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论参加教会并与教会同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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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论参加教会并与教会同在的责任

       在前一章中,我们已经界定了教会的属性。但是,仅仅知道教会是什么还远远不够,每一个想得到救恩的人都有责任加入教会,与教会同在,不可因为要建立一个更加正统的教会而分离。另外,希望留在教会里面的人必须参加圣礼,因此而蒙保守,与教会相通。现在我们来详细地探讨这些事项。
任何一个想得救的人都有责任归向教会,殷勤努力,使自己能够作为教会群体的一个成员而被接纳。
首先,这是上帝带领选民得救的方式。“主就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徒 2:47);“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不要说:‘耶和华必定将我从祂民中分别出来’”(赛 56:3)。
其次,这是使徒们所承受的使命(太28:19),在《使徒行传》中也能见到这一点。
第三,这与上帝子女的属性一致。他们一旦归正,就无法安息,除非被接纳到属灵母亲的怀抱里(加 4:26)。
第四,这也是各个时代教会一致的告白,特别是在荷兰教会中。在《比利时信条》28条中我们读到:“我们相信,既然这一神圣教会是那些得救之人的聚集,在她之外,别无救恩,所以,任何人不管其个人处境如何,都不可离开这一教会,分别而处。所有人都有责任加入这一教会,与她联合。”我们在二十四章中已经详细地解释了这一点。
第五,教会是基督的荣耀。正是在教会中,基督得到人们的认信,并被传播到全世界。基督在教会中就像山顶的大旗,每个人都当聚集在祂周围。教会就是山上的城,是黑暗中闪光的灯。藉着教会,真理被人知晓,得蒙保守;教会也是使灵魂归正的器皿。因此,每个人都有责任参加教会,促进教会之使命的成就。

1.参加教会的动机(Motives for Joining the Church)
为了促使你积极主动地参加教会,请你首先思考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君王,各有自己的国度:一是基督的国度,一是魔鬼的国度,二者彼此之间都是势不两立的仇敌。第三个国度是不存在的。世上的每个人或者是万王之王耶稣的臣民,或者是黑暗之君撒但的臣民。你既不是中立的,也不是同时为两个国度的臣民。因此,你自己现在到底是属于哪个国度呢?你对自己到底有什么说法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既不知道,也没有思考过,就请你来坐在我的旁边一会儿;让我们一起来思考这问题,然后做出忠心的永恒的选择。你希望称为谁的臣民?你到底选择谁为你的君王?
假如你选择魔鬼为你的君王,向牠臣服,遵行牠的旨意,放纵自己的私欲,沉溺在罪中就如猪在泥中打滚儿一样,一心寻求世上的事,满足自己的邪情私欲,寻欢作乐,你就这样行吧。“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意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上帝必审问你”(传 11:9);“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壹 2:15-16)。假如你的行事为人显明你是魔鬼的臣民,也不要因为背负这样的臭名而羞愧。你就承认魔鬼是你的主和主人吧。信靠牠,并为将来永远与牠同在而高兴,可惜那地方就是燃烧着硫磺的火湖,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
也有人或许会想,“这样说得太露骨了。必须由基督作我们的王。即使我们追求自己快乐,顺从撒但的旨意,过着明显世俗的生活,魔鬼也不能因此就是我们的君王。”对于这样的想法,我的回应是:“他就是这样!”如果你回答说:“基督仍然是他的君王,”我们的回答是,“基督绝不是他的君王!”听听保罗是怎样说的:“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罗 6:16)。
因此,如果你确实不希望让魔鬼作你的君王,也不希望将来和牠一起在外面承受黑暗,在那里哀哭切齿(太 25:30),就当下定决心,毫无保留,宣布退出对撒但的侍奉,彻底离弃撒但的国度,离弃一切罪和肉体的邪情私欲,进入主基督的国度。接受基督为你独一的至高的君王。不要仅仅是在口头上、外表上,或者大概这样,或者处于一时的冲动,要自觉地按着真理如此行。
坐下来,细细地估算以下代价。想一想你是否真的愿意为了基督的缘故而离弃自己的一切属肉体的想法和欲念,离弃一切世俗的乐趣、朋友和生活。想一想你是否真的愿意跟随基督,哪怕是在饥饿、贫穷和羞辱的状态中,忠心至死,在万事上都顺服基督。如果你的心灵已经得蒙光照,在上帝面前你就能够真诚地以肯定的语气回答这些问题,立定心志,转向基督这一君王。在祂面前屈膝,把自己献给祂,与祂立约,从而成为祂的子民。为了使你能够更加清楚,更加发自内心地思考并回答这些问题,请进一步思考以下的事项:
促使你这样作的理由当是对基督的爱,因为祂是如此地宝贵、荣耀,那些来到祂面前的人得到的是完全的救恩。上帝的心意就是使一切的丰盛都藏在祂里面,祂是罪人完全的赎价。祂大有能力,能够使仇敌与上帝和好,能够缔造和平,净化人的良心,拯救灵魂脱离各样的罪咎和惩罚,脱离魔鬼和地狱的牢笼,使人与上帝联合,并把圣灵赐给人,使人分别为圣,得蒙保守,带领人得享永远的福乐。
如果这一切并没有感动你,你无法想出一条理由来使你在这方面行动起来――那你真的需要用心反思了!惟愿你发自内心地喜欢所有人都在耶稣面前屈膝,承认祂为王,降服于祂的统治之下!惟愿这能促使你认识到那配得统管万有的基督也配得在你的心中执掌王权,惟愿你也属于那些欢呼“基督是王”的人,有了你的加入,基督子民的数目得以增加。

2.教会的荣耀和优美(The Glory and Elegance of the Church)
在这一教会中,既有荣耀,也有优美。现在请你留心思考上帝国度的荣美,思考她真正的子民到底是谁。世界和万国都处于黑暗之中,但在教会中却能发现奇妙的大光。主的荣耀照耀这一上帝之城,主耶稣这公义的日头用祂自己的光芒来照亮这城。在她的外面,则是种种污染、可恶和不敬之事。在她的里面,则有圣洁、纯正和荣耀。教会被称为“全美的”(诗 50:1-2);“永远的荣华,……累代的喜乐”(赛 60:15);“要作为华冠,在你上帝的手中必作为冕旒”(赛 62:3);“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围的火墙,并要作其中的荣耀”(亚 2:5);“你美貌的名声传到外邦中,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荣”(结 16:14)。请注意上帝是何等喜悦祂的每一个子民:“因我看你为宝为尊,又因我爱你,所以我使人代替你,使列邦人替代你的生命”(赛 43:4);“你必不再称为‘撇弃的’,你的地也不再称为‘荒凉的’”(赛 62:4);“以法莲是我的爱子吗?是可喜悦的孩子吗?”(耶 31:20)。因此,我们一定要和摩西一起欢呼:“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谁像你这蒙耶和华所拯救的百姓呢?祂是你的盾牌,帮助你,是你威荣的刀剑”(申 33:29)。确实有理由彼此劝勉:“你们当周游锡安,四围旋绕,数点城楼。细看他的外郭,察看他的宫殿,为要传说到后代”(诗 48:12-13)。 既然如此,每个人都当因为自己在锡安城里而高兴欢喜,每个人都当渴慕成为这一教会的一个成员,与众圣徒同为上帝国度的子民,成为上帝家中的一员。人人都当渴慕降服于这一君王的保护和治理之下。因为以上所说的这些事情不仅是关于这一国度的,然而却都是真实可靠的。
在这个国度里有安全。请思考这一君王为其所有子民所提供的普遍性的保护,以及为祂的每个子民所提供的具体的保护。主是这样说的:“我已把救助之力加在那有能者的身上”(诗 89:19);“祂是公义的,并且施行拯救”(亚 9:9);“耶和华也必在锡安全山,并各会众以上,使白日有烟云,黑夜有火焰的光,因为在全荣耀之上必有遮蔽。必有亭子,白日可以遮荫避暑,也可以作为藏身之处,躲避狂风暴雨”(赛 4:5-6);“耶和华说: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围的火墙,并要作其中的荣耀”(亚 2:5);“我耶和华是看守葡萄园的,我必时刻浇灌,昼夜看守,免得有人损害”(赛 27:3)。此处我们所见到的就是上帝为其子民所提供的信实的应许和确实的保护。那些属于主所常常看顾之人的人,在这样一位大君王的保护之下,怎能不享有彻底的安全感呢?“住在至高者隐密处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荫下”(诗 91:1)。因此,不论你是谁,都当逃到那坚固的堡垒,加入锡安,因为“耶和华建立了锡安,祂百姓中的困苦人必投奔在其中”(赛 14:32)。当托庇于这位大君王的保护之下,祂必拯救祂的子民“脱离欺压和强暴;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诗 72:14)。
 在这一国度里,有真理,有光明,有生命,有喜乐,使人喜悦、使人幸福的一切都在其中。而且,这一大君王宠爱祂的子民,祂对他们的赐福也有着无法言喻的荣耀。“城中居民必不说‘我病了’,其中居住的百姓,罪孽都赦免了”(赛 33:24)。祂“必给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洗除罪恶与污秽”(亚 13:1)。祂赐给他们平安和喜乐。“祂必降临,像雨降在已割的草地上,如甘霖滋润田地。在祂的日子,义人要发旺,大有平安,好像月亮长存”(诗 72:6-7);祂的名是“和平之君”(赛 9:6);“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约 14:27);“因为上帝的国度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 14:17)。上帝就是他们所得的分,也是他们完全的喜乐。“我心里必说‘耶和华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祂’”(哀 3:24)。祂把圣灵赐给他们,使他们的灵魂苏醒,教导他们,引领他们,使他们分别为圣。“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约 15:26);“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来”(约 16:7)。
是的,假如我要向你说明所有的福气,我就得把恩典之约的好处都一一地列出来。总之,上帝“在基督里赐给他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 1:3)。主说:“我的泉源都在你里面”(诗 87:7);“有一道河,这河的分汊,使上帝的城欢喜;这城就是至高者居住的圣所”(诗 46:4);“因为在那里有耶和华所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诗 133:3);“敬畏祢,投靠祢的人,祢为他们所积存的,在世人面前所施行的恩惠是何等的大!”(诗 31:19)。
若是晓得这些好处,品尝到甜蜜的滋味,任何人都会极其迫切地要成为这位大君王的子民。如果他已经是这位大君王的子民,他肯定会高兴欢喜。请你在心中细细思考这些事情,做出明智、正直的抉择。进入这一圣约吧,藉着信心接受提供给你的这一恩约,加入到教会之中。
 
3.教会内部的堕落并不是与教会分离的理由(Degeneracy Within the Church:Not a Reason to Separate from the church)
仅仅加入教会,在里面停留一段时间,然后就与教会分离,这是远远不够的。绝不可以教会堕落为借口,离开教会,要建立一个纯正的教会。之所以不可如此,有以下原因。首先,主从不会祝福这样的事。一直有人以此为借口离开教会,在教会受敌基督压迫之前,以及在宗教改革之后,一直如此。但是,主总是废弃这样的事,当起初发动分离的人死亡时,他们就从内部土崩瓦解。然而,因着上帝公义的审判,这样分离教会的人很少能够认识到自身的错谬并且公开承认,他们很少重新加入教会。因为上帝任凭他们冥顽不化,他们就像那些没有信仰的人一样自行其是,或者被异端引诱,加入到与他们的谬误基本一致的教会之中。匈牙利的弟兄会曾经如此,在我们所处的时代,那自吹自擂的拉巴第派也是如此。
拉巴第(De Labadie)声称自己是真正与世界分离的教会的牧者,建立了很多聚会点,目的就是要建立真正的改革宗教会。他的继承人伊凡(Yvon)更是变本加厉,他借口向外邦人传福音,差派一些追随者到美洲殖民地做生意。他们不仅没有把基督教传递给自己手下的奴隶,还残酷地虐待他们。他们贩卖奴隶,使得人人厌恶。然后,他出版书籍,称自己是“某某羊群的牧者,一部分聚集在威沃特”。他就这样自封为主教,牧区既包括荷兰弗里兰省的威沃特,还延伸到美洲。
然而,在他们中间也因为嫉妒、不和、高看个人的意见而出现分裂。他们的金钱耗尽之时,就是他们教会毁灭之时。他们的教会有金钱支持,而且一些人之所以加入他们的教会就是为了得到白白的供应。上帝对他们的震怒已经开始显明出来,现在仍然对伊凡保持忠诚的一小撮人,在伊凡死后也会最终停止聚会,这事已经开始发生。伊凡教导诸多的谬论,他在教义上总是不稳定,他的讲话总是前后矛盾,常常用耶稣会人士的伎俩来含糊其辞,玩弄词藻。他善于随机应变,嘴上常挂的格言就是:dies diem docet,意思是说,今天只为明天提供教训。关于这些事项,我们已经有一些出版物,对此做出了详尽的探讨:《忠心的警告:拉巴第派的教训和治理》,《伊凡的谬误》。
有个叫何德尔(De Herder)的人,也离开了他在伯利威克的教会,想要在鹿特丹建立一个纯正的教会,但他并没有揭露拉巴第派的谬误之处。一开始的时候,有很多人跟随他,但是后来却逐渐消失,归于无有。在阿姆斯特丹有个名叫伯多茨(Bardowitz)的人,也有类似的倾向,但与拉巴第和何德尔都不一致,他最终的结局也是如此。我之所以举出这些例子,就是为了警告那些想离开教会,建立一个纯正教会的人。假如有人确实要这样行,他就会重蹈覆辙。如果主按祂自己的美意要纯洁祂的教会,祂会亲自动工,使圣灵更加丰盛地临到祂的教会。
其次,为了建立一个更好的教会,就离开教会,这是一桩可怕的罪,因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只有一个。我们与教会分离就是与基督的子民分离,从而也与祂的身体分离,离开对基督的认信,离开圣徒的团契。如果我们认定教会当如何如何才是真教会,我们就会在基督的身体中制造分裂,使敬虔之人忧伤,绊倒别人,使上帝的名受到亵渎,并且使教会一般成员也犯错误。同样,主张这教会不是真教会,我们就否定了基督的教会,也犯了与上面所说的同样的罪。如此我们就招惹上帝的不悦,祂必会报应,不管我们自己如何自吹自擂。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3章1节和3节中反对这种分离教会之事,说这样的人是属血气的人:“弟兄们,我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和”(林前 1:10);“我听说你们聚会的时候,彼此分门别类”(林前 11:18)。
第三,改革宗教会是惟一的真教会,尽管其纯正的程度在各地并不相同。在改革宗教会中,真道仍在各处传讲,罪仍然受到责备和抵制,在敬虔方面,既有相关的教导,也有相关的劝勉。另外,在改革宗教会中,也能发现成千上万的敬虔之人,在操练敬虔方面,他们比那些分离出去的人更纯正。圣灵仍然在藉着上帝的圣言作工,天天都有归正的人,已经归正的人则得到安慰,不断成长。对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犯错误的人,仍然施行教会的劝惩。在某些地方,教会的劝惩非常具有一贯性,远远胜过人们所知悉的。离开教会,进入旷野,这是何等地愚昧啊!
第四,离开教会就是收回、违背自己当初被接纳为会员时,在上帝面前,当着会众之面做出的庄重誓言。如果有人认为这是小事,找借口说,自己当初并不明白,主会查明一切的。有谁能够违背圣约,却仍然无罪呢?
 
异议:教会已经败坏了,上帝吩咐我们要离开这样一个堕落的教会。“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的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林后 6:14;17)。
回答:这节经文所说的并不是教会的事,更不是关于如何面对一个已经败坏的教会的事。在教会中总是有许多未归正的人,这就使得教会内部生发堕落现象,有的时候程度强,有的时候程度弱,但这种内部的败坏始终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但是,这节经文所指的是异教,基督徒不可与异教联谊,当脱离分开。
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有一些人没有完全脱离教会,他们到教会里来聆听上帝的圣言,与教会中那些敬虔之人联谊,但却不参加圣餐。他们之所以这样作是因为以下的事实:教会中有许多未归正的人,他们仍然过着犯罪的生活。他们认为,若是和他们一起参加圣餐,就是与这样的人联系在一起了。我认为,他们中间大部分人之所以如此行,是由于心灵的柔弱和良心上的亏损。为了教导这些人,我们就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并予以回答。

4.教会内部的败坏不是拒绝参加圣餐的理由(Degeneracy Within the Church:Not a Reason to Abstain from the Lord’s Supper)
问题:若是教会败坏了,基督徒是不是可以不与教会分离,但却可以拒绝参加圣餐呢?这是不是基督徒的责任呢?
回答:绝对不可,我们证明如下:
证明#1:不管教会多么败坏,我们都要参加圣礼,这是上帝明确的吩咐。对于洗礼而言也是如此。“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做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 28:19);“你们个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徒 2:38);“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 22: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 16:16)。如果一个信徒拒绝受洗,他就是抵制上帝的命令,拒不成为教会的一个成员,拒绝与基督的子民和教会一起承认基督的名。那些生性悲观的人必须对此确信不疑。如果一个成年人已经真正归正,但还没有受洗,必须让自己接受洗礼,不可因为教会内部有人犯罪就拒不受洗。当然,他在接受洗礼的时候,并没有与教会中那些未归正的人联结在一起。所以,既然已经受洗,就没有理由因为别人犯罪而拒绝领受圣餐,因为不管是受洗还是领受圣餐,都是与同一个教会联结。是的,这些生性悲观的人甚至也会让他们的孩子受洗,从而与教会建立了团契的关系。假如他们拒绝领受圣餐,就是给自己定罪。假如他们现在拒不领受圣餐,将来他们也不让自己的孩子受洗吗?
上帝关于圣餐的吩咐在以下经节中:“你们拿着吃……你们都喝这个”(太 26:26-27);“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 11:24)。基督既然已经发出了这样明确的吩咐,有谁竟敢置之不理呢?有谁敢说领不领圣餐是无关紧要的事呢?此处提到什么限制没有?是不是以教会的状况为限制性条件呢?
在旧约圣经中也明确吩咐人要领受圣礼,对于那些忽视圣礼的人则处以绝罚。请看以下的经文:“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创 17:14);“那洁净而不行路的人,若推辞不守逾越节,那人要从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当担当他的罪”(民 9:13)。这就是说,要把他的名号从族谱中除掉;也就是说,他不再是教会的一个成员。这样,别人不再把他视为教会中的成员,而是视为外邦人和税吏(太18:17)。

遁词:在旧约时代,圣约是外在的、民族性、预表性的。那时的割礼和逾越节也有其他的功用,也就是承认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并记念他们出埃及。因此,我们不能从旧约中的圣礼得出关于新约中圣礼的结论来。
回答:旧约中的圣约并不是外在的圣约,也是恩典之约,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也就是说,既有属灵的益处,也有今生的恩惠。如果有人要把此约视为民族之约,就是在说这一恩典之约是与以色列这个民族订立的。另外,此约被称为预表性的约,甚至此约预表将要来临的弥赛亚的所有事工。但是,如果有人认为对于新约教会而言,此约也是预表性的,他们的论点反倒进一步证明了我们的立场。既然在预表性的背景中,圣礼的使用尚且如此必不可少,在预表已经成就的背景下,圣礼的使用就更是如此了。割礼和逾越节确实还有其他功用,但是,它们绝不是仅仅局限于这些功用,上帝也从未允许如此。不能把圣礼的功用与恩典之约分开,无可辩驳,这是施行圣礼最重要的功用。其他功用不过是配合这一功用,并且也包含在这一功用里。我们认为,其他方面是恩典之约中所包含的因素。属于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参加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圣约――“我要做你和你后裔的上帝”(创 17:7)。
对于个体之人而言,未归正的人只是在外表上参加圣约。在旧约教会中如此,在新约教会中也同样如此。出埃及属于弥赛亚所带来的属灵的释放(林前 10:1-11)。因此,主耶稣被称为逾越节的羔羊(林前 5:7)。因此,明显可见,这样的异议是站不住脚的,我们从旧约圣礼所得出的证明是有效的,正如我们从新约得出的证明一样。

证明#2:圣礼是因信称义的印记(罗 4:11),表明我们与基督的身体和血有份(林前 10:16)。每个基督徒都有责任保持殷勤,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 1:10)。要达成这一目的,我们必须运用主所命定的各样蒙恩之道。既然圣礼是印记,所表明的是与基督的联合,那么,每个基督徒都有责任使用这些圣礼。在此我想提醒信徒记住在圣餐期间以及圣餐前后主常常赐给我们的属灵的宝贵的心情。即使那些性情悲观的人也会享受到这样的心境:自我深深的谦卑,对主耶稣更亲密的认识――祂的受苦和受死、圣约的奥秘,最真挚的圣约的更新,信心的力量,得救的确信,从上帝而来的平安和喜乐,决心――也就是立定崇高的心志,在成圣上更加纯全、坚定,等等。即使那些灵命程度最低的人,当他晓得通过参与圣餐,主会把这些福气赐给他时,也会倾慕这些福气。有谁不渴慕呢?善用各种蒙恩之道,促进自己灵命的成长,这是每个基督徒义不容辞的责任。明白这一点,有谁会认为自己不当参加圣餐呢?

证明#3:认信主耶稣基督、认信祂的教义和教会,属于圣餐中最重要的目标。在以下的经文中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你们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来”(林前 11:25-26);“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林前 10:17)。在圣餐中认信基督,对于基督徒而言是绝对必要的,是与基督徒相称、荣耀基督的的责任,因为这一责任所建造的是整个教会,并且使人的灵魂更新。“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 10:32-33)。既然认信基督是圣餐的目的,一切参与圣餐的人,就当以极其公开、有力的方式认信基督。与参加圣餐的群众一起进入教会,和他们一起来到圣餐桌前,一起坐在桌子旁边,领受饼与酒这圣餐的印记(这是借助主耶稣的受死而批准的),这就是向所有的人大声宣告:“我尊崇、认信主耶稣是惟一的真正的救主。我向祂寻求救恩,与祂一同进入圣约,祂就是我的倚靠,我愿意为祂而生,也愿意为祂而死。改革宗教义是基督所赐的惟一可靠的救人的教义,惟有改革宗教会才是耶稣基督在世上惟一的真教会。当我参与圣餐的时候,我所宣告的就是这些真理。”
因此,如果有人不参加圣餐,他就远离了对基督的认信、也远离了基督的教义和祂的教会。所以,我们同意《比利时信条》28条的规定:

我们相信:既然这圣教会是那些得救之人的聚集,在她之外并无救恩,所以,不论在任何情况或条件下,任何人都不可退出教会,与教会分离;所有人都有责任与教会联合,维护教会的合一;降服于教会的教义和劝惩之下;把自己的颈项置于耶稣基督的轭下;作为同一身体的肢体,按着上帝所赐给自己的才能互相服事,使弟兄同得造就。为了更加有效地遵守这样的吩咐,根据上帝的圣言,所有信徒都有责任把自己与那些不属于教会的人分离开来,加入上帝所设立的真教会,不管这教会在哪里。即使执政者和国家法令反对这样做,因为这样行必会遭受死亡和其他身体方面刑罚的苦楚,也要在所不惜。因此,凡是离开这真教会,或拒不加入真教会的人,是与上帝的法度相悖。

遁词:有的离开教会的人或许说:“我承认自己是改革宗教会的成员之一,”而且我到改革宗教会中参加敬拜,以此表明其确实如此。
回答:仅仅参加教会并不是教会成员的标记。一大群人聚集在一起,来聆听上帝的圣言,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有相当一部分人,甚至是大部分人,并不是教会的成员;在听众之间不是常常有信奉其他宗教的人吗?因此,在和平时期,参加教会并不是教会成员的标记,公开认信基督、认信祂的教义和教会也不是教会成员的标记。个人亲自做出信仰告白,也不足以达成这一目的。另外,如果显然不参加教会,大部分人就会认为这种缺席就是与教会分离。更重要的是,通过参加圣餐,认信主耶稣、认信祂的教义和教会,这是主的旨意。所以,这一点就足以排除所有的遁词了。

5.警告人不要卷入分裂教会的活动(A Warning to Engage in Schism)
证明#4:借口已经做出了公开的声明,明显地不参加教会,就会犯分裂教会之罪。虽然这还没有使教会分为两半,但至少已经向这个方向迈出了一大步。教会成员之间的感情开始分裂,互相冲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团体,每个人都亲近属于自己的小团体的那些人,由此而抵挡别人。爱的联结中断了,人和人开始彼此疏远。不参加教会的人成为可疑分子,不管是敬虔之人,还是不敬虔的人,都不接纳他们。因此,他们也无法正确地发挥自己的才干以造就他人,与此有关的一切讨论都导向纷争和不和。在敬畏上帝的人之中,那些普普通通的会众被绊倒,心里难过。这是一项极大的罪(太 18:6,10),也使得忠心的牧者伤心难过。这还使得那些没有进入教会的人无法进入教会,也给仇敌提供了诽谤教会的理由。那些仍然留在教会之外的人为他们自己而活。并不寻求他人的益处,而是高举自己的感受胜过基督的尊荣和教会的利益,虽然他们坚持说这并不是他们的初衷。由此可见,拒不参加教会就是分裂教会,或者导致教会分裂,这是犯罪之举。“弟兄们,我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劝你们都说一样的话。你们中间也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和”(林前1:10)。

遁词:从教会中撤出来的人或许说:“如果一个人是按上帝的吩咐生活、教导,就不能指责他分裂教会。只有不愿意顺服基督的教会和生活的人才应当受到这样的指控。
回答:首先,就其本质上而言,教会所犯的不是使人应当与之分离的的过错,因此不要轻易地从教会中分离。若是轻易地与教会分离,就成为再洗礼派人士了,那样教会中就会有无止无休的分裂。
其次,如果有人对于教会的教义或生活有意见,认为自己应当从教会中撤出来,不参加圣餐,这就会让人产生疑问,这是不是因为他自己固执己见。他必须认识到也许他所领受的亮光并不多,因此他的观点可能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或者仅仅是从一个角度来看,并没有全面的看法。既然晓得随意撤出教会会给主耶稣的教会带来极大的搅扰和混乱,从而伤害到人的灵魂,若是仍然采取行动,撤出教会,若非鲁莽行事,也是任意妄为。这样的人应当承认,他并不是世上惟一一个有智慧的人,主也把祂的圣灵赐给了其他人。如果有的人既不和牧师讲明他对教会的意见,也不愿意受教,而是不经讨论,不仅立即做出决定,还付诸行动,顽固不改,认为自己更有智慧,这样的人通常都是有不可告人的动机。留心别人建议的人,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
若有人得罪你,就当亲自去找他,使对方悔改。若是对方不听从,就当通知教会议事会,看看他们会采取什么行动。这才是忠心的见证。但是,有的人并不这样认为。他们想,这太麻烦了,会招致别人对他的仇恨,也会造成很多人的反对。最好还是置之不理,不采取任何行动,退出教会,然后教会就会知道这事了。这样行事并非来自基督的灵。这样的人要为由此而造成的犯罪、搅扰、灵命上的损害、教会内外的纷争负责任。不要轻看以上的教导,眼睁睁地看着教会因为你的这种行径而日趋败坏,你要为此承担极大的责任。

证明#5:上帝通常会在暗中审判那些私自撤出教会的人。他们变得骄傲自大,固执己见,藐视有智慧的敬虔之人所做出的判断。他们轻视上帝的教会。他们夸夸其谈,认为自己胜过所有的人,不需要受教,他们身上所显明的骄傲正是大卫在《诗篇》19篇13节中祈求避免的。上帝会把特别的十字架加在他们的身上,使他们一生一世都不得不忍受。上帝轻看他们,使得他们的身体健康恶化,并且任凭他们陷在罪中不能自拔。上帝使他们产生巨大的幻觉,以至于他们相信谎言(帖后2:9-11)。因为他们并不凭着爱心接受真理,就对谬误生发喜爱之心。他们对真道的偏离往往不会局限在一个谬误上,通常都是越变越坏。这样的人或者是加入到再洗礼派的阵营中,或者是跑到其他提倡各种谬误的人中间去。另外一些人,考虑到与教会分离并没有什么益处,就会重新回到教会中来。但是,为了美化自己所行的这一切,他们就会接受另外一种神学,使他们能够随心所欲地生活,现在他们就会在放纵的倾向上趋于极端,正如他们从前在严格上趋于极端一样。如果他们是因为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所以就回到教会之中,一般都会看到他们丧失了在基督耶稣里的单纯。他们必会丧失从前妆点教会的内在的属灵感情,更多地从论断的角度思考事情,而不是从心灵的反思出发,关心自己胜于关心别人的灵魂。这是何等可怕的审判啊!
我之所以细说这一切,目的就在于使那些因为我们的主张以及我们对他们的主张的回应,已经认识到自己从前所犯的错误的人,能够在上帝面前就此事谦卑自己,祈求饶恕,不断地请求上帝把他们从当受的灵命审判中释放出来。惟愿他们避开我在上面所警戒的事,以原初单纯、诚恳的心志从新开始。
以上这些主张,足以说服那些因为教会败坏,就任凭自己不参加圣餐的基督徒。

6.对异议的答复(Objections Answered)
现在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继续探讨这一问题。有些人在情绪和行为上有悲观主义的倾向,他们提出一些反对的主张。我们一起考察这些主张,看看是否成立。

异议#1:教会当以圣洁光照各地,因为她被称为“圣教会”。
首先,教会的牧者当在谦卑、温柔、舍弃世上之物、敬畏上帝、爱慕上帝上胜过他人。他们当有尊严,从而引起别人的尊敬。他们应当被圣灵充满,既有智慧,又勤劳能干,以圣灵和大能宣讲上帝的圣言。这样,通过显明真理,他们也会使自己显明出来,使听众的良心愉悦,不管是归正的,还是未归正的,都能因着他们的服事而省察自己,从而发现自己的本相。这会使得尚未归正的人认识到自己的罪并悔改,已经蒙恩之人的心灵也会得到激励,苏醒过来。这样,他们的心灵,就会因着牧者的侍奉而燃烧起来。他们讲解基督福音时应当说得清清楚楚,使每个人都被吸引,不得不来到基督的面前,或者转身退后,无法忍受这种大能的服事,因而起身反叛。他们应当探访、服事每个成员,根据他们每个人的情况分别对待,不因为人本身的条件和社会地位的高低而看待人。
其次,在各个会员身上应当确实有圣洁存在。他们应当确实表现出今生和感官之事的舍弃,行事为人明确地与世人不同,不管是对上帝,还是彼此之间,都充满爱,并且同心合意,和睦共处。在进行公共敬拜的时候,应当完全保持安静,使教会有次序,有敬畏之心,大家都集中注意力,不管是进来、坐下、唱诗、祈祷、听道,还是离开教会,都显出敬虔来。那些初到教会中来的人,见到这种景象,就会发自内心地敬重。这样,不敬虔之人就不敢加入教会,即使加入了也无法忍受下去。公共敬拜之外,每个人都当像闪耀在黑暗中的明光,各尽所能,同心合意地建造教会。公民政府的官员,如果是教会的成员,也当运用他们的权柄促进教会的建造,同时确保主所赐给教会的特权不受侵犯。人人都当警醒,用爱心和热情责备、劝勉自己的亲朋好友,成为促使未归正者归正的器皿。家庭应当像小教会一样运作。早上和晚上都当一起唱颂诗篇,阅读上帝的圣言并加以讨论,一起祷告,教导孩子和仆人。每个人都当把造就教会视为上帝赐给自己的特权。
第三,应当热切地运用上帝赐给教会的钥匙,大胆地处分那些在生活中犯罪的人,他们贪爱世界,在衣着、居家、渴慕、言语和日常的行为上效法世界。无知之人,没有在生活中显明主耶稣形象的人,或者仅仅只在某种程度上显明的人(教会无法判断他们内心的状况),一概不得领受圣餐。那些拒不悔改,公然犯罪,而且犯的是可憎之罪,证明不可救药的人,就当赶出教会,使他们可以反省悔改,从而使他人惧怕,使义人欢喜。这样,教会就会像晨光发亮,如月亮明亮,如太阳闪亮,威武如展开旌旗的军队。
教会就当如此;但是,我们却发现教会真是从头到脚都彻底败坏了。
首先,牧者与世界为伍,一心追求世上的事,比如财富、名誉、他人的尊崇,寻求得到他人的赞美和爱戴,当然好牧者例外。他们的言谈充满了虚浮,人从他们那里听到的不过是世上的空谈。他们因自己的住房和家人的穿着而自豪。他们经常与那些有社会地位的人交往,喜欢的是美酒佳肴。他们瞧不起那些社会地位低下的人,憎恨那些秉公行义的人,甚至反对他们。他们对于人的灵命状况一无所知,他们中间的许多人自己都需要学习最基本的神学要道。他们懒惰成性,昏昏噩噩,总是在一些琐碎的事情上浪费时间。他们并不关心自己的羊群,而是任凭他们灭亡。他们讲道时,假装是解释圣经,其实所充满的是心智的思辨,不仅没有启明人心,反倒发挥蒙蔽的作用。他们渴慕学者的名望,试图得到大众的赞赏和注意。他们缺乏真诚,使义人忧伤,使恶人刚硬。有些人甚至是酒鬼,生活在罪中,行事为人连一般人都不如。他们常常受到教会内外各样人士的鄙视。总之,亵渎是从耶路撒冷的众先知发出的。不管是在地方堂会中,还是在区会和总会中,根本没有圣洁可言。
其次,教会的成员在行为上与教会之外的人并没有什么区别,更不用说胜过别人了。那些偏离真道的人所犯的罪在教会内部也很猖獗,比如发式奇特,坦胸露乳,衣饰奢华等。世界进入教会,已经到了极处。亵渎安息日,杜撰新教义,无知,仇恨,嫉妒,苦毒,这些现象在教会中极为盛行。如果能在一个地方见到一个义人,或者几个人聚在一起探讨敬虔之事,一起祈祷,就成为人们仇恨、嘲笑和压制的对象。他们被人称为拉巴第派、贵格会人士、敬虔者等等。敬虔就是他们的装饰,而这种敬虔也使得那些公然犯罪的人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他们就对此加以嘲笑。人们把更多的经历用于压制教会,而不是支持教会。许多政府官员,并不站在教会一边运用他们手中的权柄,而是反对教会。当然,也有好的官员例外。家庭敬拜和教训子女与仆人这种作法被人遗忘,记载于《以赛亚书》59章14至15节中的经文对于我们所处的时代恰恰合适:“并且公平转而退后,公义站在远处;诚实在街上仆倒,正直也不得进入。诚实少见,离恶的人反成掠物。那时,耶和华看见没有公平,甚不喜悦”。
第三,教会的劝惩几乎完全被忽略了。教会也不再有当效法的模式。如果有很多人来参加教会,如果又接纳了许多会员,人们就心满意足了。这样的教会就被称为兴盛的教会。在许多地方教会中,假如不是在大多数教会的话,那些能够背诵主祷文、使徒信经,或者记住几个简单的问答的人,就被接纳为教会的会员。另外,教会在接纳新会员的时候,也不再要求人充分地了解基本真道,不再要求人确实与世界分离,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合乎基督的形象。酗酒的人,赌博的人,跳舞的人,虚浮的人,骄傲的人,不道德的人,吝啬的人,对真道一无所知的世俗之人,都被允许参加圣餐。如果有人受到教会的责备,也必定是社会地位低下的人,所针对的罪也是给他带来坏名声的罪。然而,对于过犯本身,却是置之不顾,不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过犯。如果有人要把罪曝光,就有可能遭遇人的愤怒和反对。他们就会把试图这样行的人逼到墙角。如果有传道人试图在教会中启动一些改革,他就有充分的理由担心自己有被赶走的危险。总之,教会已经是不可救药,无法悔改。简单说来,丝毫盼望也没有。
敬虔之人晓得教会当有的情形,他所热衷、所渴慕的就是教会这种当有的情形。但是,当他见到教会现有的这种败坏状况时,就心中流血。他不能不悲伤,充满蔑视和愤怒之情,说:“这就是主耶稣基督神圣的教会吗?假如是这样的话,圣经还有什么用处呢?”这使得他不得不思考自己是否拒绝参加圣餐,不与这样的一群人保持交通。
回答:有谁不喜欢置身于上面所界定的这样圣洁的教会呢?我的灵魂也渴慕这样的教会,我渴慕主用祂的灵浇灌教会,使教会真正达到这样圣洁的状况。但是,谁能活着见到这样的情况出现呢?
如上所述,我承认教会确实败坏了,这也是使我内心深深忧伤的事。我经常公开地见证此事,并且利用教会的讲坛如号角一样大声疾呼,并不歇息,向主的子民显明他们的过犯,向雅各家指出他们的罪过。惟愿一切读到、听到这一信息的人牢记在心!惟愿人人悔改,为主的长久忍耐而惊叹,主仍然把教会留在我们的手中,使教会和平存在!如果上帝惩罚我们,有一天使我们归于无有,惟愿我们承认上帝这样行是公义的!我以忧伤和羞愧之心,承认我自己的失败,并且认为自己确实有罪。惟愿主仁慈地饶恕我,使我在个人生活和服事中更加忠心,更加圣洁。那些真正关心教会处境的人,也当晓得他们也不是完全无罪的。但是,在社会各个阶层中,不管是在政府官员、教师、家人,还是在个体成员中间,我依然承认主仍有属祂的人,他们仍然在忠心地努力侍奉主。而且,天国的钥匙仍在使用,在某些地方教会中,可能要比一些人认为的更殷勤。

7.当犯罪的成员参加圣餐时,其他人仍有责任参加(The Duty to Partake of the Lord’s Supper When Members who Give Offense also Partake)
教会的败坏是不是拒不领受圣餐的充分理由?我们现在更加具体地考察这一问题。
首先,那些有疑虑的人,如果省察他们自身,就可能发现,使他们对参与圣餐产生忧虑之心的并不是圣经中的经文,而是教会的败坏,而且他们拒不领受圣餐,促使他人也这样行,其实他们眼睛所盯住的是教会的败坏。假如你询问这些有疑虑之心的人为什么不参加圣餐,如果他是根据自己的良心说话,他就会告诉你是由于教会的败坏。我希望你深入一步询问:“难道圣经不是我们信仰与生活的惟一标准吗?”对这一问题,他们的回答一定是肯定性的。如此以来,这样疑虑的人就会明白他们抱着这种疑虑之心不放并不正确,因为这种疑虑之心并不是来自上帝的圣言,而是来自他自己的想法。他的回应也许是引证圣经,说圣经教导我们不当与这样败坏的教会一同领受圣餐。但是,我确实希望有这种疑虑之心的人思考一番,到底是这些圣经经文使他开始产生疑虑,还是首先是教会的败坏决定了他的判断和行动,他又会诉诸圣经来支持自己的判断和行动。因此,这样忧虑的人应当自己在心中说服自己,他一开始的冲动和别的东西无关,只是来自他自己不合乎圣经的观念。所以,他有理由怀疑自己是否犯了错误。
其次,有人甚至问,如果在一个离经叛道的教会中参加圣餐是可以的,就不能把教会败坏当作拒不参加圣餐的理由。这就成了循环论证。问题是到底可不可以与一个已经离经叛道的教会一起参加圣餐。对此我们的回答是“不可”,理由就是教会的离经叛道。如此以来,这样忧虑的人就会认识到他所行的没有智慧,非常幼稚。因此,他既不能也不可用教会败坏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根据,证实自己的情绪有道理。到底是不是可以在一个离经叛道的教会中参加圣餐,应当考察圣经是怎样说的。如果圣经中说“可以”,那么他拒不参加就是犯罪;如果圣经中说“不可”,他拒不参加就是正确的。
第三,一直以来,世上的教会总是处于这样的败坏中,上帝的旨意就是如此。考察以下从亚当到基督的教会,你就会发现,对于其中的大多数人,上帝都是不喜悦的。当初基督来到这个世界中时,犹太教会极其败坏,无数受洗的门徒离弃了主耶稣,由此表明他们从前并没有真正归正(约6:66)。保罗称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是属肉体的(林前3:3),在他们中淫风盛行(林前5:1),有些人参加圣餐时还醉酒(林前11:21),有些人不认识上帝(林前15:34)。在加拉太教会中,有些人早就该赶出教会,但他们仍然在教会中(加5:12)。在《腓利比书》2章21节,保罗以下的话所针对的就是许多处于教会中的人:“别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请读一读《犹大书》、《启示录》2章和3章,你就会发现这些教会有多么败坏。事实上我们会发现在这些经文中劝勉、吩咐教会把那些犯罪的人赶出教会,但是,并没有一节经文把教会的败坏当作禁止在这些教会中参加圣餐的正当理由。此处我希望你参考我所写的《反拉巴第派书信》、《警戒》和《教义与教政》(写给拉巴第派的,其中所谈的许多事会给那些有疑虑之心的人带来亮光。但是,假如他们拒绝做出努力,就当晓得他们是甘心乐意地坚持谬误。
有人希望躲藏在教会这一名词的后面,他们认为教会是指那些在世上真正敬虔的人,并不是指以外在形式表现出来的地方教会,因此他们仍然声称自己是教会的一员,这样的人属于拉巴第派。这样的人是在自欺欺人。他们要得到有关的教训,可以读我所写的《教义与教政》一书。

异议#2:参加圣餐的人就由此而承认他与其他所有参加的人有交通。“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享这一个饼”(林前10:17)。与此有关的劝勉,以及更加详尽的解释,都能在《圣餐施行规定》中找到。因此,非常明确,基督徒不可与不敬虔的人有交通。既然现在教会中充满了不敬虔的人,基督徒当然有责任拒不参加圣餐,直到教会洁净为止。
回答:首先,那些有这种担忧的人也会承认,这一主张并不是在各个方面都是绝对的,也不适用于所有参加圣餐的人。即使教会把那些犯罪的人清除出去,这些有担忧的人在参加圣餐时仍然会有反对的意见,因为许多未归正的人也会参加,而原先他们所关注的是犯罪的人,而不是未归正的人。他们也会承认,既不当保证所有参加圣餐者都是归正的人,也无法绝对地保证某人是否已经真正归正。进一步而言,假如因着参加圣餐就说与所有的参加者都有内在的、属灵的交通,那也就等于说与未归正的人也有这样的交通了,因为参加的人中可能有或确实有未归正的人。但是,不管他们,还是我们,都不坚持这样的主张。
这就证实,不当把这些经文理解为是指与所有参加圣餐的人都有内在的属灵的交通。他们也必定承认不想以这种方式理解这些经文,因为在会众中必有未归正的人,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根据他们自己的主张,他们也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根据他们的观点,所证明的远远超过他们所希望的,这就使得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圣餐,除非是与那些他们有绝对的把握没有重生的人在一起。但是,后面这种主张也是他们所排斥的。因此,很显然,这节经文并不支持人拒绝领受圣餐。
其次,就在这一章中,使徒保罗谈及教会当与其他所有宗教分离,并且宣布这一群分别出来的人组成一个身体,都是与这些圣礼有份的人;因此,他们不可与其他宗教混在一起(林前10:18,20-21)。他指出,在这一群体中,在这一身体内,有真正蒙恩的人,他们与基督有真正的交通,彼此之间也有真正的属灵的交通。在那些参加圣礼的人员中,也有未归正的人。虽然他们已经宣布藉着信心领受了基督,在祂里面寻求自己的救恩,并且渴慕按着祂的律法生活,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这样行。使徒保罗用当初以色列人出埃及来说明此事,他们都在云里海里受了洗,他们所吃的是吗哪,所饮用的水出于盘石。但是,他们中间的许多人并没有得蒙主的悦纳,因为他们的生活并不敬虔,仍然搞偶像崇拜。保罗把当初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和因此而受的惩罚摆在哥林多人的面前,目的就在于让他们不要犯类似的罪,比如拜偶像、在偶像崇拜者的宴席上与他们一同吃喝、参加他们拜偶像的献祭。
由此可见,很显然,从信仰告白以及与其他宗教和民族分开的角度来看,教会中的所有成员组成一个民族,但是,这并不是说他们都与基督有交通,都在基督里,彼此之间也有交通。教会中某些成员的罪也不会归到上帝所喜悦的敬虔之人的身上。因此,参加圣餐时所说的与教会这一身体的团契只是外在的团契,既不是内在的团契,也不是属灵的团契。同时,就所有真正归信基督的人而言,这一团契也有内在的属性,不管他们彼此之间是否熟悉。因此,那些有担忧的人并不能用这节经文来支持他们的忧虑。此处也请你想一想我们一开始就阐明的教会的性质。

异议#3:使徒保罗明确禁止我们与那些犯罪的人一同参加圣餐。“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1)。整段经文表明使徒保罗在此处所谈及的是圣餐,因为他提及当把那乱伦之人赶出教会,并引证逾越节和除旧酵来督促教会这样行。虽然保罗接下来又谈及“爱”宴,但我们的主张仍然有效,因为在这些宴席中大家也参加了圣餐。即使保罗所指的是一般的宴席,也同样如此,因为在一般宴席上都不能与这样犯罪的人一起吃喝,在更重要的宴席上就更是如此了。
这一点与《帖撒罗尼迦后书》3章14节是一致的:“若有人不听从我们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再考虑第六节:“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远离他。”另外还有《哥林多后书》6章14和17节,“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既然上帝这样清楚地吩咐我们与他们分别,所以我们有责任不与那些犯罪的人一同参加圣餐。
回答:让我们首先来考察《哥林多前书》5章11节。此处所谈的虽然是同一件事,但清楚地区分两群不同的人。这两群人一是教会外部的罪人,二是教会内部犯罪的人。所探讨的问题就是是否可以和他们,特别是是否可以一起吃饭。这种交往包括走路说话、做生意和社会性交往,还包括在谦逊和友谊方面,以及如有需要,一起吃饭等。虽然在这些经文中没有明确地提及可以和教会外部的罪人一起吃饭,但与他们交往仍然是许可的,从已有的对比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使徒保罗显然允许基督徒与世上的罪人交往,一起吃饭。也就是说,如果前面提及的处境需要我们这样行,我们就可以这样行。当然,我们要始终保持警醒,不要赞同他们无益的黑暗之举,在他们中间始终像这个世界上闪亮的明灯,正如基督当初与税吏和罪人一起吃饭一样。但是,使徒保罗确实禁止与那些自称是弟兄,却在教会内部犯罪的人一起交往吃饭,与教会外部的罪人却是可以的。因此,很显然,使徒保罗在这节经文中所指的并不是领受圣餐,因为教会从来都不曾与教会外部的罪人有教会性质的交往,也绝不会有一同领受圣餐之说。“不可”一词说得非常清楚。与教会外部的人交往仅仅是社会性质的交往。然而,使徒保罗禁止与教会内部犯罪的人有社会性联系。

8.教会及其成员对犯罪之人的责任(The Duty of the Church and her Members Regarding Individuals who Lead Offensive Lives)
问题:为什么可以与教会外部的罪人交往,却不可与教会内部犯罪的成员交往呢?
    回答:与社会上的人,也就是教会外部的人交往吃饭,不会使我们成为可疑之人,仿佛我们和他们是一道。但是,与教会内部明确犯罪的成员交往吃饭,无疑会造成这样的印象,也就是我们喜欢他们的言行,因为在其他各个方面也都相同,比如有同样的信仰告白,同在一个教会里面,都是一个教会的会员等。这样一来,那正在犯罪的成员不仅不会感到羞愧,反倒感到有人支持他们的罪行。假如大家都不和他交往,他自然会感到羞愧的。我们认为这节经文的含义就是这样。

遁词:有关的个人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既然我们不可与那些犯罪的成员交往吃饭,那么更不可在属灵的方面和他们有什么交往了,这当然也包括不可和他们一起领受圣餐。
回答:我不反对这样的结论,但不要从这节经文中得出这种结论,因为这并不是这节经文本身所包含的。那又怎么说呢?如果那些犯罪之人参加圣餐,基督徒就一定要回避吗?显然不是。我们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避免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圣餐:一是通过教会的劝惩,不让那些犯罪之人参加圣餐;二是自己退回,不参加圣餐。第一种选择是教会的责任,在这个方面,每个人都有责任竭尽全力去找这样的人,让他知罪,责备他,警告他,不仅如此,关键是让犯罪之人悔改,离弃罪行。如果犯罪之人确实听你的话,教会在这个方面就已经洁净了,你也救拔一个灵魂脱离了死亡。如果他不听从,每个人都有责任把这样的人带到教会长老的面前,证明他的过犯,目的就在于使教会能够根据既有的得到证实的事实采取行动,不让这样的人参加圣餐。如果教会把这样的人摒除在圣餐之外,他的过犯就已经除去了。你有责任不要与他交往,甚至不要与他一同吃饭,这样,因为你不和他交往,所有的团契关系都断绝,他就有可能感到羞愧而悔改。如果教会并没有把他摒除在圣餐之外,或是因为他的过犯还没有严重到这样的程度,或是因为教会缺乏充分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有忧虑之心的人必须顺服教会的决定,不要按自己的判断行事,仿佛教会没有摒除此人,就当断绝与教会的一切团契,教会已经不可能存在一样。如果确实有清楚的犯罪证据,而教会却不把这样的人摒除,那么教会就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上帝犯了大罪。但是,既然你已经对这样的犯罪之人表明了你的反对意见,你就已经尽了你自己当尽的责任。你已经宣布你不愿意与这样的人为伴,也不希望他参加圣餐。这样,你既不与这样的犯罪之人有份,也没有与他有任何交通。

遁词:也许有人会说,教会中犯罪的人这样多,不可能和他们一一谈话,也不可能把他们每个人都带到审议会的面前。而且对于许多审议会而言,这样的行动也往往是不了了之,不过是招惹别人的注意,让人家认为自己是一个“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落个好管闲事之名。他们甚至会扭曲事实,背后操纵,让告发的人处于危险境地,甚至可能被控以告假状的罪名。总之,这是无法实现的。
回答:(1)你可能并不认识所有犯罪的人,那些你不晓得的人,是不会对你有伤害的。知道多少就对付多少,最可怕的就是没有人努力挽回犯罪的人。让每个人都各行其是,自取灭亡,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回避圣经中所吩咐的当尽的责任是容易的。但是想一想,主是如何对待那个把自己的银子埋在地里的人的。
(2)并不是所有的审议会都是这样的。在所曾经担任过牧师的地方教会中,我们总是责备那些犯罪的人,他们或者是由别人告发到审议会的,或者是由审议会的成员发现的。但是,不要根据自己的观点行事,也不要认为审议会必须根据你的见证马上采取行动。你的见证必须有很好的根基,必须是以爱心的方式提出的,不要以为自己就比别人强。然而,有人可能倾向于方便法门,抱怨别人忽略他人,而自己也没有尽自己当尽的本分,同时又声称渴慕见到一定的改革。也有一些人发怨言,不参加圣餐,自以为是圣洁的,其实有隐秘的动机。我奉劝这样的人在上帝面前省察自己。当然,也有人有真诚、谦卑之心,他所犯的错误就是想省事,有担心,这是因为他们对教会以及教会的外部表现有错误的认识。教会一定要按圣经中所启示的规矩来管理。
迄今我们已经说明如何避免与那些犯罪的人一同领受圣餐,方法就是由教会把他们摒除在圣餐之外,这是圣经吩咐教会去行的,因此也是教会的责任。另外,要避免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圣餐,也可以自己退出来,拒不参加圣餐。然而,圣经中并没有这样的吩咐,因此不可以这样行,我们已经在前面的论辩中阐明了这一点。因此,那些拒不参加圣餐的是有罪的,他们是在尽力拆散教会的合一,使教会分崩离析。
即使这节经文(没有得出由下到上告发的结论)首先应当理解为不与那些犯罪的人一同领受圣餐,也不当是以下的意思:你自己走开,拒不来到呼召你前往的圣餐桌前,从而不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因为圣餐对你自己的灵魂是有益处的,也给主耶稣基督带来极大的荣耀。在这种情况下,这节经文的意思当按以下理解:不要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圣餐,方法就是把那些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3),应当把旧酵从家中除净(林前5:7),而不是离开上帝的家,离开逾越节的宴席。因此,那些有顾虑的人应当确信,这节经文虽然是他们所依据的主要经文,并不支持他们那种回避圣餐的作法。我们已经阐明了这节经文的正意,接下来我们需要说明其他有关的经文。
其次,让我们来考察《帖撒罗尼迦后书》3章6节和14节。对于这些有顾虑的人而言,这些经文并没有为他们提供什么依据。这两节经文既没有提及离开教会,也没有让人回避圣餐,仿佛这样就能对人有益处,可以使人免受污染一样。其实这两节经文所针对的是教会在对付那些犯罪之人一事上当尽的责任。也就是说,教会有责任把那些犯罪的人分辨出来,责令他们不要参加圣餐,把他们赶出教会,与他们分别开来,避免与那些受到教会处分的人往来,目的就在于使他们羞愧,从而可以悔改。当注意与他们交往和把他们赶出教会、以及拒不参加圣餐的不同。把那些犯罪的人赶出教会是教会的责任,而拒不参加圣餐则不是圣经所允许的。

异议:如果教会不尽自己的职责,而那些犯罪的人也来到圣餐桌前,其他人就得与他们有交通了,一起领受圣餐就无法避开他们了。
回答:这种交通没有别的,不过是信仰告白方面的交通,你已经根据你当作的表达了自己对他们的反对意见。这样的情况没有得到纠正,当为此感到悲伤。

第三,让我们一起来考察《哥林多后书》6章14节至17节。很显然,这节经文是对教会及其每个成员的劝勉,不管是归正的,还是未归正的。这节经文所说的是:基督徒有责任与不信的外邦人分别开来。但是,对于那些在教会内犯罪的人并不适用。教会必须联合为一个身体、一个民族、一个教会,必须清楚地显明自己是与外邦人截然不同的。他们从外邦人中被分别出来,但仍然居住在外邦人中间。这样,其他人就能够清楚地看到教会的成员与外邦人全然不同,因为他们已经从外邦人中分别出来,在一个元首耶稣基督之下联合在一起。在此处如此担忧的人还有什么说法呢?

异议#4:如果教会的会员与那些犯罪的人一同领受圣餐,教会就会招惹上帝的愤怒。这在《哥林多前书》11章30节有明证:“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改革宗教会在《海德堡教理问答》第82问中也承认:“因为如此行乃是亵渎上帝的圣约,招惹祂的愤怒降在全会众身上。”
然而,每个基督徒都有责任不要招惹上帝的愤怒,甚至要逃避这种愤怒。所以,只要那些犯罪的人也参加圣餐,每个基督徒都有责任回避参加。
回答:首先,在这一章中我们已经说明,敬虔之人按合宜的方式参加圣餐,并不会招惹上帝的愤怒。非要这样说,就不是在讲说真理。如果教会次序紊乱,所犯的罪性质很严重,正如在当初哥林多教会中的情形一样,教会轻乎职守,没有把那些犯罪的人摒除在圣餐之外,这样的教会就会招惹上帝的震怒。如果是所有的人都犯有这样的罪,没有一个人履行自己的本分,那么在此事情上所有人都当受到公正的惩罚。如果对参加圣餐有忧虑的人也犯了这样的疏忽职守的罪,为什么他们还恨恶上帝的责罚呢?他们应当说:“我当承受上帝的义怒,因为我犯罪得罪了祂。”
其次,我向那些担忧之人的良心发出呼吁,你们想一想,假如正直之人以敬畏上帝的方式,诚心诚意地参加圣餐,为教会的败坏忧伤,并且已经尽了自己的本分,但上帝却把祂的愤怒倾注在他们的身上,这能让人置信吗?
第三,假如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圣餐,上帝的愤怒就临到整个教会,那些担忧之人也不能逃脱,因为他们虽然拒不参加圣餐,但他们仍然宣称自己是教会的成员。所以,根据他们自己的界定,只要他们宣称仍然是这个败坏教会的成员,他们就无法避开上帝的愤怒。

遁词:主必会饶过我们,因为我们没有犯罪,只是与那些犯罪之人一同领受圣餐。
回答:(1)这个罪并不是此处的关键。
(2)整个教会都要受到惩罚。那些没有参加圣餐的人,仍然自称是教会会员的人,却可以避免,圣经上哪有这样的说法呢?
(3)假如他们不受惩罚,那些诚心诚意,以敬畏之心参加圣餐的人更不会受到惩处了,因为对于那些犯罪之人,他们做出了更大的努力。因此,他们应当晓得,这样的托辞既不能说服他们自己的良心,更不能让别心服口服。

9.责备那些离开教会,试图建立一个更纯正的教会的人(A Rebuke Toward Persons who Leave the Church to Establish a Purer Church)
异议#5:基督徒必须见证教会的败坏,而对于教会可悲的处境而言,再也没有比与教会分离更好的见证方式了。这样行就显明他确实认为教会已经走向败坏,教会没有施行适宜的劝惩。这样行也使得那些牧师长老们受到责备,晓得他们并没有尽自己当尽的本分,是他们使得教会处于目前这种情况,使得教会仍然如此败坏。这样的行动也会使那些不敬虔的人为他们的罪感到羞愧,并使那些敬虔之人内心得到确信,他们也必须站起来,退出教会,挽救锡安。那时糠秕和麦子就会分开。糠秕会被风吹掉,而麦子则会收聚在一起,方法无非就是两个,或者是把糠秕移走,或者使麦子走开到另外的地方聚会。他们会呼召敬虔的牧者来侍奉,从而建立一个更纯正的教会,使教会在国家中成为建造在山上的城,显明为灯台上的灯。假如这样的教会不仅没有得到宽容,反而受到迫害,那就迁移到另外能够享有自由的地方或国家。全地都是主的,不管是在这里,还是在别处,主都能够维系祂的子民。甚至有可能主把更大的外在的祝福赐给这样一个净化的教会。那时,这个教会就会成为一面高举的旌旗,使整个欧洲都能看到,敬虔之人会从四面八方来到她的旗下。当然,他们仍然是属于改革宗教会的一个地方教会,即使改革宗教会那时更加败坏,但仍然是一个真教会。因此,既然这么多犯罪之人也照样参加圣餐,我们退出来,不是更有益处吗?即使这样的行动并没有达到上面所想达到的结果,我们仍然是尽了自己的本分,仍然必得蒙主的悦纳。
回答:这不过是白日做梦而已。当初拉巴第派人士就是这样喊叫的,到现在他们所发起的运动日趋恶化!一定不要作恶事来成就善事。作见证,反对教会的败坏并不是这种作法,因为这种作法与上帝的命令相悖。这种见证所见证的是自己的误会、空想、骄傲和分裂教会的倾向。我们在上面已经谈及如何在这个方面作见证。另外,必须敬虔度日,有谦卑,有信心,有爱心。当初挪亚就是这样向第一个世界作见证的,敬虔的妇女也当这样向不信的丈夫作见证。
认为这样就能恢复教会不过是幻想而已,事实上不仅不能恢复教会,反倒使教会分崩离析。“不与我收敛的,就是分散的”(路11:23)。当主决定复兴祂的教会时,祂必会向教会更加丰盛地浇灌下祂的圣灵;或者用圣灵膏抹所有的敬虔之人,如此以来,就使那些犯罪之人或者被赶出教会,或者自行离开。在宗教改革时期,就是如此,那时教会脱离罗马天主教的巴别塔,把罗马天主教所崇拜的各种偶像都从教堂里一概除掉。除非是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才能脱离教会。既然并非如此,还是让我们在教会内尽自己当尽的责任吧。
因为在这件事上大家的感受和意见都不一样,即使把犯罪者赶走,或者他们自动退出教会,也很难期望上帝的子女们能达成合一。
很显然,有担忧之心的会员这样行,若是他们获得一部分人的跟随,就会导致教会的分裂。他们抗议说,他们现在仍然是教会的成员,并且希望继续保持教会成员的身份,但他们的实际行动会使别人把教会视为巴别塔。伪称关注他人的罪行,就很容易产生这样的观点:认为自己明确或可能知道别人是否重生。那时他们就不会满足于现有的成员标准和前面所提议的劝惩方式。这样的人或是走向拉巴第派,或是走向犹太教,或者导致第三种错谬。因此,不要这样思考教会的问题,当把你的判断和言行降服在上帝的圣言之下,这样你就会安然前行。

异议#6:上帝向那些拒绝参加圣餐的人施恩,因为祂把甜蜜、安宁的良知赐给这样行的人,使他们能够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座前,赐给他们更大的能力对付内在的败坏,使他们欢欢喜喜地前行。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经历教导我们这样的教训,那些不参加圣餐的人都晓得确实如此。否定这一点就是否定真理和经历,是因为对那些拒绝参加圣餐之人的属灵情感一无所知才这样说。
回答:首先,人所声称的安慰和圣洁并不都是真的,因为魔鬼也能把自己装扮成光明天使。我曾经与几个这样的人接触,他们所做出的崇高的声明不过是寻求自己得荣耀,试图把他们的行为合理化,并诱惑别人也站在他们那一边而已。但是,不久,他们的情形就会改变。
其次,即使拒不参加圣餐的人确实经历到他所声称的一切,这也不能归功于是因为他不参加圣餐的缘故。主曾经赐福当时在埃及的收生婆,并不是因为她们的谎言,而是因为她们所行的善事。如果人心中有上帝的恩典,并且认为他是在侍奉上帝,这样的恩典就会因着良心的见证而活跃起来,即使良心的见证有误仍是如此。那时,主就会把自己显明给这样的活灵――她已经把自己激发起来,操练信德和成圣――因着祂自己的恩慈,主会不看把人激发起来的罪境。因为这样与教会分离,显明自己在做一件非同寻常的事,这就有可能使人产生某种确信,在他的良知中产生震动,灵魂也会因此而苏醒过来,就在其行事为人上竭力追求超凡脱俗。既然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盯着她,她就愈演愈烈,她的失检就会使她犯更大的错误,从而玷污她的见证。因此,有好心情并不表明你不领圣餐是蒙主悦纳的。

异议#7:凡是不出自信心的就是罪。我们无法凭信心参加圣餐,因为这样行很危险。所以,只要教会仍然这么败坏,最好还是回避参加圣餐。其实,我们对圣餐也很渴慕,只是不敢参加,也不可参加,这让我们也感到难过。
回答:首先,确实不当违背自己的良心行事,但人也不可顺着自己错谬的良心而行,因为那样就会在实际生活中犯错误了。良心所跟随的是他所得到的亮光,因此他必须努力了解事实真相,通过考察上帝的圣言来教导自己的良心,使自己的良心不带有偏见,并祈求圣灵的光照。同时,还当听取那些有睿智、敬虔之人的意见,特别是牧师的建议,因为他们的嘴唇上有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2:7)。
其次,良心有担忧就可以不参加圣餐,同样的道理,良心有担忧就不可回避圣餐。当回避圣餐的想法一开始出现的时候,他当时仍然是参加圣餐的。因此,此时此刻,他必须省察自己,确保对自己第一次回避参加圣餐没有顾虑,绝对确信这是合乎上帝旨意的,因此必须顺服上帝的这一旨意。他必须省察自己这样行是不是因为他所担心的就是形式是否正确,这样行是不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仍然对改变有担心,就先不要做出改变,直到藉着信心可以做出坦然无惧的改变。因此,那些对于是否参加圣餐忧虑重重的人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既然他对不参加圣餐仍有困惑,对于事情本身还没有充分地调查清楚,就当继续参加圣餐。假如不参加圣餐,此后的担心减少了,这是因为他受偏见的影响变得更加刚硬了,所以忧虑也就减少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上帝的审判造成的,上帝任凭他们顺从自己的谬见,使他们开始鲁莽行事。总之,对是否参加圣餐有担忧之心的人可以见到他已经使自己陷入混乱之中,而且他的担心并不能够使他免于犯罪,因为参加圣餐确是他的本分。
我们已经从各个角度考察了此事,清楚地陈明了真理。我以下面的希望和劝勉结束此章:“求祢发出祢的亮光和真实,好引导我,带我到祢的圣山,到祢的居所”(诗43:3);“回来,回来,书拉密女!你回来,你回来,使我们得观看你!”(歌6:13)。
亲爱的弟兄姊妹,当顺服真理,不要任凭你心中的骄傲和虚荣拦阻你荣耀上帝,拦阻你的悔改。惟愿上帝对你显为强大,说服你接受真理,保守你脱离谬见,带领你遵行真理。惟愿祂使你在祂的教会中成为一盏明灯,成为教会的装饰,使祂的名得尊贵和荣耀!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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