其实并未归正的人结合。尽管后者不在禁止之列,但与这样的人结婚必会带来许多试探。他们必会遇到许多反对,因为水火不相容,生死难共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这些试探和反对往往会夺去他们结婚同处的甜美。两个敬虔之人会互相支持,尤其是当他们有相似的性情的时候。如果不是这样,有时就会发生争执。但是,尽管他们难免互相指责,但根基尚在。
有些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才归正。经验告诉我们,那些终其一生,一直生活在上帝圣言的事工之下,却拒绝信服的老年人,最终很少归正。然而,他们中间的确也有人可能归正。只要他们还活着,就仍然有归正的希望,因此不要把别人说死,论断他人永远不会归正。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在他们生命结束时都有可能归正,尽管这种现象并不常见。有时是在病床上,有时是在临终前,有时是在被判处死刑执行前。在圣经中,我们读到一个在十字架上的盗贼归正的事,当时与主耶稣同时被钉死的有两个盗贼,只有一个归正了。因此,不要耽延自己的归正。每个人都当现在就记念造他的主,“你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就是你所说,我毫无喜乐的那些年日未曾临近之先,当记念造你的主”(传12:1)。

10.重生的果子(The Fruits of Regeneration)
关于重生,我们必须考虑的第六件事是新生命的果子。重生影响到灵魂的所有方面,即理性、情感和意志,身体的各个部分也都要成为公义的器皿。“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一切都改变了。这变化就像死人复活,从死人里站起来,就像瞎子复明,聋子复聪,瘸子正常行走。然而,罪人的改变并不完美,老性情仍旧还在,仍然活动。这导致了肉体和圣灵之间的争战(参见:加5:17;罗7:23)。

问题:如何理解一个人里面能够老我和新我、光明和黑暗、生命和死亡同时并存呢?是每个成分占有或者构成了这个人的不同部分吗?是每个成分都保护自己这一部分,努力把另一部分逐出自己这一部分吗?
回答:这些成分并不是每一个都独立地发挥作用,而是完全交织在一起,就像光明和黑暗在黄昏时分共存,冷和热在不冷也不热的水中交织一样。有时这个占上风,有时另一个占上风。在归正之人身上也是如此。在一个物体之中,两种彼此对立的东西不能都达到最高程度的存在。然而,当每一方都居于中等程度时,就有可能同时共存。但是,二者不可能和平共处,因为一方会寻求把另一方赶走。因此,既不能从这种新生命的完美程度,也不能从新生命所表现出来的程度来判断人是否已经重生,当从其真诚性判断。如果确有真诚的灵命、光照和信心,那么这个人就已经重生了。不管老我如何强壮,重生之人仍然有新生命。只要有内在的生命,就必定会结果子。
既然属灵的生命是从天上来的,它就总是被天上的事所吸引。上帝不仅是属灵生命的根源,也是属灵生命活动的目标。上帝就是重生之人全部的快乐和享受,他不能没有上帝。他渴盼得见上帝的荣光,渴慕与上帝和好,期盼得到上帝的爱,希望与上帝合一,这一切都是他所喜悦的。由于与上帝联合,他盼望自己与上帝的旨意合一,恨上帝之所恨,爱上帝之所爱。当他远离上帝的时候,就会马上觉察到。这会使他难过,使他不安,使他不再平静,无法安息,直到再次靠近上帝。上帝是他灵魂惟一的安息所,他在上帝那里找到他生命的所在,惟独在上帝那里他才能够呼吸,就像他的身体呼吸空气一样。“但我亲近上帝是与我有益”(诗73:28)。与上帝亲近就是他的生命,使他欢欣快乐;与上帝隔离就如死亡一样,使他心中悲哀。
第二,重生之人得到灵命上的复活,就像一个新生婴儿那样振奋,他悟性的眼睛开了,得见那奇妙的光,就很快乐。他的双眼会不断地转向这个方向;他会留意那光,并且藉着那光看到他以前不曾看到的东西。他所经历的正如那生来瞎眼的人一样,眼睛复明之后,不能辨别他所看到的到底是什么,把行人看成好像树木一样。然而,这光对他来说非常奇妙,非常宝贵。他藉着这光来观察世界和其中的一切,从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今生的骄傲、公共职位、社会地位、金钱、衣服、地产、荣誉,以及人的爱。这一切都失去了它原有的荣耀、光彩,不再那么可敬,也不再那么值得追求。他把这一切都视为是说不出来的虚空,认为所有在这些方面寻求快乐的人都是绝对的傻瓜,认为自己也一直是这种执迷不悟的傻瓜。当他与上帝的圣言交流时,他明白其中的属灵含义,也晓得其中所发现的属灵之事才是值得追求的。总之,他看待每件东西的角度都与以前截然不同。以前所看重的,现在他不屑一顾;以前所轻看的,现在他认为宝贵无比,极其荣耀,值得渴慕。
第三,因为有了属灵的生命,现在他所追求的东西与以前完全不同。以前所喜爱的,现在他反倒恨恶;以前所恨恶的,现在他反倒喜爱。如今,他所有的爱慕都集中于上帝、基督、敬虔者、心灵的纯洁、舍己、谦卑、温柔、正直、彰显上帝的形像、为荣耀上帝而活。他所朝思暮想的就是这一切。若有错失,或灵命衰退,或为世俗事务羁绊,他就感到难过痛苦。大卫曾经流露出这样的情怀,他写道:“耶和华我的力量啊,我爱祢”(诗18:1);“我要在祢的命令中自乐。这命令素来是我所爱的”(诗119:47);“我何等爱慕祢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诗119:97)。
第四,属灵生命有不同的想法和思考。“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罗8:5)。重生之前,这样的人终日所思想的就是罪,他常常思想自己以前所犯的罪,以便从中找到乐趣。他也会思想自己将来要犯的罪(或者将来绝不会犯的罪),仿佛他现在正在犯这样的罪,无非是给他的想象提供足够的材料。他甚至会设想如何真正实施这样的罪,不管是将来真正实施,还是仅仅沉思有可能实施犯罪的方式。他所思想就是罪,而不是上帝,也不是上帝的旨意。然而,一旦领受了属灵的生命,他就会想方设法脱离这种罪恶且无用的幻想,因为此类虚浮的幻想对人大有危害,使人悲伤,使人绊倒。对于重生之人而言,不管是什么,只要是罪恶的,就有充分的理由恨恶远离。我们不喜欢思想那些我们所憎恶的事。相反,灵魂希望沉思上帝,沉思可怜的人类如何得救。现在,他所思想的是如何寻求上帝,如何才能得见上帝。“愿祂以我的默念为甘甜。我要因耶和华欢喜”(诗104:34);“我也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祢”(诗63:6)。
第五,由于属灵生命的得着,他所有的活动都与从前的目的不同。重生以前,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益处,最终一切都是以他自己为归宿,目的就在于使他自己能够得着尊荣、益处、快乐和爱戴。这种倾向在他身上的运作已经是非常熟练,以至于他不用提醒自己行动的目的是什么,因为他必然以自己为中心,他的自我促使他向这个方向努力。归正之后,各种隐秘的寻求自我的动机成为他最苦恼的事,使他无法安心做事。即使他已经做了某种善事,他也因为自己的动机不纯而得不到安慰。但是,现在他决心一切都按上帝的旨意去行,并且把自己所行的一切都视为侍奉上帝。他决心,不管作什么,都是本于上帝,藉着上帝,为了上帝,向着上帝。他的愿望就是如此,凡事都以上帝为目的,凡事都要向人显明何为荣耀上帝,如何以上帝为乐,如何敬畏上帝,顺服上帝,信靠上帝。如果他能在这样的动机感动下行事,如果他能够警醒谨守,如果到最后仍然能够保持这种单纯的心态,他就大有安慰,心满意足,即使这样做给他自己带来伤害、蔑视和困境,他也在所不惜。“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第六,属灵生命必会产生不同类型的自信。重生以前,这样的人会为他自己的智慧、力量和财产而自高自大。他总是在世界中寻找某种东西来满足他自己的贪欲,获得平安和快乐。他希望的强弱取决于环境或朋友是否对他有利。他所倚靠的是黄金(伯31:24),他信靠人,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和力量,心中离弃主(耶17:5)。然而,现在,这一切都成为虚空,只能给他带来烦恼。他弃绝这一切,转向主耶稣基督。上帝已经是与他和好的上帝,他所倚靠的是上帝的全能、智慧、慈爱和信实。不论是一般情况,还是在特殊境况,他都身心合一,完全以上帝为倚靠。他以上帝为避难所,信靠上帝必成全与他有关的一切。“倚靠耶和华,以耶和华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耶17:7)
第七,属灵生命必会使人在行事为人上与以前截然不同。重生以前,这样的人顺从肉体的邪情私欲,出于自己肉体和思想的主宰之下。重生以前,他没有智慧,不知顺服,过犯不断,沉溺在各种邪情私欲之中不能自拔,充满邪恶,妒心重重,既被别人憎恨,也憎恨别人。然而,他现在却脱去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由于各种自欺欺人的私欲而败坏。他一心一意离弃各种不敬虔和属世的快乐,努力合乎中道,过一个正直、敬虔的生活。上帝的律法就是他生活的标准,不管事情大小,他都严格遵行上帝的律法。尽管他在有的事情上更容易犯罪,在其他事情上则不是这样,他不允许自己在任何事情上放任自流。他立志要坚定地追求美德,包括谦卑、温柔、和睦、慈爱、忍耐、谦和、诚实、智慧、尊严,乐于助人等等。就这样,他的敬虔既显明在已归正者面前,也同样显明在未归正的人面前。世界必会憎恨他,而敬虔之人则喜欢他。总之,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大街上;不管是在人群中,还是个人独处;不管是沉默不言,还是对人说话,他里里外外都成为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穿着质朴,既不效法世界,也不冒犯任何人,他就这样竭力在这个世界上发光。他努力为人师表,凡事荣耀上帝,使未归正者被曝光,已归正者得建造。
第八,属灵生命必会使人寻求不同的伙伴。重生以前,这样的人为世界所爱,也爱世界。他爱罪人,爱那些纵欲之辈、虚浮之人,爱那些背后说人的、嘲弄人的、犯奸淫的,爱醉鬼,爱赌棍。他与这些人为伍,乐此不疲。然而,现在他却厌恶这些人,加入敬虔之人的行列,与那些敬畏上帝的人为友。这些人在他眼里大有荣耀,他爱他们,与他们在一起,希望与他们荣辱与共。与享受世上的荣华富贵相比,他宁可选择与上帝的子民同舟共济。
请综合考虑上面的论述,并在无所不知的上帝面前省察你自己的心灵和行为,仔细思考,看看你是否能够得出结论说:我已经归正了。

11.对未归正者的严肃劝勉(A Serious Exhortation to the Unconverted)
尚未归正的人应当思考如下:
(1)所有人,包括我自己,生来就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与上帝隔离,处于上帝的震怒之下。真理的上帝在祂的圣言中是如此说的,事实就是如此。
(2)若不重生,就没有人能得救,这当然也包括我在内。对所有人都是如此,因为这是上帝在祂的圣言中说的。
(3)我在地位上与上帝隔绝,在生活中也与上帝隔绝。我没有藉着基督耶稣与上帝合一。其实,这种合一对我来说既没有吸引力,也不值得追求渴慕。即使没有与上帝合一,我也不难过,也不追求。只要在追求世上事物上畅快我心,我就心满意足。我所喜欢的就是满足自己的邪情私欲,我所享受的就是罪中之乐。我既不认识上帝,也不晓得什么是与上帝同在的属灵生命。这对我没有任何吸引力,我不喜欢。属灵生命并不是我所追求的目标,我也不去想。我不让这些东西占据我的思想。我既不在上帝那里得安息,也不信靠上帝,即使我口头上这样讲,我的心灵也会见证事实并非如此。上帝的律法不是我生活的准则,什么对我有利,我就作什么。我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出于爱上帝、敬畏上帝、顺从上帝的缘故。相反,我活着就是为了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我行事为人不像那些敬虔之人,而是与其他人相仿,当然罪恶的程度各有不同。不论是在快乐的时候,还是在痛苦的时候,我整个人,也就是说,包括我的理性、情感和意志在内,包括我的眼睛、耳朵、嘴巴、手脚在内,都绝不参与属灵之事,我要参与的就是这个世界上的事。我的宗教信仰本质上都是属肉体的活动,是外在的东西,对于侍奉上帝,我不过是泛泛而论。我不仅不喜欢敬虔之人,反倒蔑视他们。我既不希望,也不想与他们为伍,我所喜欢的就是与那些不谈论上帝、爱慕世上虚荣的人在一起,不管他们是公然犯罪,还是用体面的形式,我就是喜欢结交他们。
我确实观察到了这些,我必须发自内心地承认确实如此。所以,我不得不说,我并没有归正。我不得不进一步得出结论,如果我继续停留在这种不归正的状态,就绝不会得救。我经常承认这一点,但这并没有打动我。我有时也在这方面略有起步,但对我来说,这条路太窄了。即使我必定灭亡,我也既不想,也不能这样生活。因此,我一声叹息,就不再坚持这样做,又回到我从前的生活方式中,并且心里想上帝是怜悯人的上帝,我就这样来安慰自己。我想,如果真是只有那些这样生活的人才得救,就没有多少人会得救。我不相信这一套,这路不可能那么窄,我还是有希望,无论如何,我最终必会得救。即使不会得救,我也不害怕,因为其他人得救的希望也多不到哪里去。总之,关于我,你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我还没有归正。
你这确信自己现在还没有归正的人啊,想一想,你是何等的悲惨吧!如果你在死前还没有归正,你就会永远处于悲惨的状况中!惟愿这样的思考能够促使你悔改归正。
首先,在恩典之约中有一个最基本的应许,这个应许包括了其他所有应许:我要作你的上帝。这个应许与你无关;上帝不是你的上帝,你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上帝(弗2:12)。在上帝那里也没有为你预备的安息和保障。相反,祂是你的敌人。上帝及其整个存有,与所有受造物一起,都在反对你,要把各种惊恐加在你身上,使你凄凄惨惨,身体和灵魂都遭受各种痛苦。对你来说,上帝本身就是惊恐,祂的面也反对你。哦,对你来说,落入永生上帝手中该是多么可怕啊!你到哪里隐藏自己呢?上面的天空、下面的地狱、你内在的良心和你周围所有的受造物,都联合起来,要把你带到一种可怕的境地,想一想都会使你毛骨悚然。我无法描绘那境地是何等可怕,因为那是用语言无法形容的。
第二,主耶稣不是你的救主,因为在基督里的人都是新造的人(林后5:17)。既然你不是新造的人,那么你就没有基督(弗2:12)。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随意称祂是你的救主,但是你必会经历到你与祂无份,祂的功德与你无益。祂在审判日的显现,对你来说必定是最大的恐惧。如果你认为自己死的时候就会升入天堂,那么你会发现天堂的大门对你来说是关闭的,主耶稣会对你说:“离开……我不认识你”(太25:12)。
第三,你知道,没有信心,任何人都不会得救。你这尚未归正的人没有信心,你所谓的信心和自以为拥有的东西,并不是信心。对你来说,这种信心一点也不比魔鬼的信心更有用。魔鬼也信有上帝,也信基督是救主,却是恐惧战兢。是的,你的信心会使你定罪更重,因为你没有藉着真信心接受耶稣基督。“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第四,你处于上帝的咒诅之下,你所有的一切和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受咒诅的。“你在城里必受咒诅,在田间也必受咒诅。你的筐子和你的抟面盆都必受咒诅。你身所生的,地所产的,以及牛犊,羊羔,都必受咒诅。你出也受咒诅,入也受咒诅。耶和华因你行恶离弃祂,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使咒诅,扰乱,责罚临到你”(申28:16-20)。如果这一切还不足以使你感到害怕,请你再思想《诗篇》109篇17至19节的内容:“他爱咒骂,咒骂就临到他。他不喜爱福乐,福乐就与他远离。他拿咒骂当衣服穿上。这咒骂就如水进他里面,像油入他的骨头。愿这咒骂当他遮身的衣服,当他常束的腰带。”听到这些上帝宣告的咒诅,谁不战兢呢?未归正的罪人啊,你若是仍旧不悔改信主,这些咒诅就会继续留在你身上。
第五,假如这是全部,咒诅在今生的尽头就会结束,那么你可以继续这样生活,向苦难低头,盼望你的情况不是最坏的。因为未归正者观察到,恶人的道路在终结的时候也有荣华富贵。既然咒诅并未执行,又有什么可怕的呢?然而,最可怕的还是今生之后。当上帝的恒久忍耐到头的时候,永恒就必临到。那时,不管是谁,都不再有消遣,不再有安慰,咒诅则会不间断不停息地起作用。当魔鬼把人的灵魂与肉体分开,把灵魂带往地狱的时候,是何等可怕啊!当人的灵魂和肉体在末日合在一起的时候,当未归正者发现他们处在天地的审判者左边的时候,当主耶稣的荣耀和可畏一起在天上和地上显明的时候,这一切会使罪人感到何等的惊恐啊!那时,罪人就会经历到咒诅是什么。那时,他就会看到那些处于荣耀中的敬虔人,这些人会极其蔑视他,那时他完全明白了自己的不敬虔,此后就会听到可怕的判决:“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紧接着,就是判决的执行。天堂之门将会永远向他们关闭;地狱会是他们永远的居所,他们会住在那里,没有光明,也没有安息。身心的敏感和疼痛不会丝毫减少,而且还有难以忍受的良心之虫的啃噬。他们完全处于上帝的震怒之下,既没有恩典,也没有盼望,经历着无法言说的绝望。“此乃不认上帝之人的地步”(伯18:21)。
请把这些事情铭记在你们的心里,不要忽略。不要单单因为不合乎你现在的口味,就一味拒绝。既然仅仅想到这些事已经使人惊恐不已,若是成为事实又当如何呢?当默想这些事情,并应用在你自己身上,说:“如果我继续走在目前这种道路上,拒不归正,这就是我最终的归宿。”这样以来,也许你会因为害怕上帝而归信,因为上帝有时也藉着罪人对恐惧的确知和印象,带领罪人归正。

问题:要得救,我必须做什么?
回答:你真的想得救吗?你是诚心诚意地这样说吗?你真的愿意为了得救,宁肯舍弃世上一切的快乐吗?你真的愿意与你认为很有乐趣、目的正确、有益可循的罪分离吗?对你来说,与上帝和好,以敬虔之心爱上帝,敬畏上帝,服侍上帝,真的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更值得渴慕吗?你真的想更多地认识上帝吗?你对认识上帝的渴慕超过其它一切了吗?如果你说:“是的,我确实这样想。”那么,我的回答就是:“悔改,信福音。”如果你接着回答说,你很清楚那样你的确会得救,那么请你特别注意:你能藉着信心和悔改得救,这是无法言喻的怜悯和特权。上帝并没有义务这样救你,但是上帝这样应许,这样施恩,完全出于祂至高无比的慈爱。因此,悔改吧!

问题:我能做到吗?这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吗?
回答:(1)要确信这是你的本分,这也是你所承认的事实。
(2)试一次!一开始的时候,你会首先经历到自己是瞎眼的,既不熟悉上帝和基督,也不熟悉归向基督的道路、灵魂重生的状态,也不晓得真圣洁的本质。你怎能回应你不熟悉的事呢?而且,你必会经历到这样的情况:当你要使这样的归信投入的时候,你发现自己并不愿意。因为你不愿意,所以就开始忽视救恩。还有,你的性情如此邪恶,你的罪欲如此强烈,问题重重,以致于你确实不能这样行。因此,你必会在愁苦和无能状态中继续沉沦。就你自己而言,不要寄予任何盼望,还是对自己感到绝望吧!

问题:你有什么建议?对我来说,难道就完全没有盼望了吗?
回答:在你身上是找不到任何盼望的,但在上帝那里有盼望。你还有盼望,既然你处在福音的事工之下,福音就是蒙恩之道,且是惟一的蒙恩之道。上帝惟独藉着福音使灵魂归正。因此,既然活在福音事工之下,享有蒙恩之道,就当欢喜快乐,祈求上帝使你认识自己的罪,赐给你追求悔改和得救的愿望。当勤恳使用这些蒙恩之道,听牧师讲道,参加教理问答班。要经常专心阅读上帝的圣言,或者让别人读给你听。当与敬虔之人在一起,要求他们允许你参加他们的聚会。要顺从祷告和追求敬虔的倾向。

问题:如果我做到这些,我就会归正并得救吗?
回答:你的努力不会感动上帝赐给你悔改之心。但是,如果你不排除你自己,上帝也必不会排除你。既然到目前为止,上帝已经使你认识到自己的罪,你有理由盼望归正并得救。因此,要等待圣灵在你心中的工作,哪怕是很微弱的工作,也当回应祂。小心,不要拒绝圣灵的工作。在运用各种蒙恩之道的时候,当坚持到底,贯彻始终,不要时时被自己的邪情私欲牵引,偏离正道,放弃追求。

12.给重生者的话(A Word to the Regenerate)
现在我想对真正重生的人说几句话。你在本章的前面部分已经明辨重生的本质是什么,以及上帝使人重生的各种方式,现在请你在无所不知的上帝面前比较自己,想一想你是否确实领受了新生命。此处我所指的不是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这种新生命,而是在本质上。请你诚实地做出判断,写下来,不要否认。如果你已经拥有了这种新生命,就不要妄自菲薄,从而小看重生的宝贵性,仿佛是你自己完成的,仿佛你是在低调谈起自己的工作一样。重生并不是你的工作,而是全能的上帝的工作。否定上帝的恩典,轻看上帝在我们身上的恩典,比夸大自己并未拥有的恩典罪过还大。因此,当诚实地得出这样的结论:“我相信重生确实是这样的,我已经重生。我在自己身上观察到了重生的存在,我的良心也在上帝面前为此作见证。因此,可以说,我已经重生了。”
不仅要得出这样的结论,还要像埃提阿伯人、狱卒和吕底亚一样为此欢喜快乐,这样你才能够从中得到非常确定的安慰。
(1)当追本溯源,重生的源泉就是上帝的爱和拣选。“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31:3);“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罗8:30)。因此,你从永世就是上帝所爱的,就是上帝所拣选的,因为你重生了。
(2)你现在已经是上帝的孩子,因为上帝出于祂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你(雅1:18)。你是上帝所生的,所以你是上帝的孩子(约1:12-13)。上帝是你的父,会作为你的慈父来对待你。作为上帝的孩子,你可以向祂祈求一切,信靠祂。
(3)你的属灵地位是确定不变的。“因为上帝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29)。因此,“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所以说,当欢喜快乐,不要担心这样的善行将来会被废弃。
(4)藉着重生,你当定睛于永恒的父为了你永远的产业,努力以这样的盼望之心生活,并且欢喜快乐。“愿颂赞归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祂曾照自己的大怜悯,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彼前1:3)。
既然你已经重生了,就当与那些死人,也就是未归正者,完全分开,因为他们像腐烂的尸体那样败坏,发出难闻的味道。你当要与活人在一起,“凡敬畏祢,守祢训词的人,我都与他作伴”(诗119:63)。你的心当渴慕与上帝的圣民在一起,“世上的圣民,他们又美又善”(诗16:3)。不要把自己孤立起来,也不要与教会分离。否则,你的光明就会变得暗淡下来,你的生活也会变得不合乎重生的性情。“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2:47)。
不要只是满足于重生,与生命有份,还要努力追求成长,不断增长,因为这是生命的特征。“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彼前2:2)。
当确实像活人一样。要操练各样美德,在行为中展现出你的生命来,显明死人和活人之间的不同。“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罗6:13)。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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