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永世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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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永世预定

1.预定概论(General Observation about Predestination)
我们已经对上帝的定旨作了总体的介绍,接下来我们将探讨上帝特别的定旨,特指与人的救赎和沉沦相关的定旨。某些人出于邪恶的动机,一再对预定论妄加非议,这就使得那些对于预定论既不明白,而且还充满敌意的人,一听到“预定”(predestination)这个词就感到扎心,厌烦,他们的偏见就爆发出来。因此,就导致一些人认为最好还是不要再讲这一奥秘了。然而,既然圣经上有丰富的证据提及这一教义,既然这一教义无比重要,能够使人正确地理解整个的救赎进程,而且这一教义又是安慰和真正成圣的泉源,我们绝不能避而不谈。上帝全备的旨意都要宣告出来。每个人都应努力理解这一教义,并加以正确的应用。

圣经从以下几个方面讲到拣选:
(1)主耶稣基督被称为所拣选的(赛42:1),“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上帝知道的”(彼前1:20),祂是选民的中保和救主。
(2)圣天使蒙拣选,处于永远的福乐之中。他们不是在基督里蒙拣选的,基督也不是他们的中保,因为他们过去没有犯罪,将来也不会犯罪。圣经上也没有提到说基督是他们的元首,保守、坚固他们在永远的福乐中。主耶稣是被赐给人,让人得救的,而不是为天使赐下的。然而,作为上帝与人,祂超过天使,天使都敬拜祂,并且祂根据自己的旨意差遣天使,使祂的选民得益处。这些圣天使已蒙上帝的拣选,因此他们被称为“蒙拣选的”(提后5:21),与那些犯罪的天使不同,后者并没有持守其原初的境界,离开本位,陷于永远的沉沦之中(参考:彼后2:4;犹6;太25:41)。
(3)有些人蒙拣选从事特殊的职分,可能是在管理方面,比如当初扫罗就蒙选作王。“你们看耶和华所拣选的人?”(撒上10:24)。当他被弃绝的时候也是被上帝弃绝的。“我厌弃他”(撒上16:1)。有些人被拣选,担任教会中的职务,比如犹大,他被拣选为使徒。“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约6:70)。
(4)此处我们探讨的不是这种意义上的拣选,而是某些人蒙拣选得救,同时另外一些人则被上帝弃绝。

关于拣选的教义,在圣经中有各种不同的词汇表达。
(1)“预定”(proorismos),在拉丁文中是predestinatio,意思是指为了达成特定的目的,一件事情在其存在或发生前已经决定了。“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这在《哥林多前书》2章7节中得到进一步的证实,“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上帝奥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预定这个词用于指人与救赎相关的命运,人因着预定而得救赎。“我们……所预定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11,5);“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罗8:29-30)。预定这个词不仅指拣选,也指弃绝,这在与希律、彼拉多和犹大有关的经文中得到了证实。“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路22:22)。
(2)另外一个词是“预知”(prognosis)。这个词并不是指上帝对包括人的命运在内的所有事情仅仅是预先知道。“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准确地说,是指以爱和喜悦为特征的预知。正是在这种方式上,基督被称为“上帝所拣选的”,圣经上说:“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上帝知道的”(彼前1:20)。“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诗1:6),“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所以,信徒被称为“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彼前1:2)。它所表明的就是拣选本身。“上帝并没有弃绝祂预先所知道的百姓”(罗11:2)。与这种预知所对立的是不认识,亦即被弃绝。“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罗8:29)。“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太7:23);“我不认识你们”(太25:12)。
(3)圣经上有时也用“旨意”这个词。这个词并不是指没有效力的愿望,而是指确定的、不变的、无法破坏的定旨。有时用于指主耶稣被拣选为中保。“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罗3:25)。有时是指选民,既指他们与救恩有份之目的,也指这一目的成就所凭依的工具。“……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8:28);“……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1:11)。
(4)另外一个词就是“拣选”(ekloge)。虽然这个词有时也指其他的事项,但也经常用于描述上帝救赎的预定,以及选民享有救恩所凭依的工具。“上帝拣选人的旨意”(罗9:11);“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罗11:5);“被上帝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帖前1:4)。在这方面,信徒被称作选民。“选上的人少”(太22:14);“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罗8:33)。他们甚至被称为“蒙拣选的人”。“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罗11:7)。上帝为特定目的所拣选的人,也是蒙选称为器皿,这也被称为“拣选”。“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约15:16,19)。

2.预定的定义(Predestination Defined )
考察了语词之后,现在我们来思考事情本身。我们将对预定加以描述,一点一点地予以解释。预定是上帝永恒的、自愿的、不变的定旨,祂创造一些人,将他们都圈在罪里,并藉着基督救赎他们,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同时,祂预定创造另外一些人,也把他们圈在罪里,为他们自己的罪而惩罚他们,使祂的公义得到赞美。
预定是上帝的定旨。在前一章中,我们讲到上帝普遍性的定旨,其中的内容对于预定这一上帝的定旨也是特别适用的:预定是永恒的、自愿的、智慧的,也是绝对不变的。
这一定旨源于上帝自身。“预先所定下的人”(罗8:30);“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预定我们”(弗1:3,5)。上帝自身是完全自足的;对祂而言,万物的创造并不是必需的。这一切都是因着祂自己的美善,使祂希望祂的受造物也分有这种美善。确实,祂已经把理性和意志赐给天使和人类,目的并不是让他们仅仅在自身中寻找喜乐和满足,而是在与上帝的交通中寻找福乐,在默想、承认上帝的完美中发现福乐。那些蒙上帝的拣选,这样行的人是何等的有福啊!
上帝之所以预定,目的是为了祂自身的恩典、怜悯和公义得到称赞。这并不是说有什么东西能增加上帝的荣耀,而是说,当天使和人晓得、承认这一荣耀的时候,就会享受喜乐。即使在人类中间。一个有智慧的人,如果没有明确的目标,他也是不会采取行动的。一个建筑房屋的人,不会没有任何打算,就先把砖、木料和各种建筑材料聚集在一起,然后再决定用这些材料干什么。他会首先决定要建筑一个房子,为了完成这一目标,他需收集材料来达成这一目的。这使我们得出以下的命题:首先是设定一个计划的最终目标,然后才是执行出来。对于独一至智的上帝来说,更是如此。难道上帝会先预定创造人,没有任何进一步的目的,就把他们圈在罪里,只是为了随后再预定祂怎么处理他们吗?绝不是这样,祂首先预定了目的:就是祂的恩典和公义得到称赞。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上帝预定了达成这一目标的工具:人的创造和犯罪的结局。这在圣经中有清楚的陈述。“倘若上帝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9:22-23)。使徒保罗特别强调了上帝的目标:既显明祂的愤怒,也显明祂的荣耀的丰富。他接下来就说明了上帝达成这一目标的工具:适合被毁灭的器皿,和预备得怜悯的器皿。
不管上帝在历史中成就什么,都已经在永世中就由祂预定了。祂从败坏的人群中拣选了一些人承受救恩,把他们带到他们的中保基督面前,使他们藉着祂而得蒙拯救。其前提就是祂在永世中已经预定这样作了。但是,这只不过是达成祂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这一目的就是使祂的怜悯和公义得着称赞。正是为了这一目的,上帝也预定了人的福乐;为了这一目的,上帝预定创造人,并把他们圈在罪里,藉着基督救赎他们。因此,如果我们全面地思考上帝的预定,既考察目的,也考察达成目的所使用的工具,罪和基督就都涉及在内了。虽然我们把这些不同的事项按顺序分别来看,但我们承认:上帝在一个涵盖一切的预定行动中,已经预定了一切。然而,为了有次序地加以说明,我们就把目的与工具二者分开考察。
上帝的公义必得着称赞,这也是上帝已经预定了的。为了成就这一目的,祂预定创造人,并容许他们按着自己的意志犯罪,又为他们的罪而对他们进行公义的惩罚。上帝并没有创造一个人得幸福,另一个人被定罪。祂所创造的是整个的人类,是完全圣洁的,目的就在于使他们得福。我再次强调,此处我们必须思考上帝造人的目的,因为天真状态(the state of innocence)的目标就是使人得福。假如人没有从这个状态中堕落,结果就会使全人类都得福。我们绝不要把创造的目的与造物主的目的混淆。在当初创造的时候,上帝的目的并不是使所有的人都得救;因为上帝的筹算必然立定,祂的旨意必然成就,假如上帝的目的是让所有的人都得救,那么,所有的人都必然会得救,但事实并非如此。上帝并没有拦阻任何人,不让他得救,人是因着自己犯罪而把自己排除了。一些人蒙选得救并没有伤害到其他人。遗弃既不是人犯罪的原因,也不是人被定罪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罪人自身和他的罪。确实,那些未蒙拣选的人是不会得救的;同样真实的是,只有罪人才会被定罪。另外,不论是谁,只要悔改,相信基督,过圣洁的生活,就会得救,不被定罪。因此,人如果不这样作,被定罪就是理所当然的。同样,当上帝使人归正,把他带到基督的面前,使他成圣,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上帝主权的恩典。因此,如果有人坚持说,教会所教导的是,一个人被造的时候就是得福的,而另一个人被造的时候就是定罪的,因此,即使极有德行的人仍会被定罪,而无恶不作的人仍然会得救,这显然无非是邪恶的谤渎而已。全能者绝不会行不义之事!祂已经决定要向人彰显祂的恩典和公义,这完全是出于祂自己的良善和圣洁。藉着基督把人释放出来,并引导他们走圣洁的道路以致得救,这显明的完全是上帝的圣洁。把人弃诸罪中,任凭他们自己犯罪,并为他们的罪而惩罚他们,这所彰显的也完全是上帝的圣洁。当人变得敬虔,成为信徒的时候,丝毫不归功于人的努力,因为人是邪恶的,他所希望的只是行恶而已。必须把这一切都归诸上帝的恩典的作工,当然,上帝这样的恩典只是在选民身上动工。

3.预定的特征(The Distinctive Characteristics of Predestination)
(1)预定是永恒性的,这就是说,在创世之前就已经预定了。“预先所定下的人”(罗8:30)。
(2)预定是自愿性的。上帝并不是出于外在的或内在的原因而决定人的命运,祂的预定完全是出于祂自己的美意。“因为祢的美意本是如此”(太9:22)。上帝预定引导一个人藉着基督得救,并预定因另一个人自己的罪而惩罚他,这一事实的原因惟独归于上帝的主权的自由行使。“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1)。这对上帝来说,更是无限真实的。
(3)预定是上帝智慧的行动,上帝由此而派定了成就祂目的所使用的工具。“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罗11:33)。在《罗马书》11章中,使徒保罗所探讨的就是预定的问题,保罗对上帝的预定发出了惊叹。
(4)异端是独立的、绝对的、无条件的。上帝使用工具成就祂所预定的,但工具并不是条件。上帝的定旨是不以工具为条件的。因此,工具本身既不能确立上帝的定旨,也不会动摇上帝的定旨。上帝亲自掌管工具,成就祂那确定的、不变的、坚固不移的旨意 ,这种旨意是按照祂自己的美意,从祂自身发出的。“(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罗9:11-13)。
(5)预定是不变的定旨。既然上帝的旨意在永世中就已经发出了,因此,它是不以人的善恶状况为条件而改变的,而是纯粹发自上帝自己的美意。所以,上帝的这种旨意是不可能改变的。上帝本身也是不变的、智慧的、全能的。所以,在《罗马书》8章30节中强调,“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参考:罗9:21-23)。

4.预定的两个部分(The Two Parts of Predestination)
预定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拣选,一是弃绝。在以下的经文中,同时提到了拣选和弃绝,显明预定确实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倘若上帝要显明祂的忿怒,彰显祂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祂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上”(罗9:22-23);“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11:7);“因为上帝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帖前5:9)。

5.拣选的预旨(The Decree of Election )
圣经上使用各种不同的词语来描述上帝拣选的定旨,比如“旨意”,“预知”,和“预定”。“……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罗8:28-29)。拣选的定旨也被称为上帝预定人得永生:“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被写在生命册上:“然而要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10:20);得救(帖前5:9),“拣选了”:“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
拣选就是上帝的预定,上帝由此而在永世之中,确定地、不变地预定引导一些特定的个人得永生,祂晓得每个人的名字,并不是因为预见到他们将来有信心或有善行,而是完全因着祂自己主权的美意,为了使祂自己的恩典得着荣耀。
(1)拣选是上帝的作为。永生的上帝本身是自足的,祂出于祂自己的美意,拣选了一些人,使他们领受祂所传递的美善。“祂拣选了我们”(弗1:4);祂命定我们“得救”(帖前5:9)。因此,他们被称为“上帝的选民”(路18:7)。此处绝不要把上帝视为审判官,判断人的事项,作出称义或定罪的裁判,而是当把上帝视为主权的主,祂对待祂的受造物,拣选这人,弃绝那人,完全是根据自己的美意。
(2)拣选源于永世。在历史上,上帝藉着祂有效的呼召,把一些人分别出来,把他们从自然的状态带到恩典的状态。“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约15:16)。这种拣选的呼召,发自上帝永世的旨意(罗8:28)。因此,拣选的预知并不是根据人的存在处境、信心和敬虔与否,在历史上作出的,而是在人未行任何善事之前就已经发生了(罗9:11);这就是说,是在永世之中,在创世之前就已经定了。“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这是照上帝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里所定的旨意”(弗3:11);“……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
(3)拣选是指特定的个体之人;这就是说,上帝已经把人分别开来。“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蒙拣选的人……其余的……”(罗11:7)。选民是特定的个体之人,按着名认得他们,是与其他的特定的个体之人对立的。上帝对个体之人的拣选,既不是因为人的品质或德行,也不是因为人的信心或敬虔,只是祂的拣选与特定的个体有关而已。“因为祂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罗8:29);“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4:3)。
(4)拣选并不是因为基督的功德,也不是因为上帝预知人有信心,或预见到人行善。这些都是由拣选而生发的果子。它们并不是拣选的原因。它们不在拣选之前,而是作为拣选的结果而出现的。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使上帝必然作什么。并不是因为人身上有什么,也不是因为人未来的行为,而促使上帝拣选一个人。拣选的原因无它,只是因为出于上帝主权的美意。“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就按照自己意旨所喜悦的”(弗1:9,5)。
惟独这才是拣选的根基。当然,在施行的时候,上帝是使用工具的。上帝容许人类落在罪和刑罚之下,乃至时候满足,就吸引祂的选民脱离罪和刑罚,对他们满有恩惠。因此,拣选被称为拣选的恩典。“如今也是这样,照着拣选的恩典。既是靠着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11:5-6)。
因为上帝拣选了一些人,祂把基督赐给他们,目的就在于以一种与祂的神圣存有一致的方式,把他们带到上帝的面前得救。“他们本是祢的,祢将他们赐给我”(约17:6)。“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是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4-6)。
这种拣选并不是因为预见到人有信心,或有任何善行。信心和善行都是由拣选而发出的,选民借着这些工具分享为他们所命定的救恩。“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因此,信心被称为选民的信心(多1:1)。在《以弗所书》1章5节、4节说,“预定我们(并不是因为我们本身怎样,也不是因为上帝看我们怎样,而是)……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罗8:29)。这些祂所呼召,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5)拣选是不变的。人是不会改变这一预旨的,因为这种拣选是不以任何条件为基础的。上帝按祂自己的美意,亲自在选民身上动工,从而带领他们得救。上帝自己也不会改变这一预旨,因为对于主而言,“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主的智慧和权能使祂的计划得以坚立,所以圣经上说:“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来6:17);“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上帝坚固的根基立住了”(提后2:19);“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6)拣选的目的在于使上帝得荣耀。这并不是给上帝增加荣耀,因为祂是完全的。使上帝得荣耀,就是在救赎之工中,向天使和人类,显明上帝各样荣耀的完美。目的就在于使他们在默想上帝的完美的时候,可以经历到喜乐。通过荣耀和赞美上帝,目的就在于使万有都归于祂,这也是万有必须归向的,从而把荣耀都归给祂。目的是“要在祂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帖后1:10);“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6)。“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11:36)。

6.弃绝的界定(Reprobation Defined)
预定的另一个要素就是弃绝,圣经中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提及弃绝。“我拣选你并不弃绝你”(赛41:9);预备遭毁灭(罗9:22);预定受刑(帖前5:9);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启13:8)。这些经文都证明,确实有弃绝之事。
我们把弃绝界定为上帝对某些特定的个体之人的预定,祂晓得每个人的名字,按祂自己主权的美意,为他们自身的罪而惩罚他们,使祂的公义显明在他们身上。
(1)正如已经证明的那样,我们将进一步证明拣选是针对特定的个体之人的,同样,这对弃绝也适用。“……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启17:8)。基督对特定的个体之人说:“你们不是我的羊”(约10:26)。圣经中用关系代词“有些”来指那些被弃绝的人。“因为有些人……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犹4)。这就是有些人被特别点名的原因,比如以扫(罗9:13),法老(罗9:17),犹大(徒1:25)。被弃绝的人的数目远远超过蒙拣选的人,相比之下,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0:16)。
(2)弃绝惟独源自上帝的美意。虽然被弃绝之人的不敬虔是他们被定罪的原因,但这绝不是他们被弃绝的原因。为了使祂的公义得到荣耀,上帝早已预定了他们的被弃。弃绝纯粹出自上帝的美意,祂有权柄按祂自己所喜悦的去行。因此,没有人可以说,“祢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罗9:20)。上帝根据祂自己的美意,把救赎之道隐藏起来(太11:25-26);“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祂的旨意永远立定。这在《罗马书》9章11节中得到了确证,“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所以,上帝向一些人彰显祂的公义,向一些人彰显祂的恩典,这完全是出自祂自己的主权和美意(罗9:22-23)。上帝会维系祂的圣洁和公义的。信徒知道,上帝在祂一切的作为中毫无不义。让那些为此而想与上帝抗争的人,就与上帝抗争吧。
(3)上帝的预旨本身是上帝主权的彰显,目的就是在这一预旨成就的过程中,显明上帝自身,彰显上帝的公义。祂预定了目的,也同时预定了成就目的的工具。上帝预定惩罚特定的个人,而罪则是唯一的原因。上帝容许他们因着自己的意志而背离祂,成为罪的奴仆。他们既然犯了罪,就受制于罪的咒诅。藉着中保耶稣基督,上帝把其他人从罪及其咒诅中救拔出来,对他们却弃置不顾,因此,他们既不听从上帝,也不相信祂。“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上帝的”(约8:47);“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约10:26)。作为公义的审判官,上帝惩罚他们是由于他们自身的罪,“以致上帝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所以,上帝把祂的愤怒显明在“预备遭毁灭的器皿”身上(罗9:22)。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弃绝的教义;然而,有许多人反对这一教义,比如罗马天主教(尽管不是完全这样)、阿米念派、路德宗,还有其他人。

7.对问题和异议的答复(Questions and Objections Answered )
阿米念派是在十七世纪初的时候出现的。在1618至1619年举行的多特会议上,他们已经被定为异端,并因此而被驱逐出改革宗教会。首先,他们提议说,关于信徒和他们在善行中的坚忍,以及恶人的被定罪,有一个普遍性的不确定的预旨。这被称为上帝优先的旨意。其次,他们提议说,上帝在普世性的博爱的驱使下,指定耶稣基督作全人类和每一个体之人的中保。他们坚持说,上帝之所以这样作,是因为基督救赎的普世性,与人的信心及其在善功上的坚忍。他们认为,信心和善功这两点都是源自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对此上帝早已借着祂间接的知识(参考第三章)预料到了。他们主张,这就是驱使上帝预定救赎某些人的原因。而另外一些人,上帝预见到他们继续不信,不虔不义,离经叛道,由此上帝就定了他们的罪。他们还主张说,任何人都无法确信自己已经得救了,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能否持守,尽管他现在信主,过着敬虔的生活。
在罗马天主教圈子内,关于这一教义,并没有一致的看法,相反,他们内部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有些人在这一教义上基本持守正统的立场,而另外一些人则与阿米念派一致。争论首先是在法兰西斯修会和多明我修会之间爆发的,此后又在耶稣会和詹森派之间,就这一问题爆发了激烈的论辩。有些人主张赖恩蒙选,而其他人则提倡行为是拣选的基础。还有人持另外的主张,认为赖恩蒙选是惟独因着恩典,但要得荣耀就以行为为基础了,也有人主张,不管是蒙拣选,还是得荣耀,都是以行为为基础。
至于路德宗,马丁?路德本人在预定论的教义上是纯正的,尽管他的表达方式有些粗糙,但路德宗人士并没有严格地坚持路德的立场,在不同的程度上有所偏离。他们主张有两个预旨存在。第一个预旨是关于基督的拣选,上帝拣选祂为全人类普世性的救主。他们坚持所有的人都是蒙拣选的,目的在于使所有的人都可以借着基督得救,都有充分的得救的工具,都在基督里蒙召,而得救的条件则是信心和悔改。因此,所有的人都有得救的可能,条件就是相信基督,并且悔改;然而,大多数人会拒绝福音的召唤,因而沉沦。另外,他们提出了一种不同的拣选的预旨:上帝从永世之中,出于祂自己主权的恩典,在基督里拣选了特定的一些人得救,而基督就是拣选所依赖的根基,祂是中保,为选民赎罪,使他们配得救恩。另外一些人则主张预见的信心,这种预见的信心是他们蒙拣选的原因,或者是工具,正如其在称义方面的功用一样。他们进一步提出,选民出生时就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完全没有悔改信主的能力。然而,在上帝所定的时间,根据拣选的预旨,上帝使他们归正,赐给他们信心,并保守他们最终得救。所以,他们主张,选民在重生之后,仍然能够完全离经叛道,再次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然而,他们不会无法挽回地背离真道,因为上帝根据祂那永恒不变的预旨,在他们死亡之前,重新恢复他们的信心和重生。因此,一个蒙拣选的人,既然已经得到了重生,就可以确保他的救恩。
阿米若特(Amyraut)及其追随者主张,他们发现了一条中间道路,由此能够消除人对纯正教义的违背。他们认为有两个预旨存在。第一个是普世性的预旨,由于对全人类的仁慈,上帝预定差派基督到这个世界上来,借着祂的赎罪而使所有的人都能罪得赦免,得享永生,这是以信基督,不轻看这一救恩为条件的。在某种程度上,上帝是想让所有的人都得救,而且每个人都能得救,只要他正确地使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对此他们补充说,还有一个特别的预旨,上帝出于祂主权的恩典,由此而拣选了特定的一些人得救。由于这一预旨的存在,上帝必然引导他们得救,赐给他们信心(因为他们天生没有这个能力),使他们悔改,并用祂的大能保守他们。由此来看,一个重生的人可以对自己的得救放心无疑。关于第一个预旨,阿米若特的追随者是与阿米念派和路德宗一致的,但在第二个预旨方面,他们的主张是符合正统思想的。由此看来,各方面的主张显然不仅仅是一个要点的问题,而是有很多的观点在争论中混在一起。因此,我们分别加以考察。

索西努派主张有两个拣选:一是普遍性的,是在永世中对义人的拣选;二是特别性的拣选,发生在历史之中。

问题#1:是不是上帝在永世之中就定意普世性地怜悯整个人类,并预定基督作每个人的救主,呼召他们都归向祂,与祂契合?
回答:我们已经在上面解释了各个派别对这一问题的观点,以及他们所表达的方式。无论如何,所有的派别都一致同意:最终而言,上帝的旨意并不是要拯救所有的人。假如上帝的旨意是要拯救所有的人,那么,所有的人都会必然得救,然而这是与事实相悖的。
我们的回应是,上帝并不憎恨任何受造物,除非因为罪的缘故。受造物各从其类,但都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对他们有着一份普遍性的情感。祂维系他们的存在,并管理他们,为自己未尝不向罪人显出各样的证据来,赐给他们各样的好处,叫他们饮食饱足,满有喜乐(徒14:17)。同时,我们也主张,人悔改归正,相信基督,祷告,奉献,成圣,这些都是上帝的形像在人身上的恢复,也都是上帝所喜悦的。然而,如果说上帝有普世性的恩典,或上帝定意怜悯所有的人,把基督赐下,使祂作所有人的普世性的救主,并如此把基督显明给所有的人,则是我们所否定的。
首先,我们主张:不论上帝在历史之中作什么,祂都已经在永世中就已经决定了。“……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弗1:11)。因此,在历史之中,上帝并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有怜悯。“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上帝并没有差派基督到这个世界上来,作所有人的救主,而是只作上帝选民的救主。基督作为中保和大祭司而受苦,基督的功德及其应用是不可分割的。前者的范围不会比后者更宽,圣经上把基督受死的果效仅仅归在一些人的身上。在第22章“基督的补赎”中,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更全面的探讨。“祂将祂的道指示雅各,别国祂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祂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147:19-20)。基督在《马太福音》11章25至26节中证实了这一点,“那时,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祢!因为祢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的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我们日常的经历也不容置疑地证实了这一事实。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说,上帝在永世之中并没有作出一个普世的怜悯性的预旨。祂既没有命定基督作所有人的救主,也没有预定把基督赐给所有的人。
其次,拣选和弃绝是彼此相对的。二者都是与特定的人有关。拣选和弃绝都涉及到有特定名字的特定人。这点我们在前面已经证实了。因此,要说上帝怜悯所有的人,把基督赐给所有的人,这种普世性的预旨是没有存在的余地的。主张上帝定下了第二个预旨或后来的预旨,并说这种预旨没有消除前面的普世性的预旨,是经不住推敲的。圣经上也没有提及第一预旨和第二预旨这种说法,更没有说后来的预旨把前面的预旨废除了。上帝的预旨是不变的。既然上帝在其永世的预旨中,已经命定了一些人遭愤怒和毁灭,自然就不存在上帝怜悯他们的先在的预旨。
第三,主张上帝的怜悯是普世性的,这种立场本身有几个荒谬之处,并且衍生出另外的问题。
(1)主张救赎所有的人是上帝普世性的旨意,使得上帝与祂自己的旨意抵触。假如一个人真心实意地要完成一个任务,他会竭尽所能予以完成。上帝确实能够拯救所有的人,但拯救所有的人并不合乎祂的旨意。事情的结局本身就证明了这一结论。假如上帝确实想拯救所有的人,这就必定是在祂的旨意之内,相反也是如此。
(2)这种要拯救所有人的普世性预旨或者是绝对的,或是有条件的。假如是绝对的,上帝就在祂的旨意上失败了,因为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了。假如是有条件性的,上帝或者是亲自成就这一条件,或者只是要求这一条件得到满足。假如是上帝亲自成就这一条件,那么,所有的人就都得救了。事实上,情况显然不是这样。假如上帝不想亲自成就这一条件,而是仅仅要求人满足这一条件,那么,祂并不是真的想让所有的人都得救。上帝晓得,罪人是完全不可能合乎这一条件的,因为他在灵命上是死亡的、瞎眼的,不情愿,也没有能力。那么,上帝所真心渴慕成就的事,同时又是祂晓得肯定不能成就的事了。
(3)假如上帝确有一个普世性的旨意,是想让所有的人都得救,那么祂的目的就失败了,祂的旨意并没有达成,因为祂想成就的是不会发生的事情。祂想使所有的人都得救,然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了。
然而,当上帝吩咐某事,并宣告祂喜悦顺服时,事情就截然不同了。有人不顺服上帝诫命的旨意,显然这一事实是没有人争议的。此处所争议的是上帝预定的旨意。假如上帝所设想的没有成就,那么上帝预定的旨意就被推翻了。假如上帝预定所有的人都得救,那么祂的目的就被颠覆了,因为祂并没有成就根据祂的旨意所预定的,也没有成就根据祂的预旨而定的旨意。既然这种结论是荒唐的,那么主张上帝有一个普世性的旨意,预定所有的人都会得救,这种说法当然也是荒谬的。
那些主张普世性怜悯的人所提出的理由,我们将在22章探讨基督的补赎时予以处理。此处我们只是简要地考察其中的几个理由,证明他们主张这种具有普世性怜悯的预旨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异议#1:“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
回答:上帝肯定会成就祂的预旨,并由此而始终不变地达成祂的目的。然而,在这节经文中, 所探讨的并不是上帝的预旨;而是说,上帝所喜爱的是人悔改归正,由此而恢复上帝的形像。因为人是上帝的受造物,当人拒不悔改,自己沉沦的时候,上帝并不喜悦。

异议#2:“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我们,叫一切信祂的……”(约3:16);“……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6:51);“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林后5:19);“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壹2:2)。
回答:(1)这些经文与所争议的上帝的永恒预旨没有关系,它们所涉及的是基督代表人所完成的使命。
(2)此处的“世人”(world)二字所指的是人类,是上帝对人之爱的对象,人类是上帝始于慈爱和恩惠的对象。但这并不是说上帝爱世上的每一个个体之人,也不是说基督把属灵的生命传递给了每一个个体之人,而且罪也不是归到每个人的身上。这从圣经中所使用的一般语言就可以看出。第一个世界消失在了洪水之中(路17:27);但是,挪亚和他的家人仍然存留下来。魔鬼“是迷惑普天下的”(启12:9),“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5:19)。有谁能从其中得出结论来说,普天下就没有一个相信上帝的人,就没有一个不被魔鬼蒙蔽的人,就没有一个不伏在恶者脚下的人呢?基督说:“我不为世人祈求”(约17:9),这并不是说,基督不为世上的任何人祈求。不能把“世人”一词理解为是指地上的每一个人,而是应当按照经文所涉及的上文下理来理解到底是指哪些人。有时,这个词是指大群的人,“看哪!世人都随从祂去了”(约12:19),有时是指与选民对立的恶人(约17:9)。有时用于选民与其他人的对比。在《哥林多后书》5章19节中,“世人”是指那些与上帝和好,上帝没有把过犯归到他们身上的人。此处的“世人”并不是指恶人,而是指选民。

异议#3:“因为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11:32);“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8);“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15:22);“并且祂替众人死”(林后5:15);“祂愿意万人得救……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4,6);“……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回答:我们对这些经文的回应可以在22章中找到。“众人”,“万人”,“人人”(all)不是指所有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存在的人,而是指每节经文中所探讨的那些人。《罗马书》5章18节所说的是那些在基督里的人,他们因信称义,得享生命。而《罗马书》11章32节所指的人乃是犹太人,是指他们的被弃绝、复兴和悔改。而在《哥林多前书》15章22节中所说的乃是在基督里得生命的人。《哥林多后书》5章15节所指的乃是所有那些向罪而死,享有基督的生命的信徒。在《提摩太前书》2章4至6节中,所指的乃是各种各样的人,这在第二节中表达得很清楚,是指各种人,而不是限于那些将要明白真理的人。上帝所预定的一切必然要成就,凡是没有发生的事情必不在上帝预定的旨意之中。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得救,只有那些基督为之付上赎价的人才会得救。在《彼得后书》3章9节中的“人人”指的是将会悔改归正的选民,他们在世界消亡之前,必被首先招聚起来。此处也提及福音的吩咐和宣告,每个听到福音的人都当悔改,悔改的人蒙上帝悦纳,而拒不悔改的人则为上帝所不悦。
我们在上面已经证明,那些主张普世性怜悯的人使基督成为拣选的根基和本源,所以,我们有必要回答以下的问题。

问题#2:是不是上帝对基督的拣选在次序上先于上帝对人的拣选,因此,上帝是因基督的功德而感动,从而拣选人,还是说上帝对人的拣选在前,基督之所以被拣选是为了完成上帝对人的拣选?
回答:那些主张普世性怜悯的人所赞同的是第一种立场,而我们所赞同的则是第二种立场。在拣选的预旨上,基督只是这一拣选预旨的施行者。选民预定得救赎,基督是这种救赎的功德性原因,但不是驱动性原因。我们之所以坚持这样的主张,理由如下:
首先,基督是因为选民的缘故而被拣选的,上帝拣选祂作选民的中保、挽回者和救主。“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我们”(约3:16)。这些经文清楚地表明,圣子的恩赐是因为上帝对选民的爱而发出的。在自然领域中,原因总是先于结果,目的总是先于实现目的所使用的工具,目标总是先于与之有关的活动,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上帝对选民的爱以及他们的蒙拣选是在设定中保之前,而这中保则是赐给选民的(赛9:6),赐给他们的目的是为了使他们得蒙救赎,上帝预定基督作他们的中保,后来向他们显明(彼前1:20)。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7章6节中证实了这一点,祂讲道,“他们本是祢的,祢将他们赐给我。”在赐给作为中保的圣子之前,他们已经是上帝的产业了,因此他们的蒙选是先于中保的被选的,上帝拣选中保是为了使他们得救受益。
其次,拣选的原因就是上帝的美意,除此无他。“都是照祂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祂旨意的奥秘;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1:9-11)。此处说明拣选在前,因为说拣选是根据上帝的旨意而预定的,而上帝则是随己意行作万事;这就是说,根据祂自己的美意。此处没有其他任何原因促使上帝这样作。上帝要达成祂的目的,随后就加上了工具,“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 。因此,上帝根据祂自己主权的美意,拣选一些人,使他们得享所预定的救恩,而基督则是上帝所预定的选民得救的工具。所以,基督既不是选民蒙选的驱动性原因,也不是根基。以下的经文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2);“父啊,是的,因为祢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

异议#1:“就如祂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
回答:(1)在基督里被拣选使得我们在基督里承受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3)。使徒保罗也在《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9节中清楚地表达了这一点,他说,“因为上帝……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此处所说的是我们预定得救的问题,而这预定是借着基督而成就的。因此,“在基督里”的意思并不是“为了基督的缘故”,而是借着基督。上帝拣选我们借着基督得救。当人未在基督里之前,他已经是父的产业了。“他们本是祢的,祢将他们赐给我”(约17:6)。
(2)恩典是在万世之先已经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了,当然还没有在历史中成就,因为那时选民还不存在。准确地说,上帝已经预定在历史之中,借着基督这救赎计划的执行者而把恩典赐给他们。因此,此处的经文丝毫没有证明基督是选民蒙选的驱动性原因和根基。

异议#2:“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所要效法的模样必定存在于效法者之前。因此,基督的蒙选是在人之前,而人的蒙选则视其在基督里如何。
回答:(1)使徒清楚地表明,上帝对选民的预知在前。“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等等。
(2)效法祂儿子的模样是发生在时间的状态之中,与拣选的预旨无关,与拣选的预旨的实现有关。使徒所说的是:上帝在永世就已经预定了,而那些自永世中既被上帝认识的人就会在历史之中效法基督的模样。然而,使徒并没有说,上帝在拣选的时候就使祂的选民合乎基督的样式。假如真有这样的经文,他们的这种主张还会貌似合理,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
(3)圣经上说基督是诸多弟兄中的长子,但并没有说祂是第一个选民。需要证明的正是后者。使徒在此处所说的是选民救恩的起头,就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祂既是救赎的功德性原因,也是选民在历史中所效法的榜样,效法祂的受死,也效法祂的生活。在这一方面,祂是在上帝拣选的预旨实际实施过程中首生的。

问题#3:是不是有些人是上帝拣选的特定对象,也就是说,上帝是按着名字拣选他们的?
回答:阿米念派主张所有的人都是上帝拣选的对象,而这种拣选是以信心、悔改和坚忍为条件的,而这一切则都是以自由意志的行使为条件的。他们坚持说,拣选是上帝要拯救所有相信基督、敬虔度日之人的预旨,而弃绝则是上帝定所有的不信者和恶人的罪的预旨,但是上帝并没有按他们的名字确定谁是被拣选的。他们还进一步主张说,上帝借着间接性的知识,晓得谁会愿意信祂,谁不会信祂。由于这一预知,上帝就晓得谁会得救,谁不会得救。
然而,我们的主张则是:上帝是按着特定的名字拣选了一定的个体之人。而且,祂进一步预定差派基督为中保,带领他们得救。祂预定不可抵挡地呼召他们归向基督,赐给他们信心和悔改之心,并用祂自己的能力保守他们,如此在历史现实中救赎他们。以下的证据证明了这一主张的合理性。

证明#1:从“预定”(proorizein)这个词本身就可以明显看出。“预定”一词经常用于指拣选(参考:罗8:29-30;弗1:5,11)。这个词的意思就是“为特定的目的而委派某个人。”“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祂……既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等等(徒2:23);“又限定一日”(来4:7);祂“预先定准……所住的疆界”(徒17:26)。既然上帝用预定这个词来指拣选,因此预定是指命定得救的身份明确的个体之人。动词“拣选”所表达的意思也是如此,这个词在希腊文中是ekloge。如果是接纳全部,就没有作出什么选择。拣选就是根据自己的意思,在诸多的东西中为自己作出选择。既然在圣经中说,上帝在创世以前,就拣选了特定的人得救,意思显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注定得救,而是只有那些祂所特别拣选归祂自己的个体之人才能得救。

证明#2:一些人的名字已经记录在生命册上了,这一事实显然也证明了拣选的特定性。以色列人都有家谱,从中可以证明他们来自哪一个支派。同样,圣经上说上帝有一本书,称作生命册(启3:5)。被弃之人的名字没有记录在这本书里。“……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启13:8)。但是,那些蒙恩被选之人的名字则记在了生命册上。“要因你们的名字记录在天上欢喜”(路10:20)。在《启示录》21章27节中讲道,“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新耶路撒冷。天父拣选了他们,并把他们的名字记录在祂的生命册上,并把他们赐给圣子,使祂救赎他们。基督为他们承担起责任,把他们的名字转到祂的生命册里,所以祂的书被称作“羔羊生命册”。“……帮助这两个女人,还有革利免,并其余和我一起作工的,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4:3)。不能再解释得更清楚了。此处并没有提到任何功德或条件。也没有泛泛地提及信徒或不信者的善恶,只是说每个人的名字都已经记在生命册上了。在圣经中,提到了那些名字记录在生命册上的人,也提到了名字没有记录在生命册上的人。因此,拣选是指特定的个体之人的。

证据#3:圣经上所对比的是人,而不是德行,由此也可以清楚地显明上帝拣选的特定性。“……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0:16);“……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人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11:7)。圣经上并没有记载说上帝拣选或弃绝德行,也没有说上帝拣选或弃绝具有某种特征的人。“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3)。这甚至也适用于他们的后裔,前者的后裔被接入教会,而后者的后裔则被弃绝,甚至与恩典的工具都无分。这节经文所指的当然是上帝永世的拣选和弃绝。从这节经文的上文下理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接下来使徒保罗所论述的就是拣选和弃绝的主题。很多经文并没有提及什么名字,所使用的是代词“我们”,“那些人”,“这些人”。“……就如祂拣选了我们……”(弗1:4);“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罗8:29)。这些经文所指的并不是人的德行,而是具体的个体之人。“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

异议#1:如果上帝拣选了特定的个体之人,他们的名字就会在圣经中记载了,因为圣经包含了上帝全部的旨意(徒20:27)。
回答:如前所述,有些人的名字在圣经中记载了。其实,假如他们的名字被记在生命册上,这就足够了。至于上帝全部的旨意,圣经中所启示的只是我们信仰、敬虔度日和得安慰所需要知道的一切。

异议#2:既然上帝所有的应许都是有条件的,那么,祂的拣选也必定是这样。上帝在历史中动工的方式与祂在永世中的预旨一致,因此,既然拣选是有条件的,那么,拣选就不是绝对的,也不是与特定的个体之人有关。
回答:我们不接受这种结论。上帝的应许是有条件的,但由此并不能必然得出结论,说上帝拣选的预旨也是有条件的。预旨是一回事,而福音的实施则是另外一回事。上帝在历史中所成就的,都是祂从永世就已经预定的,确实如此。既然祂在历史中作出有条件的应许,那么,必然是因为祂在永世中就已经作出了有条件的应许。这是合乎逻辑的,但是,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拣选也是有条件的。

异议#3:假如上帝所预定的拣选真是绝对的、特定的,那么祂就不会在得救的事宜上向选民附加条件性的吩咐,也不会向不顺服这一吩咐的人发出定罪的威胁了。然而在上帝的圣言中,经常见到这种吩咐和威胁,因此,上帝的拣选并不是绝对的,也不是特定的。
回答:这种辩论并不合乎逻辑。上帝极其明确地预定了目的,祂也极其明确地预定了带领祂的选民达成目的的工具。上帝摆在他们面前的道路就是:信心与悔改。祂使用由祂的灵圣化的应许和警告,促使他们达成目的。

异议#4:假如确实有上帝拣选特定的人这回事,就不能无条件地向所有的人传福音了,也不能吩咐一个被弃绝的人信基督,还加上救赎的应许。不想让某人得救,却仍然把救赎应许给他,只要他信基督,这两者是彼此矛盾的。因此,上帝并没有按着名字拣选特定的个体之人。
回答:拣选确实是特定的,这一事实我们已经证明了,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同样,福音的要约也是无条件的,在福音中有救赎的应许,附加的条件就是信心和悔改。这并没有什么矛盾之处,因为前者是绝对的,而后者则是有条件的。前者是上帝的预旨,而后者则是上帝的吩咐。在公认的目标及其工作最终的实现之间是有不同的。向未悔改的人传讲福音,以信心和悔改为应许的条件,这是上帝的慈悲的彰显,而人的责任则是顺服福音。拣选并没有拦阻未悔改的人顺服,他们不顺服是因为他们自己邪恶的本性,当上帝因他们自身的不顺服而将他们定罪的时候,上帝就得了荣耀。

问题#4:拣选纯粹源自上帝主权的美意,没有任何外界的影响,还是这一拣选的预旨是根据预见的信心和善行而制定的呢?
回答:后一种说法是许多罗马天主教人士、阿米念派和路德宗人士的观点。我们确实主张:信心和圣洁组成了上帝成就其拣选的预旨的道路。然而,信心和圣洁本身绝不是促使上帝作出拣选的预旨的原因,更不是上帝作出拣选的预旨所依据的根基,上帝拣选的预旨是惟独、纯粹由上帝主权的美意发出的。
首先,圣经中所明确表达的宣告证实,拣选惟独是因着上帝自己的美意,除此无它。
(1)“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使徒讲到人(我们),并没有提及人的善行。他宣布说,上帝救赎他们,赐给他们永远的荣耀,借着圣召引导他们。他揭示了发出目的和工具的源泉。他证实:不要在人的行为中去找,惟独要在上帝的旨意和恩典中去寻找。
(2)“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上帝”(罗9:11-12,16)。使徒保罗在此处提及两个具体的个人,一是雅各,一是以扫。此处并没有提及他们各自的后裔,仿佛雅各的后裔才组成上帝的教会,而以扫的后裔则被剥夺了蒙恩的工具。保罗所说的只是这两个人,思考的是他们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善恶还没有作出来”。使徒保罗的目的就是要排除对于行为的各种偏见:认为行为使一个人被接纳,而另外的人则被弃绝的原因。他所希望的就是证实上帝拣选人的旨意是拣选和弃绝的唯一本源,因此拣选的预旨并不是以人的行为为基础,而是发自呼召人的上帝。从上帝对待这两个人的模式,使徒保罗总结出了上帝对待其他所有人的框架。所以,为什么有人被预定遭毁灭,不要在他自己身上找原因,虽然罪是他们被定罪的原因。同样,为什么有人被预备得荣耀,原因也不要在人身上找,惟独上帝的美意才是原因(罗9:21,22)。原因既不在乎定意的,也不在乎奔跑的,只在乎那发怜悯的上帝。
(3)“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2);“父啊,是的,因为祢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预定我们……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弗1:5);“……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等等(罗11:5-6)。这些经文清楚地表明上帝的美意和祂主权的恩典是人蒙选得救的本源,排除了其他所有的原因,特别是人的行为。
信心、善行和坚忍二者都不是源于人本身,而是来自上帝的。二者发自上帝永世的拣选。所以,拣选不是以信心、善行和坚忍为基础。在21章和22章中,我们将证明信心、善行和坚忍都不是发自人自身的。拣选并不是信心的结果,信心是拣选的结果,原因如下。
首先,“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29-30)。使徒在此指出,拣选的人要得荣耀,蒙恩惠。得荣耀是最终的目的,而蒙恩惠则是得到这种预定的荣耀的工具。

遁词:保罗提及十字架,并说,信徒命定受苦,正如基督受苦一样,目的就在于使他们效法基督的样式。他进一步指出,他们就是为此而蒙召的,忍耐地背负十字架就会得到上帝的认可;上帝就是这样带领他们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得荣耀的。
回答:(1)很显然,使徒所指的是个体之人;也就是说,是指特定的个体之人,他使用的是诸如“这”,“那”,“那些”,“不是这样”,“这样”等类的词汇,仿佛用手指把他们指出来一样。
(2)虽然使徒在此前提到受苦,但在这些经文中,他的意思并不是集中在受苦上,而是为在患难中得安慰确立了坚固的根基:他们被拣选是为了得荣耀--后者是借着使他们合乎基督的样式而达成的,上帝呼召他们,并使他们称义。
(3)信徒这种合乎基督的样式,并不在于十字架本身,因为不敬虔的人同样也遭遇十字架,但他们绝没有合乎基督的样式。这种合乎基督的样式关键在于圣洁。“……我们将来也必有属天的形状”(林前15:49);“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加4:19);“我们众人既然……就变成主的形状……”(林后3:18)。
(4)这种呼召并不是呼召走向十字架,而是呼召进入信、望、爱,这是借着福音而成就的,目的是得荣耀,有美德。“……那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的主”(彼后1:3);“那赐诸般恩典的上帝曾在基督里召我们,得享祂永远的荣耀”(彼前5:10)。这一呼召发自拣选,正如使徒在此处所证实的那样。那些上帝所预旨的人,祂已经预定了,并且呼召出来。那些蒙召的人被宣布为拣选的,有忠心的,这就是其中的原因。“同着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启17:14)。另外,使徒还说这种呼召是与得荣不可分割的。然而,背负十字架的呼召所导致的结果并不都是得救,上帝也把十字架加在那些不敬虔的人身上。许多外部蒙召的人,就是因为背负十字架的结果而离经叛道了(太13:21)。
(5)主张称义是上帝对信徒受苦的认可,这种建议并没有真理的成分。称义的意思就是因为基督的缘故被宣告无罪,免除刑罚。“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罗8:33-34)。所以,称义并不是上帝对信徒的受苦和忍耐的公开认可。
(6)同样,得荣也不是在人面前赐给荣耀,而是使人与永远的荣耀有分。在圣经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提到得荣就是上帝提拔某人,或者在人群之中赐给他一个职位。另外,信徒并不会为他们的受苦而在人群中得荣;受苦使他们被世人藐视。所以,得荣就是得享永远的荣耀。“……我们也必和祂一起得荣耀”(罗8:17)。彼得说,得荣耀就如得到荣耀的冠冕一样。“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彼前5:4)。
总之,这种争辩是虚浮的,没有什么合理之处。这节经文所证实的是:合乎基督的样式、蒙召、称义,都是从永世的拣选发出的,由此看来,上帝拣选一个人,不拣选别的人,在其拣选的预旨中,并不是因为人的信心和善行的缘故才如此行的。

其次,在那些特别提及信心、善行和坚忍的经文中,也证实了这一主张。这些经文都一致证明,拣选的基础并不是人的这些善行,恰恰相反,这些善行倒是拣选的结果。在《使徒行传》13章48节中特别讲到信心,“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这里讲到特定的个体之人信了,然后说明他们为什么信了,为什么别的人不信。他们之所以信,本源就在于以下的事实:上帝已经预定了他们得永生。虽然在经文中并没有明确地提及是谁预定他们得永生的,但我们知道除了上帝之外,没有任何人能够预定人得永生。“上帝……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帖前5:9)。一些人被预定的目的就是指向永生。虽然此处并没有说他们已经被预定了,但我们晓得预定得永生是在万世之前(参考:弗1:4;提后1:9;弗3:11)。他们早已预定得永生了。这并不是说他们有什么适宜的好性情,因为预定这个词从来没有描述人内在的属灵的性情。我们将在以后合适的时间证明,任何人都没有这种适于信仰,或配得永生的内在的性情。“预定”的意思就是“注定”,“决定”,“指定”,“交托”,在《哥林多前书》16章16节中所用的词是“顺服”。既然上帝已经预定他们得永生,自然的结论就是:上帝赐给他们信心,作为带领他们得永生的工具。当圣经上说“凡……的人都信了”的时候,意思并不是说使徒晓得具体的数目,也不是说在那个地方以后就没有人再归正了。这节经文的意思只是说:上帝的真道大有果效,使许多的人信了,那些蒙选的人确实信了,而没有蒙选的人则没有信。
在《提多书》1章1节中用到“上帝选民的信心”这一短语,也证实了这一主张。这并不是说信心在拣选之前,也不是说人的信心是促使上帝拣选他的原因。但是,既然说的是选民的信心,显然,信心是服从于拣选,并且是从拣选而生发的。
第三,显然,圣洁是从拣选发出的。“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4-5)。虽然圣洁是上帝拣选人的目的,但是,为什么有的人蒙选,有的人不蒙选,圣洁并不是促成这种拣选的原因。祂拣选了我们,这并不是说祂藉着间接知识晓得我们会信,而且因为信,所以我们会有圣洁的操练,因此上帝就把我们作为信徒拣选了我们。假如这样的话,这种预知的信就成了促使上帝拣选人的原因,而圣洁则是从拣选发出的。但使徒所说的是那些现在真正相信的人,说他们已经蒙选了,上帝之所以把信心赐给他,就是因为上帝已经拣选了他。这是我们已经证明的,也是在第3节中所证实的,“……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所有属灵的福气都是发自上帝的拣选,而信心就是属灵的福气之一,是上帝的特别祝福和恩赐。对于成圣来说,也是如此。
第四,显然,坚忍发自蒙选。“……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假先知颇有欺骗的力量,因而能蒙蔽很多人,但是,他们绝不会蒙蔽真正的信徒,原因就在于他们是蒙选的。在《启示录》13章8节中所说的就是如此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那兽)。”为什么其他人没有跟从那兽呢?经过比较就可以看出,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名字已经被记在生命册上了,正如在救恩的金锁链中所证实的那样,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被去掉。那些被上帝预知、预定、呼召、称义的人,上帝也会使他们得荣(罗8:29-30)。使徒彼得从永世的拣选推出所有的福分,包括圣徒的坚忍。在《彼得前书》1章2节中,他称信徒为“选民”,在第5节他谈及那些被拣选的人,说他们是“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

异议#1:“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罗8:29)。此处说得很清楚,预知是先于预定的。这就是说,上帝预先晓得信徒对祂的拣选有信心、善行和坚忍,因此就拣选了他们。
回答:使徒在此处所说的,完全不是这样的意思:上帝预见到有些人有信心和善行,所以就拣选了他们。使徒在此处所用的词是关系代词“……的人”(whom),意思是指人,而不是指善行。这种预知就是上帝从永世拣选一些人得救,知道一些人是属祂的。“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这种预知也与上帝拣选基督作选民的中保有关,“基督是在创世以前预先被上帝知道的”(彼前1:20),当然,也指某些个体之人的蒙选,“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彼前1:2)。上帝决定谁敬虔,谁相信,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意识地拣选了一些特定的个体之人归祂自己。使徒之所以在此处把预知排在预定的前面,原因就在于以下的事实:祂确立预知为万有的源泉。从这一点出发,祂定下了引领那些被预知得救的人的工具。那些祂所认识的人,就是属祂的人,祂也预定了他们效法祂儿子的模样,又呼召他们,并使他们称义,等等。

异议#2:上帝从永世就已经爱选民了,并且预见到了他们的信心,因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来11:6)。
回答:爱我们的仇敌,为那些咒诅我们的人祝福,向那些恨恶我们的人行善,这是上帝对我们的心意(太5:44)。然而,并不是说这些仇敌身上有什么吸引我们爱的地方。同样,上帝也爱祂的仇敌,并为爱所激励,把祂的爱子赐给他们(约3:16)。“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上帝的爱源于祂自身,而且祂拣选了一些人作为对象,把祂的爱显明在他们的身上。这种爱的动机并不是源自人。“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约壹4:10,19)。众所周知,爱有两种方式,一是慈悲的爱,可以施加在仇敌的身上;一是喜悦的爱,施爱的对象是那些我们所喜欢的人。上帝在永世之中对选民的爱就是慈悲之爱,在历史之中祂为在他们身上所发现的圣洁行为而愉悦,就以喜悦之爱爱他们。从这一角度而言,没有信心确实无法得上帝的喜悦。因此,那些上帝按祂自己的美意在永世之中所拣选的人,就会在历史之中寻求上帝的悦纳。

异议#3:上帝拣选了圣徒,这个世界上的贫乏人,那些在信心上富足的人。“既是上帝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西3:12)。“……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2:13);“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祂血所洒的人”(彼前1:2)。“上帝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吗?”(雅2:5)。
回答:在这些经文中,并没有说成圣和信心是促使上帝拣选祂选民的原因,而是说成圣和信心是蒙选的果子,也是那些身上彰显出这些果子之人从永世就蒙上帝拣选的证明。《歌罗西书》3章12节并没有说这些事项都在上帝永恒的旨意中连在一起,更没有说圣洁是蒙选的原因,圣洁先于拣选。此处使徒所说的是已经在历史之中的上帝的选民,他们已经与成圣有分了。他把拣选置于时间之前,把成圣放在时间之中,而上帝对选民的爱则是促使他们行事为人与所得的恩惠相称的原因。在《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13节和《彼得前书》1章2节中,使徒并没有把圣洁置于拣选之前,更没有把圣洁视为蒙选的原因。在这两节经文中,没有说:“上帝见到你圣洁,所以就拣选了你,”而是说上帝拣选了他们,使他们得救并成圣,成圣就是他们最终得救的道路。在《雅各书》2章5节中,雅各提到有些信徒当时的处境是世上的贫穷人。他劝勉人不要看不起他们,因为上帝已经拣选了他们,使他们在信心上富足,并且成为上帝国度的继承人。
拣选是按上帝主权的美意而发生的,而弃绝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问题#4:永世的拣选的预旨是不变的,还是可变的?
回答:阿米念派在这个问题上就不知所措了,关于这个问题,在圣经上有许多段落,说得清清楚楚,无可辩驳,他们不得不顺服。阿米念派认为上帝拣选的预旨是以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为条件的,而人的意志又是可变的,所以他们不得不主张拣选的预旨也是可变的。为了自圆其说,他们就杜撰出一种理论,说拣选的预旨有两种,一种是完美的,一种是不完美的,二者是不一样的。他们认为,不完美的预旨就是上帝拯救那些相信并敬虔度日之人的旨意,而完美的预旨则是上帝拯救特定的个体之人的旨意,因为上帝预知他们会相信,并在信心中坚忍。第一个预旨是可变的,而第二个预旨则是不变的,并不是因为拣选的缘故,而是因为人本身的充足性,这是上帝极其明确、无误地预知的。我们拒绝这种划分,因为这种划分既不在上帝的圣言之中,也与上帝的圣言抵触,并且与拣选的预旨这一教义本身矛盾。我们认为,上帝永世的拣选的预旨,从其本性而言,就是绝对不变的。在上帝拣选的预旨中,上帝极其明确地预定了目的,同时也预定了达成目的的工具。藉着祂所预定的各样工具,上帝成就这事、那事,这都是人所不可抵挡的。
首先,从各种经文来看,很显然,上帝的所有预旨都是不变的,对此我们在前一章中已经全方位地作出了证明。“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玛3:6);“……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赛14:27)。“我的筹算必立定”(赛46:10)。
另外还有关于拣选的经文。“……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罗9:11);“……上帝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来6:17);“然而上帝坚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这印记说: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2:19)。最后一节经文不可能是指上帝永世的拣选,因为使徒保罗在此前所探讨的是许米乃和腓利徒的离经叛道。保罗宣布说,虽然他们背叛了真理,但那些属于上帝的人绝不会背叛的。这并不是说坚忍的基础要在人身上找,而是说他们蒙召信主,所依赖的是一个坚固的根基,就是上帝所亲自立定的坚固根基。这一根基就是祂永世的计划和拣选,祂按照名字晓得每个人,祂的眼睛从永世就看顾他们(当然也在今世),并且祂用祂自己的大能保守他们,使他们不至于离弃真道。在这节经文之后,使徒保罗就向我们提出了这两个人离弃真道的原因,这样人就不会觉得奇怪,也不会因此而跌倒,教会里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既有好人,也有坏人,是上帝早已预备好的,有的要得荣耀,有的要被定罪。这就像在一个大户人家一样,有各种各样的器皿,银的、木的、石的,既有尊贵的器皿,也有卑贱的器皿。
因此,在坚忍方面,每个人都要殷勤,持守真道,操练敬虔,而那些上帝所认识的人必定脱离各样的罪污。上帝拣选谁得救,也必拣选他成为圣洁。选民的成圣是上帝拣选他们的证明,证实因为圣洁的缘故,他们必定留在教会里,在圣洁中持守真道。“因为上帝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
第二,圣经把拣选和救赎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不管是不变的上帝,恶者,罪恶的世界,还是世上大有力量的各样败坏,都不会破除这种联结。上帝拣选得救的人必定会得救。上帝所预知的人,就预定、呼召他们,并使他们称义、得荣(罗8:29-30)。此处使徒所说的得荣是过去式,原因就在于这是确定无疑的,仿佛早已发生了一样。请考察《罗马书》11章7节,其中强调说,“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这节经文排除了人的一切善行,把拣选的焦点单单集中在上帝的作为上。使徒保罗所说的是:所得到的一切都是由拣选发出的,因为上帝作出了拣选,也必把救赎赐给选民。
第三,圣徒的坚忍是上帝的预知不可改变的结果,主耶稣也证实了这一真理。“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因此,选民是不可能被蒙蔽的。“选民”一词是指那些上帝自永世就预定归祂的人,祂把他们分别出来,作为祂的产业。假先知的攻击也会集中在他们的身上,用尽一切伎俩来欺骗选民。但是,他们的计谋不会得逞,因为这是不可能达到的。“倘若能行”并不是说“假如不是遭遇巨大的反对或阻力的话,他们就能够做到了”,也不是说“倘若(假先知)他们能够做到”,因为“能行”所指的并不是假先知和他们的工作,而是指选民灵命的确定性,这是由上帝的预知所保证的。作为选民,他们是不可能被蒙蔽的,因此,假先知的作为不会影响到他们。

异议#1:在圣经中不断地劝勉信徒要恐惧战兢,殷勤自守,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此处所指的就是离弃上帝,正如许多以色列人所行的那样。“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功夫”(腓2:12);“我们既蒙留下,有进入祂安息的应许,就当畏惧,免得我们中间或有人似乎是赶不上了”(来4:1);“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就当防备,恐怕被恶人的错谬诱惑,就从自己坚固的地步上坠落”(彼后3:17)。
回答:(1)这些经文所指的并不是对定罪的惧怕,而是对我们的行为要留意谨守。
(2)这些劝勉的目的是在于引领信徒走公义的道路,最终得到为他们所预备的救赎。拣选的目的是在于使人得荣蒙恩,因此,拣选既与目的有关,也与达成目的的工具有关。
(3)从我们这一方面来看,我们要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这就是说,我们需要确信我们与属天的呼召有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我们是上帝所拣选的。然而,从上帝的角度而言,拣选并不是因着我们而坚定不移的,因为自永世以来,在上帝不变的计划中,拣选已经是坚定不移了。

异议#2:圣经上有关乎灭亡的警告,这表明拣选并不是不变的。“我告诉你们,不是的!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3);“上帝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22:19)。
回答:(1)警告和劝勉一样,都是激励我们离弃罪恶、操练敬虔的工具。那些不悔改的人必定失丧,因此这一警告对所有还没有归正的人都适用。然而,假如已经归正了,但对此还没有确信,那么,在这样的人看来,这样的威胁仍然是与他的处境有关的。但是,假如一个人已经归正了,而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这应当激励他继续进步。假如他放松下来,状况恶化,就需要激发自己,要为身体和灵魂当受的责罚恐惧战兢。所有的信徒都当注意,那些招惹上帝对不顺服的孩子震怒的事情都要禁戒不作。他们必须留意这些警告,逃离与这些警告相关的恶事。
(2)把一个人的名字从生命册上删掉,就等于说他没有得救。这样的人既与生命无分,也不属于那些名字已经记录在生命册上的人。但是,这并不是说,一开始的时候他们与救恩有分,而且被记在了生命册上,假如这样所有的人都与永生有分了。如果主张他们也被记在了生命册上,那么,所得出的结论就是:在他的名字被删掉之前,从年轻的时候起就生活在罪恶之中,但名字仍然是写在生命册上,直到他破坏上帝的圣言,删减其中的真理,上帝才把他从生命册上抹掉。既是那些反对拣选的不变性的人也不会支持这样的主张,因此,他们当晓得不能用这节经文来主张拣选的可变性。

异议#3:上帝赐给基督的人仍会灭亡。所以,拣选的预旨不是不变的。“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犹大)”(约17:12);保罗也证实说,他对自己的灵命并不确定,他也有可能被弃绝。“……恐怕我自己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林前9:27)。
回答:(1)在《约翰福音》17章12节中,并没有把犹大和其他蒙保守的人联在一起。那些蒙保守的人是上帝赐给基督的。犹大与他们有鲜明的对照。这节经文并没有说,上帝把犹大赐给了基督,而是说:虽然犹大灭亡了,但其他人并没有灭亡。因此,“除了”一词的真正意思是“除……之外”,因为希腊文ei mee经常翻译为“除……之外”(参考:太12:4;加1:7)。
(2)上帝绝没有把犹大赐给基督,他虽然被拣选为使徒,但仍然是个魔鬼(约6:70)。
请参考二十九章《圣徒的坚忍》中我对各样异议的回答。虽然是选民之一,但行事为人仍然可能极其邪恶,对于这种谤渎性的主张,我们已经作出了回答。

问题#5:信徒能够达到对自己的蒙选确信不疑吗?
回答:那些持守罗马天主教和阿米念派立场的人,由于人的自由意志的可变性,他们所主张的是有条件的拣选,所以并不晓得能否坚忍到底,因此他们对自己的蒙选是不会达到确信的。我们并不主张所有的信徒都能拥有这种确信,也不认为这种确信始终是以同样的程度出现,同时,我们认为信徒在灵命枯干的季节就没有这种确信。然而,我们确实坚持:上帝在圣经中赐下了蒙选的记号,在圣灵的感动下,信徒自己确实晓得这些蒙选的记号在他身上,因而产生确信,高兴欢喜。所以,信徒可以确信自己的蒙选,并且努力达成这种确信。
拣选的果子也证实了蒙选,这些果子就是蒙召、信心和成圣。一个人可以确信自己已经与此有分,由此攀升,晓得上帝已经称那些祂所呼召的人为义了。而那些上帝所呼召的人,祂又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样式,而祂预先所定下的,也是祂预先所认识的。一个人可以确信自己的蒙选,这在以下的经文中证实了。“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林前1:26);“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啊”(来3:1)。“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提后1:12)。“我们所领受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2:12)。“圣灵和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上帝的儿女”(罗8:16)。在34章探讨称义的时候,我们将对确信这一主题进行更为详尽的考察。

8.拣选之教义的实际应用(Practical Applications of the Doctrine of Election )
很多人对于这些神圣的真理感到不舒服,有的人反对,有的人嘲笑,也有的人不予理睬,另外,上帝的儿女有时也受到攻击,怀疑自己是不是蒙选。有些人惶惶不安,心中有个声音在对他说:“你不是蒙选的。”有些人内心面临极大的冲突,冥思苦想:“假如我不是蒙选的,我必定会失丧,我所担心的就是到最后发现自己不是选民中的一员。”有时这样的攻击是魔鬼发动的,牠不讲明任何理由,一字一句地暗示、压迫他们:“你不是蒙选的;上帝憎恨你;上帝已经弃绝了你;你肯定不会得救的;你所有的祷告和活动都是徒然。你还是趁早放弃了吧。”魔鬼的这些暗示折磨人的灵魂,给人带来伤害,使人的心中失去平安。这就使得人丧失了以前所享有的:活泼的信心,恳切的祷告,甜蜜的安息,主里的喜乐,对上帝的依附和侍奉。有时此类攻击是从人自己的心中发出的。在谈及这些攻击的时候,我所指的并不是人在确信方面所面对的挣扎。有的人对自己的灵命状况没有确信,极其担心,正在努力寻求一个确信的基础,由此而能够臻达拣选的源泉。此处我所说的是源于我们自身罪恶和心中不信的攻击。由于某种愚妄的倾向,我们就开始否定自己的蒙选,通过这种否定,我们想迫使上帝来保证我们的蒙选。这又使得我们在心思意念中对上帝感到烦躁不安,并产生怨恨的情绪。假如人的灵命状况好过上面所述及的,也会出现这种烦躁的暗示。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灵魂往往集中在内在的黑暗面、不信、心中败坏的权势,以及祷告未蒙垂听之类的事上。这样的人非常渴慕对自己的灵命状况有正确的彻底的确信,从而对自己的蒙选也产生确信,这是毫无疑问的。虽然他经常为此而祷告,然而并没有产生确信。一开始的时候只是间或想到自己是选民,还是弃民。后来,这种思想成为一种模式,而且自己不蒙拣选的理由越来越显明,越来越有说服力,从而使得灵魂更加烦躁不安。最后,他就得出结论说,他不是选民中的一员。这就使得他开始完全忽略蒙恩的工具,比如祷告、读经、努力以信心接受基督等。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致力于属灵的事物,不断地为以下的意念所困扰:“无论如何,你不是蒙选的;这一切都是徒然。”由此又生发出绝望、焦虑,心灵上对上帝的刚硬,以及各种内心的迷茫。这是多么可怜的境况啊!
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建议呢?谁能比上帝这最伟大的医生更能医治人灵魂的创伤呢?但上帝对人灵魂的医治是借助工具而施行的,因此,请聆听我的建议,让我来指示你。
首先,这些令人困惑的思想是不是给你的心中带来平安呢?你是不是比以前更好呢?你的知识和见识有没有增加呢?你的生活有没有更圣洁呢?你心灵的平安有没有增加呢?假如没有,你现在是不是比以前更疑惑呢?那么,你为什么还这样折磨自己呢?把这些想法都一概扔掉吧。但你也许会说:“我怎么也摆脱不了这些想法,它们把我牢牢地抓住了。”现在你有没有觉察到你一开始的时候就沉浸在这些思想之中,随随便便地就屈服于此类攻击之下,是不是太不谨慎了?所以,不要再这样作了,现在就是时候了,应当奋起抵挡此类的意念。用其他的思想和活动把你自己从中转移出来,从而使自己远离这样的攻击。
其次,要想一想这样作是多么愚蠢啊,因为你所思考的是上帝隐藏在自己的计划中,并没有向人显明的事情。即使你没有丝毫的证据表明自己是蒙上帝拣选的,你仍然无法断定你是不是上帝的选民,因此你得出结论说自己绝不会归正是没有任何理由的。

异议#1:我自己在心中觉得不是选民中的一员,而是一个被弃绝的人,因此我是绝不会归正的。
回答:这种想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只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罢了。上帝并没有在圣经中启示谁是蒙选的,谁是被弃绝的,所以人是无法知道这一问题的。主与不敬虔的人也没有这样亲密的交通,因此,祂是不会用超出寻常的方式使他们知道的。

异议#2:有些人知道,如斯皮拉(Spira)和其他一些人。
回答:他们也不晓得,只是自己的想象罢了。当然,我不是说他们的想象不可能是真的,也没有说他们绝对不属于选民,这些都有可能是真的。然而,我所说的是:他们既不是从圣经晓得的,也不是从直接的启示知道的,只不过是出于自己的猜想罢了。在人类历史上,有的人想象自己肯定是属于弃民,但后来却归正了。那些已经归正的人对于他们的蒙选是有一定的确信的。

异议#3:那些犯罪得罪圣灵的人知道自己是弃民。
回答:那些犯罪得罪圣灵的人确实是弃民,他们在犯了这样的罪后是不会悔改的,而是继续滞留在邪恶之中,执迷不悟,继续抵挡上帝。既然你对此既不晓得,也无法确定,只不过是想当然而已,又何必这样愚蠢,任凭这些没有丝毫根据的想象来折磨自己呢?

异议#4:我晓得我还没有归正,从前我也曾得蒙光照,但是,尽管有许多蒙恩的工具,我一直是如此地刚硬。像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说我被弃绝了呢?
回答:即使你现在还没有归正,曾经抵挡过以前的光照和知罪,一直刚硬抵挡上帝的圣言,你仍然不必说自己就是被弃绝的,因为你仍然可以归正。也许你既不晓得你自己的境况,也不知道上帝已经赐给你的恩典。接受生命之恩是一回事,晓得自己已经承受了上帝所赐给的恩典则是另外的恩典。不管你是怎样看自己现在的处境,你都无法晓得自己是不是弃民,所以还是摆脱这种妄念吧。

第三,还是让上帝显明的旨意来作你生命的指南吧。在福音里,上帝把祂的爱子耶稣基督赐下,邀请所有想来到祂面前的人到祂面前来。祂应许说,那些相信子的人就会得到永生,同时也应许说,来到祂面前的人,祂一个也不会丢弃。上帝绝不会无故定人的罪,只是因为人犯罪的缘故人才被定罪。上帝没有拦阻任何人悔改、信主、得救。不管是谁沉沦,原因都不在于上帝。假如有人生活不敬虔,应当受责备的是他自己和他自己的自由意志,当上帝为他的罪而惩罚他,定他有罪的时候,是完全公义的。还是让上帝的圣言作你人生的标准吧,不要沉浸在这种虚浮的想象中了。要寻求耶稣,要相信祂,要祷告,要抵挡罪,要始终相信,根据圣经而行,你必定会得救的。这样既稳定,又安全。

异议#5:信心和悔改都是上帝的工作,是祂惟独赐给选民的。假如我是一个弃民,祂是不会赐给我的。
回答:(1)假如你没有相信,没有悔改,承担责任的该是你自己,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假如你不相信,不悔改,与其责备上帝,还是责备你自己吧,因为上帝并没有义务非得把这些恩典赐给任何人。即使祂把相信和悔改的恩典赐给了某些人,祂也没有义务非得向别人也这样行。
(2)虽然迄今为止上帝还没有把这样的恩典赐给你,但你也绝不晓得祂将来会不会这样做。因此,不要对上帝和祂神圣的预旨心怀不平,更不要心中怀恨。还是谦卑下来,结合圣经的引导,从头开始吧。藉着上帝的保守,你会在救赎之道上不断进步,胜过此类的攻击。对于这方面的事情,我们已经充分探讨了。

我们已经证明,虽然一个人无法对自己的被弃达成确信,但能够对自己的蒙选达成确信。所以,每个基督徒都当按着使徒彼得在《彼得后书》1章10节中所劝勉的那样,要分外的殷勤,使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因为这种确信是在主里得喜乐的源泉,也能促进人在成圣方面的进步。要达成这种确信,不需要升上高天,去察看生命册,看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写在上面(罗10:6-7)。当然,也不要靠想象达成这种确信,凭空想象自己就是选民的一员,靠想象来维系这种确信,虽然连一点确信的根基也没有,却认为对此有所怀疑就是罪。要从上帝的话语中得到这种确信,圣经中清楚地描述了那些蒙选之人的特征。假如在心中发现这些特征,你就可以由此得出结论说,自己就是选民中的一员。
第一个特征就是蒙召。只有那些上帝所拣选的人,上帝才从他们心中有效地予以呼召。这一真理是清清楚楚的。“预先所定下的人要召他们来”(罗8:30);“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31:3)。假如你把自己带入上帝无所不知的同在,并用真理来省察自己,你或许觉得自己的心灵已经得蒙光照,使你能够分辨恩典之约中各种属灵的福气;假如你自己心中觉得发自内心地渴慕属灵的情操,如爱上帝,敬畏上帝,甘心乐意,顺服,灵里的自由,以主为乐等;假如你自己觉得心中一再出现某种冲动,激发自己思念上帝,祷告,在退步之后有悔改之心,走上帝所悦纳的道路;假如你觉得主的临在就是你的生命,而祂的离去就是你的悲哀,假如你在自己的生命中发现以上的事情,你就可以确信自己是蒙召被选的。因为这些都是从人的蒙选发出的,所以你可以得出结论说:“上帝已经用属天的、内在的、有效的呼召,使我与祂亲近,与祂交通,因此我也是选民中的一员。”这样诚实地省察自己的人就有福了,他既不否定他已经得到的,也不以他所没有的为荣。
其次,圣经教导我们,信心就是蒙选的明确特征之一。“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上帝选民的信心……”(多1:1)。因此,假如你发现自己喜欢上帝藉着中保主耶稣基督使罪人与祂和好的意旨,并且对此坚信不移;假如你为自己的罪性和恶事而忧伤,害怕上帝的愤怒,渴慕与上帝交通,愿意与主同行,但感到自己无法做到这样,所以托庇于这一奉献自身的中保基督的名下;假如你仰望祂,渴慕祂,与祂交通,接受祂的要约,降服于祂,把自己的得救交托祂,信靠祂――不管是一次还是多次,不管程度是否强烈,不管是清晰还是模糊,不管是否遭遇挣扎,不管是持续如此,还是有时中断--假如你能在自己身上发现这些事情,你就与真信心有分。假如你如此对自己的信心产生确信,你就可以晓得你是在永世中既蒙拣选了。
第三,成圣也是蒙选的明确特征之一。“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假如在内心深处,你对自己心中隐秘的罪和生活中的罪行,有憎恶、忧伤之情;假如你发现你自己内心深处对上帝及其旨意敬畏、爱戴、顺服,又渴慕敬虔,愿意行各样的善事;假如你觉得在自己的内心中有情欲和圣灵的争战,罪无法辖制你,也就是说你自己不是处在邪情私欲的辖制之下;假如罪总是受到你意志的内在的抵挡;假如你心中感到自己喜爱祷告,为良心的平安而挣扎,而且经历到上帝的亲近;假如你渴慕让自己的心思意念和言语行为都为上帝的旨意所统管,不管是在私下,还是在人面前;假如你能在自己身上发现这些事情,那么你就与属灵的生命有分,成圣的工作已经在你的生命中展开了。这些并不是你自己属血气的喜好导致的,而是从蒙选发出的上帝的恩惠。因此,从这种灵命状况,你自己可以得出结论说,自己是在蒙选之列的。
得出这一结论之后,就凝神贯注,默想以下的事实:这一拣选是蒙福的泉源,你的生命、敬虔和救赎都是由此发出的。假如没有这一拣选的预旨,你现在就不会存在了,而且你也不会出生在这个世界上。然而,既然你确实是存在的,难道你不晓得你自己是多么地罪恶、愁苦吗?上帝对你的恩惠是何等地大啊,祂越过千千万万的人,为他们自己的罪而审判他们,却从永世就拣选了你作祂的孩子,得享祂那不可测度的恩典和救赎!为什么有福音传给你呢?为什么你蒙召、受感呢?为什么你认识耶稣,并藉着信心而接受祂呢?你与上帝交通有喜乐吗?愿意敬畏祂的名吗?这些难道不是发自上帝救赎你的永恒的预旨吗?让你自己在这神圣的惊异之中,与夏甲一同承认: “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创16:13),与《诗篇》的作者一起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诗8:4)。假如你内心有什么喜乐,就为你的名字已经记在羔羊的生命册上而喜乐吧。集中精力,对此默想一段时间之后,请继续默想你由此而得到的每一恩惠,请默想你所得到的永远的救恩,并把这救恩与上帝永世的拣选联系起来,就如保罗在《罗马书》8章29节和30节中所做的那样。在默想的时候,请思考上帝拣选的预旨的不变性,思考你的属灵状况和救赎的确定性、坚固性和不变性。从中静享安息,满有信心地说:“祢要以祢的训言引导我,以后必接我到荣耀里”(诗73:24)。
在上帝使我们今生遭遇的各样惨痛的试炼和苦难之中,上帝的预旨是我们得享安慰的源泉。这一切的发生都是按着“上帝的预旨和先见”(徒2:23)。“祂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伯23:14)。所有这些试炼和患难都是出自上帝对我们的爱,是为了使我们自己得益处。“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8:28)。上帝从永世就爱你了,并指定你为祂的孩子和后嗣,要向你显明祂各样的美善,祂会容许对你有害的事情发生在你的身上吗?我们千万不要这样想。祂所爱的就必管教(启3:19)。因此,还是高高兴兴地背负你的十字架,谦卑顺服吧,并且要展望那美好的结局,因此而得安慰,虽然你现在并不晓得。
此处是那些为罪所压迫的上帝的孩子的安慰。罪经常压迫上帝的孩子,夺去他一切属灵的渴慕和喜乐。在选民的心中,罪经常生成很多可怕的念头。请注意,那凭着祂自己主权的美意拣选你的上帝,之所以作出祂拣选的预旨,并不是因为你的善行和信心而受了感动。祂的慈爱和怜悯永不改变,祂把你圈在罪里,使祂的怜悯可以临到你的身上(罗11:33);那些祂所拣选得救的人,祂也必使他们得荣耀。你为罪而忧伤,但祂是不会因为你身上所残余的罪而遗弃你的。所以,要凭信心站立得稳,不要向众多残余的仇敌屈膝投降,要把你的注意力集中在上帝永世的预旨上,集中在主耶稣基督完全的赎罪上,集中在上帝的恩约上。因此而得安息,虽然罪继续使你忧伤,但不要任凭罪使你灰心丧气。
对自己蒙选的确信也使人得享自由,并在祷告中大得支持。假如你可以来到上帝的面前,说:“我的父!祢不是按着我的名字认识我,我不是已经在祢的眼中蒙恩了吗?祢不是在永世就晓得我是属祢的,拣选我作祢的孩子,蒙受祢的眷爱,并藉着祢的恩典、怜悯和信实,奇妙地使我得荣耀吗?这荣耀已经显明在祢过去带领我所走的道路上,在将来祢给我的带领中也必再显明。因此,父啊,请祢体谅我所害怕的试炼和困难,那使我抬不起头来的种种烦扰,以及我自己身上那压制我的罪性。这些是我所渴慕的事,这些是我身体的需要,这些是我灵命的需求。愿祢垂顾你所拣选的,垂顾祢所眷爱的。愿祢垂听我的祷告,满足我内心的渴慕。”我们的祷告必蒙垂听,这会使我们何等地自由自在,安静地信靠顺服啊!
蒙选的确信是促进成圣的重要工具。虽然属血气的人对此无法理解,并且听了扎心,认为在这样的基础上安息会使人放肆,但圣经的教导却恰恰相反:“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象祂洁净一样”(约壹3:3)。这是义人每天的经历。他们越是确信上帝对他们的宠爱,就越是受到激发,以爱心回报上帝。“我们爱,因为上帝先爱我们”(约壹4:19)。因为信徒晓得成圣并不是他蒙选和得救的原因,而是蒙选的果子,得救的显明,所以他一切的活动都是纯粹由爱发出的。他在这样爱上帝的时候,心中就燃起渴慕,愿意顺服上帝的旨意,行事为人得蒙上帝的悦纳。
最后,假如义人晓得开始、中间、结局,一切都是由上帝根据祂永世的拣选而发出的,他自己从行为上并没有贡献什么,他心中也没有什么配得的因素,这就会激发他把一切都归诸上帝,在一切的事情中都尊崇祂,荣耀祂,发自内心地感谢祂,正如使徒保罗代表其他基督徒所作的那样:“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上帝;因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帖后2:13)。此处有心人就会晓得上帝的主权、美善、怜悯、智慧、权能和不变。要熟知上帝这些完美的属性的荣美,基督徒必须深深地认识上帝拣选的预旨。那时,他该是何等的心醉神迷。满心惊喜,俯伏敬拜,得享安息,欢心鼓舞:深哉!上帝的荣耀,何等难测!这就使他禁不住欢呼:“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罗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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